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_New
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征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征信信息泄露、篡改、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涉及征信信息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征信部门、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等。
三、信息安全责任1. 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的征信信息安全负总责,确保征信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征信信息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 每位员工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征信信息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四、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 访问控制(1)对征信信息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仅限于授权人员访问。
(2)授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责和权限,不得越权访问。
(3)对授权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其身份的真实性。
2. 安全技术(1)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防病毒等安全技术,防止外部攻击和内部非法访问。
(2)对征信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3)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 安全意识教育(1)对全体员工进行征信信息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技能。
4. 信息备份与恢复(1)建立征信信息备份制度,定期对征信数据进行备份。
(2)备份的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备份数据丢失或泄露。
(3)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5. 信息安全审计(1)对征信信息系统的访问、操作等行为进行审计,确保信息安全。
(2)对审计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篡改、滥用征信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2.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机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征信五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征信系统安全,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征信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征信系统安全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征信系统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征信系统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征信系统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3.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征信系统信息安全方面的职责,确保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征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 信息安全培训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信息安全技能。
2. 密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密码管理制度,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密码安全。
密码应符合复杂度要求,并定期进行强度检测。
3. 访问控制制度:对征信系统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系统。
对访问日志进行记录,以便追踪和审计。
4. 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度:定期对征信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点,并定期进行恢复演练。
5. 应急响应制度:建立征信系统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四、征信系统安全技术措施1. 网络安全: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保障征信系统网络安全。
2. 数据加密: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安全。
3. 权限控制:对用户权限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授权范围内的数据。
4. 日志审计:对系统操作日志进行实时记录、存储和分析,以便追踪和审计。
五、征信系统安全监督检查1. 定期对征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追责,确保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 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征信系统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征信系统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征信安全管理制度

征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征信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征信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征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征信安全管理制度是征信机构依法履行征信业务,保障征信信息安全的行为准则,是征信机构内部管理的基本法规。
第三条征信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征信机构的管理层、员工及与征信机构有关的内部人员。
第四条征信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信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查询、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征信信息的采集管理第五条征信机构在进行征信信息采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真实准确,确保征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保密安全,严格保护征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征信信息的采集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征信信息、关联方信息、公共资料信息等。
第七条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征信信息采集管理制度,明确征信信息采集的程序、责任人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征信机构应当对征信信息采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应对,确保征信信息采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征信信息的存储管理第九条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征信信息存储管理制度,明确征信信息的存储方式、存储周期及安全策略。
第十条征信信息应当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中,确保征信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一条征信机构应当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征信信息的处理管理第十二条征信机构在进行征信信息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确保征信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安全可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征信信息的安全性;(三)及时准确,确保征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征信信息处理管理制度,明确征信信息的处理流程和权限分配。
第十四条征信机构应当对征信信息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应对,确保征信信息处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征信业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征信业务安全管理,保障征信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防止征信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风险,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目标1. 确保征信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防止征信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风险。
2. 建立健全征信业务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征信业务安全管理水平。
3. 提高征信业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降低人为操作风险。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技术措施(1)征信系统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架构,采用加密、认证、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确保征信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性。
(2)征信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确保系统安全。
(3)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
2. 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征信业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对征信业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对征信系统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操作登记制度(1)对征信系统操作进行登记,包括操作账号、登录IP、操作内容及时间等信息,并留存60天以上。
(2)对操作权限进行管理,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权限,确保权限合理分配。
4.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1)对征信系统中的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进行冗灾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对征信系统操作记录进行保存,至少保存60天。
(3)对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息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删除,并报告相关部门。
5. 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1)建立有害信息处理和计算机违法案件申报制度。
(2)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删除并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
(3)发生重大计算机事故,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网警部门。
6. 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管理人员负责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定期检查和评估征信业务安全状况。
