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田径协会路跑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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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协会章程

跑步协会章程

跑步协会章程引言概述:跑步运动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爱慕。

为了促进跑步运动的发展和组织跑步活动,成立一个跑步协会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跑步协会章程的内容,包括协会的宗旨、组织架构、会员权益、活动规定和管理制度。

一、协会宗旨:1.1 促进跑步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协会致力于推广跑步运动,鼓励更多人参预跑步活动,提倡健康生活方式。

1.2 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协会组织各类跑步活动,为会员提供交流和合作的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1.3 培养跑步人材和推动竞技水平的提高:协会将举办培训班和比赛,提供专业指导,培养跑步人材,推动跑步竞技水平的提高。

二、组织架构:2.1 主席团:协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2.2 部门设置:协会设立赛事组织部、培训部和宣传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协会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2.3 会员大会: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由主席团主持,会员可以参预讨论和决策协会事务。

三、会员权益:3.1 参预各类跑步活动: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跑步活动,包括训练、比赛和社交活动等。

3.2 获得专业指导和培训:协会将为会员提供专业的跑步指导和培训机会,提高会员的跑步技能和水平。

3.3 获取相关资源和优惠:协会将与相关合作火伴建立合作关系,为会员提供跑步装备、场地和赛事报名等方面的优惠。

四、活动规定:4.1 活动安全:协会将确保所有跑步活动的安全性,制定活动规范和安全措施,保护会员的人身安全。

4.2 活动组织:协会将定期组织各类跑步活动,包括定向跑、马拉松比赛和慈悲跑等,丰富会员的跑步经验和体验。

4.3 活动宣传:协会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跑步活动,提高公众对跑步运动的认知和参预度。

五、管理制度:5.1 会费管理:协会将根据会员的身份和等级收取一定的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5.2 会员管理:协会将建立会员档案,记录会员的基本信息和参预活动情况,定期更新和管理会员信息。

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

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

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摘要:I.引言- 介绍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的背景和目的II.路跑运动概述- 解释路跑运动的定义和分类- 介绍路跑运动在中国的发展历程III.路跑管理文件汇编的主要内容- 详细阐述文件汇编的各个章节和条款- 强调文件汇编对于规范和推动我国路跑运动发展的重要性IV.文件汇编对路跑运动的影响- 分析文件汇编对路跑赛事组织、参赛者权益保障、裁判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阐述文件汇编如何提高我国路跑运动的整体水平V.总结与展望- 总结文件汇编对我国路跑运动发展的积极意义- 对我国路跑运动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正文:I.引言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是我国路跑运动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该文件汇编旨在规范和推动我国路跑运动的有序发展,为广大路跑爱好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技平台。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的内容、影响及其在我国路跑运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II.路跑运动概述路跑运动是指在公路、街道等道路上进行的跑步运动。

根据比赛距离和赛事级别的不同,路跑运动可以分为马拉松、半程马拉松、10 公里、5 公里等多种类型。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路跑运动逐渐成为一项热门的全民健身运动。

III.路跑管理文件汇编的主要内容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涵盖了路跑赛事组织、参赛者权益保障、裁判员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

文件汇编详细规定了路跑赛事的组织流程、报名条件、比赛规程等,为赛事组织者提供了一站式的指导。

此外,文件汇编还明确了参赛者的权益保障措施,如保险、补给、救援等,确保参赛者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参与比赛。

同时,文件汇编对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以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公开。

IV.文件汇编对路跑运动的影响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的实施对我国路跑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文件汇编为路跑赛事组织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得赛事组织者能够更加专业、高效地组织比赛。

全国田径赛事组织工作指南路跑赛事

全国田径赛事组织工作指南路跑赛事

全国田径赛事组织工作指南(路跑赛事)第一条赛事类别本规定所称的赛事:在中国境内举办的符合中国田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田协)规定的国际或国内田径路跑赛事活动。

B类:在中国境内举办的由国际田联或亚田联主办的田径路跑赛事;C类:带有“国际”名称,由中国田协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国际路跑赛事;D类:由中国田协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国内路跑赛事;G类:由中国田协批准或备案的国内路跑赛事及活动;国内注册运动员参加B、C、D类路跑赛事可以按照国内积分要求进行积分,参加G类路跑赛事不能参加积分。

