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主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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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运作,保障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经民主选举产生,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监事会,对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报告。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或者擅自转让其财产。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2024年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把本单位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我单位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一)根据本单位章程第三章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

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二)本单位人事任免:校长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负责。

(三)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四)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

投资在____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

(五)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

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单位七项制度:本单位七项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活动组织:本校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1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民办非企业规章制度

民办非企业规章制度

民办非企业规章制度【篇一: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为了把本单位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我单位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一)根据本单位章程第三章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

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二)本单位人事任免:校长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负责。

(三)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四)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

投资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

(五)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

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单位七项制度:本单位七项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活动组织:本校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决策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决策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决策制度一、总则1.1 制定目的为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理事会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决策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理事会的一切决策活动。

1.3 决策原则(1)合法性原则:所有决策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同时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

(3)科学性原则: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查、数据分析和专业咨询,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4)效率原则:在保证决策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决策效率。

二、决策机构与决策层级2.1 决策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决策机构为理事会。

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2.2 决策层级(1)一般决策:日常运营管理事项,由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事项需提交理事会讨论。

(2)重大决策:涉及本单位发展方向、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需由理事会集体决策。

三、决策程序3.1 提出动议(1)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联名,可以向理事会提出动议。

(2)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提出动议。

3.2 论证调研对于提出的动议,由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指定相关部门或者专人进行市场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必要时可以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3.3 形成预案根据调研结果,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形成决策预案,预案应包括:(1)决策背景、目的和意义。

(2)备选方案及其利弊分析。

(3)预计效果及风险评估。

(4)决策实施步骤和责任人。

3.4 理事会审议将预案提交理事会审议,理事会成员充分讨论,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根据讨论情况形成最终决策。

3.5 决策公告(1)一般决策经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批准后执行,并公告相关成员。

(2)重大决策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由理事长签字公告。

四、决策变更与废止4.1 决策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已做出的决策进行变更,应按照原决策程序进行审议。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篇)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篇)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把本单位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我单位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一)根据本单位章程第三章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

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二)本单位人事任免:校长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负责。

(三)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四)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

投资在____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

(五)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

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单位七项制度:本单位七项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活动组织:本校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1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非营利组织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非营利组织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非营利组织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是任何一个非营利组织必须非常重视的一个环节。

在这种制度下,机构中的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为该组织做出决策贡献自己的智慧和能力。

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建议如何建立非营利组织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制定议事规则就好像国家法律集合了所有人的智慧来管理人民的日常生活一样,在非营利组织内部也需要明确的规则来确保良好的议事环境和决策制度。

制定议事规则可以降低争端产生的风险,建立透明公正的会议管理程序,有助于所有成员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从而确保议事会有秩序地进行。

增强透明度透明度非常重要,特别是在议事决策方面。

每一个变化和建议都应该在没有保留的情况下公开,以便所有人能够清楚地看到每一个提案的进展。

透明度能够确保所有成员的公正参与,并减少信息不对等的风险。

此外,让其他人了解当前的改变也有利于增加组织的信誉度。

推动平等为了确保各个成员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其中一种最适合的方式是通过推动平等。

平等的讨论可以遵循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会议是时需要确保每个成员都有相等的时间表达自己的观点;2. 所有成员的声音应该是平等和重要的,并且要评估决策的影响。

建立增加参与度的机制为了在非营利组织内部营造积极的氛围,应该建立一些让所有成员参与的机制或政策,比如说奖励或表彰那些为组织做出贡献的成员等。

一个积极参与的团队将有可能产生更多的有价值的想法,并且更有积极性落实实施措施。

建立回馈机制为了确保每位成员都能受益于非营利组织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应该确保回馈机制的有效性。

回馈机制是反思和总结过程的延伸,每个决策的执行结果都应该反馈到下一个议事会中进行评测和审查。

这有助于发现其他成员的优点,纠正错误,加强改进,并加强组织的凝聚力。

总之,一个良好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不仅可以促进团队的合作和信任,还可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从而实现组织的共同愿景。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主决策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主决策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主决策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主决策制度(一)为规范本单位民主决策,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本单位章程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三)人事任免:理事长(校长、所长、主任等)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理事长(校长、所长、主任等)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理事长(校长、所长、主任等)负责。

(四)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本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校长、所长、主任等)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五)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设课题研究或其它重大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经费预算。

投资在××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可实施。

(六)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八)活动组织:本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时,要认真组织实施,凡需公证的重大事项,须聘请公证人员公正。

民办非企业组织理事会决策制度

民办非企业组织理事会决策制度

民办非企业组织理事会决策制度摘要本文旨在介绍民办非企业组织理事会决策制度。

理事会作为民办非企业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制定和执行组织政策、计划和项目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决策的独立性和高效性,理事会应采取简洁的策略,避免法律纠纷和复杂性。

1. 理事会组成理事会由组织内的成员选举产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

理事会成员应代表组织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如捐助者、志愿者和受益者等。

理事会应确保成员之间的平衡和多样性。

2. 决策程序理事会应制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决策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议题:任何理事会成员都可以提出议题,但需事先通知其他成员。

- 议题讨论:理事会成员应就提出的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充分了解各种观点和建议。

- 决策投票:理事会成员应根据讨论结果进行投票,以确定是否通过议题。

决策应以多数票通过,确保多数意见得到尊重。

- 决议执行:通过的决议应由理事会监督执行,并确保相应的行动计划得到实施。

3. 决策独立性理事会的决策应独立于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影响。

理事会成员在决策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个人利益的冲突,以保证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理事会应建立决策记录,以便追溯和审计。

4. 简洁策略为确保决策的高效性和易于执行,理事会应采取简洁的策略。

过于复杂的决策制度可能会导致决策延迟或困扰成员。

理事会应注重实际可行性和操作性,避免制定过于繁琐或难以执行的决策。

5. 法律合规性理事会在制定决策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法律意识,确保决策不违反法律规定。

如有需要,理事会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结论民办非企业组织理事会决策制度应确保决策的独立性和高效性。

理事会应通过透明、公正的决策程序来制定和执行组织的政策和计划。

同时,理事会应采取简洁的策略,避免法律纠纷和复杂性。

通过遵守法律合规性和注重决策独立性,理事会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组织的发展和成长。

---民办非企业组织理事会决策制度摘要本文旨在介绍民办非企业组织理事会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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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主决策制度
(一)为规范本单位民主决策,依据国务院《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本单位章程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
是理事会。

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三)人事任免:理事长(校长、所长、主任等)由
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理事长(校长、所长、
主任等)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
理事长(校长、所长、主任等)负责。

(四)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
本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
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校长、所长、主任等)同意,考察后必须写
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五)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设课题研究或其它重大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
证调查报告和经费预算。

投资在××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
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可实施。

(六)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并将章程修改草
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八)活动组织:本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时,要认真组织实施,凡需公证的重大事项,须聘请公证人员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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