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超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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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范文

“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范文

“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范文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随着交通事故数量的不断增加,四超车辆成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并提升运输管理水平,制定一系列规定对四超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并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

一、规范四超车辆行为的必要性1.保障行车安全:四超车辆的存在严重威胁到道路交通的安全。

超速、超载、超车以及超员等行为都会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规定进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提升行车安全。

2.优化运输效率:四超车辆不仅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也对整体交通运输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超速行驶容易引发交通堵塞,超载超员则会增加运输成本和耗损,而不合理的超车行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规范四超车辆行为,可以有效优化运输效率,提高交通的运输能力。

3.维护道路秩序:四超车辆在道路上的行为常常不受控制,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通过制定规定管理四超车辆,可以有效维护道路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的水平。

二、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的具体措施1.加强执法力度:要加大对四超车辆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确保执法部门能够对四超车辆进行有效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同时,还应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执法效能。

2.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对四超车辆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运输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要通过完善运输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四超车辆进行全面监管。

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四超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道路运输的安全和有序。

4.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大对运输行业的支持力度,为运输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扶持。

通过优化道路网络,提升交通设施的水平,为运输企业创造良好的运输条件,减少超速超载的诱因。

三、总结。

“四超”车辆运输措施2016

“四超”车辆运输措施2016

“四超”车辆运输措施“四超”车辆是指:超重车辆,单车重量超过2.5t;超长车辆,长度超过3000mm;超宽车辆,宽度超过1000mm;超高车辆,单件装车高度超过1800mm(物件顶端距轨面)。

此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传达到包括运搬工区负责参与“四超”车辆运输施工的人员。

一、车辆的选用及入井㈠、车辆的选用1、木料、轨道、工字钢、皮带机纵梁、管子等长度超过矿车矿车长度的长形尺寸物件应采用材料车运输。

2、单个重量超过3t或长度超过4m的超重、超大物件必须使用平板车装运,但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轨道、工字钢、管子、液压支柱等零散易掉落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运输,现场确需临时使用平板车转运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但只能运至工作面材溜联下车场,不得进入主要运输巷道,不得在装运物件的平板车上搭载开关、电机等电器设备。

3、宽度超过800mm的胶带在装运时,应使用专用车辆装运,宽度低于800mm的胶带可以使用材料车装运,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200mm。

严禁在材料车架的上方装运胶带。

4、高压电缆采用专用材料车辆装运。

5、严禁不同种类的物料混装。

㈡、车辆的入井1、矿用车辆必须符合其相应完好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完好标准均要求的车辆使用单位不得继续使用,落实升井维修。

2、车辆入井前,由运搬工区井口把钩人员检查验收确认车辆完好、装封车符合要求后,方可准许入井,对不合格车辆有权拒绝入井。

3、电气设备、阻燃胶带、阻燃电缆必须持入井许可证入井,运搬工区井口验收组负责把关检查。

二、装封车规定1、装运管子、胶带机纵梁、轨道、长木料等超长物件时,用直径不小于Φ15.5mm的钢丝绳套配合不小于1t的手拉葫芦封车,封车应不少于两道,封车必须牢固可靠。

2、装运阻燃胶带、钢缆带时,可采用专用运送胶带平板车,用100#槽钢配合M20丝杆进行封车。

出厂包装的成捆胶带整体装运下井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胶带装车时不得与工字钢混装,胶带严禁装在材料车的封车挂链之上。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1、四超车辆的说明:(1)超长:指车辆装载长度超过所装载车辆车体长度,致使运输时不能正常连接,需用钢丝绳头及马蹬连接的物料。

(2)超重:指单车装载重量超过车辆正常装载重量(如煤机大件、综掘机、皮带机大件等非常规运输车辆,综采放顶煤支架运输按专门制订措施施工)。

(3)超高:指一吨矿车装物料超过车体高度300mm,平板车装物料高度超过1600mm (自轨面起)属超高车辆。

(4)超宽:指凡装车超过车体宽度属超宽车辆。

2、装车要求:材料车、平板车装单体、铁料、木料、水泥制品、金属锚杆、设备、长料等必须捆扎牢固,两侧和车体捆绑稳固,重心不得偏移,保护齐全;防止松动、窜动、乱碰人员及其它物料;不得人为造成车辆的超长、超宽、超高。

