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公平竞争原则,预防并制裁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障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观众以及各球队、赛区委员会、地方足球会员协会(以下简称会员协会)、中国足球协会的合法权益,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促进足球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使足球比赛更具观赏性,依据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管理下涉及足球运动的相关领域。
第三条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需要相关部门认定的,在相关部门提交报告后,由纪律委员会做出处罚。
第四条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球队、赛区委员对违规违纪的处罚不服的,可依据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诉。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第五条违规违纪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由纪律委员会执行。
第二章处罚第一节处罚种类:(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罚款;(四)停赛;(五)禁赛;(六)停止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七)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八)取消比赛资格;(九)其他处罚。
注: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适用。
第二节对比赛中被出示黄牌或红牌的处罚第七条在同一项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中超、中甲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三次)的,处停赛1场。
其中:(一)同一场比赛中,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作累计;(二)同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即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第八条在同一项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计算。
第三节对延误比赛、弃赛、罢赛、非正常比赛的处罚第九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视为延误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的,视为弃赛;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虽未超过规定时间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比赛纪律

2012年第四届苏北地区青年足球邀请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苏北足球邀请赛这一传统赛事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公平竞争原则,预防并制裁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护足球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违规处理意见》和《灌云县足球协会相关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运动员、球队工作人员、球队对违规违纪的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处罚不服的,可向第四届苏北地区足球邀请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申诉。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第四条违规违纪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由第四届苏北地区足球邀请赛大会组委会相关委员会执行。
第二章处罚第六条处罚种类:1、警告;公开批评。
2、罚款;公开批评并按规定扣除所属球队纪律保证金。
3、停赛;4、扣分;判球队本场比赛0:3负;5、取消球队参加本届邀请赛的参赛资格6、其他处罚。
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适用。
第七条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红牌的处罚1、比赛中被出示黄牌,不予经济处罚。
2、比赛中被出示红牌,从该队纪律保证金中扣除100元;并停赛一场(除组委会根据实行情况另行追加处罚外)。
3、同一场比赛中,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 从该队纪律保证金中扣除100元的处罚。
第八条对延误比赛、弃赛、中断比赛、罢赛的处罚1、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比赛开赛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视为延误比赛,给予违规球队警告处罚。
2、有下列情况的球队属比赛弃权:①并非不可抗拒原因,且未经组委会批准,凡延迟比赛开始时间超过15分钟的队;②拒绝参加组委会调整时间、地点的比赛;③比赛时,球队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3、对弃权的处理:一方球队弃权,另一方以3:0取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结果计算,双方弃权,均计0分,并处罚没比赛保证金2000元。
2017年中国足协各级足球比赛裁判执法要点

• 裁判员在赛后将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由中国 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规定和具体情节进行追 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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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要求全体裁判员严格执行国际足球 理事会制订的《足球竞赛规则》,同时,要重点关注以上执 法要点,为2017年各级足球比赛提供公平、公正的竞赛环
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
2017年中国足协各级足球比赛 裁判执法要点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 2017年2月
前言
2017年中国足协各级足球联赛即将全面开始,中国足 协裁判委员会要求全体裁判员坚决贯彻“廉洁、公正、严肃 、认真、严格、准确”的裁判工作方针,尊重比赛事实,严
格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足球竞赛规则》,并把保护运动员
− 该犯规行为无论发生在场地何处均应被罚令出场( 如严重犯规、暴力行为等)。
上述情况,均应将犯规队员红牌罚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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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
黄牌:
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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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判罚表示不满
• 比赛中对裁判员所做出的“判罚”或“不判罚” 的决定,运动员用语言或行动表示不满,裁判员 应出示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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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判罚表示不满
的安全放在首位。要尊重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努力保障比赛公正、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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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要点
一. 严重犯规 二. 暴力行为 三. 非体育行为
四. 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
五. 对判罚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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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重犯规
• 危及对方队员安全或使用过分力量、野蛮方式的踩踏或抢 截,必须视为严重犯规; • 队员用单腿或双腿从正面截动作争抢球,均视
2体育足球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守则

足球赛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维护本次足球比赛健康发展,维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运动队的合法权益,依据体育比赛活动“团结、奋进、文明、”的宗旨,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保证本次比赛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每年由儋州市足球协会举办的本次足球竞赛。
第三条本规定由儋州市足球协会制定和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规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停赛(停止参加赛会工作)若干场;四、停止或取消参加比赛的资格;五、取消比赛成绩;六、禁赛。
以上各项处罚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第五条裁判员依据各项目《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判罚及产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范围内。
现场声像等资料可作为调查违纪事件的依据。
