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瘾 解放军最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
红星功勋荣誉章- 详解

红星功勋荣誉章- 详解红星功勋荣誉章 - 概述红星功勋荣誉章均为金银合金制作,图案为红星和星火,象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农革命之火呈燎原之势。
采红星功勋荣誉章图册用红星和星火图案,象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工农革命之火呈现燎原之势。
瓷红色的五角星四周衬有金色光芒线。
光芒四射的五角星,代表着中国共产党。
周边是钉有铆钉的盾牌图案。
盾牌图案象征着军事斗争。
盾牌外层是大小星火,代表呈燎原之势的中国工农武装。
在星火外层,是10种红军时期使用过的兵器图案。
外侧光芒线的10个角,象征十年土地革命战争。
根据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88年7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一级红星勋章授予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或者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军队离休干部。
二级红星勋章授予下列人员:①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大校以下军衔或者未被授予军衔的军队离休干部;②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前曾被授予少将军衔或者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受降职、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军队离休干部。
红星功勋荣誉章 - 分类红星功勋荣誉章图册一级红星勋章一级红星勋章约重30.2克,其中含金(7K金)8.6克,含银21.6克;授予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或者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军队离休干部。
二级红星勋章二级红星勋章约重29.5克,其中含金(6K金)7.2克,含银22.3克。
授予下列人员:1、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大校以下军衔或者未被授予军衔的军队离休干部;2、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前曾被授予少将军衔或者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受降职、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军队离休干部。
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红星勋章

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红星勋章八一勋章的中心图案是钝角五角星,中间衬以由红五星和八一组成的军徽。
勋章为金黄色和金银色相间的金属制品,三个级别的勋章其外观图案都是一样的,颜色和大小略有差别,以尺寸的大小以及含金量的多少区分为一至三级。
八一勋章正面八一勋章背面一级八一勋章金黄色,通径为6厘米,二级八一勋章也是金黄色而比一级勋章颜色略淡,通径为5.6厘米,三级勋章颜色比二级勋章更淡,通径5.4厘米。
由于是第一次在全军范围内统一授勋,勋章的材质和制作非常考究,一级勋章为金质;二级勋章勋章是金银合金、三级勋章为银质。
独立自由勋章正面独立自由勋章背面独立自由勋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延安宝塔山,红星和延安宝塔山的外边有两个叠在一起的正方形装饰图案,一、二、三级勋章的材质分别为金、金银合金、银;通径分别为5.8厘米、5.5厘米、5.3厘米。
独立自由奖章是圆形的,直径3.3厘米,中心图案和独立自由勋章的图案是一样的,材质是铜镀金。
解放勋章正面解放勋章背面解放勋章和奖章的中心图案是红五星和天安门。
一、二、三等级勋章的材质分别是金、金银合金、银,勋章的通径分别为5.6厘米、5.2厘米、4.8厘米。
奖章是铜镀金。
一级红星勋章正面“红星功勋荣誉章”俗称红星勋章,是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军队离休干部功勋荣誉章的一种,1988年“八一”建军节前开始授予。
分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一级和二级红星勋章的直径都是4厘米,厚度为0.2厘米。
红星功勋荣誉章均为金银合金制作,一级红星勋章重约30.2克,其中含金(7K金)8.6克,含银21.6克,当时价值722元;二级红星勋章约重29.5克,其中含金(6K金)7.2克,含银22.3克,当时价值619元。
一级红星勋章背面二级红星勋章此次颁发的勋章比以往任何一种勋章都更精致、更完美,每一枚功勋荣誉章都有配套的证书、章盒、绶带。
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的盾牌是蓝色的,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的盾牌是金黄色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功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功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功章简介:军功章是指专门奖励在军队作战、训练、执勤、科研等军队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立功人员的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规定:勋章分一、二、级,奖章不分级。
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奖章由国务院批准,国防部长授予。
授予勋章、奖章的条件,以参加革命时间的长短和当时职级的高低,以及是否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为依据。
授予勋章、奖章的同时发给证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以来,始终重视开展立功受奖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立功受奖制度。
军功章的制作和颁发大致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时期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当时中国共产党建立了自己的军队----中国工农红军,并有了自己的政权----中华苏维埃政府。
这一时期的军功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工农红军的成长历程及中华苏维埃的发展轨迹。
军功章多为铝制和银制,制作简易,但不粗糙,给人印象最深的要数1933年8月1日和1934年8月1日两次颁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3个等级的红星奖章。
第二个时期为抗日战争时期。
当时,八路军、新四军和地方各级抗日政权的抗日斗争异常艰苦,为了激励斗志,他们自行颁发了各式各样的军功章,质地也千差万别,除了铜制、银制奖章之外,还有银片、铜片、铁片、胶片等等。
如胶东军区颁发的“胶东爆炸大王”奖章,上面那惟妙惟肖的地雷爆炸图案,就反映了我军民英勇抗日的胜利历程。
第三个时期为解放战争时期。
在这一时期,首次出现了以领袖人物或部分首长名字命名的军功章,如“毛泽东奖章”、“朱德神枪手奖章”等。
当时,人民解放军由弱变强,迅速成长壮大,最后横扫千军如卷席,取得了全国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
为了激励将士们勇敢作战,上至野战军总部,下至纵队、军、师、旅、团,都为功臣们颁发军功章。
因此,这一时期军功章品种最为繁多。
第四个时期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对象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对象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的发放对象主要包括
以下几类人群:
1. 具有突出贡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党和国家机关所属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全军武装力量主要负责人、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军政治工作部、全军政治部这些单位和人员。
2. 具有突出贡献的各级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工作人员和骨干干部:各级党政军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国妇女联合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协、中央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民警察部队、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农民工、大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新型农民、社会文化组织、志愿者、媒体工作者和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3. 表彰获奖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中表
彰的获奖人员。
4. 具有突出贡献的革命烈士和英雄模范群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革命烈士、英雄模范群体的后代和亲属。
这些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对象的描述,具体对象范围可能还会根据相关规定而有所调整。
军队标识大全

