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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商业秘密、客户资料、技术数据等。

第三条定义1.涉密文件:指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具有紧要价值的文件,包含纸质和电子形式。

2.涉密信息资料:指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具有紧要价值的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文档、数据、图纸、技术资料等。

3.保密责任人:指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工作的人员,包含法务、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责任第四条保密机构设置企业应设立保密机构,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引导,保证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得和执行。

第五条保密责任人的职责1.保密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企业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的组织、策划、实施和督导。

2.保密责任人应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和保密本领。

3.保密责任人应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审核,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并及时处理安全漏洞和风险。

第三章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分类和标识第六条文件信息资料的分类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依据其对企业利益的紧要程度进行分类,分为机密、秘密和一般三个级别。

级别的划分由保密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文件信息资料的标识1.涉密文件应在文件正文和封面明显位置标注密级,并采用密封方式保管。

2.电子文档应在文件属性中注明密级,并采取加密措施保管。

3.存储介质仅限于经过安全认证的存储设备,避开使用个人存储设备。

第四章文件信息资料的存储和传输第八条存储措施1.纸质文件应存储在特地的保密文件柜中,柜子应具备防火、防护、防盗措施,并设置访问权限。

涉密件的管理制度

涉密件的管理制度

涉密件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信息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不被窃取,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特制订《涉密件管理制度》。

第二条涉密件是指包含国家秘密的文件、电子文档、光盘、磁盘、移动存储设备、图纸等各种类型的载体。

第三条涉密件的管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涉密件。

第四条涉密件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第五条涉密件管理制度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负责实施和监督的单位是国家保密行政管理机关。

第六条涉密件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机密等级划分、涉密责任人的职责、涉密文件的保密措施、涉密文件的使用范围等。

第七条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和保护。

同时,健全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八条涉密件管理制度要与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相互配合,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机密等级划分第九条涉密件根据其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绝密文件是指对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直接关系的文件,绝密级别的文件泄密可能会引发重大国家安全风险。

第十一条机密文件是指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一定影响的文件,机密级别的文件泄密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第十二条秘密文件是指对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安全运行产生一定影响的文件,秘密级别的文件泄密可能会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涉密文件应当严格按照其机密等级进行管理,并在文件上标注明确的保密级别标识。

第十四条涉密文件的机密等级划分由涉密责任人根据文件内容和重要性进行评定,并报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确认。

第三章涉密责任人的职责第十五条涉密责任人是指对所在单位的涉密文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涉密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七条涉密责任人负有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二)负责审核和确认涉密文件的机密等级划分;(三)负责对涉密文件的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四)负责对涉密文件的保密措施进行评估和改进;(五)负责对涉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六)负责涉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守则1.doc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守则1.doc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

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

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

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

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

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密管理责任第二条保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关于涉密电子文件的保密制度,对涉密电子文件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涉密电子文件保密制度。

第三章电子文件的分类和级别第三条涉密电子文件按照其重要性和影响程度,分为特秘、机密、秘密、内部和一般五个级别。

第四章电子文件的保密措施第四条涉密电子文件的储存、传输、处理等环节,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加密、访问控制、防病毒等技术手段,防止泄密和非法篡改。

第五章电子文件的访问与传输第五条涉密电子文件的访问和传输,必须经过授权且具备相应的权限,严禁未经授权者查阅、复制、传输等操作。

第六章电子文件的备份和恢复第六条涉密电子文件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恢复,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确保备份数据不外泄。

第七章电子文件的销毁第七条涉密电子文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销毁,销毁前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并采取可靠的方式确保文件不可恢复。

第八章电子文件的检查和审计第八条保密部门有权对涉密电子文件的管理进行巡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纠正。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工作。

第九章处罚与责任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之前的涉密电子文件,逐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密处理。

以上是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涉密电子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为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同时,本制度也对保密责任、文件分类和级别、电子文件的保密措施、访问与传输、备份和恢复、销毁、检查和审计、处罚与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提升对涉密电子文件的保密管理水平。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一、背景在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背景下,为了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管理,并保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二、涉密文件的定义涉密文件是指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文件。

涉密文件的管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涉密文件的分类1. 国家秘密文件:- 机密级: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文件。