第二条赛事总则一、中国田协是中国田径路跑赛事的组织管理者,拥有与赛事相关的一切权利。

二、中国田协路跑委员会是中国田径路跑赛事的具体负责单位,负责所有路跑赛事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三、举办国际路跑赛事的当地组委会应遵守国际和国内相关体育管理部门有关举办国际赛事的规定。

四、中国田协路跑委员会将依据国际田联的《田径竞赛规则》、中国田协《全国田径赛事(路跑赛事)组织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包括原国家体委)的有关文件对赛事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协调解决各方面的争议纠纷,处理比赛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承办方或当地组委会应严格按中国田协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6)》和《全国田径赛事(路跑赛事)组织工作指南》组织比赛。

第三条赛事申请一、申请程序B类路跑赛事(活动),由中国田协向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国际体育组织办理申报手续;C类路跑赛事,由举办城市在预定比赛时间前12个月向中国田协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再由中国田协向国家体育总局办理申报手续,如超过5个国家参赛,由中国田协向国际组织备案;D类路跑赛事,由举办城市在预定比赛时间前6个月向中国田协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再由中国田协下发同意举办的函;G类路跑赛事及活动,由举办地在预定比赛时间前4个月向中国田协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再由中国田协下发同意举办的函;二、申请材料B、C、D、G类路跑赛事的举办地应详细编制包含以下内容的申请批准报告:1、赛事名称及申请报告;2、赛事举办地政府和省属体育部门同意的函;3、拟定比赛起、终点及赛事路线情况、海拔图;4、赛事经费来源及预算;5、赛事的组织和安全保卫计划、方案;6、其它本会要求提交的书面材料。

田径社团章程

田径社团章程

田径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田径社团的组织管理,促进田径运动的发展,提高社团成员的体育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所有田径社团成员,包括社团会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田径社团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提供田径运动的培训、竞技和交流平台。

第四条田径社团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体育兴趣,提高身体素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健康成长。

第五条田径社团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训练、比赛、交流、培训、庆典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田径社团设立理事会,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主管和其他理事组成,主席为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和预算、组织会员大会等。

第九条田径社团设立教练组,由专业教练员组成,负责田径运动的训练和指导工作。

第十条田径社团设立工作组,由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田径社团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殊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年满六岁以上、热爱田径运动并参加社团活动的个人。

第十三条特殊会员是指对田径运动有杰出贡献或者特殊贡献的个人或者团体。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加社团活动、接受专业训练、参加比赛和享受社团福利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和纪律,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参预社团的管理和决策,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田径社团的财务收支由财务主管负责管理,并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

第十八条田径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田径社团的经费用于社团的日常运营、培训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参赛费用的支付等。

第二十条田径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二十一条田径社团的活动由理事会负责组织和安排,包括训练、比赛、交流和庆典等。

第二十二条田径社团应当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7-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委员会员管理办法

7-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委员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委员会员管理办法(2015年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广泛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发展马拉松及相关运动,加强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的组织建设,规范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马拉松及相关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田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田协”)章程和本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包括俱乐部会员、赛事会员、机构会员和个人特邀会员。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三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 拥护中国田协的章程,遵守本会工作条例;(二) 自愿加入本会并递交入会申请;(三) 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积极进取,努力开拓,并具有一定的能力、作用或影响力;(四) 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五)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六) 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条俱乐部会员的入会条件:(一) 各企事业单位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俱乐部、高等院校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俱乐部除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加入本会:1. 成立2年以上;2. 具有100名以上会员;3. 至少每季度开展面向全体会员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活动及/或知识讲座;4. 具有完善的俱乐部章程,并且符合中国田协章程和本会工作条例的要求;5. 应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结构和固定的工作人员;6. 经过所隶属的各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其他马拉松及相关运动俱乐部应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申请加入本会:1. 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社团法人组织;2. 成立2年以上;3. 至少每季度开展面向全体会员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活动及/或知识讲座;4. 有10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团体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5. 具有完善的俱乐部章程,并且符合中国田协章程和本会工作条例的要求;6. 应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结构、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固定的工作人员。