军队标识大全纪念章为纪念某一重大战役、事件等颁发的证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向部队官兵颁发纪念章,统一由系统屏蔽军事委员会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制作。
各军区、军种、兵种制作颁发纪念章,必须报经总政治部审查批准。
领章佩带在军衣领上的军人识别标志之一。
形状有平行四边形、长方形、正方形、斜角形等。
一般用织物制作,颜色鲜艳,精致美观,缀有军衔或军兵种专业勤务符号。
通常分为常服领章、礼服领章以及作战服领章等。
各类领章样式基本相同,礼服领章还以饰物相衬,战时领章的星徽、符号多用无光泽金属制作。
20世纪初,中国军队即开始佩带领章,用以区分军人的军衔等级。
1988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全军官兵改佩军种(专业技术)符号或领花,军人常服和制式衬衣缀军种或专业技术符号(见军兵种专业勤务符号),军官礼服缀领花。
1992年5月,文职干部统一配发服装,佩带文职干部领花。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自1989年2月起,亦改佩领花,样式为圆形,由盾牌和松枝叶组成,金属材料制作。
世界各国军队的军人军服上大多佩带领章,作为识别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部队性质的标志。
海军旗帜海军部队用于识别、通信、礼仪等各种专用旗帜的统称。
主要在舰艇、船只上使用,一般包括海军旗、舰首旗、各级主官旗、长旒旗和通信旗等。
海军旗,又称舰尾旗,是识别海军舰艇、船只所属国籍的标志。
许多国家的海军旗与国旗相似,有些则完全不同,有些是以国旗或军旗代海军旗。
海军旗的悬挂方法:水面舰艇停泊时,挂于舰尾旗杆;航行时单桅舰挂于桅杆斜桁,双桅舰挂于后桅杆斜桁;潜艇在水面航行和停泊时挂于舰桥后部旗杆。
通常晨8时升旗,日落降旗。
作战时,所有舰艇不论昼夜均悬挂海军旗。
舰首旗,是悬挂在军舰舰首旗杆上的一种海军专用旗。
通常为海军旗,有些国家有特制的舰首旗。
三级以上军舰在停泊时,每日升降舰尾旗的同时,升降舰首旗。
各级主官旗,是表示国家武装力量高级将领、海军各级主官职位的旗帜。
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一公斤纯银纪念章