第六条如有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运动队(员)违规违纪的处罚第七条凡运动队(员)在比赛场地中有违纪或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经赛会组委会、比赛监督报告并经资格纪律监督委员会核实,给予通报批评,停赛若干场,直至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八条比赛中,凡对对方运动队(员)或其他人员出现侮辱性或暴力性违纪行为者,除临场裁判员有权立即制止或罚出场外,视其情节,对违纪运动员还将做出如下处罚:1、取消单场比赛成绩;2、停赛若干场;3、取消本次比赛资格;4、赛会通报批评;5、停赛1—3年。
以上处罚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第九条比赛中,凡运动队出现群体性斗殴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对违纪的运动队做出如下处罚:1、取消本次比赛资格;2、赛会通报批评;3、停赛1—3年;以上处罚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第十条如在赛前或赛后发生上述行为,性质相同者,处罚相同。
第三章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罚第十一条凡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在场中有违纪或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经赛会组委会、比赛监督报告并经资格纪律监督委员会核实,给予通报批评,停赛若干场直至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一章前言第一条目的为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良好秩序,创造公平竞赛的环境,预防并处罚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障运动员、官员、比赛官员、观众、足球从业人员、赛区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的合法权益,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促进足球比赛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使足球比赛更具观赏性,依据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国际足联纪律准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章程》,针对违反中国足球协会各项规定的行为,制订本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第二条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遵循独立、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由纪律委员会及时做出处罚。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下与足球运动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适用主体以下人员、组织应服从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一)中国足球协会所属各会员协会;(二)各会员协会所属成员,尤其是俱乐部;(三)官员;(四)运动员;(五)比赛官员;(六)中国足球协会授权的任何人,尤其是和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比赛、赛事或其他活动相关的人员;第五条适用时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各种事实。
在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生效后处理的此前发生的事实时,在对当事人更有利的条件下,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于以前发生的事实。
第六条定义(一)赛前:球队到达体育场区域到裁判员鸣哨开球之间的时间。
(二)赛后:裁判员终场哨响到球队从体育场区域离开之间的时间。
(三)国际比赛:属于国际足联不同会员协会的两个球队间的比赛(两个俱乐部间、一个俱乐部和一个代表队、或两个代表队之间)。
(四)正式比赛: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主办的各类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包括男子或女子、成年或青少年的各级联赛、杯赛、锦标赛及其他比赛;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其所辖范围内的男女各级联赛、杯赛、锦标赛;由会员协会批准举办的其他比赛。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一章前言第一条目的为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良好秩序,创造公平竞赛的环境,预防并处罚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障运动员,官员,比赛官员,观众,足球从业人员,赛区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的合法权益,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促进足球比赛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使足球比赛更具观赏性,依据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国际足联纪律准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章程》,针对违反中国足球协会各项规定的行为,制订本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二条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遵循独立,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由纪律委员会及时做出处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下与足球运动有关的活动.第四条适用主体以下人员,组织应服从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一)中国足球协会所属各会员协会;(二)各会员协会所属成员,尤其是俱乐部;(三)官员;(四)运动员;(五)比赛官员;(六)中国足球协会授权的任何人,尤其是和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比赛,赛事或其他活动相关的人员;第五条适用时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各种事实.在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生效后处理的此前发生的事实时,在对当事人更有利的条件下,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于以前发生的事实.第六条定义(一)赛前:球队到达体育场区域到裁判员鸣哨开球之间的时间.(二)赛后:裁判员终场哨响到球队从体育场区域离开之间的时间.(三)国际比赛:属于国际足联不同会员协会的两个球队间的比赛(两个俱乐部间,一个俱乐部和一个代表队,或两个代表队之间).(四)正式比赛: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主办的各类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包括男子或女子,成年或青少年的各级联赛,杯赛,锦标赛及其他比赛;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其所辖范围内的男女各级联赛,杯赛,锦标赛;由会员协会批准举办的其他比赛.(五)官员:除运动员外,在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或俱乐部从事与足球相关活动的任何人,无论其职位,所从事活动类别(管理,运动或其他),以及从事该活动的时间长短.尤其指领队,教练员,队医,翻译.(六)比赛官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安全官员,以及中国足球协会或会员协会指派的和比赛有关的其他任何人员.(七)中国足球协会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规定,规程,指示,通知,各级联赛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及其他文件.(八)国际足联规定:国际足联章程,规定,指示和通知,以及由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第七条性别不论如何措辞和表达,本准则及处罚办法所有条款均适用于男性和女性.第八条行使权利在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执行.但在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分阶段,分赛区的比赛中,可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授权大区或赛区委员会设立相应的纪律委员会,在其管辖范围内,依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并报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备案.超越赛区管理权限的,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报告.在会员协会主办的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会员协会参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执行.第二章通则第一节处罚条件第九条一般违规(一)除非另有规定,无论故意或一般违规,都将受到处罚.(二)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违规行为发生,比赛也可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或在中立场地进行,或单纯因为安全原因禁止在某个体育场进行比赛.第十条企图犯规(一)有犯规企图的行为也应受到处罚.(二)在处理具有犯规企图的行为时,纪律委员会应以实际的违规处罚为依据,相应地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尺度由纪律委员会根据相应情况决定,但不得低于罚款的最低限度(参见第17条第1款).第十一条参与违规(一)无论作为肇事者还是参与者,任何故意参与违规行为的人,都应受到处罚.(二)纪律委员会应根据参与的程度,视情况减轻,增加或调整处罚力度,但不得低于罚款的最低限度(参见第17条第1款).第二节处罚种类第十二条对自然人和法人都适用的处罚以下处罚对自然人和法人都适用:(一) 警告;(二) 通报批评;(三) 罚款;(四) 退回奖项;(五) 取消注册资格;(六) 其他处罚.