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与产学官合作.doc
日本官、产、学合作经验

相关法律 《 大学技术转 移促进 法》 和 究联 络 会 议 ”和 “合作 ,促
《 究 交流 促 进 法》 的 部 分 修 正 案 。 会 ” 以促 进 学术 研 究 与社 会 的合 作 。 进 大学科研 成果 向 民间企业转移和研 究 研 , 根 据 《 究 交流 促 进 法》的 部 分修 正 同时还 成立 了 “ 学合作研 究委 员 研 产 成 果产 业化 , 日本政府 科 学厅 创 办 了促 案 的 规 定 , 民 间 企 业 在 国立 大 学 及 会 ” ,下 设 5 8个 专 业 委 员会 ,它 由产 进科研成果产品化的中介机构——“ 高 国立 试 验 研 究 机 构 等 所 在 土 地 ( 界 和 学界 第一 线研 究人 员组 成 , 将 科技市场 ” 均 对 。它的主要 职 能是 :挑 选
嘹 望 哨
L O U t O kO
在 2 世 纪 8 年 代 以 前 的 文 献 中 , 日本 的学 术 体 制 曾被 称 作 “ 一官 一产 ” “ ”指 大 学 ,“ ”指 政 府 及 其研 0 0 学 (学 官 究 机 构 ,“ ”指企 业 ) 产 ,这 种 提 法突 出 了大 学 在 科 研 方 面 的 作 用 ,相形 之 下 ,企 业 的 地 位 较 低 。近 年 来 “ 一官 一 学 产 ”的 提 法 变 成 了 “ 一学 一官 ” 这 意 味 着 民 间企 业 的学 术 研 究 活 动在 日本 经 济社 会 发 展 战 略 中 的地 位 有 所 提 升 。 产 ,
三 创 办 中介机 构 , 进 大 促 学 技 术研 究成 果 向 民 营 企业 转 让 的 年 ,日本 学术 振 兴 会 成 立 了 “ 合 研 学 科研 成 果产 品化 综
制 。1 9 年 ,日本 国会 通 过 了促 进 大 的以人 为 中心的流动科研体 制。1 2 8 9 9 8
科技发展战略视角下的日本国家创新体系

科技发展战略视角下的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王溯,任真,胡智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北京100190)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基于日本经验提出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以来,随着40多年发展环境的变化,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经过不断调整,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
本文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发展为脉络,着重分析了二战后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三个重要阶段,总结了各创新主体的作用变化与整个创新体系的特征,以期为中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带来一定启示。
关键词:日本;科技发展战略;国家创新体系中图分类号:G321文献标识码:AJapan's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 StrategiesWang Su,Ren Zhen,Hu Zhihui(National Science Library,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100190,China)\i J i.c I:Since British economist Freeman proposed the concept of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based upon Japanese experience in 1980s,with the changing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in next40years,Japan's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also changed a lot.Tak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strategy as the context,this paper focuses on three development phases of Japan's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after World War II.It summarizes the changing roles of different actors and the features of the innovation system in different time,with a view to bring improvements to China's related innovation system.Key words:Japan;S&T strategies;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1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现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在战败后的废墟上展开重建,仅仅经过30年,又迅速重新崛起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汽车、半导体、机器人等工业产品风靡世界,一度引发“日本第一”的赞叹[1]。
日本产学研合作推进与评价对我国的启示-中国科协

日本产学研合作推进与评估对我国的启示日本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实施了科学技术创新立国战略,并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产学研合作新体系,其在产学研推进与评估中的做法与经验,对推进我国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日本产学研合作的历史演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的科技战略随着其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演进,产学研合作的特征也相应地发生改变。
纵观历史,日本的产学研合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具有三个阶段的明显特征:第一阶段,产学研合作的活跃度较低。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为了恢复和重建,推行了经济立国战略。
正值冷战期间,日本充分享受了后进国利益,利用西方国家希望联合其共同对付苏联的战略需要,较容易地从欧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技术。
通过吸收欧美发达国家的科技逐步追赶,使日本在短短几十年里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这一阶段大约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由于政策的限制,产学研合作并不活跃且较为抵触,技术研发活动主要由企业自主进行。
第二阶段,产学研合作由抵触向积极的转变,并获得政策支持。
在实现追赶目标后,日本意识到,单纯依靠吸收型的科技发展战略已无法满足发展需求,因此逐步转向以创造为核心的科技战略。
日本政府开始鼓励自主创新,并以大型研究项目为推手,在政策层面鼓励产学研合作。
