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实施程序
农业综合开发——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措施

工作人员 . “ 防止 灯下黑 U 。 ( 者系遵化 市人民法院院长 )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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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做事, 清清白白做人, 要加强 自身修养, 从小事做起。 首先要 自觉学习和遵守《 公民道德实施纲要》 法官职 和《
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范围
从行政区 域来讲, 我市1个县和2 0 个农场包括在农业
产养殖基 地建设, 农副产品加工 及服务体系 建设等。 ③农
业高新科技示范项 目 主要用于先进农业高新科技的规模 化示范, 其投资范围主要包括: 示范区内的农田基础设施 建设, 高新科技成果的引进、 试验、 示范费用, 科技吉量较
就全国和全省来讲,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额度一直 呈增加趋势。十五 期间, 全国计划投资l6州乙 河北 , 3 元,
() 8坚持奖优罚劣, 严格项目管理。对于过去有偿资 金使用信誉好, 资金回收及时, 目 项 工程质量高, 效益好 的县( 予以奖励. 市) 对于资金不到位 , 工程质量差 , 目 项 管理混乱的单位予以惩罚,特别是借新钱还旧帐的单位
前提。 ()坚持以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 2
四、 农业综台 开发项目 理程序 管
对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管理借鉴了世界银行管理办 法, 实行按项目管理, 资金跟着项目走。凡符合农业综合 开发投资范围的任何组织和个人 ,都可随时向所在县 ( 农业开发办公室提出项 目申 经有关部门考察评 市) 请, 估认可后, 写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掇告, 遥级呈报国家农业 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批, 一旦批准, 项目 即可获得财政投资 并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U
财政投资占4%, o 市县财政配套各占3 。 %
农业综合项目用地审批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立项1. 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农业综合项目用地申请。
2. 项目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用地规模、类型、用途、布局等进行详细说明。
3. 项目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至当地农业部门进行审查。
4. 农业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对项目用地申请提出意见。
5. 项目单位根据农业部门的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6. 项目单位将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二、用地预审1. 项目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材料。
2. 项目单位将用地预审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预审。
3. 自然资源部门对用地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项目用地预审提出意见。
4. 项目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对用地预审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5. 项目单位将修改后的用地预审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三、土地征收1. 项目单位根据用地预审意见,编制土地征收方案。
2. 项目单位将土地征收方案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3. 人民政府对土地征收方案进行审批,对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进行确定。
4. 征收部门根据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组织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5. 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进行补偿安置。
四、土地供应1. 项目单位根据土地征收结果,编制土地供应申请材料。
2. 项目单位将土地供应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3. 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供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用地供应提出意见。
4. 项目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对土地供应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5. 项目单位将修改后的土地供应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6. 人民政府对土地供应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确定土地供应方式。
7. 项目单位根据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
五、土地登记1. 项目单位根据土地供应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 项目单位将土地登记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财政部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第6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9月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金和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二)集约开发,注重效益;(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四)公平公开,奖优罚劣。
第六条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国家农发办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范运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程》和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朔城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库建设的基本原则1. 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省、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重点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选择和确定有关项目。
对预期明确、前景良好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进行连续建设。
2. 效益先导的原则。
项目选择以效益为中心,通过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以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来带动农民增收,增强入世后农业的竞争力。
3. 建设先行的原则。
选择项目以领导重视程度、群众参与程度和建设先行程度为重要依据。
土地治理类项目必须是土方工程已基本完成或计划先行启动的项目,多种经营项目必须具备一定基础,新建项目原则上不予入库。
4. 统筹兼顾的原则。
项目选择要注意类型的统筹兼顾,既要考虑安排土地治理类和基地类项目,也要注重多种经营类和科技类项目的配套,以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功能。
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使建成项目产生综合效益。
5. 集中布局的原则。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三年一期的要求,统筹规划年度内及年际间的土地治理类项目,做到相对集中连片。
着力培育有带动性的农业龙头企业,配套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6. 机制创新的原则。
适应农业机制和体制创新的要求,优先选择引进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 以国家财政投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实现农业的多元化投入,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
二、项目库项目类别根据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和工作职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入库项目拟分为两大类:1. 土地治理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农产品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满足城市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旨在促进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供应能力,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项目目标:1. 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2. 提高农产品的供应能力;3. 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项目内容:1. 引进新的农业科技和种植技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2. 建设和改造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产品的保存和运输能力;3. 培训农民,提高他们的种植技术和管理能力;4. 建设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5. 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6. 吸引投资,引进现代农业企业,推动农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7. 支持农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能力和经营能力;8. 加强农产品的宣传和市场推广,扩大农产品的市场份额。