第十三条适用于自然人的处罚以下处罚仅适用于自然人:(一) 警告(黄牌);(二) 罚令出场(红牌);(三) 停赛;(四) 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五) 禁止进入体育场(馆);(六) 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七) 其他处罚.第十四条适用于法人的处罚以下处罚仅适用于法人:(一) 进行无观众的比赛;(二) 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三) 禁止在某体育场(馆)比赛;(四) 取消比赛结果;(五) 比分作废;(六) 扣分;(七) 取消比赛资格;(八) 禁止转会;(九) 降级;(十)其他处罚.第十五条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是对违规者的一种最轻处罚,同时起到如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实施某一纪律处罚的作用.第十六条警告警告是较轻的一种处罚,同时起到如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实施进一步处罚的作用.第十七条罚款(一)罚款不应低于3,000元人民币,不得高于1,000,000元人民币.(二)纪律委员会决定交付罚款的方式和时间期限.第十八条退回奖项(一)被要求退回奖项的人应退回获得的所有利益,尤其是奖金和象征物(奖牌,奖杯等).国文秘资源网 - 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 - 欢迎访问二)收到的奖金应全部返还.第十九条警告(黄牌)(一)黄牌警告是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对运动员一般性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进行的警告(参见《足球竞赛规则》第12章).(二)同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两张黄牌者将被驱逐出场(间接红牌,参见第59条),同时,下一场比赛自动停赛(参见第20条第4款).导致红牌的两张黄牌警告即告撤销.(三)如果重新进行被中断的比赛,中断的比赛中的黄牌警告被取消.如果比赛不重新进行,造成比赛中断的球队的黄牌警告维持不变;如果两队都有责任,所有的黄牌警告都维持不变.(四)按照《足球竞赛规则》的第12章规定,如果某运动员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体育道德,并因此被罚令出场 (直接红牌),他先前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的黄牌警告维持不变.第二十条罚令出场(红牌)(一)罚令出场是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罚令某人离开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区域,包括替补席.被罚令出场的人可以进入看台,除非罚令出场包括体育场区域.(二)罚令出场是以对运动员出示红牌的形式表现.如果处罚的是《足球竞赛规则》中第12章规定的性质严重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该红牌为直接红牌;如果是累计两张黄牌(参见第19条第2款),则是间接红牌.(三)被罚出场的官员可以给替补席上替代他的人发指令.但应保证不影响观众或不扰乱比赛的正常进行.(四)即使在被取消和/或中断的比赛中,被罚令出场也自然导致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可以延长停赛的期限.第二十一条停赛(一)被停赛的运动员不得出现在上场运动员名单上.(二)停赛以比赛场次,天数或月的形式出现.除非另有规定,停赛时间不得超过36场比赛或36个月.(三)如果停赛以比赛场次的形式来计,只有真正进行了的比赛才可以计入停赛场次.如果比赛被中断,取消或最终比赛被终止,只有在比赛的中断,取消或终止的情形不是由被停赛运动员所属的球队导致的情况下,被中断,取消或终止的场次方可计入停赛场次.因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造成的停赛,不计入以上停赛场次.第二十二条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是剥夺被处罚人进入球队休息室和(或)比赛场地周边地区,尤其是坐在替补席上的权利的处罚.第二十三条禁止进入体育场(馆)禁止进入体育场(馆)指禁止被处罚人进入一个或几个体育场(馆)的区域内.第二十四条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禁止个人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管理,比赛或其他).第二十五条禁止转会禁止转会指俱乐部在接受处罚期间不能签约任何新运动员.第二十六条进行无观众比赛进行无观众比赛是要求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某一场比赛.第二十七条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是要求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另外一个省(市)或同一个省(市)的另一个地区进行某一场比赛.第二十八条禁止在某体育场(馆)比赛禁止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的处罚是剥夺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的权利.第二十九条取消比赛结果如果一场比赛的结果没有得到承认,即比赛结果被取消.第三十条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资格是禁止参与下一场比赛或下一项赛事,或禁止进入比赛周边区域,是剥夺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参加当前和(或)未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赛事的权利.第三十一条取消注册资格取消注册资格是剥夺会员协会,俱乐部球队或个人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资格.第三十二条扣分扣除俱乐部队在当前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比赛已获得的部分或全部积分.第三十三条降级将俱乐部降至下一个级别的联赛.第三十四条比分作废(一)被罚的球队计为0:3输掉比赛.(二)如果场上比分超过0:3,则以实际比分为准.第三十五条其他处罚其他处罚系指该条款处罚种类以外的处罚.第三节处罚规定第三十六条合并处罚(一)除非另有规定,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中通则和罚则部分中的处罚可以合并进行.(二)在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纪律委员会可只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第三十七条暂缓执行部分处罚(一)纪律委员会在宣布停赛(参见第21条),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参见第22条),禁止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参见第23条)时,为使受处罚者有及时改正的机会,应考虑是否有暂缓执行部分处罚的可能.(二)只有当处罚的期限不超过6场比赛或6个月,而且实际情况允许,尤其是被处罚人以前无被处罚的记录时,才可以考虑暂缓执行部分处罚.(三)纪律委员会应决定处罚的哪一部分可以暂缓执行.任何情况下,至少要执行一半的处罚.(四)通过暂缓执行处罚,纪律委员会可给予被处罚人2场比赛到2年的察看期.(五)如果接受暂缓处罚的人在察看期内再次违规,暂缓处罚自动解除,实施原处罚,并且原处罚累加在新的处罚之上.第三十八条处罚时间:处罚期的计算赛季期间或赛季之间的休息期包括在处罚期内.第三十九条处罚的期限(一)处罚的期限最多为5年.(二)处罚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第四十条处罚的集中管理(一)黄牌警告,罚令出场和停赛的记录都存储在中国足球协会相关竞赛系统中.纪律委员会秘书或主管竞赛部门以书面形式通告有关会员协会进行确认,或在比赛前与各队领队,主教练进行确认.(二)本确认只作为一种通告.即使有关会员协会,俱乐部在赛后晚些时候才收到确认函,处罚(黄牌警告,罚令出场,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在下一场比赛仍立即生效.第四节累计,停赛,罚款第四十一条累计黄牌(一) 在一项赛事中的黄牌警告不累计到另一项赛事当中.(二)但是,黄牌在同一项赛事中将累计到下一轮比赛.纪律委员会在赛事开始前可以做出不同的规定.(三)在同一项赛事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中超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四次,中甲,中乙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三次)的,处停赛1场.第四十二条累计停赛,罚款(一)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项赛事中任何(运动员和其他人的)停赛都累计到下一轮.(二)在同一项赛事中,不同场次比赛获得的数张黄牌累计所导致的停赛不累计入另一项赛事.(三)在某一项赛事(包括有年龄限制的赛事)中没有执行的停赛(被淘汰或该赛事的最后一场比赛),应累计入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另一项赛事中的下一场正式比赛中.(四)在同一项赛事中,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停赛.(五)在中超,中甲联赛中,国文秘资源网 - 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 - 欢迎访问参赛俱乐部球队在每一场比赛中出现下列情况,将受到罚款处罚:1,当场比赛累计四张黄牌后,每多一张黄牌将被罚款5000元,以此类推;,当场比赛每出现一张红牌,将被罚款10000元,以此类推.以上情况如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追加处罚,其罚款数额按其中高限执行.(六)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的教练员,官员,处停赛一场.第五节处罚的决定与执行第四十三条一般规定(一)由纪律委员会决定处罚的范围和期限.(二)处罚可以限于一个或多个不同等级的比赛和赛事.(三)除非另有规定,处罚的期限应详细说明.(四)决定处罚时,纪律委员会应考虑和违规事件相关的所有情况,尤其是被处罚人的年龄,既往史,个人情况,可处罚性(故意或一般),促使他违规的原因和违规的严重程度及个人对违规的态度.第四十四条侵犯比赛官员如果违规的受害者是比赛官员,处罚应加重一半(即加罚50%).第四十五条从轻处罚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一)主动公开承认错误并有深刻认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二) 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从轻处罚情形,由纪律委员会审议认定.第四十六条从重处罚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一)多次违规违纪;(二)情节恶劣,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对投诉人,证人,执罚人员打击报复的;(四)提供虚假情况,阻挠调查,贿赂执罚人员的;(五)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六)其他应从重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情形,由纪律委员会审议认定.