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的制度,旨在确保质量事故能够被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和处理,以减少潜在的负面影响,并提高组织的质量管理能力。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的步骤和要求:1. 事故报告:发生质量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报告。
2. 事故登记和分类: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应记录事故的相关信息,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原因等,并对事故进行分类。
3. 事故调查: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专责人员应进行事故调查,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4. 事故分析: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并查找潜在的系统性问题。
5.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立即停止生产、召回产品、修复设备、处罚责任人等。
6. 事故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应向组织内部的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报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7. 教训总结和改进措施:对事故进行教训总结,找出和改进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8. 信息共享与沟通:将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与所有相关人员共享,并通过内部沟通渠道,确保各部门和人员对质量事故有所了解,以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总的来说,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帮助组织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事故,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提高组织的质量管理能力。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二)1. 背景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及时、全面地收集、调查和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
它的目的是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所有质量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生产过程中的事故等。
3. 定义3.1 质量事故:指在产品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导致质量不合格、损害用户利益或影响公司声誉的事件。
3.2 质量事故报告:指报告质量事故的文件或记录,包括事故的描述、调查结果和处理措施等。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1、事故报告:1.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或安全主任。
1.2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僮侨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报告。
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 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
同时组织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
1.4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5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调查:2.1按事故的类别落实事故调查责任部门。
下列事故由总经理、安全主任和事故部门主管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火灾、爆炸事故;(2)设备事故;(3)生产事故;(4)人身事故;(5)职业病危害事故。
2.2按事故级别分类落实事故调查责任部门。
(1)轻伤事故:由安全主任组织生产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安全、事故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3)死亡事故和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经理、安全主任协助调查。
2.3 当公司的专业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事故调查的要求时,事故调查可委托或聘请安全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2.4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2.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报告和调查1、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长或当班驾驶员应及时用无线电话或其它联系方法向调度或分公司报告,必要时应向就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重就轻进行施救。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补报。
3、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4、事故单位(分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或协助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按规定认真载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交接班记录,____小时(根据船舶所在位置)由当事人向分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交事故报告。
6、发生事故接到上报后,由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如实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充分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及以上在____日内向总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交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的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事故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包括事故现场检查纪律、旁证材料、影像资料、技术鉴定、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
9、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的概念及分类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上(含____小时)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含____个工作日)的;(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规定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____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____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做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结案等记录和内容详实、齐全。
各单位发生的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____人的运输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结案后____天内把所有资料整理后报运管所备案。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建立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体系。
其目的是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提升企业或组织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5篇)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一、凡发生与生产工作有关的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法人代表,事故责任单位应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等。
生产部或法人代表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二、事故调查处理:⑴轻伤事故,由法人代表召集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⑵除轻伤事故外的其它事故,均由上级安监主管部门等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⑶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
⑷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等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⑸轻伤事故经公司董事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结案,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经上级安监主管等部门批准结案。
三、事故发生后,生产部应按规定进行统计,但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统计应列入表外。
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2)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一套完整的系统,用于记录、分析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并从中获取有关事故的各种信息。
以下是一些建议,用于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1.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所有员工都应被要求立即报告任何发生的事故,无论是人身伤害、物质损失还是环境污染。
报告程序应简单明确,并明确规定报告的时间限制和报告人的责任。
2. 设立事故调查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调查小组应及时调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并提出改进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一套管理规定,用于处理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程序: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程序包括报告内容、报告人员、报告方式等。
2. 事故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成立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应由相关人员组成,包括技术专家、安全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
3. 事故调查程序:调查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计划。
调查程序包括证据收集、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等。
4. 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完成调查后,应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认定、事故影响等内容。
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事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和改进措施。
5. 事故处理和改进措施: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人员应对事故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员的处罚、事故损失的赔偿、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等。
6. 事故记录和档案管理:对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应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
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档案管理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决定、改进措施等文件的归档保存。
通过建立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当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并报告单位领导和生产安全管理部门。
第四条单位应当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采集事故现场、事故物证、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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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为了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构,对已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尽快的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确保工作有效。
一、事故报告
(一)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直接或间接报告公司安全部,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市建委、安监站、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1、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并逐级上报到公司安全处。
并在10日内将《企业职工因工负伤(亡)登记表》报公司安全处。
2、发生重伤事故后,应立即以电话等最快方式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及安全处。
3、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公司在接到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相关主管部门。
5、发生特大事故应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6、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1.
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火灾等事故的处理
1、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大队报警,并按规定报告公司主管经理及安全处。
2、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处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主管经理和其它相关部门。
二、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安全处,安全处报公司主管经理批示后存档。
2、重伤事故由公司主管经理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死亡事故由公司、公司主管部门、合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
察部门、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处及相关部门。
公司安全处及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核查落实。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划、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对企业2.
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处理应严格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公司安全处对于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部门,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