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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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条例_条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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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为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制定的,全文共七章四十八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

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五条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三)原始基金超过20xx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注销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基金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慈善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慈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慈善活动,服务社会公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专业性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第五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慈善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执行机构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和理事若干人。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第六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监督能力。

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慈善基金会的某一特定事项。

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八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章程,明确慈善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财务制度等事项。

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内部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慈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慈善项目的申报、评审、执行、监督等事项。

慈善项目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事项。

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慈善基金会的基本情况、慈善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工作人员情况等。

年度报告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基金会管理办法

基金会管理办法

基金会管理办法一、总则基金会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为了规范和加强基金会的管理,保障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基金会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1. 理事会(1)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理事组成。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和决定基金会的重要事项、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等。

(2)理事会的成员由基金会的创始人、捐赠人和其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士组成。

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提名,经理事会投票通过后任命。

(3)理事会依法召开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投票表决通过。

2. 理事长(1)理事长是理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并领导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2)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任一次。

(1)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和审核。

(2)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理事长一致。

(3)监事会依法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并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基金会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1)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收入、财产租赁收入、投资收益等。

(2)基金会应当依法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资金使用(1)基金会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章程规定,合理使用所得资金。

(2)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示财务信息,包括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等。

四、项目管理(1)基金会可以根据社会公益需要,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具有公益性的项目。

(2)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2. 项目实施(1)基金会应当按照立项决议和项目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基金会应当通过公开招募、合作伙伴选择等方式,确保项目实施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1.1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应明确定义,包括董事会、执行长和相关部门的设置。

1.2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多名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基金会的战略方向、审批重大事项等。

1.3执行长是基金会的行政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二、权力分配2.1董事会拥有最终决策权,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董事会的批准。

2.2执行长拥有行政管理权,根据董事会的指示和授权,具体负责基金会的运营和管理。

三、决策程序3.1董事会的决策应按程序进行,由董事会成员提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3.2董事会的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经过全体董事的一致同意。

3.3决策的记录应保存并报备给相关部门,以备将来追溯和审查。

四、财务管理4.1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编制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4.2所有经济活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过合法授权后方可进行。

4.3基金会的资金应安全保管,审计机构应定期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五、人力资源管理5.1基金会应建立一套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规定。

5.2招聘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选择合适的候选人参与面试,并根据其资历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5.3基金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5.4员工的薪酬应根据其岗位、职务、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激励。

5.5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六、监督与评估6.1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监督部门或委员会,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6.2内部监督机构可以进行检查、审计、提问等方式了解基金会的运作和决策情况,并向董事会和执行长提出建议。

6.3基金会应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对财务报告、决策程序等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透明和可靠。

七、制度修订7.1基金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应根据需要进行定期修订,以适应基金会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定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定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定一、基金会财务管理概述基金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其财务管理具有特殊性和严谨性。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运作,以下是基金会财务管理规定的要点和指南。

二、财务管理责任1. 基金会财务总监应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管理会计、审计等,并向基金会理事会汇报。

2. 基金会理事会应设立财务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向理事会提供建议。

三、预算编制与执行1. 基金会应每年制定预算,明确收入来源和支出项目,并进行合理分配。

2. 预算编制应以基金会的使命和发展需求为基础,充分考虑基金会的筹资能力和项目需求。

3. 基金会财务总监应定期监督和控制预算执行情况,并向理事会及时报告。

四、财务报告1. 基金会应按照会计准则,编制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机构和合作伙伴提供。

3. 基金会财务总监应负责编制财务报告,并确保其真实可信。

五、审计1. 基金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内部审计由基金会设立的审计委员会进行,主要检查基金会财务制度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3. 外部审计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必须对基金会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

六、基金会资金管理1. 基金会应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政策,包括资金调度、投资规划和风险控制等,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和增值。

2. 基金会应建立投资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资产配置和投资决策,并根据基金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投资组合管理。

七、捐赠管理1. 基金会应建立捐赠管理制度,监督和管理各项捐赠活动。

2. 基金会财务总监应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及时向捐赠者提供相关报告和证明。

八、财务诚信和透明度1. 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财务诚信和透明度的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基金会应及时公布财务报告和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公益基金会管理章程

公益基金会管理章程

公益基金会管理章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总则
1. 基金会名称:明确基金会的名称,如“爱心公益基金会”。

