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矿井生产能力确定

合集下载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

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万t/a……);(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万t/a……);(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介绍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介绍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介绍1. 引言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煤矿的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是评估煤矿生产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对于合理规划煤矿生产,提高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2.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概念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是指对煤矿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和核定的一套标准和方法。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煤矿开采能力、设备配置、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煤矿的生产能力。

3.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重要性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具有以下重要意义:3.1 规范煤矿生产通过制定统一的核定标准,可以对煤矿的生产能力进行量化和评估,规范煤矿的生产行为,减少生产中的浪费和低效率的现象,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益。

3.2 保护安全环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制定考虑了矿区内的人员、设备安全以及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能够有效保护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环境,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3.3 促进煤矿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对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可以合理评估煤矿的生产潜力,为煤矿的产能规划和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煤矿产业的健康发展。

4.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主要内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 产能评估通过对煤矿的开采工艺、工作面长度、综采工作面数、煤层厚度等要素的评估,确定煤矿的产能,包括月产量、年产量等指标。

4.2 设备配置评估根据煤矿的开采规模和生产能力,对煤矿所需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进行评估,以保证设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4.3 管理水平评估评估煤矿的管理水平,包括生产组织结构、管理人员素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以提高煤矿的管理效能。

5.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实施步骤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实施包括以下步骤:5.1 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煤矿的开采工艺、设备配置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为核定煤矿的生产能力提供依据。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6.04.30•【文号】发改运行[2006]819号•【施行日期】2006.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2006年4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发改运行[2006]81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

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万t/a……);(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万t/a……);(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是指根据煤矿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确定煤矿生产能力的评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是煤矿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煤矿生产活动、提高煤矿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制定依据。

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规定》等,确保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煤矿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煤矿的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情况、采煤方法、设备设施等因素,科学确定煤矿的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1. 煤矿生产能力的计算方法。

煤矿生产能力的计算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包括煤矿的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等指标的计算方法,确保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符合实际情况。

2. 煤矿生产能力的评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的评定标准应当明确具体,包括煤矿生产能力的等级划分、生产能力的评定标准等内容,确保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执行。

1.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公示。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确保相关利益相关方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2.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执行监督。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执行应当受到监督,确保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煤矿生产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四、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调整。

1.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调整程序。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调整应当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调整具有合法性和科学性。

2.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调整原则。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调整应当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原则,确保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调整符合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种确定大型矿井生产能力的新方法

一种确定大型矿井生产能力的新方法

的新方法2023-10-27contents •引言•矿井生产能力概述•新方法:基于数据挖掘的矿井生产能力预测•新方法:基于仿真模拟的矿井生产能力评估目录contents •新方法:基于人工智能的矿井生产能力决策支持系统•结论与展望目录01引言研究背景与意义煤炭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大型矿井作为煤炭生产的主要力量,其生产能力的确定对于煤炭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传统的大型矿井生产能力确定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满足现代煤炭产业发展的需求。

研究现状与发展国内外对于矿井生产能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地质条件、采煤工艺、设备选型等方面。

然而,现有的研究方法在面对复杂地质条件和不同采煤工艺时,难以准确确定矿井的生产能力。

因此,开发一种新的确定大型矿井生产能力的方法对于提高煤炭产业的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内容本研究旨在开发一种基于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的矿井生产能力确定方法。

方法通过收集大量的矿井生产数据,利用机器学习算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从而实现对矿井生产能力的准确预测。

研究内容与方法02矿井生产能力概述矿井生产能力是指矿井在一定时间内能够产出的矿产资源量。

生产能力取决于矿床的储量、矿石的品质、开采技术、设备条件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

矿井生产能力的定义矿井生产能力的影响因素开采技术和设备先进的开采技术和设备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生产能力。

市场需求市场需求决定了矿产资源的供应量,市场需求大的矿产资源需要更大的生产能力来满足需求。

矿产资源储量和品质储量和品质是决定生产能力的关键因素,储量大、品质好的矿产资源可以支持较长时间的生产。

03实验模拟法通过实验模拟不同条件下的生产过程,根据模拟结果确定生产能力。

现有确定矿井生产能力的方法01基于经验的评估方法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对矿产资源储量的初步评估,对生产能力进行估算。

