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系统安全隐患检查表
防治水专项检查最新表格

附表一:地测防治水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二:机电运输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三:矿井主排水、水平、采区排水系统核查表
煤矿单位:m3/h
备注:工作水泵排水能力即为水泵正常排水能力,工作和备用水泵排水能力为水泵最大排水能力。
工作水管排水能力即为水管正常排水能力,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排水能力为水管最大排水能力。
通过水泵和水管相对应的正常与最大排水能力数据对比,选取最低(正常、最大)的排水能力作为水管配合水泵后综合正常、最大排水能力。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四:安全监察处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五:调度室检查表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六:生产技术处检查表
附表七:矿井疏排水线路基础表
煤矿
检查人员:被检单位意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时间:。
水灾隐患排查表

防治 水专 业技 术人 员配 备情
况
探放 水专 业队 伍建 立情
况
进行 防治 水知 识教 育培 训情
况
备配 及演
职工 对矿
备情
练情
是否 成立
井水 况 况 专门
害的
防治
防范
水机
意识
构
防治 水抢 险救 灾设 备的 配备 情况
违法 违规 行为
重大 安全 隐患
处理 情况
验收 小组 组长 签字
验收 人员 签字
附表: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检查情况表
针对水文
基础资料收集情况
健全防治水制度情况
防治水计 划及措施 落实情况
配备防治水人员及培 训情况
地质条件 复杂、极 复杂的矿
专项检查验收情况
生
井
矿井(建 设项目)
名称
产 能 力 (万 吨/
水文 地质 类型 分类
水文 地质
年)
基础
资料
井田 范围 及周 边老 空区 积水 情况
计划
备 注
正邦煤矿
120
简单
不全 清楚
清楚
清楚
有
有
有
有
训
填表说 明:
填报部门: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生产矿井有核定能力的填核定能力,建设矿井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填报;水文地质类型分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备注栏标明检查时间及 其它要说明的情况;处理情况分为责令限期整改、停工停建、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内容放不下或其它情况说明须附页上报。
是否 采掘 开展 作业 矿区 面附 水患 近老 联测 空区 、联 积水 测报 情况 告是
是否 是否 否经
清楚 清楚 省局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

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快速掘进不少于50-100m)发送到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生产技术、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4.5
(1)巷道开工单应提前发送,时间少于3天或无标定工作设计图,每发现一次扣0.2分;(2)未进行起算数据检测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3)中腰线标定不及时或有错差,造成掘进方向偏差,每发现一处扣1.0分;(4)3000m以上贯通测量或两井间贯通,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或未经审批、没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0.5分;(5)贯通后重要方向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每发现一处扣1.5分;(6)贯通通知单不按规定距离和时间下达发送,每发现一处扣0.2分;(7)巷道掘进到特殊地段时,漏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每发现一处扣0.5分
三、矿山测量基础工作
29.0
1.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井下上测量控制按规定及时延长
2.0
(1)地面控制网不齐全、控制点破坏,控制精度达不到规程要求,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每发现一处扣0.5分;(2)井下控制导线延长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0.2分
(3)井下未按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或导线精度达不到要求,一处扣0.5分
4.0
检查所有的地质报告
(1)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超过10年未修编者,扣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以未修编论处;未经省工业局审批者扣1
(1)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超过10年未修编者,扣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以未修编论处;未经省工业局审批者扣1
(3)图件要有电子版,且图种齐全,打印出的图面清洁,内容齐全,符号、注记要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
矿井防治水单元安全检查表

矿井防治水单元安全检查表序号排查项目事故隐患判定依据事故隐患描述7.1 防治水技术管理7.1.1 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284条7.1.2 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煤矿安全规程》第283条7.1.3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煤矿安全规程》第282条综合防治措施。
7.1.4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水抢险物资。
《煤矿安全规程》第289条7.1.5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
严禁在设计确定的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安全规程》第297条7.1.6 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水体和水患异常区等。
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位置。
《煤矿安全规程》第298条7.1.7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安全性论证,确保无溃浆(砂)威胁。
严禁顶水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第301条7.1.8 矿井应当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并至少每半年修订1次:(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煤矿安全规程》第287条7.1.9 煤矿防治水工程必须有经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施工及管理制度符合有关规定。
防治水安全检查表

20、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 汇水情况 21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 位置、标高、积水量、洪水流量、洪水位标高 22矿井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 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防水煤(岩)柱 ⑵严禁擅自提高煤层开采上限 ⑶容易积水的地面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 ⑷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 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等措施 ⑸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度渗入 井下 ⑹对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 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 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23、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止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 灾难的机制和制度 ⑴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 作计划,明确雨季“三防”任务和职责。加强雨季期 间调度和值班工作 ⑵主动与气象、防汛和水利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灾 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 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⑶建立雨季巡视制度 (4)制定停产撤人应急处置措施 (5)雨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6)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排水系统中的排水 设备、供电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并组织一 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并发挥作用 (7)煤矿企业应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 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 防处理计划》;储备足够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 救灾能够到位并发挥作用 24、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 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 25、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 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26、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向有 关部门和采掘区队发出水害通知单 27、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放 水,探水前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 上 ⑴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煤 矿时 ⑵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⑶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 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⑹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⑺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 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
防治水安全检查表(参考)

