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年版)》

第二十五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 评审、审定及表彰等阶段。
第二十六条 申报材料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 首次会
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播放 DVD 光盘; 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4—
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 (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
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消防部门); 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 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 会); 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 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 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 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 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 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 见。 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首页、结论页、签章页); 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 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 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 版)
第一章 总 则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公司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作座谈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制定,将另行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的必备条件第三章优质工程的考核内容第四章优质工程的申报第五章优质工程的评审第六章奖励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创建优质工程,把我国电网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电网,满足电力生产需要,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电力供应,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投资或控股、由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建设的新建电源工程、新建直流输电工程和电压为220千伏及以上的新建交流输变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还需满足第六条(一)所规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是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审重点考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性能先进性、功能可靠性、建设质量优良性、投资经济性、建设管理规范性。
创建电力优质工程奖方案

创建电力优质工程奖方案一、前言电力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而电力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民生的福祉,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等方方面面。
因此,为了推动电力工程的高质量发展,弘扬先进的工程理念和技术,激励电力工程领域的优秀企业和个人,现特制定本方案,创建电力优质工程奖。
二、奖项设立1. 优质工程奖此奖项旨在奖励在建设、运营和维护方面表现出色的电力工程项目。
获奖项目将在建设和运营的各个阶段,表现出对环境、安全、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尊重和关注。
2. 优秀技术奖此奖项旨在奖励在电力工程领域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
获奖者将是那些设计、创新和推广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电力工程技术的人才。
3. 杰出个人奖此奖项旨在奖励在电力工程领域有卓越贡献的个人。
获奖者将是在电力工程项目、工程技术等方面,表现出色,成绩卓越的个人。
4. 骨干企业奖此奖项旨在奖励在电力工程领域有卓越贡献的企业。
获奖企业将是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表现出色,成绩卓越的企业。
三、评选标准1. 优质工程奖(1)环境保护: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措施是否到位,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2)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对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严格。
(3)效益产出:工程在投资、运营、维护等方面所产生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且对社会经济有积极的影响。
(4)社会责任:对当地社会的责任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对当地民生、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是否得到积极处理。
2. 优秀技术奖(1)创新能力:在电力工程领域是否有创新的科研成果,是否对工程技术有重大革新。
(2)技术推广:所获奖项的技术成果是否已经在实际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3)行业影响力:所获奖项对电力工程领域是否有重大的技术影响力,并且对行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 杰出个人奖(1)专业能力:在电力工程领域具有卓越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2)领导才能:在工程项目建设、技术研发、企业管理等方面,拥有出色的领导能力(3)社会责任:对当地社会的责任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对当地民生、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是否得到积极处理。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08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0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推动电力建设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
审核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
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有代表性的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采取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追溯核查、客观公正评价的方法进行。
评选工作要追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各主管单位或各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要求参评工程在建设理念及各个建设环节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以工程创优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管理创新、自主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做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优质工程的计划,并按照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四)工程项目应是已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对于目前国内同期、同类建设规模最大、电压等级最高、技术最新的大型电力工程,申报要求的竣工时间可适当放宽。
(五)容量和规模: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含燃机);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装机容量为250MW及以上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装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50MVA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节约型、环保型、再生能源、其他新(特)能源等电力工程,可适当放宽规模限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持续改进施工技术、引进先进技术、培养人才、完善管理制度等。
然而,在各种工程项目中,总会存在一些追求更高施工标准的企业和团队,这些企业和团队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和优秀的成绩。
为了表彰这些优秀的企业和团队,中国电力特地设立了“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来鼓励这些优秀企业和团队在未来的电力工程项目中再创佳绩。
一、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将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来评定获奖企业和团队:1.工程设计评审委员会将从工程设计的角度来考虑电力工程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可维修性、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等因素。
2.施工管理评审委员会将从施工管理的角度来评价电力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包括施工工期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3.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将从技术创新的角度考虑电力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以及创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等方面。
二、评审方法1.初评评审委员会对于所有申报获奖的项目进行初始筛选。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资料中提供的信息,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记录、实际施工成果等内容进行评审。
2.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入选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以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现场评审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和管理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和考察,包括施工现场运作、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综合初评和现场评审的结果,确定获奖企业和团队。
评审结果将会进行公示,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团队。
三、评审委员会中国电力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是由来自电力行业的顶尖专家组成的。
这些专家具有丰富的电力工程经验和工程管理经验,可以为电力工程的优质评审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四、评审周期评审周期包括初评和现场评审两个部分。
初评部分将在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入围名单后进行,现场评审部分将在初评部分成功后进行。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是指对电力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客观的评价和鉴定,以验证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和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电力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经验,制定了一套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以保障电力工程质量。
一、评审范围电力优质工程评审范围涵盖了各类电力工程,包括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核电站、风力发电厂、光伏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
二、评审内容电力优质工程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评审:评审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技术规范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设计是否合理、可行。
2. 施工方案的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风险的评估。
3. 材料设备的评审:评审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质量可靠,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等。
4. 施工质量的评审:评审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5. 安全施工的评审:评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生产记录,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竣工验收文件的评审:评审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是否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和规定。