3、运输前的准备工作:(1 )对所运行路线的轨道、道岔、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整修;对所运行路线的压风管、水管、电缆、风门、设备、车场存车、巷道等阻碍车辆运输的各种因素进行检查,确保畅通。

(2)对运送物料所使用的绞车、牵引钢丝绳、钩头、保险绳、信号、车辆连接装置、电瓶车、架线电机车、架线等设施全面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对所用车辆的车体、轮对、连接装置、钢丝绳头、马蹬、捆绑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装载偏斜、重心不稳、轮对不转、捆绑松动等情况,不得强行运送,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4、安全要点:(1)电机(瓶)车司机或小绞车司机要对下井的所有车辆进行全面检查,车辆不完好或装车不规范不得运输。

运输特种材料(如轨道、管子、托梁等)时,材料两端必须用直径不小于12.5mm 的钢丝绳穿入孔内,运输其它材料(如锚杆、圆木、连杆、工字钢等)时,材料两端必须用钢板、废旧皮带或铁丝网兜牢,以防物料窜出,伤及人员和其它物料、设备等,所装物料、所用封闭物均必须与车体相连牢固,两侧和车体用直径不小于12.5mm 的钢丝绳至少2 道捆绑牢固或相同强度的铁丝( 4 股8#铁丝)固定,重心不得偏移。

使用胶轮车运输“四超”物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胶轮车运输“四超”物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料一、概述:根据生产需要,1308高抽巷、1303B主、辅运下山、Ⅱ盘区主、辅运大巷等施工地点在掘进过程中所使用的风水管路、长钢带梁、锚索、设备等超长、超宽、超高物料需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进行运输,为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此专项措施。

施工时间:2017年6月1日—2017年7月31日安全负责人:姚明界施工负责人:张吉科二、施工工艺及工序、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1、运输涉及范围:地面、副井筒、井下主要运输巷道、1308辅运甩道、Ⅱ盘区主、辅运大巷等巷道。

2、运输涉及的物料:风水管路、刮板输送机机架、皮带输送机机架、掘进机二运、长钢带梁、锚索等物料。

3、超长车辆运输时,长度应满足物料超长部分不得超过车厢三分之一。

4、超宽车辆运输时,宽度应满足车辆两侧至巷道墙壁或排水沟的间距不少于300mm。

5、超高车辆运输时,车辆最高点至巷道顶板锚杆、锚索或顶部管道、线缆的间距不少于300mm。

6、超限物料重心必须在车厢内,不能装偏并且捆扎牢固,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进行运输。

三、安全技术措施:(一)上岗条件1、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证照与车型相符合,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无轨胶轮车司机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熟悉胶轮车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相关技能。

4、驾驶员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

5、胶轮车司机入井前必须携带并打开瓦斯便携仪。

(二)行车规定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严禁在车厢内搭乘人,副驾不得乘人。

2、车辆在行近巷道(硐室)口、弯道、岔口、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必要时停车,确认安全或人员避让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通过。

“四超”物件安全技术措施

“四超”物件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运输“四超”物件安全技术措施根据规定,在运输超长(4m以上)、超宽(1.2m以上)、超重(总重5t以上)、超高(1.25m以上)“四超”物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案。

2、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安排,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施工中遇到特殊问题时,必须报告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协调解决。

