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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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豫政办〔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3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2日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体系提级、提档、提质、提效,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保障再生资源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全面建设美丽河南。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全省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5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2500万吨;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赣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2018年)

赣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2018年)

赣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2018年)一、工作原则(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强化示范带动,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培养市民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分类准确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循序渐进,由易至难。

分类工作由简到繁、由粗到细。

近期,生活垃圾分类按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主体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范围,成熟一片,推进一片。

(三)源头管理,系统治理。

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减量并重。

通过建立各类垃圾处理系统和渠道,解决垃圾出路问题。

近期,着力做好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电器、家具)、园林绿化等特殊垃圾治理和资源利用项目的落实,为源头做好垃圾减量工作夯实基础。

(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

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不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18年底,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阶段目标2018年底前,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公园、市民中心、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企业(包括工厂、银行及其网点、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商铺店面、门市、商用写字楼等)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三年工作计划:2018年底前,各区分别在建成区选择不同类型(有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家庭先行试点,做到试点占辖区家庭总户数的1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2019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机制、管理体系,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居民家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区选择若干乡镇、村庄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做到试点占辖区家庭总户数的10%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市中心城区城乡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河南省九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三单元文明与家园重点知识归纳

河南省九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三单元文明与家园重点知识归纳

河南省九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三单元文明与家园重点知识归纳单选题1、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令人惊叹的二十四节气倒计时、“中国风”赛道、“S”形“雪如意”跳台……这些承载着中国元素的设计体现了中华文化()A.历经沧桑,引领世界B.源远流长,博大精深C.美美与共,天下大同D.全盘吸收,兼收并蓄答案:B该题考查中华文化的特点。

B:题文材料中,京冬奥会开幕式上,令人惊叹的二十四节气倒计时、“中国风”赛道、“S”形“雪如意”跳台;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这些承载着中国元素的设计体现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B符合题意;A:引领世界是错误的,排除;C:不符合题意,材料没有体现;D:全盘吸收是错误的,排除;故本题选B。

2、2022年,《长津湖之水门桥》《狙击手》《奇迹·笨小孩》等电影成为热门,电影通过叙事的方式与观众进行精神交流,用文艺的力量温暖人、鼓舞人、启迪人。

这些电影深受观众喜爱的主要原因是()A.讲述了真实故事B.创新了拍摄技术C.投资了巨额资金D.凝聚了价值追求答案:D该题考查凝聚价值追求。

D:题文材料主要描述了《长津湖之水门桥》《狙击手》《奇迹·笨小孩》等电影通过叙事的方式与观众进行精神交流,用文艺的力量温暖人、鼓舞人、启迪人;这些电影深受观众喜爱,因为这些电影都是讲述动人故事,从历史和现实中找寻时代脉动与心灵共鸣;弘扬了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了价值追求;所以,观众对这些电影普遍给予较高评价;D符合题意;ABC:不符合题意,都不是观众喜爱的主要原因;故本题选D。

3、北京冬奥会亮眼的“中国风”备受外媒追捧。

冬奥会徽的汉字设计、开幕式的24节气倒计时、焰火“迎客松”……中华文化与奥林匹克交相辉映。

这体现了()A.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一枝独秀B.中华传统文化得以全盘传承C.中外文化差异日渐消除D.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答案:D本题考查对中华文化的正确认识。

A:观点错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具有独特的魅力;B:观点错误,“全盘”说法太绝对;C:观点错误,“消除”说法太绝对,应尊重文化差异;D:观点正确,中华文化与奥林匹克交相辉映,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故本题选D。

最新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三篇

最新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三篇

【其它】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

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二、管理模式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

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

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

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

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

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切实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作为上海建设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的重要途径,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

坚持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围绕“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统筹谋划、补齐短板、综合治理,着力完善技术、政策、社会三个系统,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保障上海生态安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设。

(二)主要原则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市、区、街镇三级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全程分类,整体推进。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