项目实施步骤:1. 项目前期准备:对农产品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2. 引进科技和技术: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新的农业科技和种植技术;3. 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农业设施,如冷库、加工厂和农产品运输设施;4. 农民培训:组织培训班,提供农技培训和管理指导,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和管理能力;5. 建设产业园区:选址、规划和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吸引企业入驻;6. 发展深加工和品牌:与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和品牌建设;7. 引进投资:招商引资,吸引现代农业企业入驻,推动技术和产业的升级;8. 支持合作社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和组织指导;9. 市场推广:加强农产品的宣传和市场推广,开展农产品展销活动,扩大市场份额。
项目预期成果:1. 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提高;2. 农产品供应能力提升;3. 农业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4. 农民收入增加;5. 农产品品牌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6. 农产品市场份额扩大。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新)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等规定,结合部门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项目是指为了发挥部门行业技术优势,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示范、服务、保障作用,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以下简称中央农口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
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三条部门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机组成部分,应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第四条部门项目分为两类:(一)土地治理类项目,主要是为提高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实施的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土地复垦,水利部组织实施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农业部组织实施的良种繁育,林业局组织实施的林业生态示范。
(二)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包括农业部组织实施的优势特色示范,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名优经济林等示范,供销总社组织实施的新型合作示范。
第五条部门项目应坚持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择优选项,奖优罚劣,激励竞争;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并实行自下而上联合申报项目。
土地治理类项目应突出公益性、基础性、保障性。
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应体现公平性、示范性、引导性.第六条地方各级农口部门应与同级农发机构建立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合作机制,共同做好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农口部门以组织项目实施为主,应与农发机构主动沟通协调;农发机构以资金管理为主,应把部门项目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成部分,主动配合和参与。
第二章扶持重点第七条部门项目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 国农办[2011]169号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 国农办[2011]169号](https://img.taocdn.com/s3/m/1b7fdec605087632311212d5.png)
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形成区域主导产 设备购置;水源及渠首工程改建、维修 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包括养殖与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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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章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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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第二章 扶持重点
第七条 部 门项 目 主要扶持农业主产
开 发项 目 区提供示 范、服务、保 障作用, 部组织实施的优势特色示范,林业局组 区,重点扶持粮食 主产区、水 资源短缺
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以下简称 织实施的名优 经济林 等示范 , 销总社 地 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根据各类项 目的 供 国家农发办 )批准,由国土资源部、水 组织实施的新型合作示范。 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 ( 以
或省级 品种 审定委员 会审定通过 ,引进 品种应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足额落 技术培训、原种及原原种提纯和扩繁补 助、 新品种引进补助等费用。 第十四条 产业化经营项目 财政资金
使用范 围: 种植业 项 目所需的基础设施 建设及 设备购 置 ,包括温室大 棚、工作室 、土 第十三条 土地治理项 目财政资金使 用范 围:
部有关规定执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 ( )场、科研 院所、大专院校等 。 林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对于林业项目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建设水平,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林业项目的实施。
二、总则1. 林业项目的定义林业项目是指通过人工或自然方式,对森林资源进行开发、保护、修复和管理的活动,以促进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项目管理的目标项目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林业项目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保护和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稳定发展。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1. 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申报林业项目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可行性分析等;-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技术方案: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案;- 经济效益评估报告: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可行性。
2. 项目审批程序林业项目的审批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初审:由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终审: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1. 项目组织和管理- 组织架构:项目实施期间,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项目计划: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 项目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难题。
2. 资金和物资管理- 资金筹措: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渠道,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物资采购: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物资采购,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项目需求;- 资金使用监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3.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修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受影响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确保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保护和恢复当地的生物多样性,防止物种灭绝和生态平衡破坏;- 水土保持: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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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实施程序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和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作出的战略决策。
新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仍然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重要问题。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将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能力确定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关系密切,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温家宝总理指出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种类及构成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土地治理项目,一类是产业化经营项目。
1、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生态工程建设等
中低产田改造是针对那些产量较低的农田,通过到水或打井,疏通灌排渠道,改良土壤。
配肥地力,整修田间道路,营造农田防护林,提高机械化耕作程度,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等综合盖在措施,建成高产稳产农田。
它包括: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四项。
1、水利措施又包括排灌站、机电井、输变电线路、衬砌渠道、埋设管道。