第四十七条停赛处罚期停赛处罚期适用于正在进行的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所有正式比赛,并可延至下一赛季比赛,直至处罚期限届满.对于因俱乐部解散,破产,不再在中国足协注册(包括被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或球员出国踢球等原因,无法执行的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停赛处罚,在24个月内有效.第四十八条罚款违规违纪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罚款由被处罚对象在处罚决定生效后30日内汇入中国足球协会的银行帐号.第六节纪律处罚的有效期第四十九条期限(一)比赛中的违规行为发生2年后,纪律委员会将不再受理.(二)上述第1款不适用于对贪污腐败的处罚(参见第63条)第五十条有效期的开始时间时效期按以下方式计:(一) 从受处罚人违规行为当日开始;(二) 如果违规行为重复发生,从最近一次违规当日开始;(三) 如果违规行为持续一段时间,则从结束之日开始.第五十一条中断如纪律委员会在处罚有效期到期前做出其他决议,则有效期不再适用.第三章罚则非道德行为及暴力第五十二条非道德行为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以指责,谩骂,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对方运动员,官员或观众的,视不同情形,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以指责,谩骂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对方运动员,官员或观众的,将被停赛至少2场,并处至少10,000元的罚款.(二)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以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对方运动员,官员或观众的,将被停赛至少5场,并处至少25,000元的罚款.第五十三条严重犯规比赛进行中,运动员严重犯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被停赛至少3场,并处以至少15,000元罚款.第五十四条暴力行为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故意实施暴力行,拉扯对方受伤倒地运动员,但未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或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并损害他人健康,视不同情形,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实施暴力,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将被停赛至少4场,并处以至少20,000元的罚款;(二)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并损害他人健康,将被停赛至少6场,并处以至少30,000元的罚款.第五十五条斗殴参与斗殴者将被停赛至少6场,并处以至少30,000元的罚款.第五十六条无法判定肇事者(一)在多人参与暴力行为的情况下,如果无法判定肇事者,纪律委员会将处罚肇事者所在球队的俱乐部.被处罚者向纪律委员会如实举报肇事者,其处罚可减缓或取消.(二)在多人参与暴力行为的情况下,如果无法确认每一个参与者违规的程度,纪律委员会应把每一个确定的参与者都视为违规者.第五十七条其他情况(一)运动员,官员违反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致人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从比赛官员进入比赛场地开始直到比赛结束后离开场地前,运动员,官员对比赛官员实施非道德行为及暴力行为的,比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第44条,第52条至55条的规定处罚.(三)上述人员在非比赛场所因比赛相关的事由对比赛官员实施上述行为的,比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第44条,第52条至55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足球竞赛规则》第五十八条一般性违规警告(黄牌)运动员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将被处以黄牌警告(参见《足球竞赛规则》第12章和上文第19条):(一)犯有非体育行为;(二)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三)持续违反规则;(四)延误比赛重新开始;(五)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六)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七)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在同一项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的,应并处罚款.第一张黄牌100元,第二张黄牌200元,第三张黄牌400元,依此类推,加倍计算,从第八张黄牌起,每张黄牌罚款10,000元.第五十九条严重违规罚令出场(红牌)运动员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将被罚出场(参见《足球竞赛规则》第12章和上文第20条):(一)严重犯规;(二)暴力行为;(三)向对手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四)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五)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六)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七)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参见第19条第2款).在同一项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的,应并处罚款.第一张红牌200元,第二张红牌400元,第三张红牌800元,依此类推,加倍计算.国文秘资源网 - 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 - 欢迎访问弄虚作假第六十条更改年龄参加青少年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俱乐部(球队)弄虚作假,运动员更改年龄,以大打小,冒名顶替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运动员:通报批评,停赛(可数款并用);(二)俱乐部(球队):1.职业俱乐部每出现一人次,给予至少5,000元罚款,如该青少年球队累计达到三人次的,除罚款外,将取消该青少年球队当年度所有参赛资格..业余俱乐部队每出现一人次,给予通报批评,达到三人次的,将取消球队当年度参赛资格.第六十一条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俱乐部(球队),运动员,官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的各项管理规定中,以欺诈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运动员:通报批评,停赛,取消注册资格;(二)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至少一年以上;(三)俱乐部(球队):罚款,扣分,降级,取消注册资格,其他处罚.前款各项处罚可独立或合并使用.威胁第六十二条威胁(一)任何人恐吓威胁比赛官员将被处以至少6,000元的罚款和停赛.(二)任何人使用暴力或恐吓逼迫比赛官员采取某种行为或用其他手段妨碍比赛官员的自由活动,将被处以至少6,000元的罚款和停赛.腐败第六十三条贿赂(一)任何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国足球协会有关机构,比赛官员,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与不正当利益,企图促使其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规定,将受到下列处罚:1.运动员:停赛;.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俱乐部(球队):降级.俱乐部(球队)负责人或官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应同时追究俱乐部责任,合并处罚.(二)被动腐败(被许诺或接受不正当利益)将被处以上述同样的处罚.(三)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的处罚将是终身的.第六十四条赌博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足球比赛为内容,设赌,参赌或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信息或以各种方式配合他人赌博以及对赌博活动,赌博行为采取纵容,包庇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运动员:停赛;(二)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三)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使用兴奋剂第六十五条使用兴奋剂对使用兴奋剂的,依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治视角下的中国足协及其《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法治视角下的中国足协及其《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摘要:本文主要从治理视角对中国足协及其《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而发现若干治理问题。
首先,介绍了中国足协的历史发展背景,然后重点探讨了《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的相关内容,详细分析了中国足协实施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如透明度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平问题、责任问题等。
最后,结合当前国际体育治理的发展趋势,提出了改善中国足协的某些治理问题的建议,以期为今后的治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治理、信息不对称、公平、责任问题。