这一阶段大约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产学研合作主要通过共同研究、委托研究、聘请受托研究员制度、顾问制度、大学代企业培养研究人员等方式进行[1],并通过学会、研究小组等非正式研究进行信息交流。
产学研合作经历了由抵触向积极的转变过程,并逐步建立起了企业与大学[2]、科研院所之间合作信赖关系,为此后产学研合作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3,4]。
第三阶段,产学研合作趋于规范化,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20世纪90年代,随着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为打破经济低迷和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日本政府意识到只有开展基础性、开拓性的前沿研究才能保证国家和产业的持续竞争力,提出了科学技术创新立国战略,希望能提升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5]。
日本政府主导型产学官合作模式的形成过程推进机制与实施效果

日本政府主导型产学官合作模式的形成过程、推进机制与实施效果曹勇秦玉萍2012-7-24 10:21:03 来源:《自然辩证法通讯》(京)2011年5期作者简介:曹勇(1964-),男,湖北浠水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日本东北大学博士,客座教授,研究方向为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E-mail:caoyong@;秦玉萍(1986-),女,黑龙江黑河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科技政策分析,E-mail:xiaoedeyouxiang@(湖北武汉430074)。
内容提要:21世纪以来,日本通过实施行政体制改革形成了政府主导型的产学官合作模式。
文章以日本政府制定并连续实施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为主线对该模式的形成过程、主要特点以及具体推进机制进行探讨,并分别从产、学、官各主体以及人才培养四个方面分析前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而为构建我国转型期的产学官合作模式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政府主导产学官合作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推进机制实施效果面对21世纪日益加剧的国际贸易摩擦、产业空洞化等问题,日本政府意识到只有开展基础性、开拓性的前沿研究才能保证国家和产业的持续竞争力。
1995年颁布的《科学技术基本法》为日本的科技政策制定了基本框架,2001通过设立综合科学技术会议(CSTP)、合并日本科技厅与文部省等一系列行政体制改革,形成了通过实施“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来推进产学官合作的政府主导型合作模式。
在该模式中,产业界的作用由高风险的技术开发转向如何通过与大学的密切合作来持续开发出具有新市场的技术和产品;同时大学的功能除了教育与学术研究之外,还要能够通过产学官合作创造、活用、转化知识来为社会做出贡献;而政府则承担制定政策、创造环境、承担研发风险、配置研发资源、引导产学官有效合作以及评价成果等重任[1]。
《科学技术基本法》已实施15年,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也从1995年的第一期进入2011年的第四期,政府主导型的日本产学官合作模式已经确立并取得明显成效。
日本科研实力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解析

日本科研实力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解析日本以其出色的科研实力而闻名于世。
为了不断提升科学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日本采取了一系列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以促进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
本文将对日本科研实力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行解析,并探讨其成功的原因。
一、介绍日本科研实力的背景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日本科研实力的背景。
日本自19世纪末开始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崛起。
通过积极投资于科学研究和教育,日本在许多领域中取得了重大突破,如电子、汽车、机械工程等。
这为日本的产学研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产学研合作的定义和类型产学研合作是指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部门携手合作,共同解决现实问题,并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
在日本,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校企合作:日本的大学和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研究和开发项目。
企业提供资金和设备支持,大学提供研究人才和实验室资源。
这种合作模式有效地促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的发展。
2.产官学合作:政府作为桥梁,推动学术界和产业界的合作。
政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学术界提供技术研发,产业界提供市场需求。
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加速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3.集群式合作:日本形成了众多的产学研集群,如电子、汽车、信息技术等。
在这些集群中,企业、大学和政府共同研究和开发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
这种合作模式为创新和协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日本科研实力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成功因素日本科研实力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之所以取得成功,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政策支持:日本政府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以促进合作的发展。
政府提供资金和税收优惠,同时鼓励大学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产学研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资源共享:作为产学研合作的主要参与者,大学、企业和政府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了资源的共享。
大学提供专业知识和研究设施,企业提供实际问题和市场需求,政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模式及特征