02数学模型法建立数学模型,根据市场需求、资源储量和品质、开采技术和设备等因素进行预测。

05 矿井生产能力确定

05 矿井生产能力确定
37.06>2/3×41.06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例题:
T QK 9650 0.85 39.06 A 1 250 1 0.16
T t 2
1 1 t1t 2 39.06 t 2 2 2 t 2 37.06 2 2
T 37.06 2 2 41.06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计算服务年限:
1 T ` t2 (t1 t3 ) 2
QK T A 1
QK 1 t2 t1 t3 A 1 2
QK 1 2 2 t2 t1 t3 T t1 t2 t3 A 1 2 3 3
(2)储量计算 剖面法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2 生产能力校核
1)按年下降速度来验证矿山年生产能力
H .S .v.K A K1 K 2 E 1 `
S加 S 1Q1 S 2Q 2 S n Q n Q1Q 2 Q n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2)按经济合理服务年限来验证矿山年生产能力 在校核矿山生产能力时,要求达到矿山设计生产能力 的年限不能小于整个服务年限的三分之二。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矿山总服务年限:
T t1 t2 t阶段 t3—矿山结尾期间(一般t3=1~3年)。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1 储量计算
2 矿山生产能力确定与校 核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1 储量计算
(1)矿体水平切面图的绘制 水平切面图:用某一标高水平面切割矿体,在剖开 的水平面上做的平面图。

煤矿产能核定标准

煤矿产能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依法组织生产,没有非法、违法行为;(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四)各安全、生产系统健全完善,运行正常;(五)矿井(采场)生产布局合理,生产技术装备等符合规定;(六)有完备的设计、图纸等资料。

第三条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按330d计。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主要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

矿井压风、防火、防尘、通信、监测监控、降温制冷系统能力和地面运输能力、选煤厂洗选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层的生产矿井,原则上不再扩大生产能力。

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矿井开采深度超过1000m或水平距离单翼超过5000m的煤矿,在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时取安全生产系数0.95。

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但未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时,按扣除此工作面能力的30%计算;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30℃但未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时,扣除此工作面能力。

发生冲击地压或经鉴定为严重冲击危险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综合监测和各项卸压措施,核定该煤矿生产能力时取安全系数K c,K c按实际考察的煤矿冲击地压的强度、频次和产量的关系取值,一般取0.70~0.95。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防冲责任体系,设置专职防冲队伍,建立健全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预测预报系统,装备具有吸能防冲功能的超前液压支架,具有完备的防治机具,配备职工个体防护用具,制定防冲规划并开展防冲研究。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

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万t/a……);(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例题:
T QK 9650 0.85 39.06 A 1 250 1 0.16
T t 2
1 1 t1t 2 39.06 t 2 2 2 t 2 37.06 2 2
T 37.06 2 2 41.06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1 储量计算
2 矿山生产能力确定与校 核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1 储量计算
(1)矿体水平切面图的绘制 水平切面图:用某一标高水平面切割矿体,在剖开 的水平面上做的平面图。要求:30m的垂直 Nhomakorabea距4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计算服务年限:
1 T ` t2 (t1 t3 ) 2
QK T A 1
QK 1 t2 t1 t3 A 1 2
QK 1 2 2 t2 t1 t3 T t1 t2 t3 A 1 2 3 3
37.06>2/3×41.06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2)按经济合理服务年限来验证矿山年生产能力 在校核矿山生产能力时,要求达到矿山设计生产能力 的年限不能小于整个服务年限的三分之二。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矿山总服务年限:
T t1 t2 t3
t1—由投产至达产的时间(大中型矿山t1=2~4年) t2—正常生产阶段 t3—矿山结尾期间(一般t3=1~3年)。
(2)储量计算 剖面法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确 定 2 生产能力校核
1)按年下降速度来验证矿山年生产能力
H .S .v.K A K1 K 2 E 1 `
S加 S 1Q1 S 2Q 2 S n Q n Q1Q 2 Q 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