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五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cmcbz-zag08一、目的为了使发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得到及时的处理,确保给客户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已发出产品出现不合格时,需要进行召回的相关工作。
三、职责1.市场中心已发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与客户、公司内部进行沟通处理。
2.研发中心、注塑制造中心/生产制造中心负责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四、工作程序1.客户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时,发现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认为未达到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并将存在的质量问题向我司反馈时,市场中心应将相关质量情况了解清楚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研发中心、注塑制造中心/制造中心。
2.研发中心在产品的后续检验中,如发现产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且部分产品已发给客户(客户还不知情),经分析认为对客户影响较大时,研发中心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场中心。
3.能够到客户现场的,应及时到客户现场与客户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沟通。
如不能到客户现场,市场中心应以其它方式与客户沟通,设法得到不合格的样品,同时对我司所留样品进行检验,以便分析查找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与客户沟通协商处理。
4.产品确未达到双方确定的标准,给客户造成了明显的影响,经公司同意召回的,市场中心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我司将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召回,并确认我司召回产品的具体时间和方法。
5.产品召回后,由研发中心组织生产、技术、检验、设备等有关人员查1看产品,共同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跟踪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整改进度和效果,如未达到明显的效果,则应重新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直至达到明显的效果为止。
6.对召回产品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6.1全检如召回产品中有较大比例的合格品,则应由质控人员牵头,注塑制造中心/生产制造中心组织人员全部进行挑选,对挑选出并经质控人员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打包并入成品库;6.2返修如召回产品经返修能够达到合格的,由注塑制造中心/生产制造中心组织进行返修;6.3报废如召回产品无法返修或无全检价值的,研发中心提出报废的报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废品进行处理;构成质量事故的,按事故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1.引言不合格食材的使用可能会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以及维护食品行业的良好形象,制定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的相关流程和责任,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2.召回制度2.1 不合格食材的定义不合格食材指未通过食品风险评估或检验、检疫合格的食材,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超过保质期- 含有有害物质或重金属超标- 受到污染或变质- 非法添加或掺假等质量问题2.2 不合格食材发现和上报- 不合格食材的发现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 员工应受到相应培训,了解如何识别和上报不合格食材。
2.3 食材召回的程序- 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召回。
召回计划应包括召回的范围、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 召回信息应及时公告,以便消费者迅速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
2.4 召回食材的责任- 食品企业应对所生产、销售的不合格食材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 企业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召回工作,包括提供相关食材的销售记录和库存信息等。
3.处理制度3.1 不合格食材处理的方式- 不合格食材应妥善处理,不能继续流入市场或直接供应给消费者。
- 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销毁、退货、再加工等。
3.2 处理记录和报告- 处理人员应及时记录不合格食材的处理情况,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食材处理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可追溯性。
4.监督和处罚4.1 监督机构和监管措施- 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不合格食材召回和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 对违反相关制度的企业和个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4.2 公众参与和监督- 公众可通过举报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不合格食材的情况,提高监督和曝光效果。
5.总结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6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2.责任查不清不放过3.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4.处理结论的实施九、不合格品的处理1.纠正。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之处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达到一定的状态。
2.返工。
质量管理部将批准返工的不合格产品的评审报告交于各生产车间进行返工,使其达到正常的标准。
3.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能达到顾客满意所进行的一定程度的再加工。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二)1、目的为使进入流通领域的、由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提供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3、相关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4、职责4.1总经理负责指导组成产品召回工作小组,并负责产品召回计划的审批。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公司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公司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时,应发布通告,采用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予以发布召回。
四、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四)立即向卫生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指的是不符合卫生标准、有安全隐患或质量不达标的食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被提出并实施。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的重要性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对于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当发现不合格食品时,及时采取召回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降低对消费者的危害。
同时,该制度可以维护食品企业的声誉,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的流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发现问题:当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发现不合格食品时,应及时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
2. 风险评估: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召回。
3. 制定召回方案:若确定需要召回,相关部门将制定召回方案,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方式等。
4. 召回实施:食品企业根据召回方案进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包括通知消费者、回收产品等。
5. 处理召回食品: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货、消毒等。
6. 监督与处罚:相关部门将对食品企业的召回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的责任主体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中,涉及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 食品生产企业:负责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发现问题时应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 食品流通企业:负责对供应链中的不合格食品进行监管和管理。
