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

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我们都知道是需要先对其主体进⾏分辨的,在作者完成⾃⼰的作品时,通常会建议他们申请著作权。
这不仅是对他们⾟苦创作的⼀种肯定,也是对作品的保护。
那怎么分辨著作权的主体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著作权⼈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者⾮法⼈单位。
”(⼀)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然⼈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的独⽴构思,运⽤⾃⼰的技巧和⽅法,直接(包括书⾯的、⼝头的和⽴体的形式表现)反应⾃⼰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
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和⾮法⼈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和⾮法⼈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
(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就不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和⾮法⼈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
还规定,公民可以⽴遗嘱将个⼈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以外的⼈。
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和⾮法⼈单位(见《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四)国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种情况:1.作者⾝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偿转让给国家;2.作者通过遗嘱⽅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4.著作权属法⼈或⾮法⼈单位,法⼈或⾮法⼈单位变更、终⽌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或者⾮法⼈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第⼀章著作权概述⼀、名词解释1、⾃然⼈作者:作者是指进⾏⽂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即进⾏直接产⽣⽂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活动的⼈,与可视为作者的⾮法⼈组织和法⼈共同组成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概念。
2、创作:是指直接产⽣⽂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活动。
为他⼈创作进⾏组织⼯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其他辅助⼯作,均不视为创作。
3、著作权,⼜称为版权,是指⽂学、艺术和⾃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和财产权利。
它是⾃然⼈,法⼈或者其他组织对⽂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权利的总称。
五、简答题1、联系:两者都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都属于⽆形智慧型财产。
区别:(1)权利属性不同。
著作权是⼀种具有⼈⾝属性的权利,其著作财产权虽然可以因超过法定期限⽽丧失效⼒,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商标权则只是⼀种财产权,不具有⼈⾝属性,它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整体灭失,还可能因商标权⼈的违法⾏为⽽被撤销。
(2)两者的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是以⽂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区别商品的标志,它只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创作。
(3)两种权利的取得⽅式不同。
著作权⼀般⾃作品创作完成时⾃动产⽣,⽆须登记注册。
⽽商标权则不然,由于⼀件商标甚⾄多个相类似的商标也只能取得⼀个商标权,因此商标权⼀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
护形式的不同选择。
2、联系:两者都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同属于智慧型财产,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区别:(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作品的思想内容,⽽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
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深⼊到技术⽅案本⾝。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答:(1)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其著作财产权虽然可以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效力,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商标权则只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人身属性,它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而整体灭失,还可能因商标权人的违法行为而被撤销。
(3)除上述作品以外的,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这类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10.简述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
(1)作者首先是自然人。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②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答:(1)两者的标的不同。
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支配权。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标的物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因为物权人占有和使用其标的物时就排除了其他人同时占有和使用的可能。而著作权则不同,其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所以,著作权标的一旦公开,同一作品就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只要其不与法律规定相悖即不会构成侵权。由于著作权与所有权的标的不同,互不排斥,因此这两种权利可以同时存在。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一般来说,对所有权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无论是公民从一国移居另一国的财产,还是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人另一国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而无形财产权则不同,;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既无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导论和著作权法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在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C )A、商业秘密权B、商标权C、著作权D、地理标记权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B )A、注册商标B、文学艺术作品C、录音制品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3、知识产权( C )A、是一种财产权B、是一种人身权,具有永续性的特点C、以无体物为标的,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性质D、在一国取得,即受世界各国的共同保护4、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专门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是( D )A、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B、专利合作条约C、巴黎公约D、伯尔尼公约二、多项选择题1、知识产权(ABCD )A、以智力成果为保护对象B、是一种财产权C、有地域性D、受时间限制2、以下各项中属于《巴黎公约》保护范围的有(ACD)A、原产地名称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D、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第二章著作权的对象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A )A、电视节目预告表B、WPS2000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C、某单位创作的北京市地图D、某艺术家创作的雕塑2、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B )A、王某拍摄的淫秽录像带B、歌唱家即兴创作并表演的歌曲C、《中…国合同法》的官方英文版译文D、通用表格3、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 C )A、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B、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新颖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C、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D、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4、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是( D )A、《红楼梦》B、《三国演义》C、《西游记》D、莫言的小说《红高粱》5、自然人所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C)A.25年B.50年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D、40年6、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才能得到保护?