- 秘密级:对国家的重要利益具有实质影响的文件。

- 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的管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相关规定。

2. 商业秘密文件:- 保密协议签订的文件。

- 涉及商业机密、商业策划、市场调研等的文件。

- 商业秘密文件的管理需符合相关合同和保密协议的约定。

3. 个人隐私文件:- 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隐私照片、通信记录等。

- 个人隐私文件的管理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涉密文件的管理原则1. 安全性原则:涉密文件的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必须具备安全性。

2. 权责平衡原则:涉密文件的管理既要保障涉密信息的安全,又要尊重信息的主体权益。

3. 需要知情原则:涉密文件的管理应确保相关管理人员知晓文件的涉密属性和保密要求。

五、涉密文件的管理措施1. 存储措施:- 采用安全的电子存储设备,加密存储涉密文件。

- 特定文件需采用物理封存方式,标注涉密级别和封存日期。

2. 传输措施:- 电子传输需使用加密通信方式。

- 物理传输需采用专用保密信封,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记录。

3. 使用措施:- 使用涉密文件需进行身份认证,并遵循访问权限的控制。

- 在涉密文件使用后,应立即将其封存或销毁。

4. 销毁措施:- 涉密文件的销毁需采用安全的方式,如物理粉碎或高温烧毁等。

- 销毁过程需有专人监督,销毁记录需妥善保存。

六、违规处罚对涉密文件管理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信息安全环境的变化。

涉密文件的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的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密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与保密。

2. 涉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档、电子文件及其他形式的存储介质中的相关信息。

3. 所有接触涉密文件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二、分类与标识1. 根据涉密程度,将文件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三个等级。

2. 每份涉密文件都应明确标注其密级,并在文件流转过程中保持标识的清晰可见。

三、存储与保管1. 设立专门的涉密文件存储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 存储区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水等。

3. 电子版涉密文件应存放于专门的加密设备或服务器中,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4. 定期对存储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运行正常。

四、文件流转管理1. 制定详细的文件流转程序,包括借阅、复制、传递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2. 每次文件流转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流转时间、接收人及返回时间。

3. 严格限制涉密文件的复制和传播,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或传递相关文件。

五、员工培训与责任1. 对接触涉密文件的员工进行定期的保密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2. 明确员工的保密责任和违规的后果,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

3. 发现泄密风险或违规行为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制定涉密文件泄露或丢失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控制损失。

2. 发生泄密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调查处理。

3. 根据事件严重性,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监督与审计1. 定期对涉密文件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评估涉密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完善管理制度。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保密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本制度可适时修订更新。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

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

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

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

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

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公司电子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子保密文件管理,确保公司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子保密文件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网络数据、存储介质等。

第三条公司电子保密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保密;(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三)技术防范,强化措施;(四)教育培训,提高意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电子保密文件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对电子保密文件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子保密文件管理负直接责任,应加强对部门电子保密文件的管理,确保秘密安全。

第六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电子保密文件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电子保密文件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电子保密文件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三)监督、检查各部门电子保密文件管理情况;(四)处理电子保密文件泄密事件。

第三章分类与标识第七条电子保密文件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和内部级四个等级。

第八条电子保密文件的标识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文件等级、密级、保密期限、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制发单位等。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九条电子保密文件的制作、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条电子保密文件制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文件内容确定密级;(二)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三)文件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第十一条电子保密文件传输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使用加密技术传输;(二)通过指定渠道传输;(三)传输过程中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电子保密文件存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存储设备;(二)对存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三)存储介质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第十三条电子保密文件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密级要求使用;(二)不得泄露文件内容;(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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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制度1
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

二、电子文件的密级按其所属项目的最高密级界定,其生成者应按密级界定要求标定其密级,并将文件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下。

三、各用户需在本人的计算机系统中创建“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内部文件”三个目录,将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中。

四、电子文件要有密级标识,电子文件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文件的正文分离,一般标注于正文前面。

五、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六、各涉密科室自用信息资料由本单位管理员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

七、各科室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

每周做增量备份,每月做全量备份;备份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

八、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备份应严加控制。

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转储和借阅。

对存储涉密信息的磁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
同纸制文件,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九、备份文件和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并进行异地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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