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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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地基检验

复合地基检验

一、复合地基对增强体有粘结强度要求的,除进行复合地基静载试验外,还要进行单桩静载试验,抽检数量均不得少于总数的0.5-1%,且不应少于3根;二、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超过500kPa的复合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均应不少于总桩数的1% , 且均不得少于3 点(根);三、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以及应进行变形验算的丙级(建)构筑物的搅拌水泥土桩,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均应不少于总桩数的1% , 且均不得少于3 点(根);四、当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质量检测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20%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承载力特征值超过500kPa的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30%。

当釆用低应变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III、IV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当两次抽检的III、IV类桩之和仍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该批桩应全数检测。

IV类桩应进行处理。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7.1.1复合地基设计前,应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以确定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

7.1.2 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7.1.3 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7.2.6 竣工验收时,(砂石桩)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应少于3点。

7.3.7 3 静载荷试验宜在成桩后28d进行。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验收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少于3台(多轴搅拌为3组)。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0.1.2 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求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求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求
1承压板下铺粗砂或中砂厚度50-150mm
2.试验前应采取措施,防止试验场地地基土含水量变化或地基土的扰动。

3.加载等级为8-12级,最大加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倍。

4.每加一组荷载前后均应读记承压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半小时读记一次,当一小时沉降量小于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5.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即可终止试验:
(1)。

沉降量急剧加大,土被挤压出或承压板出现明显的隆起。

(2)。

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3)。

当达不到极限荷载,而最大加载压力已大于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倍
6.卸载级数可分为加载级数的一半,等量进行,每卸一级,间隔半小时,读记回弹量,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三小时读记总回弹量。

7.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点,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可取其平均值为复合地基承载力的特征值。

8.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压板应具有足够刚度,单桩复合地基载荷的承压板可用圆形或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桩的中心(或形心)应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载荷作用点相重合。

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检测要点分析

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检测要点分析

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检测要点分析摘要: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最直接、最准确的确定方法就是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静载试验的测试结果对复合地基施工质量复核、拟建建筑层数、基础类型、结构类型、使用安全、工程投资等方面影响很大,因此要求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结果必须准确、可靠。

本文对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检测的要点进行分析。

关键词: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一、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准备阶段的控制1.资料的收集(1)搜集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料等;对复合地基受力较大部位、转角部位或受力复杂等部位重点控制;(2)收集施工资料,详细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软弱地层(淤泥或杂填土等)、扰动土或流砂液化地层等资料;以便确定对异常部位的重点控制;(3)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准确计算试验参数;(4)复核设计持力层与岩土勘察报告是否相符、桩间土地基岩性、桩间土承载力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2.面积置换率面积置换率是由增强体或桩的截面面积与该增强体承担处理的地基面积比;在一个工程中,可能采用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桩型或布桩间距,这就要求我们按设计图纸认真计算面积置换率。

采用多种地基处理方法综合使用的地基处理工程验收检验时,应采用大尺寸承载压板进行载荷试验,也就是取较小置换率进行承载板及加载量的计算。

3.试验参数、设备的确定(1)最大加载力(单位:kN)计算方法:最大加载力(kN)=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单位:kPa)×2(安全系数)×承压板面积(单位:m2)1吨≈10kN,运算过程中单位应保持一致。

