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贫困县计划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11•【字号】豫政办[2004]116号•【施行日期】2004.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04)116号2004年11月11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近年来,随着我省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数量有较大增加。
目前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近70万人,贫困家庭学生所占比例为23%左右,约有16万人,其中特困生占在校生总数的8%左右,约有5.6万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68号)和全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我省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通知如下:一、全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机制运行为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4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94号)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操作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作了重要调整、补充和完善。
各省辖市政府、省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和各高校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落实。
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积极做好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
各高校要主动配合经办银行,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高校要按照豫政办〔2004〕94号文件规定,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的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同时,要尽快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贷款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12•【字号】•【施行日期】2018.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正文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是村级脱贫责任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生力军。
为更好地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现就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以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为导向,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成为村级脱贫责任组的骨干力量,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
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县级统筹、整合力量。
在保持现有驻村工作队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县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整合各方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贫困村实际需求,科学组建、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实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大于20%的深度贫困村一村一队。
二是坚持理顺关系、有机衔接。
把驻村工作队作为村级脱贫责任组重要的组成部分,驻村干部全部纳入脱贫责任组。
统筹做好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保障等工作,确保不打乱仗、形成工作合力。
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豫扶贫办〔2017〕129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扶贫办、财政局: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4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规范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实施、检查、验收,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是指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扶贫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包括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政务公示栏(包括乡镇政务、村级政务)和公告牌等形式,公布扶贫资金和项目有关信息内容,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的工作管理措施。
第三条扶贫资金是指《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适用范围内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收益、融资资金、社会捐赠资金。
扶贫项目是指使用上述资金安排的项目,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均应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涉密信息除外)。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Array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豫青联字[2005]23号关于做好200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委宣传部、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扶贫办:按照《关于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字[2004]43号)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扶贫办研究决定,2005年将继续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县计划)。
2005年招募志愿者总数仍为100名。
省项目办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选派1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兰考县、确山县、罗山县、鲁山县、汝阳县、民权县、封丘县、滑县、南召县、舞阳县等10个贫困县的贫困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同时,继续做好2004年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步骤第一阶段,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
由服务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岗位,经相关省辖市项目办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
第二阶段,招募大学生志愿者。
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向社会和广大学生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开展集中招募活动。
通过河南共青团网、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大河网、中国中原人才网等“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专题网站,进行宣传动员。
第三阶段,志愿者体检、培训及派遣。
由省项目办集中组织体检,委托各高校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由省项目办集中培训和派遣;市、县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安置。
二、政策支持参加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关于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2004]43号)中规定的政策支持。
现进一步予以明确:1、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专科生500元/月、本科生600元/月、研究生800元/月),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教资助〔2017〕576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教资助〔2017〕57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省脱贫攻坚核查组核查情况,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个别地方存在着资助政策向学生家长宣传不到位、受助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到位、个别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解决省脱贫攻坚核查组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类似问题,积极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全面排查整改7月12日前,各市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度受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整改到位。
要认真填写整改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排查整改报告,于7月13日上午12:00之前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报送方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办公区间报送;高校报送邮箱:****************;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正光路与德厚街交汇处)行署国际广场E座3楼。
二、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是解除广大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
各市县、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资助政策宣传。
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9.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残联、退役军人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中小学校、幼儿园: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我省制定了《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7月20日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学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幼儿(以下统称学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申请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按统一的工作程序和认定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
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教人[2013]360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教人〔2013〕360号)各有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根据教育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的《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要求,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省辖市根据我省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地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
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3年5月27日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的《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如下:一、目标任务从2013年起至2020年,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要求,我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含普通高中,下同)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两区”支教一年,每年为“两区”培训一定数量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
西部计划与贫困县的相关附件

附件一:安阳师范学院2015年西部计划汇总表院系:院系负责人姓名:院系负责人联系方式: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第一志向第二志向意向服务省一意向服务省二是否服从分配服务期/年健康状况注:(1)此表格可复制粘贴(2)纸质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院系公章(3)打印纸质稿时,此表格可调整格式附件二:安阳师范学院2015年贫困县汇总表院系:院系负责人姓名:院系负责人联系方式: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服务县第一志愿服务县第二志愿是否服从分配服务岗位类别第一志愿服务岗位类别第二志愿是否服从分配健康状况注:(1)此表格可复制粘贴(2)纸质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院系公章(3)打印纸质稿时,此表格可调整格式附件四: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宣传部、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0号)和《关于深入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字〔2004〕43号)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扶贫办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县计划)。
同时,继续做好2013年、2014年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和2005年至2012年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2015年招募志愿者总数为200名。
省项目办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2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兰考县、栾川县、洛宁县、汝阳县、鲁山县、封丘县、滑县、范县、台前县、卢氏县、南召县、宁陵县、太康县、平舆县、原阳县、内黄县、濮阳县、舞阳县、西华县、泌阳县共20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和10个河南省重点产业集聚区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产业集聚区团建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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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
这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0号)和《关于深入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字…2004‟43号)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和省扶贫办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县计划)。
同时,继续做好2009年、2010年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和2004年至2008年志愿者的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11年招募志愿者总数为200名。
省项目办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2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兰考县、栾川县、汝阳县、洛宁县、鲁山县、滑县、原阳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濮阳县、舞阳县、卢氏县、宁陵县、上蔡县、泌阳县共16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
务工作。
二、工作步骤
1、落实岗位阶段。
由服务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岗位,经相关省辖市项目办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
2、组织招募阶段。
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开展集中招募活动。
3、确定人选阶段。
由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初步审核,省项目办集中组织体检和审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4、培训派遣阶段。
对已签订招募协议的大学生志愿者由省项目办进行集中培训和派遣,市、县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安置。
三、政策、经费保障
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具体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及以上900元/月,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省直管县费用由省财政负担。
招募时的体检费、培训费及服务期间购买的团体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负担。
各级项目办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2、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被党政机关录用、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志愿者,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3、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开展志愿服务。
4、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5、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
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各高校出台的政
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可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它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优先招聘志愿者。
8、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可在毕业后1年内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调整还款计划提供帮助。
对自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表现优秀的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河南省十大杰出志愿者”等评选,并纳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表彰范围。
10、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
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扎根基层。
鼓励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1、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2、广泛动员。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每一个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信息;要围绕“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的主题,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奉献青春。
3、按需选拔。
要根据贫困县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工作岗位,
按照岗位要求招募志愿者。
招募工作要本着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的原则,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尤其要鼓励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参与。
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和后续志愿者的储备工作,确保按需招募目标的实现。
4、搞好服务。
各省辖市项目办要协助贫困县积极申报服务岗位,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各服务县项目办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志愿者派出学校项目办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志愿者招募、审核和签订协议工作,严防出现自行毁约现象;要加强与本校参加贫困县计划毕业生的服务县、服务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合作与援助。
5、严格管理。
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
加强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基层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志愿者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长、建立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发挥志愿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引导志愿者之间扩大交流、加强沟通、团结互助、共同提高,
努力探索新的志愿者管理模式。
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省辖市项目办务必建立完善志愿者生活补助费银联卡发放制度,减少资金运转渠道,使志愿者能及时领到生活补助。
6、不断深化。
要加强志愿服务贫困县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注意发现、树立和表彰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典型,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促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河南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6楼1605室(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5903352(传真)
E-mail:hntswzgb@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一:
2011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报名登记表
注:本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交高校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