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
团支部工作条例

团支部工作条例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团支部工作条例团支部委员职责团小组长职责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发展团员的程序和手续团内表彰的有关规定团内批评、处分条例团籍处理的有关问题团员证管理细则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团支部工作条例一、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
团支部在各系院党、团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工作。
二、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它对支部大会负责,对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每届任期一年。
三、团支部建立支部团员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至少两次。
支部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对于大会的决议,全体团员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
四、团支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章》第25条规定的七项任务,要特别注意结合本支部实际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各种活动,努力完成任务,提高水平。
五、团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下设若干小组。
团小组一般按照学习小组或其它活动小组来划分,它的任务是在支委会领导下开展相对独立的活动,落实团支部的决议。
尤其是开好团小组生活会,分配给每个团员一定的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团员按时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六、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究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讨论本支部的工作,过好支委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委员要明确分工,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工作(团支部委员职责另附)。
七、健全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内容包括团课、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其他各项活动。
支部委员会必须根据上级组织每学期的安排对本支部组织生活做出计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搞出特色。
八、团支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支部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应向团总支请示,每月月底由团支书携带支部工作簿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和团员情况一次,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要通过开展志愿服务、
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
形式,引导团员青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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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社会、关注民生,积 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
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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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文化育人功能
高校共青团组织建设还要注重发挥文化育 人的功能
要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教育,通 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文艺比赛、文化讲 座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培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高校共青团组织建设也需要注重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信息化 手段,加强团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要注重对信息化 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团组织的工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总之,高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是推动共青团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要健全组织架构、加强 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团员管理、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注重信息化建设等方 面入手,全面提升高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接班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管理制度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建设。同 时要注重培养团员青年的创新精神、社会 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等综合素质和能力,以
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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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创新创业
在当今社会,创新创业是高 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个重
要方向
要鼓励和支持团员青年积极 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他
们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可以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创 业讲座、创业培训等活动, 为团员青年提供更多的创新
创业机会和平台
加强社会责任感
高校共青团组织建设还 要注重培养团员青年的
社会责任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 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
组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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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9.06.12•【文号】中青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9年6月12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第三条团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团章,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坚持党建带团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
高校团支部工作条例

高校团支部工作条例基层团支部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是共青团一切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各项工作在团支部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团支部的思想建设(一)每学期至少有计划地开展两次学党章、学马列、学邓小平理论活动,并能结合团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讨论、交流。
(二)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并教育团员端正政治态度,提高政治修养,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严格按照“推优”条例向党组织“推优”,做到有推荐、有计划、有效果、有材料。
(四)建立长期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学雷锋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尊师活动,并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
(五)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院团委、系团总支工作安排,做好宣传工作。
(六)组织全体团员按照学校要求,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做到有组织、有实施、有成果。
(七)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学习、讨论,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
(八)结合时代特点、专业特色开展创新活动。
第二条团支部的组织建设(一)要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健全,分工明确,主动与班委会协调工作,并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最佳团日活动。
(二)健全团支部的“三会一课”(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组织生活正常,团员民主气氛浓厚,“三会一课”每学期至少各开展一次。
(三)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能按要求订出本支部的评议计划,如实地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并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在团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推选系级优秀团员、团干和院级优秀团员、团干候选人。
(民主评议程序附后)(四)认真执行《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内奖惩条例(试行)》,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地申报、处理。
(五)按要求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有关内容。
村团支部工作制度

村团支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村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的素质,更好地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村庄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建设1. 团支部设置:村团支部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名,委员若干名。
团支部委员人数不足时,可由团员中选举产生。
2. 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团支部书记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委员按照分工负责团支部的各项工作。
3. 团支部的定期换届:团支部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进行定期换届。
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换届时进行选举,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 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团支部应定期组织团员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团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团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组织生活可以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参观、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三、团员管理1. 团员的发展:发展团员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进行。
发展团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劳动纪律,具备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条件。
2. 团员的转出和转入:团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转出本团支部的,应向团支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转出手续。
团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转入本团支部的,应向团支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转入手续。
3. 团员的离团:团员因超龄、自愿退团等原因需要离团的,应向团支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团手续。
离团团员应保留团籍,作为团组织的荣誉成员。
4. 团员的考核:团支部应定期对团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团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
团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团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职责1. 团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团支部书记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团员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督促团员履行团员义务,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团结带领团员为村庄的发展做出贡献。
团支部工作条例