2. 基金会宗旨:明确基金会的宗旨,如“体现务实、守信、尊老、敬老、崇学、向善的浙江共同价值
观,弘扬团结共进,助人为乐的美德,倡导和谐乡村新风,为村的长远发展作贡献。


二、组织机构
1. 理事会:明确理事会的构成,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位及其职责。

2. 监事会:明确监事会的构成,包括监事长、副监事长等职位及其职责。

3. 执行机构:明确执行机构的构成,包括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职责。

三、基金筹集
1. 基金来源:明确基金的来源,如“爱心人士捐赠、企业赞助、政府资助等”。

2. 筹资方式:明确筹资的方式,如“开展义卖、募捐活动等”。

四、基金使用和管理
1. 使用原则:明确基金的使用原则,如“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尊重捐赠人意愿等”。

2. 管理机构:明确基金的管理机构,如“基金会秘书处”。

3. 使用程序:明确基金的使用程序,如“申请、审批、拨付等”。

4. 财务审计:明确基金的财务审计工作由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

五、附则
1. 解释权:明确对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基金会理事会。

2. 生效日期:明确本章程的生效日期。

3. 修改程序:明确章程修改的程序。

4. 其他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其他未尽事宜。

基金会管理规定(最新)

基金会管理规定(最新)

基金会管理规定(最新)最新基金会管理条例全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08(4)班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基金是08(4)班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而产生的经费,每学期结束后剩余部分则捐赠于其他慈善机构。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四条由08(4)班全体同学捐出。

每位同学每星期捐贰元,由宿舍长收齐并交于基金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08(4)班老师和全体同学也可自愿再捐赠,不限定金额。

第三章基金机构组织和相关职责第六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4)班安全委。

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4)班组织委。

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基金监督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为08(4)班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

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第四章基金管理和监督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负责人和其他同学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八条08(4)班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08(4)班全体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九条08(4)各宿舍长按时接受宿舍成员的捐款并统一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第十一条全体捐款人均可向"基金财务负责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查询或疑义,基金财务负责人应当如实答复。

第十二条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作为"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对于本基金管理使用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章基金申请和审核第十三条申请:由活动组织人根据活动本身情况认真详细地写申请书,申请时间为每周一、五2、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对申请人组织的活动做相应的了解,并予以审核批准。

3、由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精神文明小队代表进行二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2023年基金会管理规定

2023年基金会管理规定

2023年基金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基金会是一种独立组织,以自愿捐助为基础,追求公益目标,服务社会发展的非营利法人。

第三条:基金会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应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公信力和透明度。

第二章:基金会的设立与注销第四条:设立基金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具备依法取得非营利组织登记证书的资格;(三)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捐助资金等财产具备合法来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基金会设立应向基金会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颁发基金会登记证书。

第六条:基金会应及时履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

第七条:基金会注销应经基金会监管机构批准,并依法清算财产。

第三章:基金会的组织结构与管理第八条:基金会应依法设立理事会,并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负责决策和实施基金会的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应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基金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对基金会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四章:基金会活动的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应按照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开展符合公益性质的活动。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与公益目标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定期向基金会监管机构报告基金会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运作的规范和透明。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独立审核机构的审计。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及时缴纳税费,并提交相关税务申报材料。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九条:基金会监管机构有权对基金会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基金会提供活动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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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爱心基金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目的
1.1.1为加强员工凝聚力和团队意识、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社会责任心,为创建
公司感恩文化、体现公司以
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公司成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会”);1.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规范本公司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基金会的组成
会长:总经理
委员长:管控中心副总、生产中心副总、综合办主任
委员:各部门部长
会员:在基金会成立之时,公司全体员工将自动成为基金会会员
基金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办主任兼任基金会办公室主任。

相关职责
1.3.1会长的职责
a)审批有关基金会的文件;
b)决定基金会委员长名单;
c)决定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
d)为基金会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1.3.2各委员长职责
a)对爱心基金捐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b)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c)对基金会管理办法、有关决策进行分析、审查;
(4)协助会长的有关工作,并执行会长的有关指示。