3、检查工作场所安全状况,若存在安全隐患,处理彻底后方可施工。

4、施工前所需工具材料的型号必须严格审查、核对和完好,以便施工正常进行。

二、施工措施1、在运输过程中,由专人统一指挥。

2、装运“四超”材料,有条件的必须使用专用车辆。

3、在运输“四超”材料前,必须通知调度室,并由调度室作统一安排。

4、在运输前,由钳工负责检查捆绑是否牢固,派专人负责检查车辆是否完好及沿途轨道的完好,确认后方能开始运输。

平巷运输,机车司机要严格控制车速不得超过2m/s。

5、超长物资车辆不能直挂机车,必须至少隔离三辆矿车运输;超高、超宽物件超过通过线路规定的限高、限宽要求时,严禁运输,必须进行处理,达到要求后方能运输。

6、斜坡提升前,必须仔细检查绳头20m 内钢绳断丝情况、绳头、阻车器、挡车栏、地滚、轨道等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材料捆绑是否牢固可靠,装载的车辆完好情况,如车辆不完好或装载不合格,严禁提升,并立即通知材料使用用单位派人处理。

机电区负责派人检查钢丝绳、绞车的完好和稳固等情况,无问题后方能允许提升。

7、斜坡提升时,由操作熟练的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信号工;绞车司机派双岗,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做到信号不清不开车;在到各车场岔道前和过挡车栏时要减速,上车场信号工要密切关注过挡车栏情况;下车场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身硐,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矿“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矿“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矿“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一、概述平巷、斜巷拉放"四超'车辆(物料的高度东区超过14.5m、西区超过15.5m、宽度超过1.6m、长度超过6m、重量超过5T)。

为了安全运行,保证现场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运输方法及技术要求㈠运输前的准备1.组织所有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

2.组织所有施工人员下井熟悉现场,首次下井在矿方(或熟悉现场的人)带领下亲临现场了解情况,了解运输路线。

3.开车前认真检查绞车的完好情况,如刹车、离合、按钮、钢丝绳、钩头等,有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下放。

4.检查专用车辆(平板车)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5.检查信号及安全设施,要求信号声光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设施动作可靠。

6.检查绞车固定情况,如绞车底盘的固定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压戗柱是否牢固,地锚是否可靠。

7.要认真检查信号装置、车辆及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等完好状况;检查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特别要查看20m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硬弯、磨损、锈蚀和断丝情况;检查斜巷内是否有行车障碍,是否有人工作;如果不符合要求时,要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汇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提升。

㈡运输过程1."四超'车辆运输方法按规定将"四超'物料捆绑牢固定于专用车辆(平板车)上后,由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从井口推车至下放地点,再用绞车下放到位。

具体操作如下:⑴四超设备、材料必须专提专放,严禁串车。

⑵推车人员和摘挂钩工施工时,必须在轨道的两侧,不得在两根道心或骑在轨道上操作。

⑶斜巷拉放"四超'车辆时,由跟班队长负责人在现场指挥。

⑷斜巷拉放"四超'车辆时,斜巷上下把钩要由有经验的把钩工执行现场把钩工作。

⑸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

⑹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提、放一车。

四超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超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YBYS100502福兴集团有限公司四超物件下井及斜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名称:四超物件下井及斜巷运输编制人:孙启迪区队长:施工单位:运搬工区编制日期: 5月21日执行日期: 5月28日四超物件下井及斜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一、一般规定1、每次参加施工所有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未贯彻学习本措施者严禁参加所有工作。

2、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禁私自蛮干。

3、所有施工人员严禁喝酒,严禁携带任何《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物品入井。

4、“四超”物件(超重、超长、超高、超宽)下井前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所有材料、备件、工具等事先检查、试验,准备到位并有专人管理。

5、下井及运输的全过程要由专人指挥,各个环节要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并且及时与调度室联系。

6、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悉运输路线、车载重量、运输过程中所使用设备性能、巷道参数,我矿运输过程中运输四超物件及运输巷道、设备及参数情况。

(见附表)。

7、四超物件下井前应首先校核:副井罐笼的提升能力、各绞车的负荷、钢丝绳承载能力、罐笼的尺寸、巷道的尺寸。

确保所提升物件的最大重量不大于各绞车的最小提升能力;且提升物件的尺寸不大于罐笼及巷道的尺寸。

如有特殊情况,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门审批后实施。

(各绞车提升能力校核见附页)8、对于经校核不能满足提升要求的必须进行解体,并再次校核达到要求后在进行运输。

二、“四超”物件解体过程1、“四超”物件解体前:(1)应核实物件各零部件尺寸及井口、井筒尺寸,绞车提升能力等确保物件能顺利出入井口、井筒,否则应根据井口、井筒、绞车实际情况进行解体。

