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 选举制度

合集下载

宪法学第16章选举制度

宪法学第16章选举制度

当选者是代表 谁?
第一种观点:代表全体 选民
第二种观点;代表本选 区的选民
第三种观点:即代表全 体也代表部分选民,受 本选区的监督,在参政 议政时,应该考虑整体 利益。
第十六章:选举制度
第二节:选举制度基本原则
给我翻到课本第 284页!OK?
第十六章:选举制度P276-294
第二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P284
第十六章:选举制度
第一节:选举制度概说
给我翻到课本第 277页!OK?
第十六章:选举制度P276-294
第一节:选举制度概说P276 概念: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 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 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 广义的选举制度 狭义的选举制度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 用的原则; 4,无记名投票原则; 5,差额选举的原则;
6,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第十六章:选举制度P276-294
第二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P284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三个基本条件: 1,中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依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法享有政治权利 年满 18周岁,不分民族、种族、 【注意】犯人和疑犯: 美国黑人 1965年才真正取得了不受限制的选举权; 1971 年瑞士妇女才有联邦选举权: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没有选举权和被 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 宪法第二十四条修正案 (1964年1月23日批准) 第一款合众国公民在总统或副 尽管瑞士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民主的国家之一,但在欧洲,除列支敦士登外, 选举权 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 总统、总统或副总统选举人、或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的任何预选或其他选举中的选 它却是最晚通过妇女选举权的国家。直到1971年,妇女才允许参与联邦选举; 疑犯:检,法有权决定停止其权利 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 举权,不得因未交纳任何人头税或其他税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 1981年,男女平等权利才被列入宪法。 【注意】 精神病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 适龄黑人登记选民,在 1940年,5%,65年45%,70年62% 瑞士 54% 的投票人是妇女,但在联邦及州政府中,尽管近年来妇女人数不断 但是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 的人除外。 增长,仍远远少于男子。2003年,国民院的妇女比例为 26%;联邦院的妇女 人不例入选民名单。(暂时)

宪法考试复习重点

宪法考试复习重点

宪法考试复习重点一、名词解释1、柔性宪法(2次)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和程序都与普通法律相同,即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议员按普通立法形式通过,就可以制定或修改的宪法。

3、选举制度:(2次)是关于依照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国家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

选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

选举权利的确定。

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的代表之间的关系等。

4、经济制度(2次)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所确定和调整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总和。

5、国家机构(4次)就是一定的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的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6、爱国统一战线(3次)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长期的革命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着重要内容之一。

7、政权组织形式(政体):(3次)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称为国家政体,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8、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2次)及秘密投票,指的是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应的一种选举方法。

他要求人选举人时只需在投票是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他人或者弃权,而无须在选票上署名。

9、联邦国家(邦联制)(2次)是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统一的复合国家。

在联邦制的形式下,除邦联有一部宪法外,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处设有联邦的立法机关与邦联政府外还没有自己的立法机关与政府,邦联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职权划分由邦联宪法确定,各自在自己的范围内行驶。

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邦联和各邦的关系。

第五章 选举制度

第五章  选举制度

第五章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概述考点一:考点一:选举制度概述考点二:我国现行选举制度我国选举制度介绍选举程序代表的补选与辞职:1、代表补选当出现代表在任期内调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或者代表提出辞职等情况时,就产生代表缺额必须另行补选的问题。

我国选举法规定,补选代表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进行;在补选时,可以实行差额选举,也可以等额选举;选举的程序和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2、代表辞职:详细内容见选举法52、53条。

我国选举权保障与救济制度:1、我国选举权保障制度(1)我国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在选举中的一切物质设施,由国家提供;(2)我国选举的法律保障:依选举法55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②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③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④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2、我国选举权救济制度(1)选举罢免制度①直接选举:代表受选民监督。

依选举法47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依选举法50条1款,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注意:非原选区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②间接选举: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