团支部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基层团组织建设,使团的工作跃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支部是团组织的最基层单位,是团的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团支部在学校的教育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团支部要在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和活动,团结广大青年群众,实现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团组织做党的助手和青年核心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条第三条团支部要始终贯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学习为中心,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全面活跃团的工作”的新时期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四条团支部与班委会在工作上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脚已合,共同搞好班级建设。
第五条各团支部及团干部应严格执行《团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紧紧围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指导思想,开展好团的工作。
第二章团支部的组建和设置第六条团支部的设置应本着有利于正常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有利于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团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团员发展和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纳新对象工作的基本原则进行。
第七条各团支部的设置应以学习班为单位建立,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原则上每届任期二年。
第八条团支部的班子,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职,每职一人,各职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可与班委会成员相兼)。
第九条团的上级组织每年要对所属团支部进行考核评议,并以此做为评优创先的重要依据。
团支部成员的工作在年级测评中应与相应职务的学生干部同等对待。
第三章团支部的工作和任务第十条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十一条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学生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材料学习导语:年月,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 号,以下简称《条例》)。
这是高校党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推进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举措。
新条例与年颁布的旧条例对比,我们认为主要有十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的表述更加完备并符合当今实际。
二是增加了依法治校和民主集中制的表述,体现了管理的科学化要求。
三是党组织的设置方面,从产生到任期都进行了调整,更加体现灵活性。
四是高校党的纪检工作单独设立一章,体现了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
五是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六是由过去强调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到更加注重对党员的服务和权利的维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七是基于高校发展学生党员不断增多,对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出了新规定。
八是对干部、人才工作的统筹管理,进一步体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方针。
九是增加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内容,体现了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新要求。
十是一些基本制度将逐步建立完善。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条例》及其主要精神以问答形式整理如下,供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参考(加“—”为修订内容提示)。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年修订,中发[]号)【颁布单位】中共中央【颁布日期】【实施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团支部工作条例

