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地非金融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思考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内地非金融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思考

作者:张宜杨俊松张园园

来源:《时代经贸》2011年第19期

自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发行主体已由最初的内地金融机构扩大至2009年的财政部及香港银行在内地的附属公司,2010年又进一步扩大到非金融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截至2011年7月,内地已有24家非金融机构或其在香港控股子公司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发债规模达321亿元人民币。

一、内地非金融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背景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人民币持续的升值预期,香港沉淀的人民币资金不断增加。据统计,至2011年6月底,香港银行体系的人民币存款达到5500亿元,2012年的人民币存款预计将达到2万亿元。由于香港人民币持有者有较强的惜售心理,而人民币金融产品品种又较为有限,人民币债券作为风险相对较小的投资品种,相对于银行存款的更高利息,因此倍受境外投资者的青睐。而境内企业在我国银行银根紧缩、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不但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加大,而且融资成本也在增加。对于目前香港较为宽松的人民币发债市场、相对低廉的发债融资成本和充裕的人民币存量,使境内企业逐渐将眼光转向境外。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和投资的现实需求,共同催生了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

二、内地非金融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主要方式

内地非金融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通常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境内企业在香港直接发行人民币债券;二是由境内企业担保,间接通过其在香港注册的子公司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第一种发债方式难度较大,境内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须由境内企业向人民银行递交申请材料,并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与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其发债资格和规模进行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内地红筹公司常采用该种方式。第二种发债方式与内地企业在港直接发行人民币债券比较,操作相对容易且简单。香港注册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政策相对宽松,而国家对境内企业对其境外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政策也相对宽松。因此,除内地红筹公司和内地金融机构外的其他境内机构常采用该种方式发行人民币债券。

三、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积极影响

(一)有利于内地企业利用境外资金,解决企业资金瓶颈问题

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可帮助内地企业充分利用融资成本低廉的在港人民币资金,使企业摆脱在境内无法融到资或融资成本较高的困境,解决企业的资金瓶颈问题。而从财

务的角度而言,也有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宗旨。若由境内企业担保境外子公司发行人民币债券,则有助于“走出去”企业利用境内信用在港筹集经营资金,在境外把业务做大做强。

(二)有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在美欧债务危机的阴霾下,人民币债券将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的关注,国际投资者将逐渐并习惯将人民币资产放入其投资产品组合,将有助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

(三)有利于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发展

国际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香港金融市场为内地非金融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融资提供了平台,但同时,随着境内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主体更加多元化,债券品种更加丰富,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容,将会促使香港不断完善其金融基础设施及相关制度建设,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和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和人民币离岸中心地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回流渠道不畅

目前,人民币还不属国际货币,国际市场对于人民币的接受程度有限,贸易结算还未习惯用人民币交易,在港所筹人民币或购汇在境外使用,或回流境内。考虑到汇兑损益,境内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的资金通常选择调回境内使用。受制于内地资本管制政策,在港发债资金人民币直接投资和债权投资在内地尚处个案试点阶段,仍须报相关部门逐笔审批,而证券投资仍不可行,资金回流渠道不畅可能导致在港募集资金滞留香港。

(二)弱化我国国家宏观调控效果

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对我国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主要源于在港所筹资金通过各种渠道回流内地,并流向我国现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对象房地产业和其他限制类产业等,一旦资金回流到上述领域,就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宏观调控效果。

(三)增加国内外汇储备,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

若境外发行的人民币资金以外汇形式回流内地,则会进一步增加我国的外汇储备和人民币升值压力。另一方面,“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筹集资金,从某种意义上说,会减少其对境内母公司的外汇资金投融资需求,无益于减少我国巨额的外汇储备和人民币日益增大的升值压力。

五、政策建议

(一)拓宽回流机制,积极探索资金回流方式改革

积极探索境外人民币回流方式改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制定并逐步完善在港募集人民币资金以直接投资、债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等方式回流内地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内地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资金回流的审批和管理,防范资金流向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领域,积极引导资金流向鼓励类行业及实体经济。

(二)积极鼓励人民币“走出去”

对有人民币资金跨境结算和资本输出需求的内地非金融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应积极鼓励,美元国际化模式的成功经验表明,“资本输出+跨国企业”模式是一国货币国际化的有效途径。人民币“走出去”既有利于拓宽在港人民币的投资渠道,又有利于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必将大大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