依选举法48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第五章 选举制度

第五章 选举制度

(二)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和作用 发展:从特权主体演变为普选 作用:政权组织的基本形式
(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功能(219) 1.全面反映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2.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和出发点. 3.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 4.是合理地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 基本形式。(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平衡)
选民名单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发选民证。
3.代表候选人提名(按选区或选举单位提名) 1)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 荐;选民或代表10名以上联名可以推荐。 直接选பைடு நூலகம்中选举委员会汇总提名并于 选举日前15日公布;县以上人大选举上级 人大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大。 2)候选人提名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章 选举制度 一、概念和功能 (一)概念 1.广义: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 职人员的原则.程序和具体方法的各项制 度的总称。 2.狭义:指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原则. 程序和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宪法学)
《宪法》规定选举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选举法) 规定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组织和程 序等-----选举制度具有科学性.人民性 和民主性
4.投票和确定选举结果(225) 1)选举的有效性:参加人数和所投票数 选民或代表参加人数过半;候选人 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或全体代 表过半数的选票才能当选。
2)候选人得票数过半人数多余应选名额 的,得票多的当选;票数相当不能确定, 应就票数相等候选人再次投票; 3)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 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 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 选1人,候选人为2人.
2003年,深圳市进行区级人大换届选举。 罗湖区选民肖幼美所在第12选区三十名选 民联名推荐其后被定为正式候选人。肖担 心选民不了解自己,在正式选举前,通过 张贴海报自我介绍:“倾听来自基层的呼 声,监督政府作风与体制改革;反映广大 群众意愿,做沟通政府与市民的桥梁”。 结果肖当选。 ---深圳第一个贴海报自我介绍的人大代表

宪法学选举制度[1]

宪法学选举制度[1]
宪法学选举制度[1]
议会选举可在5年任期前的任何时间举行。5年 任期从议会选举后的第一次议会会议开始计算。 选举时间的选择在于在任首相的决断。如果政 府广受好评,首相通常会在掌权约4年之后 “要求”举行议会选举,以便达到继续掌权目 的。
宪法学选举制度[1]
第二节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宪法学选举制度[1]
➢ 比例代表制——依一定的计票方法,使各政党 依其所得票数,按照比例选出代表。荷兰、奥 地利、卢森堡、巴西、中国香港。
宪法学选举制度[1]
➢ 混合代表制——日本,500个议席中300个 单一代表制,180个名单比例代表制。选 民每次投票就投两个票,一个投给单一代 表制,另一票投给比例代表制下的候选人 (政党)。(德国、新西兰、意大利等)
宪法学选举制度[1]
根据法国宪法,法国总统由普选产生,采用 “多数两轮投票制”。即在第一轮投票中如 无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则要进行第二轮 投票,由选民在首轮选举中得票率第一和第 二的两位候选人中选出一位担任总统。
2012年法国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4月22日举 行,时任总统、人民运动联盟候选人萨科齐 与社会党候选人奥朗德在首轮投票中胜出。 2012年5月6日,社会党候选人奥朗德在第二 轮总统选举投票中战胜时任总统萨科齐,当 选为法国新总统。
宪法学选举制度[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没有规定 是等额还是差额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 每次大会制定的选举办法都规定是等额 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国家 主席、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最高法 院院长、最高检察院院长时,都是实行 等额选举。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选举各 部委正职领导人也是实行等额选举。
宪法学选举制度[1]
宪法学选举制度[1]
小选区多数选举制有两个长处: 第一,简单易行。 第二,一般认为小选区制可能形成稳定 的多数党政权。 缺点: 第一,存在死票现象。

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内容

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内容

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内容首先,我国选举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根据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在我国选举制度中,党的领导是最基本的原则。

所有的选举都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选举活动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其次,我国选举制度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国家的和全民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政治社会组织各界别、各民主党派、各人士的共同政治家园。

选举是政治协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民主党派有参选权,并有合法信任得票的权力,根据获得的选情结果分配席位。