序号 1 1.1 1.2 1.3 1.4 1.5 1.6 2 2.1 2.2 2.3 2.4 2.5 3 3.1
检查内容
防治水技术管理(100分) 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生产矿井必须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将井田位置、开采范 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需变动时, 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下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 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进 行;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批 地面防治水(100分) 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 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 规程》相关规定 严禁将矸石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必须按规定对钻孔封盖或封堵 井下防治水(100分) 井田内有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 时,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井巷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 须制定针对性措施,探水前进 矿井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出现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发出警报,撤 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建设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情况表0

14 水害预测预报台账
15 井巷出水点台账
16 积水区域台账
四 防治现场管理和探放水情况
矿井 名 称:
序号
建设矿井防治水专项自查情况表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1
是否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 后采”的防治水措施
2 是否落实“探、防、疏、排、截”探放水综合治理措施
填表日 期: 2011 年月
7 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和成果
矿井 名
序号
建设矿井防治水专项自查情况表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8
突水点台账、记录和有关防治水的技术总结,注浆堵水 记录
9 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图
填表日 期: 2011
检查结果
签字
备注
10 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
11 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
12 气象资料台账
13 探放水成果台账
检查结果
签字
备注
3 是否严格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紧急措施
4 是否执行探掘分离、探采分离制度
5 是否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
6 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是否采取注浆加固等措施
7 是否配备了不低于200经建设、施工、监 理三方会审并认真贯彻学习
9
是否按探放水设计进行现场施工作业(探眼数量、深度 是否符合要求、超前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5 是否开展水害应急演练
6 省局陕煤局【2012】145号文件是否学习贯彻落实到位
八 责任落实情况
1 煤矿相关证件是否有效
5 探放水作业人员是持特殊工种证件上岗 6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
二 防治水规章制度情况 1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2 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
防治水综合资料及雨季三防检查表

备注:5月份未参加公司技术部组织的储量管理知识培训,且未经批准的, 副总扣1分,副科长以上扣0.5分/人,专业技术人员扣0.2分/人。
12
查资 料
每缺一种图纸扣3分;未按期更新的,每种每次扣1分;未按规定内容绘制的, 每缺一项扣1分;未按图例要求绘制的,每处扣0.2分。
矿井应当建立以下防治水基础台账并有电子版: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2)气象资料台账(煤系地层覆盖隔水层较 厚,矿井充水条件不受大气降雨和地表水体影响的矿井可不做此台账);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 台账;(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台账;(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8)井上下水文地 五、防治 质钻孔成果台账;(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 水基础台 台账;(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12)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13)矿井 账 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15)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台账 (水仓容积、水泵能力、管路规格);(16)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 础台账;(17)小煤窑调查台账;(18)地表裂缝调查台账:(19)其它 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 期保存,并定期修正。
防治水综合资料、隐患排查及雨季“三防”专项检查
矿井名称:
项 目 内容
检查人员:
标准 分 检查 方法
矿井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
评分方法
得分:
存在问题
检查日期
扣分 得分
应建立、完善并执行如下制度:(1)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2)生产安全 联系制度 (3)矿井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 理制度,高、突矿井还应制定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4)地测防治水资料 、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5)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7)地测防治水设备 一、防治 、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8)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 ①防 水管理制 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②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③探放水作业质量 度 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④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⑤探放水作业现 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10)防 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11)防治水工作绩 效考核制度以市局“一矿一表”中规定的十五项制度为基础,补充完善上 述各制度,制度内容不重复,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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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Hale Waihona Puke 期:序号隐患排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煤矿是否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和
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是否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
统 进仃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制定"探防堵截 防治措施
3
)A--L1J丿L-J17Jv丿」/*丿匕Iz'JA/J ♦ 1—141人)• H J z'J-J/|J 1丿J/R l-^zx1 1~ J 1—1 /J D
探水、掘进接近积水区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是否编制探放水计划,并
采取防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8
探水后掘进中,各班组长是否在掘进工作面交接班时交清楚允许掘进的剩余距
离,严禁超越
9
掘至批准位置时,其最后0.5m是否停止爆破,用手镐采齐工作面,以
利下次探水时安全套管不致安设在被炮震松的煤层里
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字:
安全规程》要求采取措施
5
对附近小煤矿是否制定了防止互相贯通从其他矿灌入矿井的措施
6
井巷中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
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变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是否
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
员
7
是否做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每年雨季前是否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是否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
防洪抢险物资
4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巩物的冋程疋否高于当地历年最冋洪水位;如不冋于疋否
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山区煤矿是否避开了可能发生的泥石流、滑坡地段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可能溃(灌)人井下时,是否按《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