- 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消费者:作为食品的最终使用者,应主动了解食品信息,及时配合召回工作。
结论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通过及时发现问题、科学评估风险、制定合理方案、实施召回和严格监督,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食品产业的发展和声誉。
为了实现食品安全和健康发展的目标,各相关主体应加强合作,共同落实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不安全产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产品,包括:(一)已经诱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产品;(二)可能引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休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三)含有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产品。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本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产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产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五条本公司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全国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和重庆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组织开展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积极争取和寻求国家质检总局和市级质监部门组织建立产品召回专家委员会,为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提供的技术支持。
第七条本公司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县级质监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产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产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和市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产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产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____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____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的一项管理制度。
召回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及时召回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能够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食品中毒等危害,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从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召回流程的要点、召回后的监管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消费者而言,安全的食品才是最需要的。
然而,在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原材料的污染、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储存运输环节的疏漏等,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食品的不安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召回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目的规范销售后的食品存在不合格或不安全时必须的召回,包括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避免食品安全危害继续扩大。
二、范围适用于已销售并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食品的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工作。
三、职责1、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食品召回及处理的统一指挥调度,包括通知召回、实施召回、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2、质检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适时提出产品召回建议,负责召回产品的验证。
3、采购销售部负责向顾客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并组织做好产品的召回工作。
4、生产部负责召回产品的处理。
5、厂长负责对产品召回方案的批准,确保产品召回过程所须资金和资源的供应。
四、工作程序(一)产品召回的时机当不安全批次食品已经销售出去,应启动召回程序,包括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
以下情形会触发召回程序:1、顾客的投诉;2、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安全产品,责令召回;3、媒体曝光的不安全食品或事件;4、本企业内部检查发现不安全批次的产品已经交付;5、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一)食品召回级别的确认1、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2、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3、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
(三)食品召回机制的建立1、成立产品召回应急小组2、需要召回产品时,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牵头成立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明确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成员的职责,包括通告、回收、运输、防护、验证、处理等。
小组成员来自质检部、仓库、办公室、生产部。
3、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按职责的规定迅速开展工作。
4、立即停止不安全食品的生产。
(四)信息反馈与分析1、信息反馈1)办公室将顾客反馈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填写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处理记录表》上,连同顾客的书面投诉一起报交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2)本企业内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时,发现人应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处理记录表》的形式及时向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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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消费者客户投诉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司的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长沙市芙蓉区乐够量贩式娱乐城所销售的产品。
包括客诉表单编号原则,客诉的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原则: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遵循质量原因解释清楚、赔偿合理和顾客满意的原则,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对市场反馈质量问题应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存在安全问题的产品要按规定做产品召回处置。
四、食品回收及处理步骤
1、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2、顾客发现的问题,由超市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报告。
3、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存在危害的因素,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协助;
2)立即通报本公司最高领导;
3)库房负责追溯食品的所有标签。
立即停止销售;
4)追溯加工前后的食品与质量记录。
4、回收程序:问题发现→报告当班最高主管→追踪库管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
→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一旦确认问题食品具有危害性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组织回收,对已销售产品进行调查,并通报卫生和技术监督部门。
回收的产品应登记造册,确保未售出产品全部收回。
库房应立即停止销售,对未销售食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
负责采购的人员、质检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确认问题的发生点,如与国外供应商有关,应找出根源。
必要时,查找收集详细的问题产品资料,包括批号、规格、照片、以免造成危害。
乐够集团长沙大润发店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