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
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学校体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学校体育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3.加强学校体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10.22•【文号】国办发[2012]53号•【施行日期】2012.10.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10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
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
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学校体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6.12.20•【文号】教体艺〔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2006年12月20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教体艺〔2006〕5号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竞争力。
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当前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紧迫性。
近些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但是,由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健康观和生活方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难以得到保证,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学生的体能与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与肥胖比例迅速上升。
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意见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广泛发动青年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全面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我校开展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及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制定我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目标,提供条件保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团中央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提高到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高度来认识。
学校体育教学管理部门要组织体育教师认真学习和钻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全面理解和掌握执行该“标准”的具体要求和规范并付诸体育教学实践。
二、学校要把组织好体育教学、开展课外运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设体育园地、创建本市乃至本省高校文体活动示范区作为开展我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的主要内容,努力实现我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工作目标。
三、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体育课程和群体活动的相关规定,确保我校学生体育教学课时和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群众体育活动的有序开展。
(一)我校专科生接受体育课堂教育的时间要保证在1年以上,要努力创造条件对学生开设体育专项课或选修课。
体育课教学和体育考试应体现阳光体育特点,以室外活动形式为主,以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项目为主,以培养学生的基本知识、技术和能力为主,达到锻炼身体、养成习惯、增强体质的目的。
(二)要加强我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体育教师良好的体育敬业精神和综合素质,有计划地推动体育课程建设。
中招体育考试_在加大力度与勉力应付中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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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体育考试的部门和其他部门没能 达成一致的意见,导致体育考试搁 浅,二是很多地方很少开展体育活
表现为“应试现象”严重。许多地
上海市首次将体育考试计入总 动,学生没有练过有关项目,加
方和学校为了应付考试,每天练的 分,分值为30分。上海市中考体育 之不知如何计算成绩,因此体育
(中央7号文件)提出了“通过5年 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 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 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 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 率明显下降。通过全党全社会的共 同努力,坚持不懈地推动青少年体 育运动的发展,不断提高青少年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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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体育考试,而在开展体育考 品质、公共素养、学习能力、交流 就过于搪塞了。在高等教育资源贫 试的省市,由于自主权在地方的地 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 乏,中国由于人口众多存在巨大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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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大 和促进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作用。 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都是考试项目,体育课也围绕着这 的30分由日常锻炼和统一考试两部 考试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
些项目进行,使得学生们只有体育 分组成,分别为20分和lO分。20分 三是收费难以界定,一时无法进
考试的几项成绩突出,却未学会其 的“日常锻炼”考核学生参加体育 行。可以说,目前还有不少省市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与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现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1. 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重视本校的体育工作,扎实推进体教结合,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的体育工作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体育教育方法与方式,培养学生体育活动的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终身锻炼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二、落实国家的有关要求,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3. 广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贯彻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
从2008新学年开始,我区中小学调整并增加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实行“一开足、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开足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体育课时(小学1—2级每周四节课、3—6级与初级中学每周3节课、完全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节课),每天安排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教学安排的特点,落实“一开足、两操、两活动”。
高等院校按国家规定,实施体育课程计划,根据学生锻炼需求,将体育选修课覆盖学生全部修业年限。
各级各类学校应经常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余体育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正文:----------------------------------------------------------------------------------------------------------------------------------------------------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提高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以下简称“校园足球”)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校园足球工作。
足球是深受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项目,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独特的综合教育功能。
青少年是全民健身的重要群体,青少年足球是足球运动的基础和源泉。
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有利于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提升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校园足球活动。
二、加强对校园足球的组织领导。
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通力合作,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部署和协调本地校园足球工作。
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纳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合理、运行规范、监督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定点学校校长是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园足球活动正常开展。
三、加大校园足球投入力度。
要统筹校园足球经费投入,切实保障校园足球经费。
各级教育部门要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增加校园足球经费并确保定点学校校园足球工作的支出。
各级体育部门要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用于校园足球工作。
加强校园足球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作者:来源:《体育教学》2007年第01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竞争力。
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当前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紧迫性。
近些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但是,由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健康观和生活方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难以得到保证,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学生的体能与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与肥胖比例迅速上升。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直接影响到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切实改变这一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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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6] 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竞争力。
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当前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紧迫性。
近些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但是,由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健康观和生活方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难以得到保证,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学生的体能与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与肥胖比例迅速上升。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直接影响到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切实改变这一状况。
