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对全院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科室及相关部门的感染管理工作,涉及本院患者、医务人员及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感染管理人员,负责感染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管理制度,明确感染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管理培训,提高其防控感染的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感染监测与报告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对院内发生的各类感染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感染事件。
第八条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按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事件调查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感染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必要措施遏制传播。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感染事件的追踪调查和处理结果的反馈,不断完善感染管理工作。
第三章感染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手卫生、器械消毒、医废处理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医疗设施、器械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患者感染风险评估,采取个性化的感染防控措施,保护患者的健康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防止抗生素滥用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预警机制,对院内感染风险较高的科室和患者进行监测和预警。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监测与报告的信息系统,实现感染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分析。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医院及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做好感染管理工作,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影响医院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的感染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保
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以下内容:
1.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定期对医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
2.感染控制委员会和专职人员:医院应设立感染控制委员会,定期召
开会议研究感染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同时,医院应派遣专职人员负责感染管理工作,确保专业性和及时性。
3.医务人员感染防护: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感染管理和防护培训,
明确感染防护措施并督促执行。
医务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接受健康监测和筛查。
4.患者感染风险评估:医院应对每位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针对高
风险患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患者和其他患者的安全。
5.医疗设施和器械消毒: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设施和器械消毒管理
制度,对医疗设施和器械进行定期检测和消毒,确保无菌操作环境。
6.医院感染事件处理:医院应建立感染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
的感染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追踪感染源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播。
7.感染管理知识宣传:医院应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感染管理知识宣传,
指导他们正确使用医疗设施和器械,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共同维护医疗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旨在全面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减少感染发
生的风险,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医院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感染管理工作,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和声誉。
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由院长、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感染控制专家等组成。
2. 院感科负责具体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修订、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和反馈等。
3. 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手术室、康复科等单位应设立感染控制小组,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1. 医院感染预防原则:(1)明确感染预防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建立全员参与的感染预防管理体系。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保持医院内部清洁、干燥、通风、卫生。
(3)严格执行洗手和手消毒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4)加强感染监测和疫情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2. 医院感染控制措施:(1)加强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的消毒、灭菌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洁净和安全。
(2)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对感染患者进行单独隔离或分区隔离,并加强患者接触者的监测和管理。
(3)严格执行手术室感染控制规定,确保手术室的洁净和安全,防止手术污染和交叉感染。
(4)加强医务人员的防护,提高防护意识,保证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四、感染监测与报告1. 定期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监测,包括感染率、感染部位、感染原因等。
2.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疑似、确诊医院感染病例。
3. 对感染病例进行追踪调查,查找感染源,分析感染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五、教育培训1.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预防意识和技能。
2. 医院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奖惩1. 对在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一、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1:制定并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范和流程。
2:抽查医院感染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感染疫情,提出预警建议,并组织制定应对措施。
3: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和调查,对感染事件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报告和上报相关部门。
4:开展感染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水平。
5:协调医院不同科室之间的感染控制工作,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6:与医疗器械、消毒供应商等单位保持联系,监督医用设备和消毒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
7:参与医院感染控制质量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8:建立和维护医院感染控制网络,与其他医院及相关机构开展合作。
二、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1:制定和完善科室的感染控制方案,并指导科室的感染控制工作。
2:指导科室建立健全感染控制档案,包括感染监测记录、感染控制操作规程等。
3:定期开展科室感染风险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环境清洁、消毒灭菌和个人防护等。
4: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开展感染监测和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
5:参与科室内部的感染调查、病例讨论和继续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意识和技能。
6:定期进行感染控制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引导和培训,提高感染控制水平。
7:对科室内出现的感染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8:建立和维护科室感染控制档案和数据,做好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
9:配合医疗器械、消毒供应商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医用设备和消毒用品的质量和使用合规情况。
附件:附件一、医院感染管理流程图附件二、医院感染监测记录表附件三、医用设备消毒操作规程附件四、感染控制培训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机构感染管理条例》:指对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法律规范的法规。
2:《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生部颁布的相关文件,用于指导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院感专人管理制度

院感专人管理制度一、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设计1. 制度的制定依据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制度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内容,确保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制度的适用范围院感专人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和岗位,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医技人员、行政人员等,明确不同职责的院感专人的具体任务和责任。
3. 制度的组织结构院感专人管理制度应设立院感专人管理办公室或委员会,由院感专人领导或院感专人主管负责制定院感专人管理计划和监督院感专人工作,确保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
4. 制度的内容要点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院感专人的选拔与聘任、培训与考核、工作职责与权限、工作流程与程序、奖惩机制等方面的规定,明确院感专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院感专人能够有效开展院感管理工作。
二、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实施1. 院感专人的选拔与聘任医院应根据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选拔方式选聘院感专人,要求院感专人具有相关院感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开展院感管理工作。
2. 院感专人的培训与考核医院应定期组织院感专人进行院感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院感专人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确保院感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3. 院感专人的工作职责与权限院感专人应按照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规定,担负医院院感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包括院感监测、院感报告、院感调查、院感预防等方面的工作,具体权限应明确界定,确保院感专人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4. 院感专人的工作流程与程序院感专人应按照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准确填写院感相关记录和报告,实时上报院感疫情信息,确保院感管理工作的及时和准确。
