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通用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第二条合同的定义与范围本合同是指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就建设工程施工合作事宜订立的协议。
本合同适用于一切类型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三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各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章任务划分第四条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并保证其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提前报发包单位审核和批准。
第五条发包单位的责任1.发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的施工费用。
2.发包单位应提供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和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六条接受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发包单位有权组织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
2.如发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有任何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进行修复。
第三章费用支付第七条施工费用的支付方式1.施工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
2.施工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施工费用的决算1.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单位应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决算,确认最终的施工费用。
2.发包单位应按照决算结果支付最终的施工费用。
第九条迟延支付1.如发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施工费用,应按照约定支付迟延支付费用。
2.迟延支付费用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每延迟一天计算一次。
第四章变更与终止第十条合同的变更1.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2.变更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工期、施工费用等。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1.合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2.发包单位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费用,施工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其他条款第十三条保密责任1.双方应对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正规范本(通用版)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1. 引言国际贸易合同是指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贸易交易所使用的合同。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得到保障,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各项条款。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合同条款,以便于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达成一致。
2. 合同概述国际贸易合同的概述部分应包括内容:•合同标的:明确约定的贸易产品或服务。
•交付方式:规定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例如货运、电子邮件等。
•交货地点:明确产品或服务的交货地点。
•价格条款:规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形式,例如FOB(离岸价)、CIF(到岸价)等。
•有效期限:合同有效期限,双方应在有效期内完全履行合同。
3. 付款方式和条款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条款是确保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部分。
常见的付款方式和条款包括:•付款方式:规定货款支付的方式,例如电汇、承兑汇票等。
•价格固定性:确保合同价格在特定期限内保持不变。
•付款期限:规定货款支付的期限,双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
•汇率风险:若双方所使用的货币不同,需明确汇率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违约责任:明确一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并规定相应的违约金。
4. 产品质量和验收标准确保贸易产品质量和验收标准是国际贸易合同中的关键内容,可以通过方式规定:•质量要求: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例如技术指标、性能参数等。
•报检和验收:规定产品的报检和验收流程,明确由哪一方承担相应费用和风险。
•不合格产品:处理不合格产品的方法,例如退货、换货或进行修复等。
5. 运输和保险条款国际贸易中的物流运输和保险问题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责任分担:•运输方式:规定产品的运输方式,例如海运、空运、陆运等。
•运输费用:明确由哪一方承担产品的运输费用。
•保险责任:明确在运输过程中产品损失或损坏的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损失责任:规定在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责任分担和追究方式。
6. 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是国际贸易合同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合同中应约定内容:•选择管辖法院:双方应约定在合同中选择管辖争议的法院。
通用合同条款(简约版)

通用合同条款1、合同价格和费用1.1 签约合同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1. 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 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 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 5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6 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 7 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3、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
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5、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公路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doc

公路工程合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和范围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公路工程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通用条款。
2.本合同适用于各类公路工程的承包、分包、劳务和供货等合同,适用于各类公路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单位和供货单位。
第二条定义和解释3.承包单位:指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4.建设单位:指公路工程的委托人,包括政府机构和企业。
5.监理单位:指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聘请的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单位。
6.供货单位:指为项目供应材料、设备等的单位。
7.分包单位:指承包单位将工程任务的一部分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情况。
8.劳务单位:指提供劳务工人的单位。
9.工程变更: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进行修改的情况。
10.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过程。
第三条合同生效1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后,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生效。
12.合同的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解除协议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署生效。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第四条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任务。
2.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并按照安全、环保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承担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责任。
4.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并及时足额支付。
6.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工程施工许可,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技术文件等。
7.建设单位应当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验收材料进行审核。
2023最新版劳动合同完整版(通用9篇)

2023最新版劳动合同完整版(通用9篇)2023最新版劳动合同完整版(通用9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很多人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准备的2023最新版劳动合同完整版,欢迎借鉴参考。
2023最新版劳动合同完整版通用(精选篇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一、试用期限: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在担任工作。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收到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元,该收入由等构成。
五、劳动纪律: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
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6、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年月日年月日2023最新版劳动合同完整版通用(精选篇2)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二、使用说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必备3篇)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1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可以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的任一条款都可以进行变更。
但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的条款或者就变更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没有变更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版权声明】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2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如下: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第3篇合同的通用条款可以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的任一条款都可以进行变更。
但是没有经过协商一致的条款或者就变更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没有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完整版)FIDIC合同通用条款

FIDIC合同通用条款一、定义和解释(1)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2)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3)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名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4)理工程师:指业主为本合同目的委托的或指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
(5)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6)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7)合同:指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投标书附录、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8)图纸:指理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和可能附有的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计算书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9)工程量清单:指投标书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投标书附录:指直接附在投标书(函)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组成部分的附录。
(11)开工期:指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限。
(12)交工日期:指实质上完成本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施工并合格的通过交工验收后,在发给的交工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13)工期:指本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从开工至交工的时间,均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至交工证书上写明的交工日期止。
(14)合同价格: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支付价格总额。
公路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