第三,我国选举制度坚持普选和平等原则。

我国选举制度注重人民的民主权利,实行广泛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选举是由全体符合选举条件的公民通过平等、直接、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的。

在选举中,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四,我国选举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为了保障选举的公平公正,我国对选举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公民的选举参与度。

选民有权了解候选人和政党的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选举决策。

此外,选民也可以通过参与选举活动,如当选代表、观察选举过程等方式,直接参与选举事务。

第五,我国选举制度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中国选举制度追求选举管理的制度化,并通过立法程序进行规范化。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选举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规定了选举的时机和程序。

同时,选举活动必须符合立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

总的来说,我国选举制度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强调普选和平等原则,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这些基本内容是我国选举制度的核心特点,也是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

浅论我国的选举制度

浅论我国的选举制度

浅论我国的选举制度【论文关键词】国家;选举制度;功能;公民参与;社会影响。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阐述我国的选举制度与其基本功能,得出选举制度对我国社会的影响。

一、选举制度概念所谓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选举法规定。

[①]选举制度的中心概念是“选举”。

选举一般是指享有选举权利的人,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择公职人员或代表的一种行为。

但宪法学所讲的选举则是单指选民、选举单位或国家机关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选定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

选举制度的性质由国家的本质决定。

有什么样的性质的国家就有什么样的选举制度。

在不同性质的国家中,选举制度的本质和作用是不同的。

就是说,选举制度的本质和性质总体上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②]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制度适应产生与存在的目的是适应国体的要求,事先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与社会事务提供广泛而有效的法律途径。

选举制度既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法律制度,是当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部分。

在现代社会里,在正常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大都通过由公民选举的方式产生和组成。

选举制度已成为国家政治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整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石。

国家通过一系列方法来规范选举活动以保证国家政权机关得以依法顺利产生。

选举制度集中表现在宪法和有关选举的法律规范中。

选举制度是指有关选举的各项程序制度的总称,在单独使用时,并不专门确指某项具体制度。

选举作为产生和组成国家政权机关的一种程序,涉及面广,包含着众多内容,在实施的过程中要经历一系列环节形成许多具体制度、程序和方法。

人们常常提到直接选举制、间接选举制、多数选举制、代表选举制等等,都是就选举制度中某一方面、某一部分,甚至某一具体程序而言。

选举制度是具有稳定性规范性的法律制度。

选举制度作为一国重要的政治制度要正常有序运作必须以法律制度固定下来,并且不能朝令夕改。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 宪法学 第五章 选举制度本章练习测验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 宪法学 第五章 选举制度本章练习测验答案

一、单选题。

1.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经过原选区()的选民通过即可罢免。

选择一项:CA. 四分之一以上B. 三分之一以上C. 半数以上D. 三分之二以上2.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选择一项:CA. 25%B. 20%C. 15%D. 30%3.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我们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ABCDA. 改进和完善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办法B. 健全对人民代表的监督机制C. 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D. 改进和健全候选人的提名办法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别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

选择一项:BA. 5人B. 1人C. 3人D. 2人5.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公布。

选择一项:AA. 5日以前B. 10日以前C. 3日以前D. 15日以前6.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

选择一项或多项:ADA. 可以自行放弃此项权利B. 必须委托选举委员会代写C. 必须委托律师代写D. 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7.下列选项中属于选举委员会职权的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ABCDA. 发给代表当选通知书B. 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C. 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D. 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州、县、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选择一项:BA. 两倍B. 四倍C. 三倍D. 等同于9.某县一选区再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和2500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一章
选举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一、概念 选举

选举制度——一国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 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 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广义选举指的是政权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 群众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选举人意志,按 照一定的形式和程序,选拔、推举代表(议员) 或主要负责人的活动。 狭义选举仅指选民或代表(议员) 根据自己 的意志,依照法定形式,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 机关的。通常我们所指的选举和被代表(议员) 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选举是狭义选举。