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模式及特征【摘要】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话题,其发展模式和特征值得深入探讨。
本文从背景介绍和研究意义入手,阐述了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模式和特点,通过成功案例分析展示了其重要作用。
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分析了影响因素,为其持续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总结了高校产学研合作的特点,展望了未来发展方向,强调了政策支持的重要性,为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的持续繁荣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关键词】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发展模式、特征、成功案例、发展趋势、影响因素、总结、展望、政策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是指高校、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技术转移和人才培养的活动。
背景介绍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日本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近年来,随着科技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全球化的加剧,高校产学研合作已成为日本科技创新的主要模式之一。
日本的高校产学研合作具有较长的历史积累和成熟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
日本政府也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变革的背景下,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正不断发展壮大,为日本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2 研究意义研究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的意义在于可以揭示其成功的经验和模式,为我国高校产学研合作提供借鉴。
日本在高校产学研合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通过加强产业界与学术界的合作,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通过研究这些成功案例,可以帮助我国高校更好地发挥科研力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正文2.1 日本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模式1. 研究合作模式:高校与企业或研究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科研项目。
双方可以共同申请科研资金,共享研究成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日本《TLO法》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维普资讯
第2 期
日 《L 本 To法》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中的作用
・3 ・ 3
的原 因。美 国通 过技术创 新所 取得 的经 济奇迹 更坚定 了 日本 政府把 发展新 技术 和新产业 作
以向中小企业投资育成有限公司提出让其持有该公司股份的申请。“ 承认 T O 可以获得减 L”
免专 利费 、 手续 费等 的优惠政 策 ( 见表 1 , 年要 向文 部科 学 大 臣和经 济产 业大 臣 提交 参 )但每 计划 实施情 况报告 。“ 认定 T O 可免交 专利 费和手续 费 , L” 需要 通 过主 管大 臣 的认 可 , 但不 享
展。
To是 大学技 术转 让 的专 业机 构 。该 法规 定 ,L L T o承担大 学 的技 术 及研 究成 果 向企 业
转让 , 其主要业务内容是 : 对大学的各项研究成果进行发掘 、 评价 、 筛选 , 然后代替大学对此
项 成 果进行 专利 申请 ; 向企业进 行成 果介绍 ; 过各 种谈 判 把成 果 转 让给 企业 ; 施利 润 的 通 实 回馈 ; 向企业 提供经 营管理 、 技术 指导 和技术 研发 的支持 ; 帮助 企业 解 决资 金 问题 以及 一 切 可 以使技 术顺 利转 化为商 品 的服 务 。 T O分 “ L 承认 T O 和“ L ” 认定 T O 。该 法规定 “ L” 承认 T O 制定 的实 施计 划要 经过 文 部科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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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本作为发达 、 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已完成追赶经济的任务 , 保持技术创新、 发展新产
日本官产学合作促进人才开发机制及启示

人才开发 , 可 以 发 现 以 单 一 部 门 为 主 体 来 开 发 人 才 存
在很多不足 ,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是 开 发 出 的人 才 难 以 满 足 社会经 济 需 求 , 容 易 与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相 脱 离 ] 。再 加 之 人 才 开 发是 一 个 庞 大 的 系 统 工 程 , 动 力 机 制是人才开发 的 核心 问题 。在新 的历史 条件 下 , 不 仅 仅包 括 政 府 , 产 学 研 各 方 和 社 会 各 种 力 量 都 将 成 为 人
大多数学者 以高职 学生 为对 象 , 研 究 并 总 结 归 纳 了产 学 研 合 作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如 , 童 云 飞 和 刘 桂 林 提 出 了“ 全程 产 学 合作 ” 人 才 培养 模 式 , 即 企业 全 程 、 全
面、 全方位地参与高职教 育 , 其 显 著 特 点 是 在 高 职 教 育 全 过 程 中都 有 企 业 的 参 与 ; 盛 建 军 以 健 雄 职 业 技 术 学院为例 , 分 析 了其 创 立 的 “ 定 岗双 元 ” 人才 培养模 式 , 认 为 此模 式 具 有 “ 双 目标 、 双主体、 双 身份 、 双证 书 、 双
第3 0 卷 第9 期 2 0 1 3 年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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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官 产 学 合 作 促 进 人 才 开 发 机 制 及 启 示
