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资料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上篇建筑施工公司1 总则1.0.1 为加强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实现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规范建筑施工公司主体行为,贯彻建筑施工公司主体责任,考核建筑施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
1.0.3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现行标准《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DGJ32/TJ55的规定制定。
1.0.4建筑施工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1.0.5 建筑施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等规定。
2 术语2.0.1建筑施工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各类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公司。
2.0.2安全生产为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用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2.0.3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其组合。
2.0.4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公司及施工现场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行为做到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安全质量标准化涉及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相关人员行为标准化及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涉及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公司及工程项目部等三个主体,以及安全管理体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运营情况等三个要素。
相关人员行为标准化涉及岗位职责、履责规则和安全绩效等三个要素,设施设备标准化则涉及到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和临建设施等三个方面。
2.0.5 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特别对别人和周边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本标准所称的特种作业涉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等。
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为了加强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考核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原则。
3.考核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4.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的落实情况。
•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 安全培训教育的开展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安全培训教育的覆盖率和实效性情况。
•监督检查与考核结果的运用情况。
3.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全面性与及时性。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
•排查整改工作的评估与总结情况。
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明确与落实情况。
•安全岗位职责的分工与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
5.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安全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与利用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的报送与使用情况。
四、考核方法考核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定期督查每年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定期督查,对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和评分。
考核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 现场考核随机抽取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考核人员应根据考核内容,对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随机抽查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考核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随机选取企业,进行全面的考核,检查企业的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级。
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建筑施工企业,并公示在相关网站上。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施工安全管理手册是指引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其中包括了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是指确定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并通过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将安全目标转化为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措施。
责任制度是指明各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施工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各岗位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责任等。
教育培训制度是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包括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急救知识及技能等内容。
安全检查制度是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管理,包括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等内容。
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预案。
通过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可以有效地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的完善和执行对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至关重要。
在安全管理手册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安全文件档案、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措施,以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
安全文件档案是指对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进行归档和保存,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
这些文件的归档和保存有助于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也是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评审的重要依据。
定期举行安全会议是推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
通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可以及时传达和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讨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同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也是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施工单位需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0.31•【字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2003年10月31日苏州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建筑施工,以及对建筑施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市区的建筑施工安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县级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安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特大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和建筑施工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网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安全生产的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单位应当把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当在其相应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江苏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境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当坚持人民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等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宣传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格局。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制度。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应当从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延伸到中层管理人员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权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责任:(一)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四)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理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五)及时报告和记录安全生产事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三)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四)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控制事故隐患;(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六)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制度,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理;(七)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统计工作;(八)保存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

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有哪些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要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各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目录;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实际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实物投入清单和合格证等;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问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明细表。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7、本企业作业人员名单、操作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培训考核合格记录、培训考试卷(样卷)等。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工伤保险要附自申报之日起本年度的相关凭证)。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1、企业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清单,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2、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有可操作性的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列出救援人员详细名单及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应本着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原则,列出组织救援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14、建筑施工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请咨询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是/。
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是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评价和监督,包括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的处理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考核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注重实效和激励,予以适当奖励和严肃追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六条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并与国家和省级安全生产标准相衔接。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应定期进行,按月、季度或年度进行总体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处理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分为自查、现场检查和外部评审三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自查是指建筑施工企业通过自身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和检查。
第十一条现场检查是指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其他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单位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外部评审是指由江苏省安全管理机构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评审和审查。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处理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得分情况进行评定。
第十四条优秀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获得相关奖励,如荣誉称号、经济奖励等。
第十五条不合格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将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接受相关处罚。
第十六条基本合格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考核结果,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要求整改,重新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考核经验交流会,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一、前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是建设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关键环节。