(2)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其用途、相互关系和位置关系,必须时做出标记。

(3)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4)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2、四超物件下井前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所有材料、备件、工具(包括上、下井口用于装卸的小绞车)等事先检查、试验,准备到位并有专人管理。

“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

“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

“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快速进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车辆数量日益增多,交通管理日益多而杂,如何保障交通安全并提升车辆运输效率成为一项紧要任务。

为此,订立“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的关键措施。

一、规范超载车辆管理超载车辆是道路交通运输常常面临的一个问题,行车过程中,超载车辆会给道路设施造成损坏,危及其他车辆和行人行车安全。

依据相关规定,货车的限载及超载比例大于20%的需要罚款并且处以责令停运的惩罚,要求压缩超载车辆的数量。

而在实际工作中,还需注意以下几个点:1、加强对运输公司的监管应对运输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核,认真核实其人员、车辆、营业执照、运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是否合法。

对不合法的运输公司严格掌控其上路运输。

2、提高车辆装载的效率不断探究改进技术,保证车辆的装载效率和安全性,削减人工和物流成本。

同时,要引导企业借助轨道车辆等专业设备,提高交通物流系统的效能。

3、完善运输补贴制度引入差异化补贴制度,对严格遵守运输标准的企业进行嘉奖,对超载的企业进行相应的惩罚,使其自发遵守运输规定,提高运输效率,削减行车事故。

二、规范超速车辆管理超速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潜在安全隐患之一,其对行车人员和其他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逼。

因此,应对超速车辆进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车主、驾驶员、运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惩罚措施,加大惩罚力度。

特别是涉及个人的民事赔偿案件,需要司法机关介入进行调解并监督。

2、应用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应用智能交通信息系统,监测车速、路况等关键信息,供给适时提示和预警,可以提高车辆运输的效率和削减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同时也可以对驾驶员的行车行为等行动进行监督。

3、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供运输企业评价信用评估体系,对安全性与节能性、服务水公平方面进行评估,从而证明企业的信用程度。

对于不遵守法规要求的运输公司,应当实行相应的打击和惩罚措施,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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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程名称:四超物件提升运输编制人:编制日期:xx年7月19日执行日期:xx年月日安全技术措施为确保四超物件(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上下井及运输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其他大型设备、物件提升运输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四超物件定义1、立井提升(1)超长:长度不得超过2、5m;(2)超宽:宽度不得超过0、98m;(3)超高:装车物件高度不得超过1、9m;(4)超重:副井最大提升重量不得超过7、9吨,否则严禁提升。

2、装车(1)超长:装载时,物料长度超出车辆两边碰头的为超长装载(2)超宽:装载时,物料长度超出车辆宽度的为超宽装载。

(3)超高:矿车、材料车装载超过上沿、平板车装载后整车高度(轨面以上)超过1、9m及以上的为超高装载。

(4)超重:矿车、材料车、平板车装载重量超过额定载重的为超重装载。

二、一般规定1、参加施工所有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未贯彻学习本措施者严禁参加所有工作。

2、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禁私自蛮干。

3、所有施工人员严禁喝酒,严禁携带任何《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违规物品入井。

4、高空作业使用的安全用具必须经过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四超物件下井前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所有材料、备件、起吊用具等事先检查、试验,确保完好、准备到位,并有专人管理。

