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完整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一一为提高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全日制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小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校(园)长。
一一一教师参加经条件审核通过的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修取得的学分,及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历提升教育、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转换的学分,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教师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也可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但须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
第二章学分的数量要求一一一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累计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
教师可自主安排学习进度,但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自主选课)。
新录用的教师,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分的新任教师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分。
新任教师培训学分不列入教师周期培训管理学分。
新任校(园)长须参加不少于300学分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分。
新任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分可按50%计入教师周期培训管理学分。
一一一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可通过四种途径获得:自主选课、指令性培训、校本研修、其他形式转换等。
其中自主选课为教师通过“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择的培训;指令性培训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教师必须参加的特定项目培训;校本研修为中小学校按照要求和自身教师队伍发展需要,组织实施的培训活动;其他形式转换为教师学历提升、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以及教师事先报学校同意自主选择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特色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改革工作的积极推进和稳步实施,改革工作分以下六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社保厅。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社保部门,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二)调查研究
各地应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摸底。核清各学校人员素质情况、人员年龄学历结构比例、岗位聘任空缺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制定方案作好充分准备。(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实施办法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调研掌握的当地实际,各设区市要制定相应的改革实施办法和人员过渡工作方案,重点包括近3年岗位评聘计划,细化的评价标准,评审程序和办法等,并报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备案。(2016年7月底前完成)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对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我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将《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要认真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精神,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形成择优竞争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2024年师德师风个人工作计划标准范本(三篇)

师德师风个人工作计划标准范本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又是伦理、道德的传授人,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教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
教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不断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
良好的师德,可以调节教师的行为和师生关系,塑造学生真善美的情操,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对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未来发展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新的历史时期,____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是我们教师重之又重的工作。
首先,作为教师,要热爱教育,献身教育。
以从事教育工作为荣,以献身教育事业为乐,自觉地用新时期____教育方针武装头脑,用科教兴国战略激奋自我,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现实面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将教师作为终身职业,孜孜以求,勤奋耕耘,在平凡的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称号。
其次,要爱护学生,教书育人。
教师教育对象是学生,其主要任务是教学,而教学过程是教书和育人紧密结合的过程。
面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动态,教师要善于把握学生思想,用爱心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主动与学生交流,和睦相处;要尊重学生人格,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创业;要用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思想,善待学生、宽容学生、理解学生;要用自己的品行、人格熏染学生、陶冶学生、唤醒学生。
将教书育人贯穿于教学实践的全过程,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三,要矢志钻研,勇于探索。
古人云授人以鱼,只供一饭之需。
授人以渔,则终身受用无穷。
尤其在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方针指导下,教师肩负着培育新世纪人才的重托,一定要学会用面向世界的胆识和超前的眼光改革教育。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高素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为宗旨,以教师专业化为导向,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强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和入职后教师管理机制创新,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创新教师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职业入口关;创新教师准入后管理机制,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为逐步形成和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提供有益经验。
三、主要任务(一)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1、研究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明确符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特点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科目的学科设置和考试内容,特别是初中综合课程的学科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考试科目中尚未设置的相关学科的考试,结合面试确定省自行命题学科的考试内容和考核方式,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
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江教〔2011〕50号各市属学校、学区、乡镇学校、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要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教师培训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1.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成为人才强国”的目标,同时提出要“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纲要》提出“到2015年全省率先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达到届时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宏伟目标。
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率先在欠发达地区创建省教育现代化达标县(市)目标,我市将启动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工作。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和核心要素,教育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今后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是教师队伍现状的客观要求。
强教必先强师,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近年来,我市实施了以“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领雁工程”为重点的一系列教师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业务能力逐渐提高。
但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相比,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知识结构、教育观念、教学方法、执教能力等方面与时代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已成为制约我市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的瓶颈。
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
3.加强教师培训是提升教育质量的现实要求。
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也是教育永恒的主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对教育品质内涵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追求绿色质量,推进特色教育,打造幸福校园”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我市的教师培训工作提出新的希望。
浙教师〔2010〕175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0〕17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在认真总结以往教师培训工作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现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是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师加快专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内在需求和迫切愿望。
《若干规定》坚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本,突出强调教师培训必须充分体现教师的自主选择性,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充分体现教师培训机构的竞争性,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若干规定》是对教师培训工作的重大改革。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并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要广泛开展贯彻实施《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教师培训机构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正确执行《若干规定》的能力和水平。
省教育厅将把各地实施《若干规定》的情况列入对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的指标。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11年4月底前将本地区贯彻《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报送省教育厅。
宁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情况介绍

(一)坚持以德为先 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 严格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 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 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 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具体详见宁波教育人事网(职称评审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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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评条件