1.3.3各委员职责
a)负责对本办法和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在本部门内的推行和执行监督;
b)对本部门内员工提出的捐助申请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协助委员长的基金
会管理工作;
c)严格按公司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3.4各会员的职责
a)遵守基金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b)积极参与基金会有关爱心、慈善活动;
c)对违反基金会管理的有关不良行为进行监督、检举;
d)对自身违规行为自觉乐捐。

1.3.5基金会办公室职责
a)负责制定和修改爱心基金会管理办法及细则;
b)负责爱心基金的募集、统计(可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和使用等日常
工作,负责接受捐赠;
c)负责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爱心基金的募集原则
坚持自愿捐赠和员工违规乐捐相结合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于公司爱心基金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爱心基金来源
爱心基金来源渠道
2.1.1个人、社会团体、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
2.1.2公司的专项拨款;
2.1.3员工违规乐捐和自愿捐款;
慈善基金的增值部分;
本爱心基金会其他合法收入。

爱心基金募集程序
基金募集应严格履行捐赠手续。

接受捐赠工作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接受捐赠时应当即向捐赠者出具凭证、票据。

爱心基金募集方法
2.3.1正常募捐。

基金会办公室接受员工、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捐赠;
定向募捐。

对需要特殊资助的项目或特别救助的对象,基金会办公室可视情况发起定向募捐;
其他募捐活动。

员工违规乐捐办理程序
2.4.1乐捐款项来源
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应进行的处罚款项(未造成公司损失的)认同为员工乐捐。

如在禁烟区抽烟、上班串岗、上班玩手机、提前就餐、旷工等,具体可查阅“员工行为规范处罚标准”及其他制度、规定;
2.4.2员工违规,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单”交企管部(管控中心)、财务部。

第三章爱心基金使用
爱心基金使用原则
3.1.1专款专用。

爱心基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用于员工捐助或慈善事业,不得用于一切非慈善性活动;
重点使用。

爱心基金必须保证用于最急需的重点项目和最急迫的重点对象。

列入捐助的项目和捐助的对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按程序确定;
定向使用。

爱心捐款中属于捐赠人定向捐赠的,由本基金会按捐赠人意愿定向实施;
均衡使用。

爱心基金的使用,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并保证留有一定的保底资金。

爱心基金使用范围
3.2.1对本公司员工的爱心捐助和社会慈善公益事业;
救助特殊的困难对象,主要用于天灾、安老、助残、救孤、济困等;
举办或资助符合本基金会管理办法的慈善公益事业;
捐赠人指定的慈善项目或救助对象。

爱心基金使用方式:
临时性救助。

包括医疗救助、灾难救助、特困救助等。

在同一年度内,同一对象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救助;
定向性救助。

即按捐赠人意向用于指定项目或对象。

对有特殊需求的对象,如因求助数额较大,可开展专项募集活动;
项目性捐助。

即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慈善公益项目实施资助。

爱心基金捐助申请
3.4.1公司员工可向爱心基金会办公室提出爱心基金捐助申请,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a)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工作积极认真、生活简朴、公司
合同期内的在职员工;
b)员工个人或家庭成员因发生重大疾病、严重意外伤害或确有较大困难需要
救助者;
c)员工家庭贫困,影响其子女上学者。

3.4.2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基金会不予捐助
a)有酗酒、赌博、家庭暴力和个人铺张浪费行为的;
b)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火灾、失窃、意外事故等产生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c)工作消极怠工、纪律散漫、绩效低下者;
d)违法犯罪者;
e)多次违反公司制度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爱心基金使用审批
3.5.1属于临时性救助的(包含员工捐助申请的),由综合办主任组织各委员长审核后,报基金会长把关审批;
3.5.2属于定向性救助的,凭捐赠人的捐赠意向书,由综合办主任向基金会长报告后实施;
属于项目性捐助的,由综合办主任向基金会长报告后审批。

第四章爱心基金管理
爱心基金由财务部实行单独核算、公开管理,爱心基金不得用于各类风险投资。

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基金。

由综合办负责对捐助项目和对象实行使用效果追踪制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

第五章爱心基金监督
爱心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接受财务、管控部门的监督。

爱心基金的使用接受全体捐赠人的监督,每年向全体捐赠人公布慈善基金收支使用情况。

爱心基金的业务操作和财务管理接受财务部的指导。

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综合办。

本办法经公司爱心基金会长核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爱心基金会各相关职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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