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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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生部)实施细则

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生部)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卫医管发[2012]2号)。

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其余各级各类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臵7章69节357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21条583款标准,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说明:1.三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本细则中,“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并能快速甄别出本地区医疗技术能力不能诊治的疾病迅速转往有条件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本细则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166号)。

3.本细则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人民军医出版社,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服务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服务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服务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服务实施细则 2-1 预约诊疗服务项目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挡标准 2-1-1 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2-1-1-1 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各项指标符合要求:B 现场摹拟预约1、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出院复诊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达85%以上,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 100%5 分,号源未全部开放预约不得分;缺一项门诊预约扣 1 分;预约率每下降 10 个百分点扣0.5 分符合“B”,并:项目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挡标准 2-1-2 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2- 1-2-1 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4、有出诊医师管理措施,变动出诊时间提前公告现场摹拟出诊检查5、医务人员熟知预约诊疗制度与流程现场检查符合“C”,并:B 现场检查A 查看预约率1、对预约转诊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持续改进转诊工作 5 分,未开展不得分 2-2 门诊流程管理 2-2-1 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2-2-1-1 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各项指标符合要求:C 跟踪门诊患者就诊流程B 跟踪门诊患者就诊流程项目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挡标准2-2-2 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当提前告知患者。

提供咨询服务,匡助患者有效就诊2-2-2-1 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当提前告知患者。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管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管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管理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管理实施细那么6-1依法执业工程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档标准6-1-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标准,无院中院6-1-1-1院及科室命名标准,提供的诊疗工程与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全部相符。

凡医院内命名为“中心”、“研究所”等机构者,均持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1、依法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定期校验医院改变名称、场所、法人、诊疗科目、床位,能及时完成变更登记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医院实际提供效劳的诊疗工程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工程相符3、医院及科室命名标准,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内容一致符合“C”,并:1、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门急诊部醒目处,接受社会与公众监督检查2分,一项指标未到达,扣1分2、医院内命名为“中心”或“研究所”等机构均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文件3分,有1处不合要求扣1分符合“B”,并:1、无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及“院中院”5分,一项未达标不得分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6-1-2-1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各项指标符合要求:1、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开展的诊疗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3、有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4、评审周期未发生群体性、组织性违规违纪事件5、卫生行政部门督查中未发现违法行为或对卫生行政部门督查发现的未到达需要处分程度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工程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档标准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6-1-2-1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符合“C”,并:1、评审周期内无卫生行政部门查实的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录或发生一级主责以上医疗事故5分,评审周期内有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发生一级主责以上医疗事故不得B符合“B”,并:1、职能部门对诊疗活动进行全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分,未达标不得分6-1-2-2医院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有教育评价各项指标符合要求:1、进行培训教育评价,提高培训效果2.5分,不达标不得分2、员工对岗位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晓率≥90%2.5分,不达标不得分符合“B”,并:1、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均取得执业资格,注册地点在本院或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如多点执业或对口支援等〕,按照本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具有执业资格的研究生、进修人员经过医院授权在上级医师〔含护理、医技〕指导下执业工程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档标准6-1-3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效劳,不超范围执业定〔如多点执业、对口支援等〕,具有执业资格的研究生、进修人员在上级医师〔含护理、医技〕指导下执业〔★〕符合“C”,并:1、无卫生技术人员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5分,发现一例扣1分6-1-4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发布医疗广告6-1-4-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按时完成医疗机构校验,发布的医疗信息真实可靠各项指标符合要求:1、根据规定按时进行医疗机构年度校验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发布的医疗信息真实可靠3、发布的医疗广告获得批准,符合法规要求符合“C”,并:1.有职能部门负责对发布医疗信息、医疗广告进行监督管理3分,无职能部门负责扣2分,未进行监督管理扣1分2.根据医疗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效劳信息2分,不及时扣1分,未更新扣2分符合“B”,并:1、制定完整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标准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开展全员培训教育,提高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自觉性3、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熟悉本部门、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知晓率≥80%工程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档标准6-1-5有完整的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能及时修订完善,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6-1-5-1制定完整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诊疗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一、引言二、评审依据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4.医院管理相关的国家标准。

三、评审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医院的评审工作,包括三级甲等医院和三级乙等医院。

四、评审内容1.医疗技术能力:(1)医疗设备的购置、运行和维护情况;(2)医院各科室的技术水平和临床实力;(3)医疗技术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2.医疗服务质量:(1)医院内部的服务流程和规范;(2)医院对患者的关怀和照顾;(3)医院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和改进措施;(4)患者满意度调查的结果。

3.医院管理水平:(1)医院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2)医院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3)医院对人员培训和发展的重视程度;(4)医院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4.医院科研能力:(1)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2)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情况;(3)医院与科研机构的合作程度。

五、评审程序1.评审申请:医院向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并支付评审费用。

2.评审准备:评审机构组织人员,制定评审计划和标准,并进行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3.现场评审:评审机构对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包括查阅资料和与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4.评审报告: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果,编制评审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5.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机构将评审结果在医院和评审机构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审结果审定:医院对评审报告进行审定,确定评审结果。

7.反馈和改进:医院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反馈,并制定改进措施。

六、评审标准的执行评审标准的执行由评审机构负责,评审机构需具备相关医学知识和评审经验,评审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保密。

