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和个人对于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的管理措施得以有效实施,以预防雷击和静电等危险对设备、人员和环境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执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体系。
2. 防雷安全管理2.1 防雷设施(1)根据所处地区的雷电活动特点,合理选址、设计和安装防雷设施,确保建筑物和设备充分接地,并具备良好的防雷性能。
(2)建筑物和设备的防雷接地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测,保持其良好的接地性能。
2.2 防雷检测(1)定期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2)雨季或气象条件变化时,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测和监控,及时排除隐患。
2.3 防雷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的防雷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定期进行防雷应急演练,确保人员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使用应急设备。
3. 防静电安全管理3.1 静电防护措施(1)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工艺,采取相应的静电防护措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放电。
(2)合理选用材料,特别是防静电材料,确保其质量合格。
(3)室内空气湿度的控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以降低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3.2 防静电设备(1)对于需要防静电的设备,确保其具备防静电功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2)加强对防静电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工作。
(3)定期对防静电设备进行测试和验证,保证其防护效果符合要求。
3.3 静电事故的处理(1)建立静电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发生静电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对于静电事故的处理,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4. 安全培训与教育4.1 防雷防静电知识培训(1)针对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的基础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
4.2 安全教育活动(1)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加人员对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的了解和重视程度。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3篇)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要加强对防雷防静电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执行到位。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应注重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和技术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第五条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防雷管理第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人员配备。
第七条单位应对建筑物、设备及人员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和管理,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八条单位应制定防雷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防雷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防雷技术水平。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防雷告警机制,及时响应雷电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防静电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制定防静电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物品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静电监测系统,对关键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静电积聚现象。
第十三条单位应对人员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防静电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包括静电接地、静电屏蔽等。
第十五条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静电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第十七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对发现的防雷防静电管理问题,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雷防静电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损害他人人身财产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防雷防静电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建立防雷防静电事故调查和分析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工作。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单位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规范防雷防静电工作,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及义务1.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防雷防静电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落实责任;2.责任人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定期检查设备及工作环境;3.员工责任:遵守安全规定、参加培训、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
三、防雷措施1.安装防雷装置:对设备进行防雷装置的安装和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2.维护设备:定期检查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防雷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建立防雷预警系统:建立防雷预警系统,监测雷电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员工发布预警信息。
四、防静电措施1.地面铺设导电材料:工作场所地面铺设导电材料,保证静电能够顺利地漏电;2.人员培训:对静电产生及防止方法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静电意识;3.使用防静电设备:配备防静电鞋、衣物等防护用具,减少静电的产生;4.定期检查静电设备:对工作场所的静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五、安全检查与记录1.定期检查:制定防雷防静电检查计划,定期检查设备、工作场所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安全记录:对检查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复查。
六、应急准备1.应急物资:准备必要的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如避雷针、避雷帽等;2.应急预案:制定防雷防静电应急预案,确保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七、故障处理1.故障报告: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并进行记录;2.故障处理: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培训和教育1.定期培训:定期组织防雷防静电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雷防静电意识;2.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通知公告等形式,加强防雷防静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九、违纪处罚对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1.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单位领导审批,并定期进行修订。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任务和原则(一)任务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任务。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的设备、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设置防雷、防静电措施,确保工作的平稳进行。
(二)原则1.安全第一: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认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2.科学合理:防雷、防静电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设置,确保有效防范雷电和静电危害。
3.全员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实行全员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维护防雷、防静电安全。
4.持续改进:防雷、防静电工作要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组织(一)设立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二)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一)工作地点周边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立合适的避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网等,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建立完善的接地系统,加强对设备和建筑物的接地保护,防止雷电危害。
3.定期进行避雷装置和接地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设备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备安装应满足防雷、防静电要求,合理设计设备布局,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2.设备应采取绝缘材料进行包装和保护,减少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设备周围应保持干燥,避免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4.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避免静电的传递和积聚。
(三)人员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2.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减少经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不在雷暴天气下进行室外活动,必要时进行疏散,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防雷_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单位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降低雷电灾害和静电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等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设施及操作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落实。