6、下井及运输全过程要由专人指挥,并及时与调度指挥中心联系。

7、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车载重量、运输路线、巷道参数等。

8、四超物件下井前应核实:副井罐笼的提升能力、绞车的负荷、钢丝绳承载能力、罐笼尺寸、上下井口尺寸、巷道的尺寸。

确保所提升物件的最大重量不大于绞车的最小提升能力,且提升物件尺寸不大于井筒及巷道允许尺寸。

如有特殊情况,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实施。

9、不规则物件装车重心要找准,必要时需进行配重装车,物件进入罐笼后,需根据罐笼偏摆情况在罐笼抬起侧进行配重,防止罐笼重心不稳,不能进入下井口罐道。

10、对于经校核不能满足提升要求大型物件必须进行解体,并再次校核达到要求后在进行运输。

11、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起吊(即不吊)标准,遇到下列种情况应不进行吊运:(1)起吊物体上站人或有浮放的物品不吊;(2)起吊物超过起重物件额定负荷不吊;(3)起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辩不清信号不吊;(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妥善的安全措施不吊;(5)物件带病或起吊物品强烈抖动不吊;(6)钢丝绳不合格、起吊物体捆绑不牢不吊;(7)埋在地下或凝固冻结在地面上而不知其负荷量且无防止脱开时弹起的措施不吊;(8)高温溶液盛装过满、吊物重心过偏不吊;(9)歪拉斜吊起吊物或钢吊索在起吊物带锐角、刃角的接触处没垫好不吊;(10)违章工作不吊;三、安全技术措施(一)四超物件解体1、应核实物件各零部件尺寸及井口、井筒尺寸,绞车提升能力等,确保物件能顺利出入井口、井筒,否则应根据井口、井筒、绞车实际情况进行解体。

2、解体前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所有材料、备件、工具(包括上、下井口用于装卸的小绞车)等事先检查、准备到位并有专人管理。

特别要检查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用具及安全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并提前准备好大型物件解体时盛放零散部件用的专用工具箱。

3、解体前必须熟悉物件的结构,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其用途、相互关系和位置关系,必须时做出标记。

4、解体时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解体方法,同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元件。

5、四超物件解体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现场安全负责人指挥,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物件随意放置。

使用起重机起吊、拆解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捆绑挂牢再松连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连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传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牢栓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二)四超物件装运1、装车前现场负责人必须检查所用的起吊用具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起吊能力必须大于起吊件重量两倍;2、施工人员在起吊物体时,严禁用身体任何部位来平衡被吊物体,使用电动起重机进行起吊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上级专业部门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

3、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装运物件的矿车、平板车或叉车等进行检查,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

运输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对沿途轨道和道岔进行全面检查,制定运送过程中可能遇到突发情况的对应方案,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4、需用人力推车的,推车人员不得将手放在车沿上或物件最上层,同时注意观察前方情况,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道两侧推车。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人力推车要求。

5、装车时应根据物件形状、大小选择合适的车辆进行装车,装车重心位置要适当,封车要牢固,防止滑脱和偏载翻车。

形状不规则的物件采用道木衬平垫好、易散落的小件采取必要固定措施。

(三)四超物件立井提升1、大型物件提升前必须对提升机提升能力、钢丝绳进行验算,是否能够满足提升需要。

安排专职人员对罐道、罐笼、天轮、滚筒压绳板和提升机安全保护、制动闸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2、靠近井口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提升物件前上下井口设置警戒,防止其他人员靠近井口。

3、对于能直接装入罐笼的物件,进罐前必须对物件装车和封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装车标准,封车牢固后方可推入罐笼,推入罐笼时必须使用人力慢速推送。

其他需人力直接装载在罐笼内的物件,摆放要整齐,不能超出罐笼,物件放置要稳固,不牢固的用楔木等物件垫实,防止提升过程中物件倾斜或窜动。

4、不能装入罐笼需进行吊罐底提升的大型物件,吊罐底前必须对上下井口尺寸、罐道尺寸进行核实,必要时需对罐道进行拆解,确保大件能够顺利出入上下井口。

5、吊挂底提升大件需要拆装罐道时,在井口或井筒中作业的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的一端应系在牢靠的位置,并做到高挂低用;拆卸工具必须用绳系在手上,防止脱手坠入井筒。