(2)对征信业务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征信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四、监督与检查1. 定期对征信业务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企业征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企业征信机构信息安全,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企业征信机构应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招聘员工时,应严格审查其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其具备履行信息安全职责的能力。
(3)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2. 网络安全(1)企业征信机构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设备,确保网络通信安全。
(2)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外部攻击。
(3)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升级,确保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有效。
3. 数据安全(1)企业征信机构应采用加密技术对存储和传输的信用信息进行加密,防止信息泄露。
(2)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敏感信息。
(3)对存储和传输的信用信息进行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4. 系统安全(1)企业征信机构应采用安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程序,防止系统漏洞被利用。
(2)对系统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3)对系统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 保密管理(1)企业征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责任。
(2)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用信息,严格保密。
(3)对泄露、篡改、非法获取、出售、提供或者非法使用信用信息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6. 应急处理(1)企业征信机构应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3)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监督与检查1. 企业征信机构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征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征信机构负责解释。
征信信息安全内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征信信息安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征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征信信息安全。
2. 规范征信信息采集、存储、使用、查询、处理等环节的操作流程。
3. 加强对征信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征信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风险。
4. 提高员工征信信息安全意识,确保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征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征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征信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四、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征信信息采集、存储、使用、查询、处理等环节的操作流程:(1)采集征信信息时,必须依法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确保信息来源合法。
(2)存储征信信息时,采用加密技术,确保信息存储安全。
(3)使用征信信息时,严格遵循“最小化使用”原则,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4)查询征信信息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需要,确保查询目的正当。
(5)处理征信信息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不得篡改、删除。
2. 征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安全技术,保障征信信息系统安全。
(2)定期对征信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复漏洞,防范安全风险。
(3)对征信信息系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 征信信息安全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征信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其征信信息安全意识。
(2)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征信信息安全培训,强化征信信息安全意识。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征信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征信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制度
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维护数据完整性,提升系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建立的个人征信系统及相关信息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确保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完整性;2. 提升个人征信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3.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四、管理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2. 保护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完整性和机密性;3. 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个人征信信息。
五、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个人征信系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系统管理员负责个人征信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监控。
3. 数据管理人员负责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数据录入、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管理制度1. 数据采集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遵守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原则。
2. 数据存储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存储应当使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数据处理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处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数据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查询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查询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数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使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和保密性。
6. 数据备份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备份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管理制度的执行1. 管理制度的宣传公司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向员工宣传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管理制度。
2. 管理制度的培训公司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制度相关培训,确保人员了解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3. 管理制度的监督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管理制度的修订对于管理制度的不足和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征信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征信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引发广泛关注。
征信机构作为收集、整理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组织,其数据的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征信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征信机构需要建立和完善征信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征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制度,包括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个人征信数据的规范。
这些规范应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目的和用途,以及个人信息处理和使用的限制。
征信机构应遵循信息主体明确授权的原则,严格保护个人征信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同时,征信机构应加强对数据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数据保护意识和技能,确保其遵守相关数据保护规定。
其次,征信机构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保护征信数据的安全性。
包括但不限于加密技术、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措施,以防止非法访问、篡改和泄露个人征信数据。
征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检测,及时修补系统漏洞和强化安全防护。
对于重要的征信数据,征信机构应备份和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点,确保在数据丢失或灾难发生时能够及时恢复。
此外,征信机构还应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管理,确保他们同样符合征信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
征信机构应与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护个人征信数据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在数据泄露和安全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同时,征信机构应定期审查合作伙伴的数据安全措施,确保其数据处理和存储的安全性。
另外,征信机构应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和适应法规和政策的变化。
征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于个人征信数据泄露和安全事件,征信机构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信息主体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和修复。
总之,征信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征信机构的声誉和用户信任至关重要。
征信机构应积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与监管部门保持紧密的沟通,以确保个人征信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企业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一套系统性的规范,旨在保护企业征信系统中的客户信息和业务数据,并有效防止潜在的信息泄漏和数据风险。