( C )A、作品发表B、作品创作完成即可C、作品创作完成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7、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B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8、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 )A、政府公告B、计算机软件C、小说D、公共讲堂的演说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 C )A、文字作品B、工程设计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D、计算机软件0、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天龙八部》编剧唐某根据金庸撰写的《天龙八部》创作了剧本,演员黄某在剧中扮演乔峰,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A、唐某B、电视台C、黄某D、金庸二、多项选择题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具备下列( ACD )要素。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第一节版权基本知识一、版权(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一)版权的经济权利: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演绎权(翻译权、改变权、注释权、汇编权、制片权),传播权(播放权、表演权、展览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转售的版税权),质押权(二)版权的精神权利:发表权(是否及如何公之于众),署名权(真名、笔名及是否署名),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歪曲、篡改、贬毁作品),收回权(收回并禁止他人发行自己申明收回的作品)二、版权的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三、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四、版权法五、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第二节版权保护的客体一、版权保护的对象:主体及客体(一)作品(二)作品的分类: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单位作品,汇编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有审美意义),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模型作品(二)我国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国家机关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公约及WTO 以外国家作者的作品首次出版国不是公约成员国,与中国没有版权保护协定,如伊朗(三)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保护的客体:出版者权(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表演者权(表演者的表演行为),录制者权(录音录像作品,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节目)第三节版权的权利归属一、版权的归属(一)版权原始归属的基本原则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组织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
(二)单位作品(三)职务作品(四)委托作品(五)合作作品(六)汇编作品(七)演绎作品(八)影视作品(九)作者不明:除署名外,原件持有人行使其他著作权“著作权限制”:将中国已发表个汉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可以不经同意,不付报酬二、版权的继受归属(一)公民死亡后(二)单位变更、终止后(三)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四)作者不明作品的继受第四节版权保护期一、版权保护期的起算二、版权的保护期三、邻接权的保护期对外国录音录像制品按版权保护,不是按邻接权保护,保护水平比国内高(出版物版式设计保护期10年)第五节版权的内容和限制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二、邻接权的保护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一)权利限制的原则(二)合理使用(三)法定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四)版权对邻接权限制第六节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一、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依法自动产生保护二、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对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盗版问题三、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版权侵权的刑事责任,更多采用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不断降低犯罪标准,提高打击力度(2004、2007年的解释)四、版权和邻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案例:电视纪录片《诗人徐志摩》著作权纠纷案徐志摩,是位才华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其活动于文坛不过十年,但留下了无数令人惊叹的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
著作权常识

第四章著作权常识1. 出版活动的前提是由作者创作的作品。
2.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处于著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也是这两类权利。
此外,由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出版者、广播组织等)所享有的邻接权,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3. 著作权属于一种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实践性、地域性和可复制性特征。
4.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的两项根本原则:一是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一是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中的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加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6. 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与《著作权法》相配套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也是我国著作权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 作品是著作权所指向的对象,又称为“著作权的客体”。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合法性,同时还需要考虑该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
前两个具有普遍意义,第三个条件主要涉及对外国人的作品是否予以保护的问题。
8.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1)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9. 著作权人通常称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始著作权主体”,一类是“继受著作权主体”。
10. 原始著作权主体就是作者,他既享受人身权,又享有财产权。
作者分为两种:(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2)视为作者的组织。
11. 继受著作权主体,是指通过继承、遗赠、转让等方式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依法取得著作权的自然人或组织。
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

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著作权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是公司对著作权管理进行约束和规范的基本法规,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著作权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的遵守是公司内涉及著作权管理的人员的基本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授权、著作权使用、著作权转让等方面。
第五条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著作权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著作权的保护第六条公司内所有的著作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软件等。
第七条公司对于自有著作均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
第八条公司需要对外使用自有著作的,需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许可或转让。
第九条公司内部使用他人著作的,需尊重其著作权,经授权后再进行使用。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关于著作权的活动应当遵循尊重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
第三章著作权的授权第十一条公司对外进行著作权的授权活动,需经过著作权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签订授权合同。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授权著作权时,需要考虑到著作权的保护、合法合理使用、经济利益等方面。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授权的著作权范围、期限、使用方式、使用费用等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授权的著作权,需做好授权文件的存档管理工作,以备查证和维护。
第四章著作权的使用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对自有著作的使用,需经过著作权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使用他人著作的,需经过著作权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对著作权使用的管理,需进行文件化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使用著作权的相关活动需做好记录,以备查证和监督。
第五章著作权的转让第十九条公司将著作权转让给他人时,需经过著作权管理部门的审批,并签订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法学》授课教案

