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正式)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19修正)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3月26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五)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七)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三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是指为了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的内容: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工作场所。
二、责任和义务2.1 公司的责任:2.1.1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2.1.2 制定和执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2.1.3 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
2.1.4 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2.1.5 定期检查与测量,评估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2.1.6 及时处理和报告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2.2 员工的责任:2.2.1 遵守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定和制度。
2.2.2 使用和维护职业健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2.2.3 参加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教育。
2.2.4 积极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评估。
三、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措施3.1 职业病和工伤危害评估:公司应定期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和工伤危害评估。
3.2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计划:公司应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
3.3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
3.4 职业健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公司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和定期检修。
3.5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和报告: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和报告流程,及时处理和报告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四、监督和评估4.1 检查和评估:公司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内部监督:公司应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层推进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监督其实施并提出改进建议。
4.3 外部监督: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机构有权对公司进行检查和评估。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3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是我国职业健康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由国务院负责颁布实施。
该规定的宗旨是保护和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该规定具体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职业卫生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我将从各个方面详细介绍《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工作负责人的责任原则,要求工作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
其次是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以预防为主,同时采取综合性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产生和发展。
再次是全员参与的原则,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职业卫生工作,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最后是科学管理的原则,要求职业卫生管理要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依靠科学技术手段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二、职业卫生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规定了职业卫生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职业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定期的职业卫生检查、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技术培训。
职业卫生检查要求雇主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的早期诊断和预防。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要求雇主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
职业卫生技术培训要求雇主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卫生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职业卫生服务的方式包括制定职业卫生规程和职业卫生操作规范,组织职业卫生检查,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以及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活动。
三、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对职业病的防治措施进行了规定。
其中包括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装备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技术和措施等。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要求雇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规范和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外聘人员。
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的要求,公司将组织员工进行以下职业健康检查项目:1.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肺功能、视力、听力等相关项目;2.职业病检查项目: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环境,确定相应的职业病检查项目;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较多的岗位进行相关检测,包括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等。
四、检查时间和频率1.新进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全面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体检报告;2.正式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3.特殊岗位员工根据工作风险、危害程度,可以根据需要设定更高的检查频率。
五、检查流程1.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职业健康检查申请;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安排相关检查项目;3.选定的检查机构通知员工具体检查时间和地点;4.员工按照通知时间到达检查机构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5.检查机构出具体检查报告并将报告送交人力资源部;6.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处理,并及时反馈给员工本人。
六、检查结果评定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会对员工的相关检查项目进行评估和分析,判定是否符合职业健康标准;2.对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对工作环境进行改善或者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b.对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c.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d.对员工进行康复治疗或者转岗处理,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七、保密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保密处理,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
八、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故意违反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预防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提升工作环境和员工的健康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职业病和事故的防范措施,降低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率;2. 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员工的职业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3. 完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组织架构1.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担任主任,安全主管、职工代表等担任委员;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四、职责分工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度和计划,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评估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2.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职责分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3. 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和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4. 职工代表: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讨论,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宣传和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1. 职业健康检查:对项目职工进行定期的体检和职业病检查;2. 职业病防治: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控,配备防护设施和设备,提供职业健康知识培训;3.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体检情况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加强个人健康管理;4. 环境监测:定期对工程项目的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六、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培训:对新进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2.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3. 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4.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