三、评审程序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1. 初评:根据工程的合同、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评审工程的可行性、设计合理性、施工可行性和安全性,并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初步评估,形成初评报告。
2. 终评: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文件等进行全面评审和核查,形成终评报告,并给予等级评定。
四、评审标准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工程符合性、设计合理性、施工可行性、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
1. 工程符合性:评审工程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 设计合理性:评审工程的设计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是否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
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随着我国电力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电力工程技术的不断提高,电力优质工程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在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同时,也需要通过评选电力优质工程来推动整个电力行业的发展。
因此,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制定是必要且重要的。
一、评奖范围1.配电网建设:包括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配电网建设。
2.送变电工程:包括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地下电缆线路等送变电工程。
3.火电工程:包括煤电、核电、水电、风电等各种火电工程。
4.新能源发电: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新能源发电工程。
5.智能电网:包括电能计量、电子监控、通信技术等智能电网建设工程。
二、评奖标准1.技术标准:电力优质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性。
2.安全标准:电力优质工程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机制。
3.环保标准:电力优质工程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较高的环保标准和低碳发展理念。
4.经济效益:电力优质工程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较高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三、评奖程序1.报名及初审:参评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资料和所需材料。
参评单位资料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流程。
2.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决定最终入围单位。
3.实地考察:选出的入围单位需接受实地考察,旨在检查工程质量和参评单位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4.终审:评审委员会对考察结果和评审材料进行最终评审,评定电力优质工程奖等级,并授予奖项。
四、评奖等级和奖项评估结果将根据水平而被分层次或提名。
电力优质工程奖包括以下三个等级:1. 优秀奖:符合评选标准的优质工程可以获得优秀奖,鼓励并表彰优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 突出贡献奖:从优秀奖中优选出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项目,授予该项奖项。
3. 特别贡献奖:通过已获得突出贡献奖的项目或单位,从中优选出具有特别贡献的,授予该项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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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一五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一八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容量和规模: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容量为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一五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6.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7.工程建安工作量一五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管网、环保、储能、海水淡化、直接空冷、节能减排改造等电力配套工程。
第十三条工程已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已通过质量评价,并符合下列规定:1.火电工程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 /T 5210系列)的规定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2.输变电、水电、风电、光伏工程按中电建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3.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4.申报的单项工程可不进行质量评价。
第十五条已通过新技术应用及绿色施工验收。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第十七条积极推广应用“五新”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工程已获得专利及省(部)级及以上的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 小组成果奖各2项;2.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3项;3.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1项。
第十八条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十九条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第三章申报第二十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第二十一条申报表见附件1(独立装订一册)第二十二条申报材料见附件2包括以下内容(独立装订一册)(一)申报表(二)工程质量创优简介(一五00字以内):1.工程概况;2.工程建设的合规性;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的先进性;6.工程独具的质量特色;7.工程获奖情况(含专利及省部级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8. 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三)工程建设合规性证明文件(复印件):1.项目核准文件(发改委);2.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至少应提供土地部门,对申办材料受理并通过审定的报批证明(县级及以上土地行政部门);3.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国家环保部门),至少应提供环境监测报告(国家环保部委托的省环境监测中心);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6.消防验收文件(消防部门);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会);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2.工程质量评价结论文件;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6.工程获奖证书(含专利及省部级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
(六)工程照片1.6吋数码彩照一五张,其中工程全貌3张,与工程结构和隐蔽工程相关的3张,主体设备安装工程4张,质量特色部位5张;2.照片应有题名,粘贴在A4纸上,并附电子版(JPEG格式3M及以上,不得用Word文档和扫描件)。
(七)DVD光盘1.主申报单位应制作反映工程质量特色、播放时间为5分钟的DVD光盘,并配有解说词。
2. DVD光盘MPG格式300M及以上,其主要内容参见本章工程质量创优简介。
第二十三条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应完整、清晰,内容真实,目录和页码对应,签署意见具体、准确,签名及印章齐全、有效。
第二十四条申报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各1份,DVD 光盘1张,由主申报单位一并报送中电建协。
第四章评选第二十五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审定、表彰五个阶段。
第二十六条申报材料预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一)首次会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2.播放DVD光盘;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4.听取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二)现场复查1.现场复查工作包括现场实体质量复查,档案及项目文件检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核查。
2.“现场复查结果表”(见附件3)中的“复查要点”栏内的项目为现场复查时必查项目,未列入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复查组成员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抽查,增加的复查项目可续在“复查要点”栏内,做为复查结果评定基数。
3.现场复查前,主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自查。
复查时,向复查组提供自查的“现场复查结果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便现场核查。
4.主申报单位应提供合规性证明文件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复查组成员现场核查。
(三)末次会1.复查组成员对现场复查情况进行讲评;2.复查组组长通报工程现场复查报告的主要内容;3.主申报单位表态发言。
第二十八条通过申报材料预审的境外工程,中电建协将组织专家组赴境外对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主要试验检验项目进行现场实体质量复查和项目文件核查,并参照本办法附件填写现场复查结果表。
第五章审定第二十九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由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十条评审委员会采用量化的质量程度评定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现场复查组提供的复查报告、DVD光盘、现场复查结果表进行评审。
第三十一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由中电建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三十二条经审定的获奖名单,在中电建协网站x上公示10天后,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公布。
第六章表彰第三十三条获奖单位应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主体施工、设计、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营单位。
其中,主体施工单位的承包额应不小于总建筑安装工作量的一五% 或3000万元(以合同价款或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三十四条参建单位数量较多的特大型工程项目,其获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家。
获奖单位包括建设、总承包、设计、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营各一家,主体施工单位四家,其余获奖单位名额由建设单位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中电建协审定。
第三十五条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建设、总承包、设计、监理、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营等单位,由中电建协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三十六条获奖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获奖单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一五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表2.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3.现场复查结果表4.申报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5.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报告附件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表申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表中内容逐栏填写,各栏目填写完整、清晰。
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
2.单位名称均应填写全称;联系方式应填写详细。
3.工程概况分别选用(火电、变电、输电、水电、风电、光伏)表。
4.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5.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简述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结论。
6.本申报表可在中电建协网站x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表格可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