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普通住宅小区的建设和发展日益增多,为了满足居民对安居乐业的需求,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
为指导和规范小区物业服务,制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二、定义和范围:普通住宅小区指的是一般的住宅小区,不包括高端别墅、豪华公寓等高档住宅小区。
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是指根据小区特点和居民需求,对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行分级划分的标准。
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根据小区的管理状况、服务水平和设施设备情况等因素,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可以分为三个等级:优质服务小区、良好服务小区和一般服务小区。
1. 优质服务小区:优质服务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居民的多种需求。
具体标准如下:1)管理状况:小区管理规范,居民自治意识较强,小区环境整洁,绿化良好。
2)服务水平:物业公司及员工服务态度良好,业务熟练,响应居民需求快速。
3)设施设备:小区配备齐全的基础设施,如照明、供水、供电等设施正常运行,小区配套设施齐全,如儿童乐园、篮球场等。
2. 良好服务小区:良好服务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一般,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具体标准如下:1)管理状况:小区管理较为规范,居民自治意识一般,小区环境整洁。
2)服务水平:物业公司及员工服务态度较好,响应居民需求较为及时。
3)设施设备:小区基础设施基本正常运行,小区配套设施一般齐全。
3. 一般服务小区:一般服务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较低,不能很好地满足居民需求。
具体标准如下:1)管理状况:小区管理较混乱,居民自治意识较差,小区环境脏乱。
2)服务水平:物业公司及员工服务态度一般,响应居民需求较慢。
3)设施设备:小区基础设施常常出现故障,小区配套设施不齐全。
四、各等级小区的服务保障:为了提升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同等级的小区可以享受不同的服务保障。
1. 优质服务小区:优质服务小区可以享受以下服务保障:1)定期维修和保养小区基础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南宁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南宁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引言物业服务是指在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办公场所等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
南宁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其物业服务标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
为了提高南宁市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了以下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二、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根据南宁市物业管理的特点和需求,将物业服务分为三个等级:高级物业服务、中级物业服务和普通物业服务。
1.高级物业服务:高级物业服务适用于高档小区、写字楼和商业中心等高端物业。
其服务标准包括:-物业管理:提供24小时全天候物业管理,包括安全巡逻、维修保养、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安全保卫:配备专业保安人员,安装监控设备,提供安全巡逻和监控服务;-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绿化维护,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和美观;-服务设施: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设施,包括会所、健身房、游泳池等;-居民活动:组织定期的社区活动,提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共享。
2.中级物业服务:中级物业服务适用于普通住宅小区和一般商业楼宇。
其服务标准包括:-物业管理:提供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维修保养、安全巡逻和环境卫生;-安全保卫: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提供基本的安全巡逻和安全设备;-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和绿化维护,保持小区环境整洁;-服务设施:提供基本的服务设施,如停车场、儿童游乐场等;-居民活动:根据居民需求,组织一定数量的社区活动。
3.普通物业服务:普通物业服务适用于一些老旧住宅小区和简单商业楼宇。
其服务标准包括:-物业管理:提供基本的物业管理工作,如维修保养和环境卫生;-安全保卫:配备少量的保安人员,提供基本的安全巡逻;-环境卫生:做到基本的环境清洁和绿化维护;-服务设施:提供基本的服务设施,如停车场等;-居民活动:根据居民需求,组织少量的社区活动。
三、物业服务等级评定标准为了确定物业服务的等级,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定:1.管理服务能力: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经验、服务项目的覆盖范围及运营管理模式。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说明】
上述权重指各项服务内容在整体服务中的比重。
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具体权重,可由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与物业管理企业商定。
具体操作方法: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自由组合不同等级的服务内容,通过采用某一项物业内容所对应的该级基准价乘以该项服务内容的权重,得出具体每一项内容的收费标准,再通过累加的方式计算出整体服务的基准价。
Pi(i=1,2,3)
表示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公布的第i级基准价,Q
ij
(i=1,2,3;j=1,2,3,4,5,6)表示第i级第j项服务内容的权重,如下表所示:
计算公式:P=∑P
i ×Q
ij
(i=1,2,3;j=1,2,3,4,5,6)。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服务内容标准(一)综合服务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2、与被服务者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3、小区设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4、建立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
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业主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
业主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90%以上。
6、广泛的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地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7、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8、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9、物业管理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置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10、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敬业精神高,业务素质强,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1、定期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1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3、每月在服务中心公布1次由业主公摊的公共水电等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季度1次在服务中心公布涉及物业管理代收代支的费用情况。
14、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是怎么区分的呢?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中物协〔2004〕1号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该《标准》分一级、二级、三级3部分这三级的要求标准分别为:一级(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级分类【最新版】

服务等级一级一、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造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 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 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 个/3 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者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
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
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二、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 、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 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伤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催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者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 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 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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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物业服务各方当事人可结合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实际需求,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自行协商约定细化物业服务等级内容。
鼓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借鉴使用本标准。
2. 开发建设单位应综合考虑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品质定位、硬件设施、购房人物业服务需求及承受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服务等级,应将选定的服务等级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等级收费标准(基准价)作为前期物业招标文件要件,便于日后各方当事人量化服务和监督实施。
3. 开发建设单位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住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物业服务各方可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照合同约定和服务等级标准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客观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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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星级)

2
查看工作记录。符合得2分,不符合每项扣1分
4、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1
查看现场及检修记录。符合得1分,不符合0分
存在
问题
四
协
助
公
共
秩
序
维
护
服
务
(29.5分)
(一)
人员
要求
4分
1.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6.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半年清扫1次
2
检查现场。符合得2分,不符合每项扣1分
7.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2
检查现场。符合得2分,不符合每项扣1分
8.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保持通风,无杂物
2
检查现场。符合得2分,不符合0分
9.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5
检查现场。符合得2.5分,不符合每项扣0.5分
10.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检查现场。符合得2分,不符合每项扣1分
存在
问题
六
绿化
服务
(13分)
1.对草坪、花卉、树篱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5
检查现场。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
检查现场。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
3.无大面积病虫害
4
检查现场。符合得4分,不符合0分
1
符合得1分,发现不符合0分
7、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7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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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
业服务等级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服务基本要求
(一)组织要求
1、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质证书;
2、物业服务企业应有健全的物业服务规程和人员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等各种措施和规定;
3、物业服务专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上岗证;
(二)资质要求
1、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三)财务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和南宁市相关政策法规;
2、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应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3、物业服务收费可以实行酬金制或包干制计费方式。
(四)收费公示
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将实行的服务等级相对应的服务内容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2、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示,实行酬金制计费方式的,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3、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五)专业企业服务
1、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自己提供专业服务,也可以聘请专业组织承担共用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物业服务企业不允许将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专业组织进行服务。
(六)服务质量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专门部门,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和政府颁发的服务规范、规范等进行服务质量管理;
2、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服务情况、接受业主投诉,纠正服务行为;
3、每年服务质量定期检查至少2次,并在服务区域公示。
二、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急修:对严重影响物业服务区域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二)完好率: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情况占总体情况的比例。
(三)业主满意率: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态度和服务质
附件二: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1、上述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包含:(1)物业公
司对电梯的日常维护费(日常检查及小修),
(2)专业维保商的维保费,(3)电梯的年检费。
2、电梯电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分摊。
3、上述收费标准以住宅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