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工作规程(试行)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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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试剂 阴性反应
均阳性反应
一阴一阳
均阴性反应
送筛查实验室 (或确证实验室)进行复检
阴性报告
HIV抗体快速检测流程
阴性结果
阳性结果
结果解释
• HIV抗体阴性(筛查或确证实验结果),应 考虑窗口期)
• HIV抗体待复查(建议不发)
• HIV-1抗体阳性(确证实验结果)
• HIV抗体不确源自文库(确证实验结果)
(一)初审
步骤:
■第一步,现场查看实验室区域分布、仪器设
备和生物安全是否达到要求;
■第二步,查看文件体系:制度是否完善、检
测资料登记是否齐全、SOP是否完善;
■第三步,查看人员条件:是否符合上岗条件
和取得市级以上培训证书。
(一)初审
步骤: ■第四步,初审结束后,专家验收组当场出具初审
结果艾滋病检测点实验室评审反馈意见书一式五 份,由申请单位签署意见。随后,验收专家组出 具初审结果报告,在申请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将 申请表、初审结果报告附初审结果艾滋病检测点 实验室评审反馈意见书一套伍份申请材料一并报 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复,经批准后报设区市卫生行 政部门进行复审;
(五)文件体系与记录表单
2、记录表单: ■快速检测收样、检测、结果登记本 ■快速检测实验原始记录 ■试剂使用登记本 ■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 ■废弃物处理登记本 ■检测人员健康档案 ■意外事故登记本 ■设备(冰箱、恒温箱)温度登记本
检测步骤
原有试剂+另一 种快速试剂
样品 快速检测 阳性反应
重复检测
血清管理
• 1、采血5ml,保存或送检样品应为血清或 血浆,保存样品量>1.0ml 。
• 1、筛查阳性血清送县区疾控中心艾滋病筛 查实验室复检(附复检化验单),送检样品量 >3ml 。
• 2、筛查阴性血清至少保存12个月以上,达 到保存时限的阴性血清在销毁前由县区疾 控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负责抽检5%,按 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同时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 警告标示
防护眼镜
污物缸
锐器盒
喷壶
脚踏式污物桶
冲眼器
• 其它专用: 如工作服、消毒盆、抹布等
(五)文件体系与记录表单
1、文件体系: (1)相关制度:实验室技术规程、HIV快速检
测程序、反馈与报告保密制度、安全操作制度、 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
(2)SOP文件: ■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程序 ■快速检测方法和程序 ■结果解释与报告 ■实验室的清理与消毒 ■实验室安全防护 ■试剂保存程序 ■移液器的使用和校正程序
■第二步,进行盲样检测考核(考核样品统一到省
确证中心实验室购置),现场查看操作是否规范, 是否具有生物安全意识,报告发放和原始记录是否 填写规范;
■第三步,现场查看实验室区域分布、仪器设备和
一、艾滋病检测点设置
•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艾滋病 流行情况及实验室条件,确定承担艾滋病快 速检测工作的检测点。
• (二)检测点可设在符合设置要求的二级以 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计生服务站(所)、艾滋病自愿 咨询检测点以及其他需要开展艾滋病快速检 测的单位。
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工作规 程
(试行)
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IV确证 实验室
为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艾
滋病检测点的设置和验收,确保艾滋病检测 质量,依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 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2009年修订版)和《江西省艾滋病检测 点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本 规程。
血清管冷冻盒
血清分离管
血清分离管上用油性 记号笔写上编号、姓 名
样品运输箱
试剂管理
• 1、配备2种快速检测试剂,应参加了上一 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全国HIV 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其中一种敏感性 应达到100%;
• 2、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 准、批批检合格、在有效期内;
(二)复审
• 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复审要求的3个工 作日内向决定受理的申报单位出具书面复 审通知单,并在15个工作日内,从市级艾 滋病检测点验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组 成复审专家组,指定组长,完成现场复审 工作。
(二)复审
步骤:
■第一步,市级验收专家组介绍评审验收工作安排,
并听取申请单位的筹建工作汇报。申请单位主管卫 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和县区疾控中心(皮防所)筛 查实验室负责人应到场;
• (一)初审 • (二)复审
(一)初审
• 申请检测点的机构或单位按验收要求进行 筹建后,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附件1, 一式伍份),报当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备 案;
• 当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表后3个工 作日内向决定受理的申报单位出具书面初 审通知单,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当地卫生 系统的3名专家,组成初审小组,指定组长, 完成现场初审工作。
二、艾滋病检测点建设标准

(一)人员条件:

(二)建筑条件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

(五)文件体系与记录表单
(一)人员条件
• 由1-2名通过市级以上艾滋病检测技术培 训并获得培训证书的医技人员组成。所 有检测人员每2年必须参加市级以上的复 训。
(二)建筑条件
• 有独立工作区域或专用实验室台,台面 应耐酸耐碱防渗漏,并有明显标识;室 内应有冷暖空调和防蚊蝇、防鼠设施, 应有紫外消毒或其他消毒设施,室内设 有洗手池(深度要求40cm以上),洗手 池尽量靠出门处。
• 3、上级招标采购下发的快速检测试剂。
检测数据上报
• 1、有网络直报条件的应每月5日前在艾滋 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上报上月HIV检测份数 表;
• 2、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应交县区疾控中心筛 查实验室,由县区疾控中心代为上报;
• 3、做好检测数据登记、统计,保存好原始 数据表格。
三、艾滋病检测点验收程序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
• 普通冰箱(配有冷冻室)、加样器(20200μl两把)、离心机、高压灭菌锅(消 毒与污物处理设施)、定时钟、干湿温 度计,有条件可配备生物安全柜。
高压灭菌器
消毒桶
温湿度计
定时钟
生物安全柜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
• 实验室应使用专用工作衣、足够的一次 性乳胶手套、口罩、隔离衣和防护眼镜、 鞋套、消毒液,并备有冲眼设施;个人 衣物与实验室工作服应分开放置,实验 室大门应有生物安全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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