(二)申报资格条件的变化 1、45周岁以下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
报高级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时,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原则上不再作统一要求; 3、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均要求在合格及以
上等次。
二、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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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政策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 上的主要完成者。
4、有2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 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 译著或教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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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政策
(七)倾斜对象 1.已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15年,现仍在偏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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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程序
5、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须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 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评前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可与信息核对一并做)
原则上所交材料中要有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享受农村特岗教师津贴 的证明(主要是用于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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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政策
(四)继续实行城镇义务教育教师支教制度 1970年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职务)
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全职支教1年的经历。 城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在评聘中级职称(职务)时,也应具有在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试行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试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本标准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四条坚持以德为先。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中小学教师专业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抵制有偿家教,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同时,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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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培训项目设计指南
浙教办师〔2011〕136号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遵循和把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努力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优良的培训项目。
二、基本原则
培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应在深入调研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培训机构的优势和特色,并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坚持从教师成长和专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出发,根据教师成长规律,科学选择和制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评价方法。
(二)针对性原则。
针对新课程实施的特点和基本要求,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线教师关注的热点和教育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关键点,深入开展培训项目的研究设计。
(三)实践性原则。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注重实践性培训环节的设计和安排,注重对学校教学实际问题的分析探究,注重培训作业的设计和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价,努力提高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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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性原则。
重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学员的主体地位,重视培训过程学员的充分参与,重视学员的经验与智慧的相互借鉴和相互启发,充分调动和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和培训积极性。
(五)多样性原则。
坚持因材施教,小班化教学,努力适应不同发展阶段教师对不同培训层次和类型的多样性需求,教师对培训课程和内容的多样性需求,教师对培训手段和方式的多样性需求,教师加快专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个性化需求。
三、培训项目的结构与类型设计要求
(一)以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各阶段的要求为核心展开。
针对新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校长上岗培训、校长提高培训、骨干校长培训、名校长培训等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培训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进行分层分类设计。
(二)以主题为核心展开。
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点和重点,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规范,就教师的某项工作要求或某项知识和技能进行针对性设计。
四、培训项目的课程和内容设计要求
(一)教师培训项目内容和课程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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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培训项目内容和课程设计,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主线,体现教师专业化终身学习的价值取向,从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三个维度提出教师专业素养的基本要求,构建相应的培训课程体系。
职业道德素养方面的培训,可分为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专业意识、教师综合素养三大培训课程模块。
主要是规范教师对工作职责、对学生、对自身专业发展应具有的职业伦理、价值、态度等。
专业知识素养方面的培训,可分为背景知识、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心理、学科专业四大培训课程模块。
主要是为教师成为“教育工作者”,教学专业实践得以有效实施构筑系统而扎实的专业基础。
教学技能素养方面的培训,可分为课堂教学、教育管理、人际沟通、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五大培训课程模块。
教师培训模块及课程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校长培训项目内容和课程设计要求
校长培养培训应以实践为导向,根据校长的价值领导、教学领导和组织领导三种职责,以及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六大核心工作领域,从理念、品性、知识、能力和行为五个方面提出校长专业素养基本要求,并构建培训课程体系。
校长培训课程分为2类:理论知识类、行为实践类。
理论知识类课程主要是为完善校长知识背景,拓展校长视野,为校长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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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教育者、管理者、领导者三重角色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提供服务。
行为实践类课程主要是为解决校长在完成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六项工作任务中所遇问题提供解决策略服务。
校长培训模块及课程详见附件3。
培训项目及培训课程和内容建构设计应以教师(校长)专业素养要求为依据,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校长领导力为指向。
不同阶段或不同类型的教师、校长,依据专业发展规律和要求选择不同的重点模块,且在相同培训模块课程和内容的选择权重上也应有差异。
教师培训课程模块是动态的,不同阶段、不同教育改革发展背景对教师专业发展素养会提出新的要求,培训组织和项目设计者应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在培训菜单中及时对课程和内容加以补充。
五、教师培训项目的开发
教师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申报过程主要包括项目需求调研、项目方案的设计与论证、项目申报书的编制等三个环节。
(一)项目需求调研
培训质量的根本保证在于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进行培训方案设计之前,都必须开展培训需求的调研。
准确了解和掌握参训者的现状、背景与需求等方面信息,准确把握培训目标、任务和重点,确定合适的课程和内容,选择恰当的方法和途径。
调研的内容主要有:1.学员的基本情况。
学员所在岗位的职- 4 -
责和主要工作内容;学员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员以往参加培训情况等。
2.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和要求。
改革的重点和热点,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教师的要求,教育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等。
3.学员对培训的需求。
学员对自身专业发展的想法和规划,对培训课程、内容、方式的具体要求,对培训时间的安排,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项目方案设计
贯彻《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精神,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素养的基本要求,把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与热点,遵循培训项目设计原则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和模块的要求,以找准定位、体现理念、注重特色、保证质量为前提,编制申报各类特色鲜明、体现优势、富有成效的培训项目,包括短期项目和90学时的集中培训项目以及更长时间的集中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指导思想;2.培训目标任务;3.培训对象,包括面向地区、学段、学科及层次、人数等;4.培训内容与形式,包括培训特色、培训课程、培训进程和安排、实践性培训要求、培训学时等(附培训计划表);5.培训管理与考核评价;6.培训经费预算等。
对新开发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还须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
附件:1.教师培训课程类型、模块与内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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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培训学科专业模块内容示例
3. 校长培训课程模块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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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教师培训课程类型、模块与内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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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教师培训学科专业模块内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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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校长培训课程模块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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