5. 院感专人的奖惩机制医院应建立健全的院感专人奖惩机制,对院感专人的优秀表现予以奖励,对院感专人的失职疏忽予以惩罚,确保院感专人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医院应建立院感专人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设立院感专人管理办公室或委员会,定期对院感专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院感专人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药剂科、总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设立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院内感染管理工作,主任由感染控制委员会指定,成员由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 感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体系,定期对医院感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3)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控医院感染的能力;(4)督促、检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5)参与医院感染暴发的调查和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管理制度1. 医院感染监控网(1)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杜绝漏报现象。
2. 医院感染管理培训(1)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其防控意识;(2)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技能;(3)对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进行感染预防与控制专项培训,提高科室防控能力。
3.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1)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培训;(2)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3)加强消毒隔离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4)加强医疗设备、器械的清洗、消毒与灭菌;(5)加强医院感染暴发的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监督检查1. 感染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 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感染管理业务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感染管理业务,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医院感染管理业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推动、监督检查和评估,对主管院感管理工作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院感管理工作的科学有效进行。
2. 院感管理工作部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院感管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感染监测、感染预防、感染控制、医院感染信息管理等。
三、人员配备1. 院感管理专职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院感管理工作部门应配备专职的院感管理人员,包括院感管理师、感染控制专家等。
2. 岗位培训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岗位培训,提高院感管理水平。
四、医院感染监测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监测体系,包括感染事件监测、感染病例监测、微生物监测等,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源和感染病例,为感染控制提供依据。
五、感染预防控制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感染预防控制制度,包括环境卫生控制、手卫生控制、器械消毒灭菌、医疗废物处理等。
2. 医院应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防止抗菌药物滥用。
3. 医院应定期组织院感管理人员、医护人员进行感染预防控制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预防意识和技能。
六、医院感染信息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记录、分析和报告医院感染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七、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医院应建立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对医院感染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
八、质控评估医院应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质控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九、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业务管理制度,保障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合法、规范和有效。
十、附则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一、审核制度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医院领导审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医院各项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清洁工和管理者等。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控制为辅、全员参与、全面管理”的原则,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合规、源头防控”的要求,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第四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协调性、持续性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院感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设感染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具体工作。
院感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感染科主任、急诊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医院感染控制专家等组成。
第六条感染管理办公室设立感染管理科,科长由院感医生担任,具体职责包括感染预防与控制、感染监测与报告、感染防控培训等。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第八条医院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视,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第九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应当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压实责任,做到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共同维护医疗秩序和安全。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管理档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操作程序,全程跟踪感染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规范的感染监测机制,及时发现感染病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感染培训机制,定期进行相关人员的防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布医院感染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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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
•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人员)是指医疗机构中专门从事医院感染相关监测、督查、指导、培训及管理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下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四条专职人员的考核管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等级评审、等次复核与机构校验工作。
第二章科室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直属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不得隶属于医务管理、护理管理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每250张实际开放床位应配备专职人员1名。
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专职人员由临床医学、护理、公共
(三)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对医疗机构新医疗技术的临床准入提出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和流程;
(五)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与技术指导;
(十)参与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会诊和医院组织的全院性医疗质量检查工作;
(十一)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二)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三)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建立全省医院感染管理办公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相关要求,并对全省专职人员实行动态考核管理。
第四章专职人员培训与考核
第十一条专职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并定期完成相应的业务学习。
(一)专职人员上岗前或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1年内,应参加岗位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每年参加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的培训和工作会议。
(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专职人员每2年至少参加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一次。
(四)从事医院感染管理4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应具有在上级医院进修3-6个月的经历。
第十二条专职人员岗位培训,按照分级培训、谁组织谁发证的原则实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组织实施;一级医疗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组织实施。
省卫生厅指定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职人员的岗位培训机构;
(二)培训内容应符合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
(三)培训采取理论授课和课堂分组示范讨论或跟班实习的形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课堂分组示范讨论或跟班实习1天;
(四)培训考核由授课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命题,理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由组织培训的部门负责监考、阅卷、将考试成绩存档备案、并对考核合格人员核发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受省卫生厅委托,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适时对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职人员培训质量进行评估。
第五章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专职人员的管理。
第十五条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制定全省专职人员培训大纲,并具体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十六条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市州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承担本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重视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专职人员投入足够精力和时间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第六章罚则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如下行为之一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价:
(一)未按要求设置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
(二)未按要求配备专职人员的;
(三)限制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湖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