正文:随着中国足球职业化和职业联赛的不断发展,中国足协及其《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中国足协是中国足球运动的总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中国足球的日常管理工作,它的职责范围涉及国家足球活动的组织管理、成立政策制定、规章制度实施等,其中包括《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是中国足协实施职业足球管理的最重要准则,它规定和管理着职业足球运动员、球员间的行为准则以及俱乐部之间的联赛秩序。
它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众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具体规定。
然而,实施《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存在一些治理问题,如透明度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平问题、责任问题等。
首先,虽然中国足协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审查机制,但尚不够透明,也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
其次,由于俱乐部和球员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并不能有效维护俱乐部和球员的利益。
此外,由于同样的行为可能有不同的处罚办法,所以很难确保每个俱乐部和球员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
最后,由于实施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的责任缺乏定位,因此,中国足协的治理效率不高。
结合上述分析,改善中国足协的治理问题的建议如下:(1)加大审查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2)制定明确的规则,保证双方(俱乐部与球员)的公平;(3)明确治理责任,建立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4)结合国际足联治理模式及经验,改进相关政策和规定;(5)加强技术支持,建立更先进的数据管理体系。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一章前言第一条目的为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良好秩序,创造公平竞赛的环境,预防并处罚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障运动员,官员,比赛官员,观众,足球从业人员,赛区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的合法权益,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促进足球比赛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使足球比赛更具观赏性,依据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国际足联纪律准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章程》,针对违反中国足球协会各项规定的行为,制订本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二条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遵循独立,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由纪律委员会及时做出处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下与足球运动有关的活动.第四条适用主体以下人员,组织应服从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一)中国足球协会所属各会员协会;(二)各会员协会所属成员,尤其是俱乐部;(三)官员;(四)运动员;(五)比赛官员;(六)中国足球协会授权的任何人,尤其是和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比赛,赛事或其他活动相关的人员;第五条适用时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各种事实.在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生效后处理的此前发生的事实时,在对当事人更有利的条件下,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于以前发生的事实.第六条定义(一)赛前:球队到达体育场区域到裁判员鸣哨开球之间的时间.(二)赛后:裁判员终场哨响到球队从体育场区域离开之间的时间.(三)国际比赛:属于国际足联不同会员协会的两个球队间的比赛(两个俱乐部间,一个俱乐部和一个代表队,或两个代表队之间).(四)正式比赛: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主办的各类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包括男子或女子,成年或青少年的各级联赛,杯赛,锦标赛及其他比赛;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其所辖范围内的男女各级联赛,杯赛,锦标赛;由会员协会批准举办的其他比赛.(五)官员:除运动员外,在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或俱乐部从事与足球相关活动的任何人,无论其职位,所从事活动类别(管理,运动或其他),以及从事该活动的时间长短.尤其指领队,教练员,队医,翻译.(六)比赛官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安全官员,以及中国足球协会或会员协会指派的和比赛有关的其他任何人员.(七)中国足球协会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规定,规程,指示,通知,各级联赛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及其他文件.(八)国际足联规定:国际足联章程,规定,指示和通知,以及由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第七条性别不论如何措辞和表达,本准则及处罚办法所有条款均适用于男性和女性.第八条行使权利在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执行.但在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分阶段,分赛区的比赛中,可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授权大区或赛区委员会设立相应的纪律委员会,在其管辖范围内,依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并报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备案.超越赛区管理权限的,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报告.在会员协会主办的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会员协会参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执行.第二章通则第一节处罚条件第九条一般违规(一)除非另有规定,无论故意或一般违规,都将受到处罚.(二)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违规行为发生,比赛也可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或在中立场地进行,或单纯因为安全原因禁止在某个体育场进行比赛.第十条企图犯规(一)有犯规企图的行为也应受到处罚.(二)在处理具有犯规企图的行为时,纪律委员会应以实际的违规处罚为依据,相应地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尺度由纪律委员会根据相应情况决定,但不得低于罚款的最低限度(参见第17条第1款).第十一条参与违规(一)无论作为肇事者还是参与者,任何故意参与违规行为的人,都应受到处罚.(二)纪律委员会应根据参与的程度,视情况减轻,增加或调整处罚力度,但不得低于罚款的最低限度(参见第17条第1款).第二节处罚种类第十二条对自然人和法人都适用的处罚以下处罚对自然人和法人都适用:(一) 警告;(二) 通报批评;(三) 罚款;(四) 退回奖项;(五) 取消注册资格;(六) 其他处罚.第十三条适用于自然人的处罚以下处罚仅适用于自然人:(一) 警告(黄牌);(二) 罚令出场(红牌);(三) 停赛;(四) 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五) 禁止进入体育场(馆);(六) 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七) 其他处罚.第十四条适用于法人的处罚以下处罚仅适用于法人:(一) 进行无观众的比赛;(二) 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三) 禁止在某体育场(馆)比赛;(四) 取消比赛结果;(五) 比分作废;(六) 扣分;(七) 取消比赛资格;(八) 禁止转会;(九) 降级;(十)其他处罚.第十五条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是对违规者的一种最轻处罚,同时起到如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实施某一纪律处罚的作用.第十六条警告警告是较轻的一种处罚,同时起到如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实施进一步处罚的作用.第十七条罚款(一)罚款不应低于3,000元人民币,不得高于1,000,000元人民币.(二)纪律委员会决定交付罚款的方式和时间期限.第十八条退回奖项(一)被要求退回奖项的人应退回获得的所有利益,尤其是奖金和象征物(奖牌,奖杯等).国文秘资源网 - 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 - 欢迎访问二)收到的奖金应全部返还.第十九条警告(黄牌)(一)黄牌警告是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对运动员一般性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进行的警告(参见《足球竞赛规则》第12章).(二)同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两张黄牌者将被驱逐出场(间接红牌,参见第59条),同时,下一场比赛自动停赛(参见第20条第4款).导致红牌的两张黄牌警告即告撤销.(三)如果重新进行被中断的比赛,中断的比赛中的黄牌警告被取消.如果比赛不重新进行,造成比赛中断的球队的黄牌警告维持不变;如果两队都有责任,所有的黄牌警告都维持不变.(四)按照《足球竞赛规则》的第12章规定,如果某运动员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体育道德,并因此被罚令出场 (直接红牌),他先前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的黄牌警告维持不变.第二十条罚令出场(红牌)(一)罚令出场是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罚令某人离开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区域,包括替补席.被罚令出场的人可以进入看台,除非罚令出场包括体育场区域.