拆罐道时必须先拆下井口、后拆上井口,恢复时顺序相反。

6、吊罐底提升大型物件前,若需拆除安全门,待物件进入井筒后需在井口布置一道临时护栏,严禁人员靠近井口。

7、吊罐底提升超重物件时,连接钢丝绳必须与绞车提升绳楔形连接装置连接,严禁与罐笼直接连接。

同时另一侧罐笼内必须推入至少一辆重车配重。

8、吊罐底捆绑物件用钢丝绳及连接钢丝绳必须进行验算,安全系数不得低于6、5。

9、吊罐底提升物件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安排井口信号工与绞车房联系,对北侧罐笼进行调绳;提升机司机将井筒过卷开关旋钮打到北罐过卷,消除外部过卷,同时按住切除程序保护按钮,将plc内部过卷消除。

9、吊罐底时,大型物件进入井筒过程中,使用的行车、电动葫芦等提升速度必须与提升机提升速度协调一致。

10、大型物件进入井筒后,必须在四角罐道绳用专用U型卡套住,然后把U 型卡与所放大件四角用铁丝连接,提升过程中U型卡顺着罐道绳滑动,防止大件在井筒内旋转。

11、提升大型物件时,提升机司机必须使用手动开车,严禁使用自动开车,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提升过程中司机应仔细观察操作台电流、电压、制动油压及提升机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

12、物件进入井筒后,上井口信号工与下井口信号工必须电话联系,下井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停止工作撤至安全躲避硐内。

13、物件下放到下井口后,下井口施工人员利用小绞车及电动葫芦慢慢将物件拉出井筒,同时联系提升机司机缓慢下放物件,待物件完全拉出井筒落地后,提升机司机继续下放,待罐笼与物件连接钢丝绳松弛后方可拆解连接装置。

14、物件提升到上井口后,上井口施工人员利用电动葫芦及行车慢慢将物件拉出井筒,同时联系提升机司机缓慢下放物件,待物件完全拉出井筒落地后,提升机司机继续下放,待罐笼与物件连接钢丝绳松弛后方可拆解连接装置。

(四)四超物件平巷运输1、物件运输前,现场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对沿途轨道和道岔、巷道转弯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检查运输机车性能是否完好,车辆连接是否到位,物件装车情况及封车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输。

2、超长物件应根据形状大小、长短等利用带脊心的叉车或平板车装车。

严禁不同物件混装。

运输途中经过转弯处时,必须停车检查物件能否顺利通过。

3、运输物件高度超过1、9m时,必须使用电瓶车或人力推车运输,严禁使用架线电机车,同时将架空线处于停电状态,防止物件触碰架空线。

4、运输超宽物件时,必须提前核实沿途轨道及风水管路突出部位距巷帮最小距离,防止运输途中触碰巷帮及风水管路。

5、使用电机车运输物件时要遵守下列规定;(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电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确保正常。

(4)电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取下手把,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5)严禁使用“逆电流(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6)电机车在接近巷道交岔口、弯道、岔道、或噪音较大处,以及前面有行人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鸣笛、减速慢行。

(7)摘挂钩操作要在电机车停稳后才能进行。

严禁站在两车之间进行摘挂钩。

(8)运输时,电机车要使用专用钢性连接装置与物件车辆连接;开车前,司机要对车辆连接装置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运行途中电机车要低速行驶。

6、平巷运输注意事项(1)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若前车停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

②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③推车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2)在车场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

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才准发车,两人以上推车时,要同进同出,以免发生误撞。

在双轨道上推车时,应先检查另一轨道上的车辆是否有超宽物料。

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把矿车停稳挡好。

(3)推车前,应认真巡视线路,检查轨道及道岔,清除沿途障碍物,确保线路畅通无阻。

推车前应将后面的矿车用木楔稳住。

(4)推车工必须头戴矿灯,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严禁低头推车。

在弯道推车时。

7、处理车辆掉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有管理人员现场负责指挥,不得盲目乱抬。

(2)先将车体稳住,先抬一头上道,后抬另一头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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