本旨在提供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2.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概述2.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原则2.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3.1 施工现场准备工作3.1.1 现场布置和标识3.1.2 施工道路和通行设施3.1.3 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3.1.4 临边防护和封闭3.2 劳动保护及施工人员培训3.2.1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3.2.2 施工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3.3 施工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3.3.1 施工危险源分析与评估3.3.2 施工危险源的控制措施3.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3.4.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3.4.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3.4.3 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3.5 施工安全监督和应急处理3.5.1 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监督责任3.5.2 施工事故应急处理程序3.5.3 施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5.4 施工事故的报告和记录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指标4.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指标4.2 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检查指标4.3 施工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指标4.4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指标4.5 施工安全监督和应急处理指标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方法5.1 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方法5.2 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评价方法5.3 施工危险源识别和控制评价方法5.4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评价方法5.5 施工安全监督和应急处理评价方法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附件2: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检查表附件3:江苏省建设工程劳动保护设施验收记录附件4: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和评估报告附件5: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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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2、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3、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班组安全活动制度7、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8、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9、应急救援制度10、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临建设施验收制度12、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13、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6、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7、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8、卫生管理制度1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0、消防防火制度21、治安保卫制度22、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23、施工车辆管理制度2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及财务人员等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并将该计划报送公司(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采购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财务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实施监督,并建立专项帐户。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由施工负责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支付。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应建立相关台帐,并留存相关凭证。
6、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7、补充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再报给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完善,专家组签字认可,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等特点编制。
4、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5、各工种作业前应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人、接底人、项目部安全员三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6、项目安全员按照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督。
7、补充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年度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工等特殊工种,都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4、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种应定期参加复审,应及时组织送培。
6、新工人、复岗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并登记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7、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8、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行业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0、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11、补充内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项目部应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天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操作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自检。
2、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应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记录。
3、项目部安全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项目部对大型机械设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进行量化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4、项目部施工员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密切掌握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状态,督促施工班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及时复查。
5、安全检查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JGJ59-99检查评分标准,对照规范、规程,根据分部分项的施工特点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及消除事故隐患。
6、在安全检查中应认真监督各类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努力提高其执行规范的自觉性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7、在检查中所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应认真落实整改,必须做到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整改后进行复查。
8、项目部对于各类检查(自查、企业检查、上级检查)应认真做好记录。
9、项目部应认真配合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项目经理应亲自组织复验,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10、补充内容: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接受施工管理人员对班组开展安全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2、班组成员应认真接受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参加学习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预防能力。
3、每天班前,班长应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和施工特点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各类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正确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施工班组的班前、班后活动应每日进行,班前做好安全交底和落实工作,要求每天每个职工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自查,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
6、每周由班组长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活动,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比,排除隐患,吸取教训,使全员受到教育。
7、施工班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责任到人,具体落实。
8、建立、健全班组活动台帐,对安全生产活动内容应详细记录。
9、补充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1、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包括各劳务分包队伍)必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管理关系和职责,制定考核办法。
2、责任制考核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严格考核到各级各类人员。
3、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由项目部集体研究制定,在实行目标管理过程中,针对每位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进行量化考核。
4、责任制考核不得千篇一律,应定人、定岗、定责,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5、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应建立台帐。
6、责任制考核和奖惩情况应与年度总结、评比相挂钩。
7、补充内容: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1、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危险因素进行辨识。
2、危险源辨识应根据施工作业活动、施工作业流程和施工工艺,确定采用科学合理的辨识方法,分析辨识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列出危险源清单。
3、对已辨识出来的危险源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确定风险等级。
4、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5、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实施跟踪查验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7、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8、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应随施工情况及时更新。
9、补充内容:应急救援制度1、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施工、安全、财务等相关人员根据公司(或分公司)预案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项目部危险源辨识情况来制定,要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4、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确定组织成员和分工职责,登记联系方法。
5、确定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明确专人负责。
6、确定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资金来源,明确专人负责。
7、确定救护单位的联系电话和行驶路线。
8、组织1-2次预案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对预案进行完善和改进。
9、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10、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应急预案公示牌”,将主要内容向现场人员进行公示。
11、补充内容: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按规定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建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2、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机械设备在安装调试后由项目部设备技术、安全、施工以及监理人员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重设备安装、顶升、附着、拆除应由相应起重安装资质的单位组织进行,并签订合同。
5、进行上述作业时,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应进行现场监护。
6、采购、租赁的起重设备应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及产权备案手续。
7、起重设备安装后,应按相关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装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设备管理员应对各种设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9、禁止设备带病作业,保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0、补充内容: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现场临建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合理布置。
2、临建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体现企业文化内涵。
3、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现场围档采用硬质材料,做到稳固、美观。
5、现场搭设轻钢结构的活动用房应符合《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并组织验收。
6、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做到通风、卫生、地面排水良好。
7、临建设施严禁采用水泥预制板式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传栏、报栏等设施做到稳固、美观、防雨。
9、配电房应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10、安全检查时也对临建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11、补充内容: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1、项目部在开工前应组织辨识现场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作业类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