二、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
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切实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同时,要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要通过调动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并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
学生的学习、生活、体育、娱乐、课外活动和休息的安排,都要按照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青少年生长发育的规律进行。
要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学校要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加以公示后,坚决保证实行。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提出安排中小学学期、假期和学校作息时间的指导意见。
广泛开展群体性的学生体育活动。
学校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并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形成制度。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共同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群众体育活动,探索学生有兴趣、学校有特色的群体活动形式,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激励他们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掀起校园青春健身活动的热潮,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生龙活虎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依托学校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俱乐部工作的力度,组织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加强对学生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活动的指导和支持。
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是普及体育人口和培养、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础。
要把面向全体学生的群体活动与提高课余体育训练水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更加广泛的群体、竞赛活动形式夯实课余体育训练的基础,通过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活动带动、促进学生群体活动,激发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
要坚决纠正少数地方和学校把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群体活动与培养、选拔优秀体育人才割裂开来的做法。
今后,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评估,必须将学校开展群体活动的情况和形成体育特色的水平作为重要条件。
要加强学生运动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合理解决学习与训练的矛盾,保证他们的文化课学习。
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要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都要从学生的特点和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历史传统出发。
在保证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的前提下,低年龄段学生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要强调趣味性、集体性和安全性,通过科学的体育教学和锻炼过程,全面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并有机地渗透德育内容。
高年龄段学生的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要根据学生自身特点和发展要求,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强调活动的多样性,增强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
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具有时代特点的体育项目,并逐步形成自身的体育特色。
农村学校要根据校园环境和地域特点设计体育课程、开展体育活动,并从当地传统体育活动中汲取营养。
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积极开展富有当地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
三、完善学校体育的保障机制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对照学校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对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切实加以纠正。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并不断改善学校体育的基本条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科学研究,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要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体育课时大幅度增加的实际,重新核定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编制数额,保证体育教师的合理配备。
各地要通过三年的时间,对现有体育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并纳入教师培训工作规划。
对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同时,要保障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参照教育和劳动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
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学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
要把农村学校体育的条件保障作为学校体育经费投入的重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此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
同时,体育设施向广大村民开放,充分提高体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要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和《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目录》,做好规划,力争在“十一五”期间配齐体育设施与器材。
同时,学校要因地制宜开发和利用各种体育资源,努力满足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的需要。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相互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使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广大学生和社区居民开放。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的安全保障。
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对体育教师安全方面的培训和对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要长抓不懈。
完善学校体育设施、体育课程和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体育设施的配备质量,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
积极提倡和推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经验和做法,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证。
四、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的评价制度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测试报告书要作为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或中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
测试报告书要列入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公告制度,教育部定期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等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和测试结果。
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新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其结果反馈给地方和下一级学校。
这一办法首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进行试点,而后在全国推广。
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
认真总结各地已有的成功经验,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体育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
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将学生日常体育成绩、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体育考试成绩要按一定比例记入中考成绩总分。
积极推进在高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明确学校校长和教师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责任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校校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履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
班主任教师负责监督班级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要求,防止体育课程、体育活动时间被挤占挪用。
体育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营造学校体育氛围,及时向学校、班级和家长报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其他任课教师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做到不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并在课堂教学中注意纠正学生不健康的坐姿和用眼方法,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和服务支持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强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
在综合督导的评估指标体系中,要加大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状况的权重。
定期开展以保证体育课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督导结论作为评价各地区、各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配合和支持,并根据《体育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监督。
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状况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对地方和学校综合性的教育工作评价必须充分体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在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层次的合格性评估、示范性评选和先进性奖励工作中,要纳入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关键性指标。
对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不能评为示范学校和先进单位,其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鼓励探索学校体育与高等学校、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适度挂钩、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的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