七、工作环境改善1. 合理布局: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合理规划工作区域,保证工作空间的舒适;2. 环境卫生保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区域;3. 通风换气:保证工作场所空气的新鲜和流通,减少空气污染;4. 噪声控制:采取噪声隔离、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对职工的影响;5. 光照管理:提供适宜的光照条件,避免过强或不足的光照对职工的伤害。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3月26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五)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七)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安全,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工种和岗位,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该树立职业健康安全的导向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核心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政策和目标;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计划;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程序;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该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工作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监测、职业病防治等。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职工的工种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规范、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要求,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执行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当做好工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宣传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应该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制作和发布职业健康安全宣传资料,提供给员工参考。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讲座和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职业健康安全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确保在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范围适用于____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三、职责1.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2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四、程序(一)检测、检查方法1.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____或有关科学文献的方法;2.使用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1.仪器设备质量控制(1)制定全年仪器设备检测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2)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由具有检测资格的计量部门检测和或按自校规程自校;(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要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4)应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每一台仪器所处的校准状态;(5)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2.检测工作质量控制(1)采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使采集的样品能在数量、时间上正确反映被测样品浓度的水平;(2)样品采集完成后,按样品保存要求;(3)检验部检测工作按国家有关流程有效进行;(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
方法、仪器故障、停水、停电等),应立即停止检测。
(5)检验结果的复检,由检验人员说明理由,查找原因,经检验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必要时,科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
(6)定期参加市级及国家检验科室间质评,以保障检测质量。
3.检查工作质量控制(1)健康检查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检查人员应依据健康检查标准,结合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3)检查应规范,如实记录,并由检查医生签名;(4)为鉴别诊断或其他原因需将患者转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者直接转至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5)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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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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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职责、内容、方法,以及形成的文件和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各项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规范
Q/SZ G55.00-2005 企业管理手册
Q/SZ G59.06-2005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管理规定
Q/SZ G59.34-2005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28001-2001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
4.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消防、机动车辆等专业检查。
4.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建筑物、各类设备、电气设施、动力管道等专业检查。
4.4 各部门根据需要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内容
5.1.1 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5.1.2 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计划等实施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教育的实施,保健和劳动防护用品制度执行情况,伤亡事故报告的内容、审批程序等。
5.1.3 检查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包括安措计划的制定、实施及其效果,工程承包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新产品、新工艺试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新、改、扩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批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5.1.4 检查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秩序,防尘、防毒、防物理因素措施,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其它有关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
5.1.5 检查各类建筑物、道路、动力管道、机
械设备、电气设备、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机动车辆等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5.1.6 检查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吊卡具、钢水包等工具、工装、冶金辅具等安全状况以及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防寒、防雨、防雷电设施等情况。
5.1.7 检查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现场安全通道、文明生产、部件摆放、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及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等情况。
5.2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方法
5.2.1 日常检查
5.2.1.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所属的部长、科长、工(部)长、班长等对作业现场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日常检查。
5.2.1.2 各部门的安技专业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现场每天进行巡回检查。
5.2.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等应指派专业人员对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进行日常检查。
5.2.2 专业检查
5.2.2.1 专业检查项目:
a)电气设备及线路;
b)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各种气瓶等特种设备;
c)木工机械(刨床、锯床等)、冲床、剪床;
d)公司内机动车辆及交通设施;
e)不属于上述设备的一般机械、动力设备;
f)吊具、索具、工具、工装、冶金辅具;
g)各类建筑物、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h)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i)其它临时性检查。
5.2.2.2 专业检查一般由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等组织进行,并提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5.2.2.3 如有必要,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也可组织各类专业检查,并提请有关方面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5.2.2.4 专业检查周期分为半年、一年或规定检查期,由各专业归口部门决定。
5.2.2.5 专业检查可按安全检查表进行,也可按临时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
5.2.3 安全大检查
5.2.3.1 安全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五一”、“十一”节假日检查、新年及春节前安全大检查等。
5.2.3.2 安全大检查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要指定专门机构制定检查计划,检查依计划执行,保证按期完成。
5.2.4 各部门安全检查
5.2.4.1 各部门应按公司的安全检查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检查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检查。
5.2.4.2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可单
独制定检查计划进行专业性检查或安全大检查。
5.2.4.3 各部门在进行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群众,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
5.3 整改
5.3.1 各类安全检查应实施必要的记录。
专业检查、安全大检查后,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及专业检查组应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列表汇总。
5.3.2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交相关的责任部门,各主管部门可用整改通知单等形式下达整改要求。
5.3.3 责任部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解决问题要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措施方案、定负责人、定进度;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部),工段(部)能解决的不推到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
5.3.4 安全检查部门应对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计划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效果进
行验证。
5.3.5 对通过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分层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立项、协调解决。
5.4 存在问题的处理
5.4.1 安全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时,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5.4.2 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34标准规定调查处理、逐级上报,并按Q/SZ 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6 形成文件和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