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安全运行规定示范文本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三篇)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矿车是一种用于矿山运输的重型机械设备,它承载着矿石等重物进行运输工作。
为了保证矿车的安全运行,各个矿山和相关管理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下面是矿车安全运行的相关规定,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车的安全运行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第一重要原则,要求矿车操作人员、矿山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矿车,指的是用于矿山运输的有轮或者履带的机械设备。
第二章矿车设备第四条矿车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试运行才能投入使用。
每台矿车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和试运行记录等必须妥善保管,并随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
第五条矿车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每台矿车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必须详细、准确,并及时修补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矿车设备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制动装置、报警装置、灭火装置等。
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试运行,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矿车驾驶第七条矿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岗位培训证书。
矿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矿山安全操作证书后才能上岗。
第八条矿车操作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矿山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遵守速度限制,并根据道路、天气和工作环境等因素合理调整驾驶速度。
第九条矿车操作人员在矿山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疲劳驾驶和饮酒驾驶。
操作人员发现自己身体不适或者情绪不稳定时,应及时报告,并请假休息。
第四章矿车运输第十条矿车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货车超载和不超限的原则。
矿车的载重量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控制,严禁超载运输。
同时,还要确保矿车的货物稳定、牢固,防止货物脱落或者倾倒。
第十一条矿车运输必须按照既定路线行驶,并随时遵守指挥员或者监工的指挥。
矿山运输车辆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矿山运输车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企业使用的一切运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载货汽车、牵引车、自卸车、矿用自卸车、矿用平板车、矿用轨道车等。
第三条矿山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技支撑”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矿山企业是矿山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运行。
第五条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矿山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本单位矿山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运输车辆管理第七条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取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八条运输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检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条运输车辆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灭火器、安全锤、三角警示牌等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按照规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身体健康,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记录。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经过岗前培训,熟悉运输车辆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章运输作业安全第十四条运输作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运输车辆应当严格按照装载规定装载货物,不得超载、超限。
(二)运输车辆在装载、卸载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滑、防倾倒措施。
矿用井下运人车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矿用井下运人车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矿山企业使用的井下运人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矿用无轨运人车、斜井人车、立井人车等。
三、车辆管理1. 车辆选型:矿用井下运人车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安全性能可靠的车型,并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通讯等设施。
2. 车辆登记:矿用井下运人车须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矿用车辆行驶证》。
3. 车辆检验:矿用井下运人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检验周期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情况确定。
4. 车辆维护:矿用井下运人车应按照车辆维修保养手册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5. 车辆报废:矿用井下运人车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报废。
四、驾驶人员管理1. 驾驶员资格:驾驶矿用井下运人车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21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2)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3)具有3年以上井下驾驶经验;(4)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矿用井下运人车驾驶资格。
2. 驾驶员培训: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矿用井下运人车的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3. 驾驶员考核:驾驶员须通过考核,取得矿用井下运人车驾驶资格。
4. 驾驶员安全责任: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五、运行管理1. 运行前检查:驾驶员在运行前应检查车辆状况,确认车辆安全可靠。
2. 运行速度:矿用井下运人车运行速度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3. 限员规定:矿用井下运人车应严格按照车辆载客人数运行,严禁超员。
4. 上下车规定:乘客上下车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车。
5. 紧急停车: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停车,确保乘客安全。
6. 通讯设备:矿用井下运人车应配备通讯设备,确保与调度室保持联系。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范文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矿车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发生,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矿车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责任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认真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各级管理人员特别要带头进行实施和执行。
第二章矿车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第四条定期检查1.矿车在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各项部分完好无损。
2.每日开车前,车辆司机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注意制动装置、车轮、轨道等部分的安全情形。
第五条维护保养1.矿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涉及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车体清洁、润滑油更换、制动系统检修等。
2.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依照企业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记录详实。
第六条载货管理1.矿车的载货量不得超出额定载荷,超载情况严禁发生。
2.载货应当均匀分布在矿车的各个部位,保持车体平衡,避开引发安全风险。
第七条临时修理在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当立刻停车取得相关技术人员支持,不能随便进行临时修理,确保修理工作符合技术要求。
第八条使用限制1.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矿车进行作业,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刻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转变矿车的结构或功能,以免影响矿车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驾驶员要求1.矿车驾驶员必需具备相关资质证书,持证上岗,且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2.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并在岗位上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禁疲乏驾驶。
第三章矿车的安全操作规定第十条启动和停车操作1.启动前,确认车道和轨道通畅,并向前、向后察看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
2.停车时,应选择平坦坚实、采光条件好且不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拉紧制动装置。
第十一条限速要求1.矿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依照规定的速度行驶,禁止超速行驶。
2.遇到弯道、坡道等需要减速的路段,驾驶员应适时减速,保持安全。
第十二条碰撞和侧翻事故防范1.行驶过程中,注意察看前方情形,避开与其他车辆或障碍物发生碰撞。
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要求范本

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要求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矿山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要求范本,以保障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本矿山内所有的汽车运输活动,包括运输矿石、煤炭、矿渣以及其他矿产物等。