(2)压重平台配重量:压重平台配重量(kN/T)=最大加载力(kN/T)×1.2。

(3)分级加载。

单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加载等级可分为(8-12)级。

从理论上讲,分级越多,试验结果越准确,但试验时间越长,对工期来讲不允许。

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方案

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方案

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方案目录1. 内容概括 (3)1.1 检测目的 (4)1.2 检测背景 (4)1.3 检测意义 (5)2. 检测依据与标准 (6)2.1 国家标准 (6)2.2 地方标准 (7)2.3 行业规范 (8)3. 检测内容 (9)3.1 地质条件分析 (10)3.2 基础类型分析 (11)3.3 承载力分析模型 (11)3.4 承载力极限状态分析 (13)4. 检测方法与技术要求 (14)4.1 常规检测方法 (15)4.2 特殊检测方法 (16)4.3 技术要求与参数 (18)5. 检测设备与工具 (19)5.1 主要检测仪器 (20)5.2 常用工具 (20)5.3 设备校准与维护 (22)6. 检测程序与流程 (23)6.1 准备工作 (24)6.2 现场勘查 (25)6.3 数据采集 (26)6.4 数据分析 (27)7. 承载力评估与报告 (28)7.1 评估方法 (29)7.2 报告内容 (30)7.3 报告格式与提交要求 (32)8. 风险评估与安全措施 (32)8.1 风险识别 (34)8.2 安全措施 (35)8.3 应急预案 (36)9. 实施与监督 (37)9.1 方案实施 (38)9.2 监督与管理 (40)9.3 记录与存档 (41)10. 结论与建议 (42)10.1 检测结论 (44)10.2 改进建议 (44)10.3 展望与未来工作 (46)1. 内容概括复合地基在建筑工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其承载力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

对复合地基进行承载力检测是必要的工程实践,本检测方案为明确这一需求,以确保施工质量及项目安全。

通过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获取准确的承载力数据,评估地基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降低工程风险。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如静载试验、平板载荷试验等。

具体检测步骤包括试验前的准备工作、试验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处理、试验后的结果分析和评估等。

复合地基检验

复合地基检验

一、复合地基对增强体有粘结强度要求的,除进行复合地基静载试验外,还要进行单桩静载试验,抽检数量均不得少于总数的0.5-1%,且不应少于3根;二、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超过500kPa的复合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均应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均不得少于3点根;三、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以及应进行变形验算的丙级建构筑物的搅拌水泥土桩,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均应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均不得少于3点根;四、当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质量检测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20%,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承载力特征值超过500kPa的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30%.当釆用低应变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III、IV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当两次抽检的III、IV类桩之和仍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该批桩应全数检测.IV类桩应进行处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7.1.1复合地基设计前,应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以确定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7.1.2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7.1.3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7.2.6竣工验收时,砂石桩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应少于3点.7.3.73静载荷试验宜在成桩后28d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验收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少于3台多轴搅拌为3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0.1.2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和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条文说明:桩是主要施工对象,首先应检验桩的质量,检查方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验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13J148-20123.4.7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应采用载荷试验方法,载荷试验形式可选择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检测载荷试验点数量应为总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超过500kPa的复合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均应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均不得少于3点根.3.4.10当釆用钻芯法进行桩身质量检测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总桩数的0.5%1.0%,且不得少于3根;当采用圆锥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等方法进行桩身质量检测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3根;当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质量检测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20%,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承载力特征值超过500kPa的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30%.3.8.2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扩大抽检.扩大抽检应釆用原检测方法或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1当承载力检测、锚杆及土钉试验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2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抽检孔数超过30%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扩大抽检,或适当增加平板载荷试验数.3当釆用低应变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III、IV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当两次抽检的III、IV类桩之和仍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该批桩应全数检测;4当釆用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III、IV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DB13J39-20036.2.8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竣工验收时,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搅拌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6.2.9工程桩单桩复合地基检验性试验宜在成桩15d夯实水泥土桩或28d搅拌水泥土桩后进行.静载荷试验点为总桩数的0.5-1%.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以及应进行变形验算的丙级建构筑物,其检测数量应取高值,不进行变形验算的丙级建构筑物可取低值.且每个单体工程检验数量不应少于3点.。

复合地基检验

复合地基检验

精心整理一、复合地基对增强体有粘结强度要求的,除进行复合地基静载试验外,还要进行单桩静载试验,抽检数量均不得少于总数的0.5-1%,且不应少于3根;二、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超过500kPa的复合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均应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均不得少于3点(根);以确1%,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少于3台(多轴搅拌为3组)。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0.1.2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和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条文说明:桩是主要施工对象,首先应检验桩的质量,检查方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验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13(J)148-2012)3.4.7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应采用载荷试验方法,载荷试验形式可选择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检测载荷试验点数量应为总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点。