《知识产权法学》公选课授课教案一、课程性质和目的《知识产权法》是面向全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公共选修课。
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智力创造者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课程的开设旨在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适应我国即将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
二、课程教学要求及内容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一)教学要求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和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重点掌握知识产权的范围、性质和法律特征。
(二)教学内容重点、难点: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第三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体系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相关权)、商标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未公开信息权)、产地标记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2)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1.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私权。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第一,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第二,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第三,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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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 以追认
•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三、著作权归属
• 第11条第1款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 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作者
• 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
• 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
三、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第11条第3款,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视为作者。
• (一)涵义 • (二)要件 • (三)国外立法
• 14.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 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 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 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 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
• 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 无效
•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 选项?
• A.法院判决书
•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 中文译文
•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 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 15.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 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 ,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 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的归属
两 点 之 间 , 直 线 最 短 。
• 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 • 第二节 作者(著作权归属一般原则) • 第三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特殊原则)
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
• 一、涵义 • 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的人。
二、类型
• (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 1、分类依据——权利来源 • 2、不同 • (1)产生基础不同 • (2)享有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 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 以给予作者奖励:
•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 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 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 第2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 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 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 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 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 《伯尔尼公约》第15条
二、自然人作者
• 第10条第2款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 1、创作(行为);2、作品(结果) • (1)创作。《条例》第3条第1款 著作权法所称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 活动。 • (2)非创作的情形。《条例》第3条第2款,为他 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 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 (3)创作是事实行为
• 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 效
• 60、甲提供资金,乙组织丙和丁以乡村教师 戊为原型创作小说《小河弯弯》。在创作中丙 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戊提供了生活素 材,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 错误的?
• A.甲提供资金是完成创作的保障,应为作者
• B.乙作为组织者并提供咨询意见,应为作者
第四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 一、职务作品 • 二、委托作品 • 三、合作作品 • 四、演绎作品 • 五、汇编作品 • 六、影视作品 • 七、美术作品 • 八、匿名作品
一、职务作品
• 第16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 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 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 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 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 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 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 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 《条例》第7条 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 定的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 籍人的作品,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 受保护。
• 第8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 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 1、一般职务作品
• 《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职务作品的 著作权除第2款的规定以外,归作者享有, 但作者所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业务 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职务作品。作品完成 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 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著作权归属一般原则
• 一、概述 • (一)涵义 • (二)作者与著作权主体
• 第9条 著作权人包括: • (一)作者; •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三)作者的确定
• 第11条第4款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 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 《02解释》第7条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 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 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 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 (一)涵义
• 第16条第1款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 品,……
• (二)要件
• 1、工作任务(目的)
• 《条例》第11条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 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 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 的职责。
• 2、作者
• 3、意志
(三)著作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