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一、目的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三、劳务派遣原则1.劳务派遣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劳务派遣应当以补充性为原则,不得取代正式雇用。
本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应当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
3.劳务派遣应当实行平等待遇原则,即本企业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培训、福利等方面,不得低于本企业同类岗位正式雇用员工的标准。
劳务派遣应当实行三方责任原则,即劳务派遣公司、本企业和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共同履行责任。
四、劳务派遣管理程序1.本企业有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需求时,应当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岗位、数量、条件、期限等要求,并经有关领导审批。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申请内容,与合格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劳务派遣人员名单。
3.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到本企业指定的岗位上工作,并向本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企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和安全教育,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防护用品。
6.本企业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及时向劳务派遣公司反馈情况。
7.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本企业提供的考核结果和工作时间记录,按时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和其他报酬。
8.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或者提前终止时,本企业应当及时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设备和防护用品收回,并向劳务派遣公司出具工作结束证明。
9.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及时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离开本企业,并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五、劳务派遣管理责任1.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法定义务,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工资和其他报酬,不得违反平等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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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企业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派遣管理,统一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劳务派遣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的劳动派遣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将依法购买劳务派遣风险管理保险,保障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员工的录用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实际情况,确定招聘计划,通过公正招聘程序录用合适的劳务派遣员工。
第六条劳务派遣员工在入职前需进行背景调查和身体检查,确保符合工作要求和健康状况。
第七条公司将按照相应的岗位要求,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劳务派遣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培训情况等,做到信息全面、准确。
第九条公司将定期评估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条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休假制度。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员工享有正当的劳动保护权益,包括劳动条件、安全保障和职业发展等。
第四章劳务派遣的终止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合同期满,可以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办理程序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附件1. 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申请表2. 背景调查和身体检查报告3. 员工培训记录表4. 劳务派遣员工绩效评估报告5. 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6. 附件目录表附件一: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申请表附件二:背景调查和身体检查报告附件三:员工培训记录表附件四:劳务派遣员工绩效评估报告附件五: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法: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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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和维护企业的劳务派遣工作,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提高派遣工作的效率和合规性,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进行劳务派遣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管理、培训等。
三、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将部分工作岗位的招聘、管理、薪酬等工作委托给劳务派遣机构,并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员工到企业进行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四、劳务派遣的原则1.公正原则:依法公正对待派遣员工,保障其合法权益。
2.平等原则:对待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应享有平等的权益和待遇。
3.安全原则:企业应提供派遣员工必要的安全保障,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4.透明原则:企业应向劳务派遣员工明示派遣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合规原则:企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合规性。
五、劳务派遣的流程1.招聘与录用:–企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合同,并明确派遣的具体岗位和要求。
–劳务派遣机构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招聘,并根据招聘要求筛选合格人员。
–企业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和选拔,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对于录用人员,需要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期限和薪酬待遇。
2.劳务派遣的管理:–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对于派遣员工,应进行工资结算、考勤管理等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企业要定期与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3.劳务派遣的培训:–企业应对派遣员工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并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等,以提高派遣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4.劳务派遣的终止:–企业和劳务派遣机构应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保障派遣员工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员工在合同期满后,可与企业协商续签或选择其他工作形式。
–对于派遣员工的解约和终止,企业应及时与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沟通和安排。
六、劳务派遣的权益保障1.工资待遇:–派遣员工享受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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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1. 引言1.1 目的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
1.2 合用范围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合用于所有从劳务派遣公司获得劳务派遣员工的企业部门。
2. 定义2.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将需要的劳动力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调派和管理的行为。
2.2 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员工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给企业的暂时用工人员。
3. 劳务派遣流程管理3.1 劳务需求确认企业部门需要提前明确劳务需求,并与劳务派遣公司协调确定岗位需求和招聘条件。
3.2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业的需求,派遣员工到企业进行工作。
双方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明确派遣期限、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事项。
3.3 入职手续办理劳务派遣员工到达企业后,企业需按照像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核实身.分.挣件、进行健康检查等程序。
3.4 岗位培训与安全教育企业应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并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岗位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3.5 管理与考评企业应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与考评,包括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工作纪律等方面。
3.6 结束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期满或者企业再也不需要派遣员工时,应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沟通,办理相关手续并终止劳务派遣合同。
4. 劳务派遣员工权益保护4.1 薪酬福利待遇企业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提供合法的薪酬福利待遇。
4.2 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障企业需要为劳务派遣员工购买劳动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
4.3 工作条件与安全保障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4.4 岗位培训与职业发展企业应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并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机会。