第三条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管理应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生产责任由矿山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人员由矿山管理部门选派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员,负责矿山汽车运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矿山内所有参与汽车运输工作的人员都应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严禁未经培训上岗。
第七条矿山内每辆用于汽车运输的车辆都应配备安全装备,包括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并经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矿山汽车运输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矿山汽车运输应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确定运输路线和时刻,避免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
(二)矿山汽车运输应严格按照运输规定和标准进行,车辆载重不得超过规定限制,且应保持稳定性,避免出现超载或倾倒等危险情况。
(三)矿山汽车运输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四)矿山汽车运输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矿山汽车运输应加强对司机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司机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和意识。
(六)矿山汽车运输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禁止吸烟、明火等火源带入矿山,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停放车辆。
(七)矿山汽车运输应加强对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章周期性检查和评估第九条矿山汽车运输的安全工作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运行状态。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车辆的管理,确保矿井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矿井车辆管理需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考虑资源合理利用、安全稳定、环境保护、社会效益的要求。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五条所有岗位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及权限第六条矿井车辆管理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车辆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车辆巡检、维修和保养工作;(三)负责车辆购置和报废的审批工作;(四)负责车辆事故处理和安全检查工作;(五)制定矿井车辆使用计划;(六)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七)定期向上级汇报矿井车辆管理情况。
第七条矿井车辆驾驶员的职责包括:(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二)对车辆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四)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矿井车辆驾驶员有权要求车辆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工具。
第九条矿井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修改车辆的结构和功能。
第十条矿井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驾驶员的表现进行日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纠正措施。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矿井车辆的使用必须通过车辆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矿井车辆的日常巡检工作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一)外观、车身、车轮的检查;(二)车辆启动、熄火、油量、水温、油压等数据的检查;(三)车辆灯光、音响、喇叭等电器设备的检查;(四)车辆座椅、安全带、玻璃等内饰设备的检查。
第十三条出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车辆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第十四条矿井车辆的保养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一)定期更换机油和滤芯;(二)检查和修复车辆悬挂系统、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三)定期清洗和涂抹相关润滑剂。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石运输系统车辆的安全运营,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石运输系统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不得违反本制度。
第四条矿石运输系统车辆的管理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防患于未然,强化日常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确保车辆的安全。
第五条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要时刻保持工作状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操作,并不断改进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条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负有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矿石运输系统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培训要与车辆和工作相关,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参加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视情况开展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十条车辆管理人员应保持车辆管理和运输记录完整和准确,并及时进行报备。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车辆上岗驾驶员进行管理,确保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人员应保证车辆的安全设备齐全,并保证安全设备的有效性。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和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熟悉并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循交通规则和行车准则。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健康的身体状况,不得饮酒、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确保驾驶安全。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不擅自拆卸和修改车辆设备。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规定使用相关设备。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接受任务前必须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024年矿车安全运行规定(二篇)

2024年矿车安全运行规定矿车运行状况报告如下:(一)矿车在水平轨道上行驶时,必须保持稳定。
若四个车轮中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其间隙不得超过3毫米。
(二)车轮表面应保持完整,严禁出现裂纹。
轮缘磨损的余厚应不小于13毫米,踏面磨损的余厚则根据矿车载重不同而有以下标准:载重____吨及以下的矿车,踏面磨损余厚应不少于6毫米;载重____吨的矿车,踏面磨损余厚应不少于7毫米;载重____吨的矿车,踏面磨损余厚应不少于8毫米。
(三)车轮应定期进行润滑保养,确保转动顺畅。
车轮端面的摆动量应控制在:滚动轴承的摆动量不超过2毫米;圆锥滚柱轴承的摆动量不超过3毫米。
(四)连接钩环与插销的拉力试验及其安全系数应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其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____百分比。
链环、插销的弯曲值不得超过其直径的____百分比。
连接装置的链环必须承受相当于最大静荷重两倍的拉力进行试验。
(五)铸钢制成的碰头应无裂纹,弹簧不应出现断裂或永久变形。
弹性碰头的伸缩范围应为10至30毫米。
(六)车箱应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洞,各部位的凸起深度不应超过50毫米,裂纹长度不得超过100毫米。
车箱上口对角线长度的差值不应超过50毫米。
(七)底梁应无开焊或裂纹,碰头铆钉必须牢固,不得松动。
其他部位的铆钉、螺栓松动数量不得超过总数的____百分比(通过目视检查或小锤敲击进行检查),锁销机构应保持完好。
(八)托轮组应保持水平,托轮转动应灵活。
相邻两托轮的高低差不得超过2毫米,且相邻的托轮中应有____个保持直线排列。
2024年矿车安全运行规定(二)(1) 矿车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稳定性,即便在水平轨道上,当其中一个车轮与轨面出现间隙时,其最大间隙亦不得超过3毫米。
(2) 车轮必须保持完整无裂纹,轮缘的磨损余厚至少应为13毫米。
踏面磨损余厚则根据矿车载重量不同而有不同标准:载重吨数及以下矿车的踏面磨损余厚不得少于6毫米;载重吨数的矿车踏面磨损余厚应不少于7毫米;而载重吨数的矿车踏面磨损余厚则应达到8毫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车安全运行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
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3mm。
(2)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mm,
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
1吨及以下矿车6mm;
2吨矿车7mm;
3吨矿车8mm。
(3)车轮定期注油,转动灵活。
车轮端面摆动量:滚
动轴承不超过2mm;圆锥滚柱轴承不超过3mm。
(4)连接钩环和插销的拉力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5%。
链
环、插销弯曲值不超过链、销直径的l0%。
连接装置的链
环,必须以两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5)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
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为10~30mm。
(6)车箱无破洞,各部凸深度不大于50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0mm。
上口对角长度差不大于50mm。
(7)底梁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它部位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目视有无松动或小锤敲击检查),锁销机构完好。
(8)托轮组平值,托轮转动灵活,相邻两托轮高低差不大于2mm。
相邻托轮应有3个在一条直线上。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