《抗战胜利70周年纯银纪念章》是在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而发行的,由造币大师童有明创作,其题材重大,规格之高,且全球限量发行2015枚,足以彰显了《抗战胜利70周年纯银纪念章》的艺术价值。
产品资料由宝诚收藏网整理提供!名称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一公斤纯银纪念章制作大师“熊猫币之父”童友明监制中华文化促进会创意文化中心材质999纯银限量发行2015枚发行价格13800元铸币单位上海铸币厂抗战胜利70周年一公斤纯银纪念章正面立体高浮雕: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通过天安门城楼等图。
背面字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纪念”北京天坛浮雕图案及银章重量等发行标识,图案均采用国际最先进的造币技术铸造,全立体、镜面抛光铸造的纯银高浮雕,极具艺术观赏和收藏价值。
《抗战胜利70周年纯银纪念章》出自艺术大师童有明之手,原铸币造币厂高级工艺美术师。
《抗战胜利70周年纯银纪念章》每一枚雕刻细节都凝聚了大师50余年的造币功力,艺术造诣颇高。
2015年9月3日,中国将在北京举行反法西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仪式,这是中国首次在10月1日国庆节以外的日子举行阅兵仪式,其特殊意义和价值非比寻常。
为纪念抗日战争取得全面战争胜利70周年,由著名钱币设计雕刻大师童友明设计,全国毛泽东纪念馆联谊会权威监制发行《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纪念章》。
《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纪念银章》采用纯度99.9的纯银铸造,全球限量发行了2015枚,其中正面图案为天坛祈年殿、材质、重量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字样;背面图案为我国举行大阅兵仪式画面,图中代表海陆空三军的三名士兵高举军旗,代表陆军的装甲车,代表空军的战斗机,分别在天安门前接受检阅,融合阅兵纪念文化力求展现出一个军队的军威、一个国家的国威和一个民族的浩然正气,向全世界展现“中国力量”。
童友明是新中国第一代造币设计雕刻大师,擅长雕刻人物,至今无人超越,童有明老师从事造币工作五十年创制有《中国第三套流通硬币》,纪念香港回归一、二、三组金银币等一系列经典作品,1992年曾担纲中国熊猫金银币设计制版,被誉为“熊猫币之父”,其作品在北京曾拍下1070万高价。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奖章及授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奖章及授勋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处于战争环境,我军颁发和制作勋章、奖章没有统一的规定。
颁发奖章一般为师以上部队,也有团以下部队;奖章的材质也不一样,金、银、铜等均使用过。
新中国成立后,我军颁发奖章逐步走向统一。
1949年后,我军曾两次大规模地为革命战争时期的人民功臣颁发勋章。
第一次是1955年,将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分别授予在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
勋章每种分一、二、三级,奖章不分级。
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奖章由国务院批准,国防部长授予。
第二次是1988年。
这一年,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同时,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
功勋荣誉章是中央军委授予在革命战争时期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职休养干部的荣誉证章,分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每种勋章分为三级。
根据现行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奖章分为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两类,由总政治部统一制作。
英雄模范奖章分一级、二级两种;立功奖章分一、二、三等功奖章三种。
获得英雄模范奖章或立功奖章者,均发给总政治部统一印制的奖章证书。
奖章一律佩戴于军装上衣左上方,平时只佩戴略章,逢集会或重大节日佩戴奖章。
除了英模奖章和立功奖章,经中央军委或总政治部批准,还可以制作颁发纪念章。
1986年,南京军区在新时期群众性练兵运动中颁发的“小老虎证章”,是我军唯一嵌有钻石的奖章。
2003年和2005年,杨利伟和费俊龙、聂海胜分别被授予“航天英雄”和“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获“航天功勋奖章”。
八一勋章:国家主席授予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参加战争有功人员的勋章。
共分三级:一级授予当时师以上干部;二级授予团级和营级干部;三级授予连以下人员。
八一奖章:国防部长授予在工农红军时期后期参加革命战争的连级以下人员的奖章。
独立自由勋章:国家主席授予解放军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有功人员的奖章。
彪炳史册,彰显荣耀

彪炳史册,彰显荣耀作者:泰极来源:《兵器》2015年第08期我军勋章、奖章制度回顾为军人颁发奖章和勋章是军队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励制度,对于增强官兵的荣誉感和上进心、鼓舞部队士气、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历来为各国军队所重视,我军也有这方面的光荣传统。
早在土地革命时期,为奖励作战有功的指战员,红军就曾颁发过一些奖章。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红星奖章,它是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发给红军官兵的。
红星奖章按功绩大小,分为一、二、三等。
一等发给“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发给“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发给“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
在1933年和1934年“八一”建军节时颁发过两次。
从其颁发数量、颁发级别(全军级),及获得者后来几乎都被授予将官以上军衔的情况上来说,红星奖章在我军奖励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时期,我军广泛开展了立功运动,为表彰此时涌现出的众多英雄模范,颁发了种类众多的奖章。
由于战争环境所致,奖章的制作和颁发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的为师以上部队,最低也有团一级部队。
随着解放区的不断发展壮大,尤其是解放战争后期许多大中型工业城市的解放,解放军物质条件大为改善,奖章的材质和形制也较以前讲究。
这一时期的东北、华东奖章质量和品质在全军中居领先地位。
较有代表的如东北民主联军(后东北人民解放军)“英雄奖章”、“毛泽东奖章”,华东野战军“人民英雄奖章”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解放军颁发奖章制度逐步走向统一。
1952年1月21日,为了加强对立功创模运动的领导、统一全军的奖励工作,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立功与奖励工作条例(草案)》,确定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全国性的勋章、奖章前,先统一制发战功奖章、荣誉奖章和英雄纪念章、模范纪念章,分别授予立有各种不同功绩和评选为英雄模范的人员。
这一时期各部队颁发奖章种类繁多,较有代表性的是以师级以上单位的英模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