同时,该制度也会确保企业在征信业务中依法合规运营,维护客户利益和社会秩序。
信息安全是当今互联网时代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企业征信机构作为信用评估和金融服务提供商,承载着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财务数据。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企业声誉和客户利益至关重要。
这篇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描述企业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步骤:第一步:制定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制定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实现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征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客户数据的安全。
在制定目标时,应该明确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制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原则。
第二步:制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
企业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组成部分构成:风险评估,安全策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等。
其中,风险评估是制定制度的基础,通过对系统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后续的安全策略和技术措施。
第三步:制定信息安全管理流程。
信息安全管理流程是指为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而制定的组织流程,主要包括:安全咨询与评审、安全目标与策略制定、安全配置与控制、风险评估与管理、安全培训与检查等环节。
通过制定详细的流程,能够确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监控。
第四步:制定技术安全规范和措施。
技术安全规范和措施是为了防范和抵御各类网络攻击而制定的。
包括建立防火墙、安全认证、权限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等技术措施。
制定技术安全规范和措施的过程中,应根据企业征信系统的实际情况,结合最新的网络安全技术和经验,确保数据和系统的安全。
第五步:制定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计划。
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计划是为了加强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企业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掌握信息安全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整体信息安全水平。
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名称:本制度定名为《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1.2目的:为了保障征信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隐私,保证征信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1.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征信机构的征信基础信息系统。
1.4遵循原则:本制度制定和执行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防护为主、防控并重、持续改进、追责到人”。
二、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组织2.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征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安全部门,负责征信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2.2安全责任人:征信机构应指定安全责任人,负责征信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机构高层报告安全工作的情况。
2.3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小组:征信机构应设立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小组,由机构各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协调推动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三、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措施3.1安全策略和规划:(1)制定征信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和规划,明确安全目标和建设方向。
(2)建立与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相关的管理政策、规程和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3.2安全保护措施:(1)物理防护措施:加强征信基础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防护,如控制进出门禁、设立监控系统、保护服务器房等。
(2)网络安全措施: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流量监测系统等,加强对网络的安全管理和防护。
(3)数据安全措施: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规定,加密敏感数据,限制数据访问权限,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4)应用软件安全控制:统一管理应用软件,及时修补漏洞,防止恶意软件的入侵和传播。
(5)安全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遵守安全规定。
3.3安全审计与监控:(1)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定期对征信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安全事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行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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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征信基础信息载有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及全部信贷业务数据,必须加强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一、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为保证系统安全、合法运行,适时保证系统数据流转顺畅,特制定加强系统维护管理制度如下:
1、征信基础信息计算机的使用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不得安装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使用的软件。
2、由专人负责对系统机器定期进行病毒检查,每台系统机器必须安装并适时更新杀毒软件。
3、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保障征信基础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须及时排除并登记备案。
二、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进入征信基础信息系统,每个登录人员必须用自己的合法用户名称及密码进入。
2、征信基础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不得互相兼职。
3、工作人员在调离岗位前需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于脱岗后1个月方可离岗。
4、人民银行应对审验无误的借款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卡相关事宜。
5、对外提供查询事宜时,需严格验证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单位证明,并备案登记;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电话查询。
6、严格界定高级业务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及操作员的使用权限,相互之间不得串用口令、密码。
三、系统数据保密制度
1、金融机构通过银行系征信基础信息统查询及直接出示手续向人民银行查询获取的借款人资信情况,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任意对外披露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3、对已办完业务的借款人各项资料需及时整理归档,以避免企业资料的散乱、流失。
4、打印出的相关系统数据要注意保管,不得随处散放,用过后需及时通过碎纸机进行销毁。
5、系统计算机需增设相应的密码保护措施,以避免非操作人员随意操作。
6、通过系统调出数据后,应及时关闭数据窗口,防止与系统无关人员浏览。
7、人人都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管好密级资料、报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失密。
四、防火管理制度为杜绝防火隐患,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防火管理制度
1、任何人均不得在办公室及机房内吸烟。
2、办公室及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任何人均不得在办公室及机房内玩弄烟火。
4、工作人员在班上或下班随时注意火险隐患: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如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在每一个工作日结束后,需进行整理、清扫,保证电源附近无纸屑等易燃物。
6、加强电源管理,周五下班后必须保证人走断电,并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五、查询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银行征信基础信息系统在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中的作用,更好地为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资信咨询服务,就有关查询事宜规定如下:
1、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含信贷网点),均可正常通过银行征信基础信息系统进行查询。
2、经授权的金融机构必须用自己合法的用户名称、口令及密码进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登录银行征信基础信息系统。
3、金融机构对新发生信贷业务的借款人的资信查询,必须由借款人提供贷款卡卡号、密码,除特殊情况下,人民银行不对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卡编码及密码的查询服务,以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力。
4、金融机构在发生新的信贷业务之前,必须通过WEB查询借款人的卡状态及相关信贷信息,.并将其作为审贷的必要程序。
5、金融机构只能查询与其发生或申请发生信贷业务关系的借款人的资信情况。
当所有信贷业务关系解除后,金融机构不再具有对该借款人资信情况的查询权。
6、金融机构要妥善保管本单位的金融机构代码、口令及密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用其他单位的代码进入银行信贷咨询系统。
7、金融机构可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在WEB上发布的公共信息。
8、金融机构通过银行信贷咨询系统查询获取的借款人资信情况,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特殊情况下,金融机构可由专职信息联络员(已备案与人民银行)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到人民银行进行现场查询。
10、借款人可持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贷款卡、贷款卡使用证(未使用此证可不提供此项)、单位介绍信对本单位贷款卡密码进行查询。
除卡密码查询外,人民银行不对借款人提供其他查询服务。
11、为加强入库数据的保密措施,非特殊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电话、传真方式进行查询。
12、在异地网络不畅通的情况下,为保证异地借款人贷款卡的有效性,金融机构可通过出示介绍信,由信息联络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人民银行进行查询,并对查询事宜及异地业务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