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制度
供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供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提高运维工作效率,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运维管理部门负责供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供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组织开展供水管网运维安全教育培训;(3)对供水管网运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4)对供水管网运维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5)制定供水管网运维应急预案。
2.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供水管网运维安全的技术支持,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供水管网运行参数的监测、分析;(2)负责供水管网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3)负责供水管网运行状态的评估;(4)负责供水管网运维安全的技术指导。
三、安全管理要求1. 供水管网运维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熟悉供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供水管网运维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 供水管网运维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如:防护网、安全帽、防护手套、急救箱等。
4. 供水管网运维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5. 供水管网运维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供水管网运维现场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7. 供水管网运维现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8. 供水管网运维现场应加强化学品管理,严禁违规存放、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
四、安全教育培训1. 运维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供水管网运维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供水管网运维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等。
五、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1. 运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供水管网运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供水管网运维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运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供水管网运维安全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水管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管所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水管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管所所有员工及临时用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设备维护、材料运输等工作。
第三条水管所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水管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水管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水管所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三条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区域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四条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水管所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活用水管道管理制度范本

生活用水管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用水管道的管理,保障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政生活用水管道的管理,管辖范围包括自来水管网、消防水管网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和节水的原则,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和灭火用水需求。
第四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管道运行畅通和安全可靠。
第五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部门应当对所属区域的管道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及时处理管道故障和事故。
第六条居民应当遵守相关生活用水管道管理规定,保护水质,合理利用水资源,不得私接、挪用或破坏管道设施。
第七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管道设施的运行安全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八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业人员,保障管道设施的安全和运行畅通。
第九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例行检测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管道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居民进行水质安全教育,加强居民水质安全意识和节水意识的培养。
第十一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管道故障和水质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和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数据记录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道设施的档案资料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管道设施的资料记录和储存。
第十四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对管道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水管道的畅通和安全。
第十五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管道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管道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生活用水管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数据记录制度,对供水水质进行日常监测和分析,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供水管道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供水管道维修作业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供水管道维修作业。
三、职责1. 维修部门:负责制定维修计划,组织维修人员,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维修作业安全进行。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3. 维修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措施1.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维修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2)检查维修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安全可靠。
(3)检查现场环境,确保无安全隐患。
2.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维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2)在挖掘、切割、焊接等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防火、防爆、防触电等安全措施。
(3)在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4)作业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3. 作业后的安全措施(1)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2)对维修后的管道进行检查,确保无泄漏、渗水等情况。
(3)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维修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2. 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维修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供水管道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供水管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3. 各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制度1. 供水管道设施管理(1)供水管道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2)加强对供水管道设施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供水管道设施维修、改造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