4. 员工应自觉遵守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防雷防静电设施1. 防雷设施:包括避雷针、避雷带、接地装置等。
2. 防静电设施:包括防静电接地线、防静电手环、防静电鞋等。
五、防雷防静电措施1. 雷电天气期间,严禁进行户外作业,禁止在室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加强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在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静电设备,如防静电接地线、防静电手环等。
5. 对生产设备、管道、储罐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防雷防静电性能。
六、应急预案1. 雷电天气期间,如发生雷击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进行现场救援。
2. 静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静电,防止事故扩大。
3. 针对雷电和静电事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奖惩1. 对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科研机构、公共建筑等。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效果良好的原则。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在建设、改造或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或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防雷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避雷系统、防雷接地网、防雷装置等。
第七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雷设施;(二)系统完整:建设完整的防雷体系,包括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等;(三)安全可靠:确保电流不会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四)防雷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材料,如耐腐蚀的钢材、避雷针等;(五)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系统不会影响防雷设施的功能;(六)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静电接地、静电消除、防静电设备等。
第九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静电设施;(二)静电接地:对设备和设施进行静电接地,确保静电能够安全排除;(三)静电消除:采用合适的静电消除设备,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剂等;(四)防静电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材料,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衣等;(五)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防雷、防静电工作,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单位内所有人员、设备和场所。
第三条本单位成立防雷、防静电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内的防雷、防静电工作。
第二章防雷第四条本单位应制定防雷措施,并进行周期性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第五条本单位应配备并定期检测防雷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六条在雷雨天气或雷雨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本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及时关闭窗户和门窗,防止雷电进入室内;2. 减少人员在户外活动,尽量避免在雷雨天气下进行户外作业;3. 严禁在高处、露天场所或者没有防雷措施的场所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应进行防雷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测,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防雷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第八条本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防雷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有效性。
第九条本单位应为每个工作区域配备防雷设施,并告知员工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本单位应设立防雷告警机制,并及时向员工发布防雷预警信息。
第三章防静电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防静电措施,并进行周期性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为关键区域和设备配备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其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对员工进行防静电培训,告知其防静电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清洁、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装置,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在进行可能产生静电的工作之前,应佩戴防静电装置,并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加强对防静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对静电敏感的设备和器材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定期对防静电设备进行标识和检测,确保其有效性。
第四章监管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对防雷、防静电措施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建立防雷、防静电档案,详细记录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检测情况。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所属各单位防雷、防静电工作管理。
第三条规范及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9《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GB 50515-2010《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范》DB42/T512-2008《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设备管理部为防雷防静电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分(子)公司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
第六条分(子)公司总经理是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七条分(子)公司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分管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设备处是本单位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台账;负责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配合检测单位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设施,及时整改,待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检,直至检测结果合格;负责督办本单位各车间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制(修)订;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采购计划的审批与上报;负责检测报告的保管与存档。
第九条分(子)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投用、完好情况。
第十条分(子)公司电气车间是防雷防静电工作的技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本单位生产设施主接地及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二)负责配合检测部门对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进行检测;(三)负责对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装、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验收;(四)负责为本单位各生产车间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F-ED-J251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
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
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
求,适用于民爆企业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
口管理部门。
3.2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
于10Ω,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4.1.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4.2接地保护
4.2.1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加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4.2.2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4.2.3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分另焊金属跨接线。
4.2.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2Ω;
B、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C、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总容量在100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D、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次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4.3静电防护:
4.3.1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
4.3.2在起爆药(干燥后包括干燥)、工业雷管(装起爆药、装延期药、雷管装配)、导火索、黑火药、导爆药、延期药等生产工序工房的入口处应高导出静电的门帘、扶手及静电检测仪,工房地面、工作台面、椅子、肱、脚踏等应铺设防静电材料。
4.3.3进入4.3.2规定的生产工房内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或纯棉)工作服、防静电鞋袜或棉布鞋袜,应戴手套或防静电手套和棉工作帽,并应经静电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人体对地电阻值为1.0×104--1.0×108Ω。
严
禁在生产现场脱换工作服、鞋、和帽。
静电危险场所不应存在电容大于3PF的孤立导体。
4.3.4对4.3.2规定的生产工房内的空气相对湿度不应低于60%(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规定)。
4.3.5防静电用品及器材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导静电胶板其对地电阻值应为5.0×104--1.0×108Ω。
B、人体静电测试仪检测范围0—∞Ω,测量值误差不大于±10%。
C、工作服的摩擦带电量应小于0.5UC/件,服装布料的摩擦电位应小于1UC/M2,摩擦起电电位应小于500V。
4.4检测:
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一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