312320%4检桩数的2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DB13(J)39-20036.2.8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竣工验收时,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搅拌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6.2.9工程桩单桩复合地基检验性试验宜在成桩15d(夯实水泥土桩)或28d(搅拌水泥土桩)后进行。

复合地基处理后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处理后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处理后地基xx载荷试验要点本试验要点适用于确定换填垫层、预压地基、压实地基、夯实地基和注浆加固等处理后地基承压板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土层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平板静载荷试验采用的压板面积应按需检验土层的厚度确定,且不应小于1.0㎡,对于夯实地基,不宜小于2.0㎡。

试验基坑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

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

宜在拟试压表面用粗砂或中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20㎜。

基准梁及加荷平台支点(或锚桩)宜设在试坑以外,且与承压板的近边距不应小于2m。

加荷分级不应小于8级。

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2倍。

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min、10min、10min、15min、15min,以后每隔0.5h测读一次沉降量,当在连续2h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当满足前三种情况之一时,其对应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1、压板周围的图明显地侧向挤出;2、沉降s急骤增大,压力-沉降曲线不能达到稳定标准;3、在某一级荷载下,24h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稳定标准;4、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力-沉降曲线上有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

2、当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2倍时,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

3、当不能按上述俩款要求确定时,可取s/b=0.01所对应的荷载,但其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

承压板的宽度或直径大于2m时,按2m计算。

注s为静载荷试验承压板的沉降量;b为承压板宽度。

同一图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小于3点,各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取该平均值作为处理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需要时应增加试验数量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一般要求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一般要求

(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一般要求1)一般情况下应加载至复合地基或桩体(竖向增强体)出现破坏或达到终止加载条件,也可按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加载。

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复合地基或单桩(竖向增强体)承载力设计值的2倍。

2)承压板边缘(或试桩)与基准桩之间的距离,以及承压板(或试桩)与基准桩、压重平台支墩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2m,基准梁应有足够的刚度,基准桩打入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

3)加荷装置宜采用压重平台装置,量测仪器应有遮挡设备,严禁日光直射基准梁。

每个单体建筑在同一设计参数和施工条件下的测试数量不宜少于3组,并不小于总桩数的0.5%~1%;试验间歇时间不应少于28d;所有荷载传感器和位移传感器、加荷计量装置均应每年送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率定,并出具合格证。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如下:1)本试验要点适用于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采用方形(矩形)或圆形的刚性承压板,其压板面积应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通常取一根桩或多根桩所承担的处理面积,其计算方法见复合地基参数计算。

承压板的中心位置应与一根桩或多根桩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的中心位置(形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点重合。

当同一工程的面积置换率为多种时,对于重要工程,应分别对几种置换率取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检测,对于一般工程可选择面积置换率相对较低,作用荷载相对较大的位置进行测试。

3)承压板底面高程应与基础底面设计高程相同。

试验标高处的试坑长度和宽度,应不小于载荷板相应尺寸的3倍。

基准梁支点应设在试坑之外。

载荷板底面下宜铺设中、粗砂或砂石、碎石垫层,垫层厚度取50~150mm,桩身强度高时宜取大值。

承压板安装前后都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应防止试验基坑开挖后受雨水浸泡或对压板下试验土层的扰动,必要时压板周围基土复盖3Ocm的保护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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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一般要求
1)一般情况下应加载至复合地基或桩体(竖向增强体)出现破坏或达到终止加载条件,也可按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加载。

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复合地基或单桩(竖向增强体)承载力设计值的2倍。

2)承压板边缘(或试桩)与基准桩之间的距离,以及承压板(或试桩)与基准桩、压重平台支墩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2m,基准梁应有足够的刚度,基准桩打入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

3)加荷装置宜采用压重平台装置,量测仪器应有遮挡设备,严禁日光直射基准梁。

每个单体建筑在同一设计参数和施工条件下的测试数量不宜少于3组,并不小于总桩数的0.5%~1%;试验间歇时间不应少于28d;所有荷载传感器和位移传感器、加荷计量装置均应每年送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率定,并出具合格证。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如下:
1)本试验要点适用于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采用方形(矩形)或圆形的刚性承压板,其压板面积应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通常取一根桩或多根桩所承担的处理面积,其计算方法见复合地基参数计算。