5. 纠纷处理与违纪处罚5.1 纠纷处理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如发生劳动争议或者纠纷,企业应按照像关程序进行商议和调解,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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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第一篇范本(正式、规范风格):1.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1.1 管理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劳务派遣活动,确保派遣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的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劳务派遣活动。
2. 术语解释2.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聘用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合同,由派遣单位指派派遣员工到聘用单位从事劳动活动的行为。
2.2 聘用单位聘用单位是指需要用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2.3 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机构。
3. 劳务派遣管理程序3.1 派遣需求申请聘用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劳务派遣需求申请,包括岗位需求、工作内容、派遣期限等。
3.2 派遣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制定派遣计划,包括招聘方式、薪酬待遇等。
3.3 派遣员工招聘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派遣计划进行员工招聘,进行面试和审核。
3.4 劳动合同签订人力资源部门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5 派遣员工培训被派遣员工参加公司的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3.6 派遣员工管理被派遣员工由派遣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薪酬、福利待遇等。
4. 劳务派遣员工权益保障4.1 工资待遇派遣员工享受与聘用单位相同的工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4.2 社会保险派遣员工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3 劳动保护聘用单位和派遣单位共同负责派遣员工的劳动保护,确保其工作环境安全。
4.4 岗位权益派遣员工享有与聘用单位员工相同的岗位权益,包括晋升、培训等。
5.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劳动合同模板、派遣需求申请表格、派遣计划表格等。
6. 法律名词及注释- 劳务派遣: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指聘用单位与派遣单位签署协议,由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聘用单位从事工作的行为。
- 聘用单位:提供工作岗位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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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劳务派遣工作,促进劳务派遣双方的合作与共赢,保障劳务派遣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在劳务派遣中涉及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等。
第三条定义1. 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自己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就业的行为。
2. 劳务派遣公司:指具备劳务派遣资质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3. 派遣劳动者:指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执行工作任务的劳动者。
4. 用工单位:指需求劳务派遣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劳务派遣的程序与要求第四条劳务派遣需求确定1. 用工单位确定劳务派遣需求,并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供详细的工作岗位、工作需求及所需人员的资质要求等信息。
2.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需求,筛选合适的劳动者,并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劳务派遣协议签订1.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 劳务派遣协议应包括派遣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第六条派遣劳动者管理1.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派遣劳动者。
2. 派遣劳动者应按照约定的工作方式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3. 劳务派遣公司应对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劳务派遣的权益保障第七条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权益1. 劳务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内部员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和权益。
2. 劳务派遣劳动者享有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第八条劳务派遣劳动者的福利待遇1. 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派遣劳动者提供与用工单位内部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
2. 劳务派遣公司应定期核查和更新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机构上报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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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概述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劳务派遣活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劳务派遣的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的员工,旨在确保员工享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使企业管理劳务派遣工作更加高效和有序。
1. 劳务派遣的定义和范围(1)劳务派遣是指在派遣员工与用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员工按派遣协议的约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被派遣到用工企业从事工作。
(2)劳务派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 临时性替代工作,如员工病假、产假等;b) 临时性工作增加和突发性工作需求;c) 具备特殊技能和知识的岗位需求。
2. 劳务派遣的程序(1)用工企业通过招聘渠道发布劳务派遣工作需求;(2)劳务派遣机构筛选符合要求的员工,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4)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工企业,并协助用工企业进行工作布置和管理;(5)员工在用工企业的工作期满或劳务派遣协议到期后,根据情况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续订或取消劳动合同。
3. 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1)劳务派遣机构应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条件、休假制度等,与正式员工享有同等权益;(2)劳务派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诉求;(3)用工企业亦需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4. 劳务派遣的管理责任(1)劳务派遣机构应对员工进行合法管理,包括员工档案管理、人事薪酬管理、工作考核等,确保员工的工作情况符合劳务派遣要求;(2)用工企业应积极配合劳务派遣机构的工作,提供员工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源和保障;(3)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
5. 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执行;(2)企业应向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3)企业应定期对劳务派遣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员工有权利对制度的执行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务派遣安全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劳务派遣员工,以及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企业各部门。
第三条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劳务派遣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劳务派遣工安全管理第四条劳务派遣工招聘与培训1. 劳务派遣工的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招聘的劳务派遣工符合岗位要求。
2. 对新招聘的劳务派遣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
3. 定期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劳务派遣工安全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环境、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劳务派遣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劳务派遣工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三章企业各部门职责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1. 负责劳务派遣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务派遣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1. 负责劳务派遣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
2. 负责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用工部门1. 负责劳务派遣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负责劳务派遣工的岗位调整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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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
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章、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第四章、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培训考核
第二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六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
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后,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第二十六条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
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第七章、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
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上户时间不得迟于员工的上岗时间,其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
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一条派遣员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二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四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