建立整区域推进机制,提升综合实效。

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政策支撑,法制保障。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为形成环环相扣利益机制提供必要支撑。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建立“软引导”与“硬约束”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

城乡统筹,因地制宜。

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

按照全市总体规划布局,结合各区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

鼓励街镇、社区(村)因地制宜,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

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二、管理模式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

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

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

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

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

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DB5101T3-2018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DB5101T3-2018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表 2(续)
房屋类别 高层电梯公寓
垃圾收集点 宜每单元设置 1 处
别墅、排屋类
宜每 4 户设置 1 处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餐厨垃圾 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餐厨垃圾 其他垃圾
垃圾收集容器 宜按不超过 70m 的服务半径设置 1组
宜每处收集点设 1 组
宜按不超过 70m 的服务半径设置 1组
宜每处收集点设 1 组
5.2 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及企事业单位
5.2.1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食堂等集中就餐场 所应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5.2.2 内部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学校操场、休闲区等)宜按间隔 50m~100m 配置可回收物和 其他垃圾两分类废物箱。 5.2.3 应设置包括大件废弃物、有害垃圾在内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 5.2.4 鼓励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等智能回收设备。
DB5101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
DB5101/T 3—2018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2018- 07-01 发布
2018 - 07- 02 实施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01/T 3—2018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1 4 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1 5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 2 6 垃圾分类运输设施设备................................................................................................................................... 3 7 垃圾分类处置设施设备................................................................................................................................... 4 8 标志及设施设备图例.......................................................................................................................................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分类标志..........................................................................................................................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设施设备标志................................................................................................................1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专用运输车辆标志........................................................................................................14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已撤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1.16•【文号】教发厅〔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按照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在《实施方案》规定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和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根据属地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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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各市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投放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郑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开封、洛阳、焦作、安阳等4个省辖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其他省辖市城区,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和内容(一)实施区域。

2020年底前,在全省所有省辖市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鼓励和支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

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1.公共机构。

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

包括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内容及相关要求。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含高校)等公共机构要带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率先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对各级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不分类的不收运,禁止混装混运。

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

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并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有关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

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或落实区域外处置点、处置企业。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

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

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

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

由专业队伍收集,并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指定专业处理厂(场)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

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

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

可回收物产生主体自行运送,或者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

4.其他垃圾。

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设置容器、定点投放,按现有收转运渠道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

三、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城镇社区、行政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范围。

(一)实施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并按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

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或专业的垃圾分类运营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

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二)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鼓励市县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

引导农户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在行政村设立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按相关规定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处理。

统筹有机易腐垃圾(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布点、规模、辐射区域,科学选择处理模式与技术,实施就地生态处理。

可回收垃圾由乡镇废旧物资回收点或相关企业定期定点回收。

其他垃圾纳入“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县城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一)推进源头减量。

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的垃圾产生量。

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

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

倡导节约文明用餐,有效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

(二)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

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

加快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

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增配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

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实现规范运输。

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三)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四)完善与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及早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湿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固废处理园区等终端处理设施,避免因终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垃圾分类后再混收混运混埋问题。

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单位和处理企业协调,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

鼓励各省辖市建设危废垃圾处理厂,探索跨区域危废垃圾处置模式。

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

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

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

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五)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

落实《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在中心城市、人口大县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工艺技术水平一流、协同处置效应明显、生态环境友好的静脉产业园。

编制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明确2020年前拟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四至边界)、规模和处理能力,提出2030年前拟建项目目标名单。

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科学选定技术工艺,加强垃圾焚烧烟道气、粉尘颗粒物、垃圾渗滤液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置总能力的比例超过50%。

加强对焚烧和填埋设施日常运营监管,定期开展处理设施污染排放物监测,对已封场的城镇生活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

五、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

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城市人民政府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成立由政府、发改、住建、环保、卫生、教育、机关事务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分工负责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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