承压板的中心位置应与一根桩或多根桩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的中心位置(形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点重合。

当同一工程的面积置换率为多种时,对于重要工程,应分别对几种置换率取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检测,对于一般工程可选择面积置换率相对较低,作用荷载相对较大的位置进行测试。

3)承压板底面高程应与基础底面设计高程相同。

试验标高处的试坑长度和宽度,应不小于载荷板相应尺寸的3倍。

基准梁支点应设在试坑之外。

载荷板底面下宜铺设中、粗砂或砂石、碎石垫层,垫层厚度取50~150mm,桩身强度高时宜取大值。

承压板安装前后都应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应防止试验基
坑开挖后受雨水浸泡或对压板下试验土层的扰动,必要时压板周围基土复盖3Ocm的保护土层。

4)在正式加载前,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应进行预压,预压量不大于上覆土的自重。

加荷等级分8~12级,最大加载压力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倍。

加荷方法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每级压力在其维持过程中应保持数值的稳定。

5)每加一级压力前后,应读记承压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半小时读记一次,直至本级沉降稳定。

6)稳定标准:当1h内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7)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①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的土明显地出现隆起。

②沉降急剧增大,压力-沉降(Q-s)曲线出现陡降段,或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或不小于100mm。

③当不出现极限荷载,而最大加载量已达到设计要求的2倍。

8)每级卸载量为加载量的2倍等量进行,每卸一级,间隔半小时读记回弹量,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3h读记总回弹量。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将满足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终止加载条件①、②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将荷载-沉降(Q-s)曲线上,直线变形阶段的终点对应的荷载定为比例界限。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列三条之一确定:
1)当荷载-沉降曲线上极限荷载能确定,且该值不小于对应比例界限压力值的2倍时,可取比例界限;当其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可取极限荷载值的一半。

2)当荷载-沉降曲线是平滑曲线时,可按相对变形值(s/b)或(s/d)确定:
①对砂石桩、振冲桩复合地基,或强夯置换墩地基:当以黏性土为主的地基,
可取s/b或s/d=0.015所对应的荷载(b和d分别为承压板的宽度和直径,当其值大于2m时,按2m计算);当以粉土或砂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0.010所对应的荷载。

②对土挤密桩、石灰桩或柱锤冲扩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0.012所对应的压力;对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0.0O8所对应的荷载。

③对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或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当以卵石、圆砾、密实粗中砂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0.OO8所对应的荷载;当以黏性土、粉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0.01所对应的荷载。

④对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0.O06所对应的荷载。

⑤对有经验的地区,也可按当地经验确定相对变形值。

相对变形值s/b或s/d中,s为载荷试验承压板的沉降量;b和d分别为承压板的宽度(边长)和直径。

对矩形压板,d为与压板面积相等的等效影响圆直径。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单位为kPa,按相对变形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值的一半。

从大量的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资料发现,荷载与沉降关系是一条比较平缓的光滑曲线,一般看不出有明显的拐点,相邻两级荷载所对应的沉降量之比也无一定规律,因而难以根据第1)条的规定,判定测点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考虑到国外对天然地基土载荷试验,多数按控制变形方法确定承载力特征值的趋向,建议按相对变形值,即压板平均沉降量s与压板宽度b或直径d之比,确定测点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主要方法。

采用相对变形值,s/b或s/d判定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仅比较符合复合地基的受力特性,也有利于复合地基承载力取值方法的统一,有利于检测结果的比较。

(2)建筑场地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sp,k的确定
1)试验点数量不应少于3点,当满足极差不超过平均值30%时,可取其测点平
均值为建筑场地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2)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且测点承载力特征值大于或基本大于设计要求值,可舍去极差超过平均值30%的高值后取平均值为建筑场地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当个别测点检测值偏低过大且极差已超过平均值30%时,应针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施工因素及检测时的气象因素等,找出该测点检测值偏低或过大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由于测点所在位置天然地基过于软弱所引起时,应探明软弱地基范围,作局部加固处理,在统计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应将此测点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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