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操作流程制度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文件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否则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1.2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有传染病、皮肤病、肠道疾病等不符合健康要求的疾病,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进行治疗。
1.3 从业人员在患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1.4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1.5 从业人员在操作食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1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2.2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整改。
2.3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4 企业应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5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从业人员培训制度3.1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操作规程等。
3.2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操作技能。
3.3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
3.4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四、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4.1 企业应对食品原料的供应商进行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4.2 企业应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4.3 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进货记录,对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进行详细记录。
4.4 企业应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

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前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2.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时,应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2)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认食品质量合格、包装完好。
(3)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食品种类、规格等信息。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食品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食品霉变、污染。
(2)食品按种类、规格、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存放有序。
(3)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食品加工、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2)食品加工、销售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3)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5.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做好记录。
(2)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不流入市场。
(3)及时通知供货商,共同处理不合格食品问题。
6.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记录,总结经验教训。
三、操作流程1. 食品采购(1)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
(2)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规范食品生产流通,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所有环节,包括生产者、经销商、零售商等。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加强自身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定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合规情况。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员参与、全员负责。
第六条锻炼信心大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本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备案。
第二章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采购原料。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进货原料进行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原料库存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商档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质量证明、生产许可证等。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原料供应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选择是否继续合作。
第三章生产车间卫生管理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持生产车间的清洁与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车间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员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第四章生产工艺控制第十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科学制定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关键工艺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稳定性。
第二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处置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产品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一、总则为保障广大师生和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等场所。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2.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 禁止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手部皮肤损伤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销售、服务等工作。
3.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熟悉并掌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四、食品采购与验收1. 食品采购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2.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 食品验收时应严格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品质量。
五、食品储存与加工1.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食品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清洁。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1. 餐饮具使用前应进行彻底清洗,使用专用洗涤剂。
2. 餐饮具清洗后应进行高温消毒,确保餐具卫生。
3. 消毒后的餐具应分类存放,避免再次污染。
七、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督1.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

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合格者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如有传染病、皮肤病、感冒等症状,应立即离岗治疗,直至康复。
2.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定期对食品原料、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销售等环节进行自查。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
(3)定期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入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培训记录要完整、真实,便于查阅。
4.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采购食品时,要核实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2)采购的食品要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5.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设立专门的食品存储仓库,确保食品离墙离地存放。
(2)按照食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分类、分架摆放整齐。
(3)定期对食品存储仓库进行清洁、消毒,确保仓库卫生。
6.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进行隔离存放,防止流入市场。
(2)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理结果进行记录,便于查阅。
7.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职责。
(2)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处置措施等。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食品安全操作流程1. 食品采购(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操作流程+制度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操作流程+制度全文第一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操作流程+制度全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从业人员培训制度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6、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7、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8、散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内容 / 9食品经营操作流程1、食品釆购: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等证明材料,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对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2、食品存储:设立食品存储仓库(区域),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按照食品储存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摆放整齐,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食品存储仓库(区域)干净整洁,确保通风良好、符合食品存储要求。
3、食品运输:运输食品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食品销售: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5、不合格食品处置:我单位定期对所经营食品的保质期限、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经营,及时封存处理;设立不合格食品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处置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品名称、规格、处置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一、总则1.1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1.2 本制度清单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2.1 食品原料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
2.2 食品原料采购应当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原料的来源合法。
2.3 食品原料采购应当索取食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2.4 食品原料应当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
2.5 食品原料使用前应当进行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不得使用。
三、食品加工与生产3.1 食品加工生产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保持卫生,定期消毒。
3.2 食品加工生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保持清洁,定期维护。
3.3 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禁止使用非法添加物。
3.4 食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包装的密封、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
3.5 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食品销售与储存4.1 食品销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保持卫生,定期消毒。
4.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禁止交叉污染。
4.3 食品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
4.4 食品储存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4.5 食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食品标识与包装5.1 食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明确标注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操作流程制度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操作流程制度全文一、总则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及餐饮服务环节。
3. 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3.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流程1. 原料采购与验收(1)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2)验收时应检查原料的包装、标签、质量、数量、保质期等,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生产加工(1)生产部门应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使用非法添加剂。
(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储存与运输(1)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不受损坏、变质。
4. 销售与餐饮服务(1)销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来源、数量、销售去向等信息。
(2)餐饮服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加工、餐具消毒、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消费者用餐安全。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公司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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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从业人员培训制度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6、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7、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8、散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内容食品经营操作流程1、食品釆购: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等证明材料,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对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2、食品存储:设立食品存储仓库(区域),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按照食品储存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摆放整齐,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食品存储仓库(区域)干净整洁,确保通风良好、符合食品存储要求。
3、食品运输:运输食品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食品销售: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5、不合格食品处置:我单位定期对所经营食品的保质期限、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经营,及时封存处理;设立不合格食品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处置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品名称、规格、处置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发布企业:发布日期:年月日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三、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四、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的复印件进行留存;2.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3.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
4.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5.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到货信息。
食品到货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六、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
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4、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5、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6、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7、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8、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责任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1)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初次报告: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6.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