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条:团支部委员分工和职责
支委会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实践委员四人。
(一)、团支部书记
1.支持支部正常工作,负责召集支委会和组织生活会,代表支部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
2.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配合学校的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同学办实事。
3.检查支部大会讨论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学校团委报告。
4..加强同其他支部的横向联系。
5.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二)、组织委员:
1.对团员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负责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意见。
2.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对团员进行表扬、奖励或批评、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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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团支部的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团员的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健全和完善团的监督机制,全面活跃我院共青团工作,实现团支部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迈进,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在各教学班设立团支部,作为团的基层团支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层团支部。
第二章基层团支部建设第四条各团支部委员会必须班子健全,一般6人,设团支部书记一名,支部副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文艺委员一名,通讯委员一名。
(1)团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团结合作,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协调工作,各负其责。
(2)团支部委员会各成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有较高的素质,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扎实,能经常同团员青年谈心,做青年知心朋友,积极反映团员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为广大团员的成长、成才服务。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情高,主动性强,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能主动配合班委搞好工作。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带领支部全体团员青年搞好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团员教育管理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五条基层团支部制度建设。
(1)各基层团支部建立并切实严格履行“三会两制一课一册”制度(即: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年度团籍注册制及团课、《团支部工作手册》)。
根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要维护和保障每位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的权力。
每两周举行一次团组织生活或团日活动。
(3)团支部干部要接受团员监督制度。
团员有权监督制度的制定情况,并对支部成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建立团支部干部定期向上级团组织、辅导员请示汇报,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团支部干部每周辅导员汇报工作一次,每两周向团委汇报一次,每学期至少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5)民主生活会制度。
团员的民主生活会以团小组为单位每学期召开一次。
团支委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汇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参照《公共卫生学院班级学生干部产生办法》执行。
第三章团支部工作职责第七条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抓好非团员的教育、培养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入党对象的考核、监督工作。
第八条认真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努力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建立健全支部各项制度,如例会制度,团干部考核制度等,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并按时上报上级团组织。
第十条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1)定期召开团员大会;(2)发展新团员;(3)做好团员证的各项管理工作;(4)收缴团费;(5)建立健全,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6)团员教育评议工作;(7)团内奖惩工作;(8)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9)发现、培养优秀团员,积极向上级团组织推荐干部。
第十一条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指导班委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争创"优秀班集体",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
第十二条维护团员青年正当权益,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生活、学习,结合团支部实际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做到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各类活动比例适当、团员参与率高,活动效果良好。
第四章团支部委员和团小组长的职责第十三条团支部书记职责(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2)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3)研究安排支部工作;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4)开好组织生活会;(5)加强沟通,督促和帮助各支委做好分管工作;(6)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方面出现的问题,维护团员正当权益,开展文化、体育活动;(7)监督、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8)负责保管团内文件,检查团内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9)及时向直属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各方面对团支部工作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四条组织委员职责(1)负责对申请入团学生的教育和考查;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做好团员发展计划,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员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各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经常采取个别谈心、参观访问、报告演讲形式对团员进行形势教育、理想教育、纪律教育、传统教育;做好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鼓励,对违纪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按时收缴团费,负责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3)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做好推优入党对象的考查,教育工作;组织好支部组织生活,增强支部成员的团员意识和集体观念。
(4)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十五条宣传委员职责(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上级团组织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团员学习计划和建议;根据直属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决议,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2)组织团员青年上好党课、团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协助支委会组织青年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宣传教育和其它社会性活动;指导团员青年阅读团刊、团报;指导团小组的宣传工作。
(3)积极利用展板、宣传栏等媒介,对本支部的工作进行各类宣传,办好展板、宣传栏,负责保管团支部的有关刊物。
(4)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文艺委员的职责(1)积极组织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寓思想教育于活动之中,丰富团的生活,负责本班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2)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项演出及比赛活动;(3)负责班级各项活动的演员推荐及节目审核工作;(4)协助学院、班级做好艺术特长生学生的备案工作;(5)负责登记参加校级、院级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我班团员的参与情况,并及时上交团委备案;(6)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十七条通讯委员的职责(1)积极利用校广播站、校团委刊物、学院团委刊物等媒介,对本支部的工作进行通讯报道,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协助上级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展示我院团员青年风采。
(2)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团小组组长职责。
(1)带领、组织全组团员研究制订团支部的决议和计划;定期召开团小组会;组织讨论团小组工作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向支委会汇报小组的工作情况;向本小组内成员传达团支委会的决定。
(2)给每个团员分配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找团员谈心,并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的要求、意见和困难;向团支部推荐发展新团员的对象;负责收缴本团小组成员的团费;组织本小组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五章团员教育第十九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第二十条基层团支部必须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团员的"两个务必"教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
第二十一条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宣传、教育广大团员认真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二十二条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团员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第二十三条加强团员的时政教育。
教育广大青年团员关心国际、国内时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在重大事件和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轻信和传播谣言,不做有损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事。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团员的法制、纪律教育。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纪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办事。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团员业余文化生活,努力抵制不良文化对团员青年的侵蚀,用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领校园文化阵地,努力提高团员综合素质。
第六章五四红旗支部创建第二十六条各基层团支部要结合本支部实际,在工作中大胆创新,积极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活动。
第二十七条每年年终,团委将根据各支部工作成绩,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参加“五四”表彰。
第七章团的奖惩第二十八条对违反团纪的团员,根据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院团委每年根据上级团委文件要求结合学院自身情况,评选年度校级、院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由院团委统一在“五•四”期间表彰。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共青团xxx委员会。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望各团支部遵照执行。
团支部工作条例团支部委员职责团小组长职责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发展团员的程序和手续团内表彰的有关规定团内批评、处分条例团籍处理的有关问题团员证管理细则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团支部工作条例一、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
团支部在各系院党、团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工作。
二、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它对支部大会负责,对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每届任期一年。
三、团支部建立支部团员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至少两次。
支部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对于大会的决议,全体团员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
四、团支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章》第25条规定的七项任务,要特别注意结合本支部实际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各种活动,努力完成任务,提高水平。
五、团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下设若干小组。
团小组一般按照学习小组或其它活动小组来划分,它的任务是在支委会领导下开展相对独立的活动,落实团支部的决议。
尤其是开好团小组生活会,分配给每个团员一定的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团员按时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六、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究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讨论本支部的工作,过好支委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