其他各国对选举权的限制大致同我国。 但是对于被选举权往往有限制:
1、国籍资格 2、年龄资格 美国规定参议院议员的最低年龄为30岁,意大利参议员 的最低年龄则为 40岁,两国众议院议员的最低年龄均 为25岁; 3、财产资格 这种限制在19世纪以前非常普遍,现今主要表现在一些 国家所实行的选举保证金方面。

1、普遍性: 《选举法》三个方面的条件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 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 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 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 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关于农村与城市代表人口的比例问题:
邓小平的说明 早期的通说(保证无产阶级领导、代表素质) 目前的学说(实质上的平等) 反对意见

实质上的平等是否可以适用于对选举权的保障?指出对选
举权的保障只能适用形式上的平等。 实质上的平等原则一般仅适用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而这 一制度保护的非弱者。
情况下,布朗不得不宣布辞职。

选举制度

1949年《人民代表法》,1969年修改。目前下院选 举,主要依据该法。
候选人资格:两名选民提名,八名选民同意。 选举保证金:500英镑

议会下院的选举通常提前举行
首相可以把大选日期定在上一次大选后5年内的任何一天,但 需要提前一个月宣布大选日期。

现行的计票制度明显有利于两大政党 两党制并不等于两个政党

比例代表制: 优点是得票率低的小党也可获得席次; 缺点是易造成议会小党林立,且投票对象是政 党,选民无法罢免当选人。
自民党:294 民主党:57 维新会:54 众人党:18 共产党:8 无所属:5
公明党:31 国民党:1 未来党:9 社民党:2 新党大地:1
日本2012年12月大选

由于采比例代表制易造成小党林立、议事效 能不彰,在内阁制国家则会产生不稳定政府, 昔日欧洲实行该选制诸国,如德国魏玛共和 及法国第三、第四共和国为此吃足苦头,于 是法国在第五共和国改两轮多数代表制;德 国于二战后规定政党须达到得票率5%或3席门 槛始可分配席次,之后他国纷纷仿效,例如 以色列2%、意大利4%、俄罗斯7%、日本2% 或5席,比利时同德国5%。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史卫民在分析了建国以来表决方式跌宕起伏的 曲折历程后发现,凡是政治气候正常、民主氛围浓郁的时期,表 决所采用的形式往往是无记名投票或电子表决器表决。 比如,1953年全国人大已经明确规定选举和市级以上官员的 任免必须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但是到了1958年情况急 转直下,鼓掌又成了人大表决时的主要方式。到了1966年文 化大革命开始,更是连选举和任免时的无记名投票表决也被取消 了,“文革”及随后“两个凡是”时期,所有的表决方式都被一 片片掌声代替。 直到1979年以后,举手、无记名投票以及电子表决器等表决 方式才逐步推广。 1990年,电子表决器开始在人民大会堂启用。


功能 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
1、为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实现
2、选举制度为选民监督权利行使者,甚至在一定条
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制度化的手段;
3、选举制度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
主意识得以提高的有效途径;
4、选举制度还是社会矛盾、社会危机化解的“安全
阀”。
二、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工程师冯炳洪2006年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介绍说,这套电子 表决系统,“只计算赞成、反对、弃权三种票各自的总数, 而不会记录某位代表投的哪一种票。” • 每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在按下表决器时,总会有很多 照相机和摄像机记录下那神圣的一刻,而这种拍摄和记录, 也给无记名的电子表决带来了压力。 • 给表决器加个盖子! • 请用三个指头按表决器! 有学者指出,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女士参加全国人代会, 她是用食指、中指、无名指同时放在电子表决器的三个键 上进行表决的。
(二)多数代表制、比例代表制和混合代 表制 多数代表制——候选人依法定标准,得票 较多者即可当选的制度。
比较多数代表制——候选人得票比较多数者当
选,而不必过半数。(英国、美国、加拿大、 印度等) 绝对多数二轮投票制——须有投票总数的二分 之一以上方可当选。(法国国民议会和总统 两轮选举)