公路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1. 背景介绍2. 合同主要内容2.1 项目描述2.2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2.3 工期和交付要求2.4 协议变更和解除2.5 合同履行保证2.6 知识产权保护2.7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2.8 法律适用和管辖3. 合同条款详解3.1 项目描述本合同所指的公路工程项目描述为:X(具体描述项目的性质、范围、规模等)。
双方应在本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目标。
3.2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3.2.1 合同价格:合同总金额为X(具体金额),价格应包含所有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力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3.2.2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分为(具体支付阶段和比例),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阶段和比例进行支付。
3.3 工期和交付要求3.3.1 工期:工期为X(具体天数),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项目建设。
3.3.2 交付要求: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将项目交付给业主方,并一并提供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3.4 协议变更和解除3.4.1 协议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书面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和影响。
3.4.2 合同解除: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经催告后仍不改正,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5 合同履行保证3.5.1 履行保证金: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履行保证金,用于保证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履行保证金金额为X(具体金额)。
3.5.2 履行保证期:履行保证金应在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的(具体天数)内退还给承包方。
3.6 知识产权保护在项目实施期间,如涉及知识产权,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并对项目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的保护和使用。
3.7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3.7.1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3.7.2 争议解决:对于因合同履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台县八洞镇付家垭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年月日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以国家现行的工程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为准。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的新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
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 一般约定1.1.5补充:签约合同价并不等于最终结算价,根据该项目的投资组成,承包方在发包方的指示下优先实施国补资金建设内容,自筹资金建设部分视其资金到位情况由发包方指示承包方实施。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其他合同文件。
2. 发包人义务2.3 提供施工用地承包方向当地政府申请施工用地,发包方负责协调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占地、青苗和林木等,承包人应节约用地。
临时占地、青苗和林木等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3. 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①批准工程的分包;②确定延长完工期限;③确定变更内容和范围;④确定暂停施工;⑤工程量的增减;⑥其它发包方认为应进行研究的问题。
3.1.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均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 其他义务负责工程全部设备设施的试运行4.2 履约担保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万元,差额保证金万元,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万元,共计万元;由承包人的基本帐户转入发包人帐户。
4.4 联合体承包人不组建联合体。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4.5.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指派项目经理到职。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7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符合资质条件的代表代行其职责。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1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施工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并承担费用。
6.2发包人无施工设备租用给承包人。
7. 交通运输7.2 场内施工道路场内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并承担费用。
8. 测量放线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有误或与实际有偏差时,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承包人负责全部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及环境保护责任。
10. 进度计划10.1 合同进度计划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需经发包人同意。
11. 开工和竣工11.1 开工本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月日。
11.2 竣工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6年月日。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发包人不增加费用。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承包方的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额为每天元。
12. 暂停施工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应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定暂停施工的责任。
12.3 监理人的暂停施工指示确定暂停施工应与发包人协商确定。
(紧急情况例外)12.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除非特殊事件,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持续14天以上。
15. 变更15.2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只限于经业主确认的变更通知书。
15.3.3 变更指示(1)只限于经发包人确认的变更通知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工程量清单报价范围内的项目单价不调整。
工程量清单报价外的项目,按四川省2014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编制后,按中标价与控制价的比例下浮执行。
其中在编制项目单价时,投标书中已有材料单价的,按投标书中的材料单价执行,投标书中没有相关材料单价的,按投标时市场价计取计算。
15.6 暂列金额本合同不设暂列金。
15.7 计日工本合同不安排计日工。
16. 价格调整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款修改为:在合同执行期内清单报价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在合同执行期内,清单报价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17. 计量与支付17.1 计量17.1.2本款补充为:监理人或发包人的现场代表复核后的工程量须经发包人确认。
17.1.3 计量周期隐蔽工程完工后即计量,其余工程每月计量一次。
17. 2 预付款17.2.1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付款周期施工期间,发包人支付两次进度款,进度款按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70%计付。
17.4 质量保证金17.4.1项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数额为“合同总价的10%”。
17.5竣工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审计前按结算工程款的70%支付工程款,审计后审计金额扣留10%的质量保修金外,支付剩余工程款。
17. 6 最终结清17.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将本款中的支付时间改为:待工程验收后一年、审计期满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保留金。
20.保险20.1删除此条,代之为“保险自愿,风险自担”。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4 承包人将保险费全额计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
21. 不可抗力21.3.1删除此条,代之为: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2.违约22.1 承包人违约22.1.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将本款中的“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改为“监理人(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7天后”。
22. 2 发包人违约删除本款中22.2.2项“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23. 索赔23.4承包人超工期时,发包人按1000元/天向承包人索赔。
24. 争议的解决24.1本款中的仲裁机构为三台县仲裁委员会。
25.补充25.1压证施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实行压证施工制度。
25.2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单项遗漏,则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此项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25.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较大质量问题的,发包人除要求承包人返工外,可单次处以承包人2000~10000元罚款。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通过竞争性谈判,我方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的申报。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选通知书;(2)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______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________(盖单位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二: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标。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支付和结算。
7、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发包人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8、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四川省、绵阳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标。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