发 的 内容 。 因 为 产 学 研 合 作 也 是 一 种 组 织 知 识 转 移 , 且 这 种 知 识 转 移 是 以人 员 交 流 为 载体 的 [ 】 ] 。可 以说 ,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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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与产学官合作(图)来源: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网图1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概念图图2 日本的创新体系与政策课题图3 从基础研究到市场的完整价值链之概念图图4 TLO组织产生的历史必然图5 大学、TLO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图6 日本TLO业务运作概要图前不久,由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组织的中国科学院首期“赴日本科研管理高级培训班”圆满地完成了赴日培训。
本次培训恰值温家宝总理赴日进行“融冰之旅”友好访问,培训班所到之处受到日本有关方面的热情接待。
在日期间,学员们听取了来自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13次讲座(报告);参观了丰田、松下、东芝和岛津等4个世界500强企业;访问了理化学研究所、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物质材料研究机构和著名的私立庆应义塾大学,并同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和讨论,收获颇丰。
日本以其占世界0.3%的国土面积和2%的人口,创造了每年占世界16%的GDP,成为世界第二经济科技强国,已有9人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这些都给学员们带来许多思考和启发。
其中感触最深的一是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二是日本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中完整价值链的建立;三是国立研究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的引领作用和企业强大的研究开发能力。
这些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中国科学院创新政策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1995年日本颁布的《科学技术基本法》,明确提出将“科学技术创造立国”作为基本国策,这可以视为日本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开端,它改变了以往偏重引进和消化国外技术、开发应用技术的做法,转而注重基础理论和基础技术的研究开发,用具有创造性的科学技术持续推动经济发展。
为此,自1996年起,日本连续制订了3个为期5年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这与中科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时间大体相当。
目前正在实施的第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与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的时间完全一致。
在本次培训过程中,我们对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图1是日本国家创新体系概念图,它从日本的自然条件、文化传统以及国民性等国家、社会的最基础层面出发,层层演进,通过科学技术及产业两方面的发展最终让市场进行检验,形象地说明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各个环节。
如果说图1表示的仅仅是创新体系的概念,那么图2就是从组织单元结构方面表明了日本创新体系各个单元(机构组织、政策法规等)发挥的作用和相互关系,也就是产(企业)、学(大学和科研机构)、官(政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以及技术转移机构在其中所起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日本,企业早已确立了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提供了日本全部R&D经费的60%以上,市场机制是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方式。
大学(包括科研机构)在为社会提供研究成果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企业培养大批量的优秀工程师。
日本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和资金支持,对国家创新活动进行引导、扶持和干预,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多方面强有力的保障。
首先,一个完善的自主创新体系需要正确的战略导向和法律保障。
继1995年颁布了《科学技术基本法》之后,2002年日本又颁布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3年成立了以首相为“议长”的高规格知识产权战略总部。
此后,日本还新制定或修改了21项知识产权相关法案,使日本成为全球迄今知识产权战略最为系统化和制度化的国家。
其次,日本政府历来重视制定科技发展计划。
继第一、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后,自2006年度起实施第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在预算方面重点支持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环境、纳米技术和材料等4个高科技领域。
再者,来自日本政府和企业在科学技术相关领域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1993年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经济出现停滞,政府财政困难,但科学技术相关的经费却稳步增长。
从1995年起,民间企业科研投入连续9年增长。
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统计,近几年日本每年研究经费的总投入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3%,在全球保持着最高水平。
国家创新体系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的成长也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建立于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其独特的制度安排和社会经济环境。
产学官合作是日本经济发展的法宝,在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过程中,产学官合作又开始不断探索新的形式,建立国家级的技术转移机构就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
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技术转移机构为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日本自1999年开始设立国家级的技术转移机构(Technology Licensing Organization,简称TLO)。
至今不过10年时间,截至到今年4月,被官方批准的TLO共有43家,遍布全国。
从图3可以看出日本通过重树完整的价值链的相互关系,理清了成果转换中从Science-Technology-Business的各个环节。