2. 供水管道施工管理(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供水管道安全教育培训(1)加强对供水管道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供水管道安全知识的掌握。
4. 供水管道事故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供水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措施等内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5. 供水管道安全监督检查(1)加强供水管道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供水管道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供水管道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供水管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管道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建立合理的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全社会的安全需求,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管道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管道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科学、规范、安全、透明、高效。
三、组织和职责1. 管理部门:负责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生产单位:负责管道系统的日常运维、检修和管理。
3. 监管单位:负责对管道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1. 安全评估:生产单位应定期对管道系统进行安全评估,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风险控制: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和减少管道系统的安全风险。
五、应急预案和处置1. 应急预案制定:生产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流程、应急资源调配和事故处置措施等。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六、技术和设备要求1. 管道设计:管道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保证管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 设备检修:定期对管道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1. 安全意识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 岗位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八、监督和评估1. 监督检查:监管单位应定期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评估考核:定期对管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九、信息管理和公开1. 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管道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
2. 公开透明: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强监督的公众参与。
综上所述,本文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管道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多方协作和各个层面的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应对管道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
污水管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污水管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污水管网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保护污水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污水管网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污水管网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维护居民健康,保护污水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污水管网安全管理应当实行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污水管网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的责任制度。
第六条污水管网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污水管网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污水管网设施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八条污水管网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测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污水管网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进行使用,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条污水管网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及时做好维修工作,保障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水管网设施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管理意识。
第三章污水管网安全管理的措施第十二条加强对污水管网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建立污水管网设施的安全档案,做好相关记录和汇总分析。
第十四条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保障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加强对污水管网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发挥协同作用,共同推进污水管网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污水管网安全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建立污水管网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定期对污水管网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污水管网设施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第二十条对污水管网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城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上水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上水下水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上水下水管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改造等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上水下水管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上水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上水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处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上水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规划设计阶段(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规划设计,确保上水下水管网安全、可靠、经济。
(2)加强设计方案审查,确保设计质量。
2. 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3)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3. 运行维护阶段(1)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确保管网设备正常运行。
(2)定期对管网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管网水质、水量、水压的监测,确保供水、排水质量。
4. 改造阶段(1)严格按照改造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3)改造完成后,对管网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改造效果。
五、安全责任1. 上水下水管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上水下水管网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 施工单位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
4. 运行维护单位应承担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
六、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上水下水管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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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网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地下管网管理,明确公司地下管网管理职责,保障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地下管网的管理及运行,地下管线管理遵循统筹规划、协调建设、综合管理、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1.3 定义