配套建筑物等小项;2、林业措施包括营造农田防护林、苗圃建设内容;3、林业措施包括营造农田防护林、苗圃建设;4、科技推广措施包括技术培训、
仪器装备和示范推广等建设内容。
2、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是指通过扶持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以外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快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生产项目从而辐射带动广大农户实现增收的措施。
它包括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设施三类小项。
农业综合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从项目设置。
实施上坚持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全面发展。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比例及构成
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滚动开发”。
即中央财政资金是“引子”,地方财政(省市县三级)要配套,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及自筹资金。
(一)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构成
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大体比例为中央财政投入要占到总投入的45%,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达到20%,群众自筹资金35%(其中投工投劳折资必须占到自筹资金的50%)。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标准2004年为每亩410元,其中对财政资金280元。
投资标准及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每年以10%左右的比例递增。
(二)产业化经营资金构成
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来源也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企业自筹三类,各种资金比例为中央财政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例为1∶0.5,地方配套资金中省级占80%,地市占20%,财政资金中有偿与无偿比例为75∶25,自筹资金必须占到中央财政资
金的70%以上。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管理
(一)土地治理项目立项条件及程序
1、立项条件
项目实施区水土资源条件好、乡镇村组领导重视开发,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及搞开发积极性高并主动筹资。
2、立项程序
①制定开发规划和建立项目库。
县办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县上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土地治理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并制定阶段性开发方案。
各乡(镇)在申请立项之前,应编制初步选定的项目建议书,存入项目库,待国家投资可能时,再从项目库调为逐级上报。
②编制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开发的必要性;建设范围、地点、规模;主要治理措施;投资估算及来源;效益分析等。
并附项目村组、乡镇对项目实施中及筹资投劳进行承诺。
③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资源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治理范围、地点、规模;项目规划图;主要工程措施及布置图,工程量和工作量;投资概算及筹资意向,效益评价(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等.
④评估论证。
项目评估是对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
查和评价,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资金配套与偿还能力的可靠性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证,提供决策依据。
项目评估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向结合,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进行综合分析的论证,力求客观公正。
评估论证主要由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负责组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评估范围仅限于新增和调整开发区、新增中央财政年度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项目。
⑤组织扩初设计或制定实施方案。
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是制定项目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其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设计,主要建筑物设计,机械、设备及仪器购置计划,配套设施设计,主要工程概算,设计图纸等。
扩初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由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负责组织审批。
⑥计划报批。
项目计划由下向上逐级上报审批,而后由上向下逐级批复下达。
(二)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条件和程序
1、立项条件。
①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要与土地治理项目密切协调,原则上在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内安排,对带动项目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
增加收入有直接和明显的促进作用,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
②项目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本地区的农业整体发展规划。
③要实行产业化
经营。
④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
⑤要集中投入,规模经营。
2、立项程序
①项目建议书。
项目单位要在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区内,根据当地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的中长期规划,按照多种经营项目的立项条件,在调查研究和科学规划论证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初选,形成项目建议书。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项目评估。
④计划编报。
⑤计划审批。
(三)项目实施
1、项目计划经批复下达后,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的建设地点、期限、规模、内容和标准、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要报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批准。
2、项目建设标准。
(1)项目区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项目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2)项目区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并符合本地区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治理,连片开发。
(3)平原地区的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
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实现园田化;丘陵山区的项目区,川地基本实现园田化,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
(4)项目区及主要工程建筑物设立永久性标志,管护组织和管护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各项工程设施保持完好,能较长时期发挥效益。
对各措施具体要求参照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有关技术规范和建设规范。
项目建设中严格推行资金“直通车”、目标责任制、竞争立项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标制、大宗物资采购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县区动态管理制等、末位惩罚制、计划变更处罚制、验收责任追究制、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制、县级报账制等13项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细化操作程序,坚决杜绝项目和资金按部门分配、分割的老机制和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现象,掌握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动权。
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
1、报账程序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和资金直通车,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农发办组织验收。
县财政一句验收结果补助标准直接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2、有偿资金使用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各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汇集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财政有偿资金的管理,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认真签订有偿资金借款合同,切实落实还款责任。
对用于各类项目的有偿资金,应区分不同情况,把债务分别落实到最终受益人;二是要全面掌握债务落实和债务人的变动情况,对债务人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办理债务变更手续;三是要结合各地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还款保证措施,包括:在借款时办理必要的抵押、担保手续;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还款好的地区予以奖励,对不按时还款的地区加收与其占用费、减少投资、暂停立项直至取消开发县的资格;四是要逐步建立还款保证金,例如,可从效益好、建设期短的项目上提前收回的资金和水利工程拍卖试点收回的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建立还款保证金。
五、农业综合开发自筹及投工投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