TLO的主要作用是:(1)发掘、评价大学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2)在向专利局申请的同时使之专利权化;(3)让企业使用这些专利权(实施许可);(4)作为对等条件从企业收取使用费,并把它作为研究费返还给大学及其研究者(发明者)。
1998年5月,日本政府制定并颁布了旨在促进大学和国立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向民间企业转让的《关于促进大学等的技术研究成果向民间事业者转让的法律》(简称《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
该法的核心内容是推进将大学的科技成果向企业转让的技术转移机构的设立,确立政府从制度与资金方面对科技成果转让机构予以支持的法律依据。
以期通过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来配合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创造出新的高技术企业,使大学的研究更加富有活力,为日本经济的复苏和学术研究的发展做出贡献。
图4从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的角度,表明了TLO产生的历史必然。
通过颁布和实施《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直接导致了TLO的诞生和发展,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让,推进新兴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提高企业技术水平的作用;同时,大学也取得了适当的经济回报,充实了科研经费。
大学(包括科研机构)、TLO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如图5所示。
在日本,类似于TLO的组织有很多,但国家级的只有43家,只有取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享受相应的国家政策支持。
就是说,只有根据《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由文部科学大臣和经济产业大臣共同批准的TLO,才可获得官方政策的支持。
具体包括:1、国家给予与技术转移有关的经费支持(相关经费的2/3以内,上限是3000万日元/年,补助期间5年);2、由“独立行政法人中小企业基础建设机构”提供债务担保;3、专利费的减免(依据《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4、被批准的TLO可以无偿使用国有设施(大学设施)(依据《产业技术力强化法》);5、派遣技术转移专家(专利流通顾问);6、由国立大学向被批准的TLO出资(国立大学法人法);7、作为特例,由“中小企业投资育成株式会社”出资(被批准的TLO向技术转移的接受方提供支持)。
这些优惠政策的特点是:第一,支持范围广泛。
例如,在资助内容的2/3相关经费中,包括技术研究成果的收集、评估、调查所需要的经费;信息加工、收集、传播所需要的经费;技术指导所需要的经费;技术转让专家的人工费。
再如债务担保,平均给每个TLO最高担保额可达10亿日元(约合6500万人民币)。
还有,经济产业省对派遣的技术转移专家,平均每天可补助10万日元,其中包括人头费、交通费、通信费、调查费、研修讲座费等。
第二,政策日趋完善。
以“独立行政法人中小企业基础建设机构”提供的基金为例,它是支撑TLO活动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但其不得用于专利代理人费用。
然而,日本TLO的经费支出中绝大部分为专利代理人费用,如在日本申请一项专利的费用大约为40-50万日元,而其中的90%是专利代理人的费用,这样就极大地限制了该项资助所能发挥的作用。
因此,1999年10月日本政府又颁布实行了《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对国家批准的TLO实施3年的专利费和专利审查申请费减半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对于创业阶段的TLO步入良性循环起到了关键作用。
按组织形式,日本的TLO分别以财团法人、大学法人内组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注册,根据出资方的不同,它们各自以不同的模式运行。
图6表示的是日本TLO业务运行概要。
包括设立TLO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日本产学官合作的发展。
2005年,仅日本国立大学的合作研究项目就超过了10000项,国公私立大学合计超过了13000件。
产学合作研究和企业委托研究的数量大幅度增加,以往那种企业对大学(教师)的“交往型”产学合作,开始向“以契约为基础的高透明度”产学合作转变。
与此同时,TLO组织本身也开始进一步强化,成绩优秀的TLO被冠以“超级TLO”,由它们为一般的TLO培养技术转移专家;各TLO与大学的“知识财产本部”共同组建了“大学技术转移协议会”,加深大学与TLO之间的沟通。
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国立研究机构与企业2001年以来,日本政府大幅度改革国立科研机构,将89所国立科研机构转变成为59个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在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并方面,参照了我国的一些做法)。
独立行政法人化的优点是:可以灵活有效地执行预算;可以灵活地改变组织结构;人员定额没有事先规定,在待遇上更多依赖个人的业绩。
在本次考察的3所国立研究机构中,理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理研”)无疑是最有代表性的。
2003年10月,理研也由特别法人变为独立行政法人。
作为日本综合性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理研不仅有物理及化学、还包括生物学、工学、医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纳米科学、情报科学等研究领域,从事着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开发等广泛领域的研究活动。
在理研90年的历史中,有7位日本诺贝尔奖获得者与理研有关,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现有大约3000名研究人员,年预算约62亿人民币,每年发表论文2300篇左右。
除不直接招收研究生外,理研与中国科学院非常类似,了解日本情况的中国学者称理研为“日本的中科院”。
理研将自己的使命确定为:1.展开高质量的研究工作,并通过综合开发拓展新的研究领域;2.为学术界构筑最高水平的研究基地,并对外提供使用的机会;3.率先建立起一套崭新体制,以推动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培养年轻人才;4.让科研成果造福于社会,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文化和教育水平做出贡献。
现任理研理事长、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野依良治教授,作为一位成就卓著的战略科学家,上任伊始,就提出了雄心勃勃的五点“野依动议”。
即把理研建设成为:1、看得见的理研;2、在科学技术史上继续辉煌的理研;3、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理研;4、对世界和社会发挥作用的理研;5、对人类文明和文化做出贡献的理研。
为鼓励竞争,日本政府正在进一步提高竞争性经费的规模,改变以往按科研人员的人头拨发下去的状况,让科研人员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争取研究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