1.3.1 地下管网: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管网和排水管网,供水管网包括生产、生活供水、消防水、绿化水、中水、高盐水、临时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排水管网包括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清净下水、公司外排污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1.3.2 各单位(含项目部)公共管网管理以界区划分:界区内指各单位(含项目部)所管辖区。
界区外是指各单位(含项目部)所管辖区外公共区域。
1.3.3 公共界区外地下供水管网是指进各单位的第一个阀门法兰前的管线,公共界区外排水管网是指出各单位最后一个检查井后的管网;界区内地下供水管网是指界区外管网进装置区的第一个阀门法兰后的管网;界区内排水管网是指出各单位最后一个检查井前的管线。
1.4 职责
1.4.1 项目部
1.4.1.1 负责地下管网管理单位提出的地下管网新增、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审核。
1.4.1.2 负责对公司地下管网监督、检查。
1.4.1.3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进行监督并提出考核意见。
1.4.2 环保部
1.4.
2.1 负责对各单位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中水检测点的分析项目、控制指标进行确定,同时可下达各单位排污口的污水控制指标。
1.4.
2.2 负责对各单位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及中水等污水排放水质的检测,并及时将分析数据上
报化工技术管理中心和相关单位。
1.4.
2.3 污水取样点详见附表《各单位污水取样点一览表》及附图。
1.4.3 动力车间
1.4.3.1 负责动力车间界区内地下管网、公司各单位界区外公共地下管网、除绿化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
1.4.3.2 负责所管辖区域地下管网新增、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制定,申报及实施。
1.4.4维修车间
1.4.4.1 负责公司下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
1.4.4.2 负责下水管网新增、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制定,申报及实施。
1.4.5 安全部
1.4.5.1结合公司各区域情况,制定有毒、可燃气体检测点,并每月定期对监测点的有毒、可燃气体检测结果做好记录。
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相关部门。
1.4.5.2负责制定有毒、可燃气体事故应急预案。
1.4.6各部门
1.4.6.1,根据地下管网检测结果,制定有效的处理方案,并分析风险和制定现场防护措施。
1.4.6.2做好区域内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
1.4.6.3确保各部门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物品的完好有效。
二、管理内容
2.1 规划管理
2.1.1 各管辖单位不得擅自新增、迁移、变更或废弃地下管网。
确需新增、迁移、变更或废弃的地下管网,须进行审批。
废弃的管线应当拆除,不能拆除的管线应当将管道及其检查井封填。
2.1.2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统一规划,统筹设计安排地下管网位置。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网工程,应当控制在规划的对应管线位置范围内,不得占用其它管线位置。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红线内、红线外地下管网均应由设计院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设计图纸应由项目部组织各部门及化工技术管理中心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汇审,审查合格后方可由基建事业部安排施工。
2.1.3 公共地下管网的供水管线为生产、生活供水管线、消防水
管线。
各单位接入地下管网的供水管线时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1.4 为使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按水质进行处理,公司公共地下管网排水管网按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特点,采取分流排放措施。
公司各单位需接入公共排水管网时必须报化工技术管理中心
审批,方案审批合格后方可接入园区公共排水管网。
2.1.5 禁止任何单位(含项目部)或者个人将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混排或乱排入其它管网,向公共排水管网排放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堵塞公共排水管网或者向公共排水管网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公共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擅自向园区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其他损害公共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2.1.6 各单位(含项目部)在接入园区排水管网前须在各单位出水处设置专用检测井,并注明排污标识。
2.2 建设管理
2.2.1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向地下管网权属单位取得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地下管线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施工作业损坏地下管线,施工单位须立即通知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未经竣工验收的地下管网,不得交付使用,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
2.2.2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地下管网应当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
道路建设单位应当统筹管理道路工程和管线工程,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建设工期,随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其建设单位应当服从道路建设单位的统筹安排。
2.2.3 地下管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批准的时间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设置管线标志,并提供合格的地下管网竣工图。
2.2.4 地下管网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管线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2.3 运行管理
2.3.1 各管辖单位负责编制所管辖区域地下管网年度维修计划,定期排查和消除地下管网安全隐患。
2.3.2 各管辖单位负责地下管网及其设施的安全运行,开展日常巡护和定期维护,做好巡查和维护记录,记录
内容应有巡查时间、地点范围、发现问题与处理措施、上报记录等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
安全,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
2.3.3 各管辖单位负责管辖区域地下管网规划、测绘管理,保证管位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并科学规划地下管线布局定期对地下管网进行标识,对阀门井及检查井编号。
2.3.4 地下管网发生故障需要挖掘道路进行紧急抢修时,地下管网管理单位可先行施工,做好记录,同时申请办理动土票,并在二十
四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如遇节假日,补办手续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5 质量环保部应对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等污水排放水质、排水量检测,发现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超过集团下达的指标要求的,应及时报送化工生产技术管理中心和各单位。
2.3.6 各单位排放的污水水质及水量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要求时或有异常污水排放之前,应汇报公司环保部,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排放。
2.3.7 焦化污水处理厂根据调度中心或各单位通知的异常水量、水质及时启动内部应急预案,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3 罚则
3.1 各单位对管辖区域内的地下管网未进行日常巡护和定期维护、未做好巡查和维护记录、记录内容不全的,发现一次给予 200 元罚款,发现井盖丢失、井圈损坏严重等现象时,发现一次给予 500 元罚款。
3.2 各单位(含项目部)未经审批私自接入公共地下管网的供水、排水管线,发现一次给予 4000 元罚款,
若造成事故按照集团相关处罚制度处罚。
3.3 各单位(含项目部)或个人将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混排、乱排的向公共排水管网排放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堵塞公共排水管网或者向公共排水管网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公共地下管网及
其附属设施擅自向园区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发现一次给予每次 4000 元罚款,若造成事故按集团相关处罚制度处罚。
3.4 各单位含项目部管辖的地下管网发生人为因素造成供、排水管道断裂、冒水或者其他损害公共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发现一次给予责任单位 4000 元罚款,若造成事故按集团相关处罚制
度处罚。
3.5 发生以上事故对化工生产技术中心进行连带考核。
3.6 各单位含项目部的污水排放水质指标和排水量超过质量环保部规定要求的,按集团相关处罚制度处罚。
3.7 质量环保部未按规定的分析频次或地点对污水排放水质进行化验的,发现一次给予 1000 元罚款未及时将化验数据上报化工中心或相关单位的,发现一次给予罚款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