七、评审结果的意义评审结果作为三级综合医院的重要参考,对医院的发展和改进具有指导意义。

医院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八、评审周期评审周期一般为三年,医院在评审周期内可以根据需要申请补充评审或提前进行评审。

新修改后三级综合医院审标准实施细则(院办负责部分1)

新修改后三级综合医院审标准实施细则(院办负责部分1)
1.1.3.1
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C】
1.诊疗科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医院设置标准并获得执业许可登记。
2.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至少保持在上周期三级医院评审时的层次。(提供前一年手术和住院的前十大病种)
2.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1.15∶1。
3.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0.4∶1。
4.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
5.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B】符合“C”,并
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
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50%。
3.平均住院日≤12天。
刘艳芬、闭艳艳(没有的委员会要尽快下文建立)
4.1.2.1
有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各质量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委员会,人员构成合理,职责明确。
【C】
1.院长作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委员会工作。
2.各相关委员会包括: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等。
薛丽、于夫
2.8.2.1
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
【C】
1.有明显的识别与路径标识,尤其与急救相关的科室与路径。
2.标识用字规范、清楚、醒目,导向易懂。
3.有指定部门监管。
【B】符合“C”,并
根据服务区域功能或路径变化,及时变更标识。
【A】符合“B”,并
标识与服务区域功能或路径完全相符。
5.有说明患者权利的图文介绍资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量化指标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量化指标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量化指标一、大于等于类指标(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1.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时间≥3年以上。

2.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1.15∶1。

3.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0.4∶1。

4.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

5.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1%。

6.医技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70%。

7.主要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疗。

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B】符合“C”,并重症医学科统一管理全院重症医学床位,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8%,符合重症收治标准的患者≥80%。

【A】符合“B”,并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8%,符合重症收治标准的患者≥90%。

二、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1.承担政府分配的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订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C】到农村服务医师人数占符合晋升条件人数比例≥60%。

【B】到农村服务医师人数占符合晋升条件人数比例≥70%。

【A】到农村服务医师人数占符合晋升条件人数比例≥90%。

2.开展全员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各科室、部门每年组织系统的防灾训练次数≥1次。

应急预案与流程的员工知晓率达到100%。

三、临床医学教育及科研成果推广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率≥90%。

2..每年承担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个。

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率≥95%。

4.每年承担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个。

5.医院配套经费到位率≥80%(以年终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6.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院内外研究经费,并取得研究成果。

医院配套经费到位率≥90%(以年终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7.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要求开展临床试验。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最新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最新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最新为规范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审目的(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引导医疗机构遵循国家卫生健康政策,推进医疗改革和发展。

二、评审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三、评审内容(一)医院功能与任务1. 医院应具备明确的功能定位和任务目标,包括医疗服务、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

2. 医院应制定并实施各项功能与任务的规划,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医院管理与质量安全1. 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护理、药事、检验、影像、病理、感染控制、后勤保障等。

2. 医院应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3. 医院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1. 医院应建立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系统,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患者满意度等。

2. 医院应定期分析监测数据,查找问题,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

(四)医疗技术水平与创新1. 医院应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水平,包括临床、医技、护理、康复等。

2. 医院应加强医疗技术创新,开展临床科研,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五)医院文化建设与人力资源1. 医院应加强医院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 医院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和激励机制。

四、评审程序(一)自评1. 医院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自评。

2. 医院应将自评报告提交给评审机构。

(二)现场评审1. 评审机构应组织专家对医院进行现场评审。

2. 医院应配合评审机构进行现场评审,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评审结果1. 评审机构应根据评审结果,对医院进行评级。

2. 医院应根据评审结果,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一、评审标准的制定目的三级综合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医疗救治、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多项重要任务。

为了规范三级综合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二、评审标准的内容1. 医疗设施和设备:评审标准将对医院的医疗设施和医疗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房设施、手术室设备、医疗器械等。

2. 医疗服务水平:评审将考察医院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医生和护士的专业素养等方面。

3. 医院管理机制:评审将对医院的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评估。

4. 病人安全和满意度:评审将关注医院的病人安全保障措施、医患沟通机制、病人满意度等情况。

5. 医院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评审将评估医院的社会责任感、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

三、评审标准的实施程序1. 提交申请:医院向相关评审机构提交评审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评审准备: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医院进行准备阶段的评估。

3. 现场评审:专家组对医院进行现场考察,并就各项指标进行详细评估。

4. 评审报告:专家组编制评审报告,对医院的各项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评价意见。

5. 结果公布:评审机构将评审结果向医院公布,并根据评审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评审标准的实施效果通过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的竞争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总结本文介绍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评审标准的内容、实施程序和实施效果,对于规范和提高三级综合医院的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希望各医院能够认真遵守评审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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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

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项。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三、评审表述方式
(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二)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评分说明的制定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plan,D即do,C即check,A即action,通过质量管理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现的过程,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改进。

由于标准条款的性质不同,结果表达如表2。

表2 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四、评审结果
表3 第一章至第六章评审结果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二、医院部管理机制科学规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四、应急管理
五、临床医学教育
六、科研及其成果推广
第二章医院服务一、预约诊疗服务
二、门诊流程管理
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六、患者的合法权益
七、投诉管理
八、就诊环境管理
第三章患者安全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四、执行手卫生规,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五、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六、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七、防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八、防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九、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十、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一、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三、医疗技术管理
四、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五、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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