(二)罚令出场是以对运动员出示红牌的形式表现.如果处罚的是《足球竞赛规则》中第12章规定的性质严重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该红牌为直接红牌;如果是累计两张黄牌(参见第19条第2款),则是间接红牌.(三)被罚出场的官员可以给替补席上替代他的人发指令.但应保证不影响观众或不扰乱比赛的正常进行.(四)即使在被取消和/或中断的比赛中,被罚令出场也自然导致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可以延长停赛的期限.第二十一条停赛(一)被停赛的运动员不得出现在上场运动员名单上.(二)停赛以比赛场次,天数或月的形式出现.除非另有规定,停赛时间不得超过36场比赛或36个月.(三)如果停赛以比赛场次的形式来计,只有真正进行了的比赛才可以计入停赛场次.如果比赛被中断,取消或最终比赛被终止,只有在比赛的中断,取消或终止的情形不是由被停赛运动员所属的球队导致的情况下,被中断,取消或终止的场次方可计入停赛场次.因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造成的停赛,不计入以上停赛场次.第二十二条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是剥夺被处罚人进入球队休息室和(或)比赛场地周边地区,尤其是坐在替补席上的权利的处罚.第二十三条禁止进入体育场(馆)禁止进入体育场(馆)指禁止被处罚人进入一个或几个体育场(馆)的区域内.第二十四条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禁止个人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管理,比赛或其他).第二十五条禁止转会禁止转会指俱乐部在接受处罚期间不能签约任何新运动员.第二十六条进行无观众比赛进行无观众比赛是要求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某一场比赛.第二十七条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是要求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另外一个省(市)或同一个省(市)的另一个地区进行某一场比赛.第二十八条禁止在某体育场(馆)比赛禁止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的处罚是剥夺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的权利.第二十九条取消比赛结果如果一场比赛的结果没有得到承认,即比赛结果被取消.第三十条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资格是禁止参与下一场比赛或下一项赛事,或禁止进入比赛周边区域,是剥夺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参加当前和(或)未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赛事的权利.第三十一条取消注册资格取消注册资格是剥夺会员协会,俱乐部球队或个人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资格.第三十二条扣分扣除俱乐部队在当前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比赛已获得的部分或全部积分.第三十三条降级将俱乐部降至下一个级别的联赛.第三十四条比分作废(一)被罚的球队计为0:3输掉比赛.(二)如果场上比分超过0:3,则以实际比分为准.第三十五条其他处罚其他处罚系指该条款处罚种类以外的处罚.第三节处罚规定第三十六条合并处罚(一)除非另有规定,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中通则和罚则部分中的处罚可以合并进行.(二)在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纪律委员会可只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第三十七条暂缓执行部分处罚(一)纪律委员会在宣布停赛(参见第21条),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参见第22条),禁止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参见第23条)时,为使受处罚者有及时改正的机会,应考虑是否有暂缓执行部分处罚的可能.(二)只有当处罚的期限不超过6场比赛或6个月,而且实际情况允许,尤其是被处罚人以前无被处罚的记录时,才可以考虑暂缓执行部分处罚.(三)纪律委员会应决定处罚的哪一部分可以暂缓执行.任何情况下,至少要执行一半的处罚.(四)通过暂缓执行处罚,纪律委员会可给予被处罚人2场比赛到2年的察看期.(五)如果接受暂缓处罚的人在察看期内再次违规,暂缓处罚自动解除,实施原处罚,并且原处罚累加在新的处罚之上.第三十八条处罚时间:处罚期的计算赛季期间或赛季之间的休息期包括在处罚期内.第三十九条处罚的期限(一)处罚的期限最多为5年.(二)处罚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第四十条处罚的集中管理(一)黄牌警告,罚令出场和停赛的记录都存储在中国足球协会相关竞赛系统中.纪律委员会秘书或主管竞赛部门以书面形式通告有关会员协会进行确认,或在比赛前与各队领队,主教练进行确认.(二)本确认只作为一种通告.即使有关会员协会,俱乐部在赛后晚些时候才收到确认函,处罚(黄牌警告,罚令出场,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在下一场比赛仍立即生效.第四节累计,停赛,罚款第四十一条累计黄牌(一) 在一项赛事中的黄牌警告不累计到另一项赛事当中.(二)但是,黄牌在同一项赛事中将累计到下一轮比赛.纪律委员会在赛事开始前可以做出不同的规定.(三)在同一项赛事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中超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四次,中甲,中乙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三次)的,处停赛1场.第四十二条累计停赛,罚款(一)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项赛事中任何(运动员和其他人的)停赛都累计到下一轮.(二)在同一项赛事中,不同场次比赛获得的数张黄牌累计所导致的停赛不累计入另一项赛事.(三)在某一项赛事(包括有年龄限制的赛事)中没有执行的停赛(被淘汰或该赛事的最后一场比赛),应累计入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另一项赛事中的下一场正式比赛中.(四)在同一项赛事中,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停赛.(五)在中超,中甲联赛中,国文秘资源网 - 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 - 欢迎访问参赛俱乐部球队在每一场比赛中出现下列情况,将受到罚款处罚:1,当场比赛累计四张黄牌后,每多一张黄牌将被罚款5000元,以此类推;,当场比赛每出现一张红牌,将被罚款10000元,以此类推.以上情况如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追加处罚,其罚款数额按其中高限执行.(六)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的教练员,官员,处停赛一场.第五节处罚的决定与执行第四十三条一般规定(一)由纪律委员会决定处罚的范围和期限.(二)处罚可以限于一个或多个不同等级的比赛和赛事.(三)除非另有规定,处罚的期限应详细说明.(四)决定处罚时,纪律委员会应考虑和违规事件相关的所有情况,尤其是被处罚人的年龄,既往史,个人情况,可处罚性(故意或一般),促使他违规的原因和违规的严重程度及个人对违规的态度.第四十四条侵犯比赛官员如果违规的受害者是比赛官员,处罚应加重一半(即加罚50%).第四十五条从轻处罚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一)主动公开承认错误并有深刻认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二) 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从轻处罚情形,由纪律委员会审议认定.第四十六条从重处罚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一)多次违规违纪;(二)情节恶劣,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对投诉人,证人,执罚人员打击报复的;(四)提供虚假情况,阻挠调查,贿赂执罚人员的;(五)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六)其他应从重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情形,由纪律委员会审议认定.第四十七条停赛处罚期停赛处罚期适用于正在进行的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所有正式比赛,并可延至下一赛季比赛,直至处罚期限届满.对于因俱乐部解散,破产,不再在中国足协注册(包括被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或球员出国踢球等原因,无法执行的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停赛处罚,在24个月内有效.第四十八条罚款违规违纪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罚款由被处罚对象在处罚决定生效后30日内汇入中国足球协会的银行帐号.第六节纪律处罚的有效期第四十九条期限(一)比赛中的违规行为发生2年后,纪律委员会将不再受理.(二)上述第1款不适用于对贪污腐败的处罚(参见第63条)第五十条有效期的开始时间时效期按以下方式计:(一) 从受处罚人违规行为当日开始;(二) 如果违规行为重复发生,从最近一次违规当日开始;(三) 如果违规行为持续一段时间,则从结束之日开始.第五十一条中断如纪律委员会在处罚有效期到期前做出其他决议,则有效期不再适用.第三章罚则非道德行为及暴力第五十二条非道德行为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以指责,谩骂,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对方运动员,官员或观众的,视不同情形,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以指责,谩骂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对方运动员,官员或观众的,将被停赛至少2场,并处至少10,000元的罚款.(二)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以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对方运动员,官员或观众的,将被停赛至少5场,并处至少25,000元的罚款.第五十三条严重犯规比赛进行中,运动员严重犯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被停赛至少3场,并处以至少15,000元罚款.