二战期间,时任首相丘吉尔领导全国联合政府,英国 上下一心,最终取得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2010.5月6日举行大选,保守党成功超越工党成为议 会第一大党,但其席位未能达到半数。保守党和工党 都必须拉拢议会中的其它力量才能组建联合政府,而

排名第三的自由民主党由此成为关键力量。自民党先
后与保守党和工党开展谈判,但据工党内部人士11日 透露,该党跟自民党的谈判实际上已经破裂。在这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没有规定是等额还 是差额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每次大会制定的选 举办法都规定是等额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国家主席、军 委主席、国务院总理、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 院院长时,都是实行等额选举。根据国务院总理 提名选举各部委正职领导人也是实行等额选举。
5、秘密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 6、代表监督和罢免的原则

议会选举可在5年任期前的任何时间举行。5 年任期从议会选举后的第一次议会会议开始计 算。选举时间的选择在于在任首相的决断。如 果政府广受好评,首相通常会在掌权约4年之 后“要求”举行议会选举,以便达到继续掌权 目的。
第二节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与程序
一、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 选举权的平等性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差额选举 无记名投票 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
根据法国宪法,法国总统由普选产生,采用 “多数两轮投票制”。即在第一轮投票中如 无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则要进行第二轮 投票,由选民在首轮选举中得票率第一和第 二的两位候选人中选出一位担任总统。 2012年法国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4月22日举 行,时任总统、人民运动联盟候选人萨科齐 与社会党候选人奥朗德在首轮投票中胜出。 2012年5月6日,社会党候选人奥朗德在第 二轮总统选举投票中战胜时任总统萨科齐, 当选为法国新总统。
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第二款略)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基于以下原因:
我国的面积太大,省级行政单位比一些直接选举
的国家面积还要大。技术上难以实行。 成本的原因 公民素质问题
2009年07月30日 新京报 联合国秘书长派驻阿富汗特别代表凯· 艾德28 日说,阿富汗将使用3000多头毛驴将数百万 张总统选举选票送往边远山区。
小选区多数选举制有两个长处: 第一,简单易行。 第二,一般认为小选区制可能形成稳定的 多数党政权。 缺点: 第一,存在死票现象。

譬如,2010年6月英国大选中,保守党全国范围得票 率约为36%,工党为29%,自民党为23%。自由民主党 得票率仅少6个百分点,但所获议席比工党201个。
第二,小选区制容易被地方资深者利用,辟 成其选举根据地。
4、职业资格 法官、文官、军人、警察、宗教人士 5、居住年限资格 6、政治权利资格 7、教育程度资格

形式上的普遍性和实质上的限制性。
形式上具有普遍性,但是只有县级和乡级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才能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代表和其他机关的领
导都不能直接选举。
所以选举的普遍性只有和直接选举结合起来才有意义。
2、选举权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平等的基本含义指: 所有选民在一 次选举中只能投一个选票,所有选票的 效力完全相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阿富汗动用3000头毛驴运送大选选票(图)
4、差额选举原则
我国地方组织法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实行差
额选举的规定也是明确的。即,正职领导人,候选人人数一般应 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
选举。副职领导人,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l至3人,人大常委
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10至1/5,由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四、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关系
政党——特定阶层利益的集中代表者,是由特定
阶层中政治上最积极的分子组成的,具有明确
政治主张,为夺取、影响和巩固政权而开展活
动的政治组织。
政党制度——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有
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
的总称。

二者有密切的关系,都是近代国家政治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渗透、相互影响。
三、选举制度的体制: (一)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

地域代表制——按选民的居住地区划分选区或者
以县、乡等行政区域为选举单位选举代表或议员
的制度。

职业代表制——将选民依职业予以分类,根据职
业团体而不是居住区或行政区域选举代表的制度。 现代各国以地域代表制为主,兼采职业代表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