第五十四条暴力行为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故意实施暴力行,拉扯对方受伤倒地运动员,但未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或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并损害他人健康,视不同情形,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实施暴力,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将被停赛至少4场,并处以至少20,000元的罚款;(二)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并损害他人健康,将被停赛至少6场,并处以至少30,000元的罚款.第五十五条斗殴参与斗殴者将被停赛至少6场,并处以至少30,000元的罚款.第五十六条无法判定肇事者(一)在多人参与暴力行为的情况下,如果无法判定肇事者,纪律委员会将处罚肇事者所在球队的俱乐部.被处罚者向纪律委员会如实举报肇事者,其处罚可减缓或取消.(二)在多人参与暴力行为的情况下,如果无法确认每一个参与者违规的程度,纪律委员会应把每一个确定的参与者都视为违规者.第五十七条其他情况(一)运动员,官员违反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致人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从比赛官员进入比赛场地开始直到比赛结束后离开场地前,运动员,官员对比赛官员实施非道德行为及暴力行为的,比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第44条,第52条至55条的规定处罚.(三)上述人员在非比赛场所因比赛相关的事由对比赛官员实施上述行为的,比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第44条,第52条至55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足球竞赛规则》第五十八条一般性违规警告(黄牌)运动员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将被处以黄牌警告(参见《足球竞赛规则》第12章和上文第19条):(一)犯有非体育行为;(二)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三)持续违反规则;(四)延误比赛重新开始;(五)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六)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七)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在同一项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的,应并处罚款.第一张黄牌100元,第二张黄牌200元,第三张黄牌400元,依此类推,加倍计算,从第八张黄牌起,每张黄牌罚款10,000元.第五十九条严重违规罚令出场(红牌)运动员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将被罚出场(参见《足球竞赛规则》第12章和上文第20条):(一)严重犯规;(二)暴力行为;(三)向对手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四)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五)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六)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七)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参见第19条第2款).在同一项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的,应并处罚款.第一张红牌200元,第二张红牌400元,第三张红牌800元,依此类推,加倍计算.国文秘资源网 - 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 - 欢迎访问弄虚作假第六十条更改年龄参加青少年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俱乐部(球队)弄虚作假,运动员更改年龄,以大打小,冒名顶替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运动员:通报批评,停赛(可数款并用);(二)俱乐部(球队):1.职业俱乐部每出现一人次,给予至少5,000元罚款,如该青少年球队累计达到三人次的,除罚款外,将取消该青少年球队当年度所有参赛资格..业余俱乐部队每出现一人次,给予通报批评,达到三人次的,将取消球队当年度参赛资格.第六十一条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俱乐部(球队),运动员,官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的各项管理规定中,以欺诈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运动员:通报批评,停赛,取消注册资格;(二)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至少一年以上;(三)俱乐部(球队):罚款,扣分,降级,取消注册资格,其他处罚.前款各项处罚可独立或合并使用.威胁第六十二条威胁(一)任何人恐吓威胁比赛官员将被处以至少6,000元的罚款和停赛.(二)任何人使用暴力或恐吓逼迫比赛官员采取某种行为或用其他手段妨碍比赛官员的自由活动,将被处以至少6,000元的罚款和停赛.腐败第六十三条贿赂(一)任何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国足球协会有关机构,比赛官员,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与不正当利益,企图促使其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规定,将受到下列处罚:1.运动员:停赛;.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俱乐部(球队):降级.俱乐部(球队)负责人或官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应同时追究俱乐部责任,合并处罚.(二)被动腐败(被许诺或接受不正当利益)将被处以上述同样的处罚.(三)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的处罚将是终身的.第六十四条赌博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足球比赛为内容,设赌,参赌或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信息或以各种方式配合他人赌博以及对赌博活动,赌博行为采取纵容,包庇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运动员:停赛;(二)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三)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使用兴奋剂第六十五条使用兴奋剂对使用兴奋剂的,依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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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城市体育联赛(足球)文件之20-16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2006年3月第一章前言第一条目的为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良好秩序,创造公平竞赛的环境,预防并处罚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障运动员、官员、比赛官员、观众、足球从业人员、赛区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的合法权益,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促进足球比赛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使足球比赛更具观赏性,依据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国际足联纪律准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章程》,针对违反中国足球协会各项规定的行为,制订了本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第二条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遵循独立、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由纪律委员会及时做出处罚。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下组织的比赛。
在此范围之外,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于比赛官员受到伤害的情况。
更广泛的说,如果违反了中国足球协会的章程目标,尤其是打假球、贪污腐败和使用兴奋剂,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
第四条适用范围:自然人和法人以下人员、组织应服从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一)中国足球协会所属各会员协会;(二)各会员协会所属成员,尤其是俱乐部;(三)官员;(四)运动员;(五)比赛官员;(六)中国足球协会授权的任何人,尤其是和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比赛、赛事或其他活动相关的人员;(七)观众。
第五条适用范围:时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各种事实。
在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生效后处理的此前发生的事实时,在对当事人更有利的条件下,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于以前发生的事实。
第六条定义(一)赛前:球队到达体育场区域到裁判员鸣哨开球之间的时间。
(二)赛后:裁判员终场哨响到球队从体育场区域离开之间的时间。
(三)国际比赛:属于国际足联不同会员协会的两个球队间的比赛(两个俱乐部间、一个俱乐部和一个代表队、或两个代表队之间)。
(四)正式比赛: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主办的各类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包括男子或女子、成年或青少年的各级联赛、杯赛、锦标赛及其他比赛;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由会员协会主办的其所辖范围内的男女各级联赛、杯赛、锦标赛;由会员协会批准举办的其他比赛。
(五)官员:除运动员外,在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或俱乐部从事与足球相关活动的任何人,无论其职位,所从事活动类别(管理、运动或其他),以及从事该活动的时间长短。
尤其指领队、教练员、队医、翻译。
(六)比赛官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安全官员,以及中国足球协会或会员协会指派的和比赛有关的其他任何人员。
(七)中国足球协会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规定、规程、指示、通知、各级联赛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及其他文件。
(八)国际足联规定:国际足联章程、规定、指示和通知,以及由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
第七条性别不论如何措辞和表达,本准则及处罚办法所有条款均适用于男性和女性。
第八条行使权利在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执行。
但在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分阶段、分赛区的比赛中,可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授权大区或赛区委员会设立相应的纪律委员会,在其管辖范围内,依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并报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备案。
超越赛区管理权限的,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报告。
在会员协会主办的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会员协会参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执行。
第二章通则第一节处罚条件第九条一般违规(一)除非另有规定,无论故意或一般违规,都将受到处罚。
(二)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违规行为发生,比赛也可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或在中立场地进行,或单纯因为安全原因禁止在某个体育场进行比赛。
第十条企图犯规(一)有犯规企图的行为也应受到处罚。
(二)在处理具有犯规企图的行为时,纪律委员会应以实际的违规处罚为依据,相应地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的尺度由纪律委员会根据相应情况决定,但不得低于罚款的最低限度(参见第17条第1款)。
第十一条参与违规(一)无论作为肇事者还是参与者,任何故意参与违规行为的人,都应受到处罚。
(二)纪律委员会应根据参与的程度,视情况减轻、增加或调整处罚力度,但不得低于罚款的最低限度(参见第17条第1款)。
第二节处罚种类第十二条对自然人和法人都适用的处罚以下处罚对自然人和法人都适用:(一)口头警告;(二)通报批评;(三)罚款;(四)退回奖项;(五)取消注册资格;(六)其他处罚。
第十三条适用于自然人的处罚以下处罚仅适用于自然人:(一)警告(黄牌);(二)罚令出场(红牌);(三)停赛;(四)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五)禁止进入体育场(馆);(六)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七)其他处罚。
第十四条适用于法人的处罚以下处罚仅适用于法人:(一)进行无观众的比赛;(二)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三)禁止在某体育场(馆)比赛;(四)取消比赛结果;(五)比分作废;(六)扣分;(七)取消比赛资格;(八)禁止转会;(九)降级;(十)其他处罚。
第十五条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是对违规者的一种提醒,同时起到如再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实施某一纪律处罚的警告作用。
第十六条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是较轻的一种处罚,同时起到如再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实施某一纪律处罚。
第十七条罚款(一)罚款不应低于3,000元人民币,不得高于1,000,000元人民币。
(二)纪律委员会决定交付罚款的方式和时间期限。
第十八条退回奖项(一)被要求退回奖项的人应退回获得的所有利益,尤其是奖金和象征物(奖牌、奖杯等)。
(二)收到的奖金应全部返还。
第十九条警告(黄牌)(一)黄牌警告是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对运动员一般性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进行的警告(参见《足球竞赛规则》第12章)。
(二)同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两张黄牌者将被驱逐出场(间接红牌,参见第59条),同时,下一场比赛自动停赛(参见第20条第4款)。
导致红牌的两张黄牌警告即告撤销。
(三)如果重新进行被中断的比赛,中断的比赛中的黄牌警告被取消。
如果比赛不重新进行,造成比赛中断的球队的黄牌警告维持不变;如果两队都有责任,所有的黄牌警告都维持不变。
(四)按照《足球竞赛规则》的第12章规定,如果某运动员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体育道德,并因此被罚令出场(直接红牌),他先前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的黄牌警告维持不变。
第二十条罚令出场(红牌)(一)罚令出场是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罚令某人离开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区域,包括替补席。
被罚令出场的人可以进入看台,除非罚令出场包括体育场区域。
(二)罚令出场是以对运动员出示红牌的形式表现。
如果处罚的是《足球竞赛规则》中第12章规定的性质严重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该红牌为直接红牌;如果是累计两张黄牌(参见第19条第2款),则是间接红牌。
(三)被罚出场的官员可以给替补席上替代他的人发指令。
但应保证不影响观众或不扰乱比赛的正常进行。
(四)即使在被取消和/或中断的比赛中,被罚令出场也自然导致停止下一场比赛。
纪律委员会可以延长停赛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停赛(一)被停赛的运动员不得出现在上场运动员名单上。
(二)停赛以比赛场次、天数或月的形式出现。
除非另有规定,停赛时间不得超过36场比赛或36个月。
(三)如果停赛以比赛场次的形式来计,只有真正进行了的比赛才可以计入停赛场次。
如果比赛被中断、取消或最终比赛被终止,只有在比赛的中断、取消或终止的情形不是由被停赛运动员所属的球队导致的情况下,被中断、取消或终止的场次方可计入停赛场次。
第二十二条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是剥夺被处罚人进入球队休息室和(或)比赛场地周边地区,尤其是坐在替补席上的权利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禁止进入体育场(馆)禁止进入体育场(馆)指禁止被处罚人进入一个或几个体育场(馆)的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禁止个人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管理、比赛或其他)。
第二十五条禁止转会禁止转会指俱乐部在接受处罚期间不能签约任何新运动员。
第二十六条进行无观众比赛进行无观众比赛是要求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某一场比赛。
第二十七条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在中立场地进行比赛是要求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另外一个省(市)或同一个省(市)的另一个地区进行某一场比赛。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某体育场(馆)比赛禁止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的处罚是剥夺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取消比赛结果如果一场比赛的结果没有得到承认,即比赛结果被取消。
第三十条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资格是禁止参与下一场比赛或下一项赛事,或禁止进入比赛周边区域,是剥夺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球队参加当前和(或)未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赛事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取消注册资格取消注册资格是剥夺会员协会、俱乐部球队或个人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资格。
第三十二条扣分扣除俱乐部队在当前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比赛已获得的部分或全部积分。
第三十三条降级将俱乐部降至下一个级别的联赛。
第三十四条比分作废(一)被罚的球队计为0:3输掉比赛。
(二)如果场上比分超过0:3,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第三十五条其他处罚其他处罚系指该条款处罚种类以外的处罚。
第三节处罚规定第三十六条合并处罚(一)除非另有规定,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中通则和罚则部分中的处罚可以合并进行。
(二)在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纪律委员会可只宣布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
第三十七条暂缓执行部分处罚(一)纪律委员会在宣布停赛(参见第21条),禁止进入运动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参见第22条),禁止在某一体育场(馆)比赛(参见第23条)时,为使受处罚者有及时改正的机会,应考虑是否有暂缓执行部分处罚的可能。
(二)只有当处罚的期限不超过6场比赛或6个月,而且实际情况允许,尤其是被处罚人以前无被处罚的记录时,才可以考虑暂缓执行部分处罚。
(三)纪律委员会应决定处罚的哪一部分可以暂缓执行。
任何情况下,至少要执行一半的处罚。
(四)通过暂缓执行处罚,纪律委员会可给予被处罚人2场比赛到2年的察看期。
(五)如果接受暂缓处罚的人在察看期内再次违规,暂缓处罚自动解除,实施原处罚,并且原处罚累加在新的处罚之上。
第三十八条处罚时间:处罚期的计算赛季期间或赛季之间的休息期包括在处罚期内。
第三十九条处罚的期限(一)处罚的期限最多为5年。
(二)处罚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四十条处罚的集中管理(一)黄牌警告、罚令出场和停赛的记录都存储在中国足球协会相关竞赛系统中。
纪律委员会秘书或主管竞赛部门以书面形式通告有关会员协会进行确认,或在比赛前与各队领队、主教练进行确认。
(二)本确认只作为一种通告。
即使有关会员协会、俱乐部在赛后晚些时候才收到确认函,处罚(黄牌警告、罚令出场、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在下一场比赛仍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