中国田径协会

中国田径协会
中国田径协会
全国性运动协会
01 建设宗旨
03 制 04 性质 06 国际地位
07 任务
09 所获荣誉 011 比赛延期
目录
08 组织机构 010 组织刊物
中国田径协会成立于1954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田径运动项目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 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所承认的管辖田径运动的全国性运动协会。
中国田径协会新会标揭晓2019年10月28日,中国田协实体化改革推进仪式在京举行。协会新会标正式揭幕, 标志着协会工作即日起将正式按照实体化运作机制运转。
赛制
主办的赛事有全国田径锦标赛、全国田径冠军赛、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全国马拉松冠 军赛、北京国际马拉松赛、厦门国际马拉松赛、重庆国际马拉松赛、合肥国际马拉松赛、全国竞走锦标赛、全国 竞走冠军赛、全国越野跑锦标赛等。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
组织刊物
田联出版公报,每年3期,内容包括:田联所有比赛和成绩;代表大会工作简单总结;各委员会会议,世界纪 录和其它消息。 田联组织的比赛有:奥运会中的田径比赛和世界杯赛。田联还批准举行地区性和国际比赛。从 1983年起,田联还举办世界锦标赛。
国际田径组织除本联合会外,还有国际田径统计联合会各国际田径教练联合会等。 原“中国体育协进会” 于1928年加入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全国体 育总会”,继续为国际田联会员。1958年我体总为反对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而宣布退出国际田联。
1978年国际田联恢复了中国田径协会在该会的合法地位。
比赛延期

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

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

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一、引言中国田径协会是中国国家体委直属的全国性田径组织,负责管理和推广中国的田径运动。

为了规范和促进中国的路跑运动发展,中国田径协会发布了一系列路跑管理文件。

本文将对其中一些重要的管理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对中国路跑运动的影响。

二、《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竞赛规程》的影响作为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的基础文件,《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竞赛规程》对提高比赛的组织和运行规范起到了重要作用。

该规程明确了比赛的分类、报名程序、参赛资格以及比赛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为参赛选手和相关组织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该规程的出台使得中国的路跑比赛更加规范和专业化。

以前的路跑比赛常常存在组织混乱、安全隐患等问题,但是自从《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竞赛规程》的推行以来,比赛的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参赛选手可以安心参加比赛,而组织方也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比赛。

三、《中国田径协会路跑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安全是路跑活动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然而在过去,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路跑活动中常常发生安全事故。

《中国田径协会路跑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为路跑活动的安全提供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路跑活动的安全管理标准、应急预案和参赛者的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制定这样的规范,中国田径协会有效地规避了路跑活动中的安全风险,提高了参赛选手的安全保障。

该办法还促进了路跑活动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四、《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报名注册系统操作手册》的便捷性赛事报名和注册是每个路跑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了方便参赛选手的报名和管理,中国田径协会推出了《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报名注册系统操作手册》。

该手册详细介绍了报名流程、系统操作以及相关事项,为参赛选手提供了便捷的报名和管理方式。

通过使用该系统,参赛选手能够更加方便地查看赛事信息、报名注册、查询比赛成绩等。

这不仅提高了参赛选手的体验,还减轻了组织方的负担。

田径运动协会的组织结构与职责

田径运动协会的组织结构与职责

田径运动协会的组织结构与职责田径运动协会的组织结构与职责田径运动协会是一个专门负责管理和推动田径运动发展的组织,其组织结构和职责对于促进运动员的发展、组织比赛和推动田径运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田径运动协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下属的一个专门组织机构,负责田径运动相关事务。

一、组织结构1. 主席团:由执行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主要负责协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2.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组织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管理协会团队等。

3. 竞赛部:负责组织田径比赛,包括全国性和地方性的田径比赛。

组织包括室内田径、室外田径、越野跑等各类比赛。

4. 训练部:负责田径运动员的培训和训练工作,组织选拔和培养优秀运动员,并提供各类培训课程和支持。

5. 科研部:负责田径相关科研工作,包括技术研究、训练方法研究等。

为田径运动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6. 推广部:负责田径运动的推广工作,包括宣传推广、社区推广、青少年推广等。

推动田径运动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大众参与度。

7. 国际联络部:负责与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及其他国际、地区性田径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推进中国田径运动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二、职责1. 制定田径运动发展规划:负责制定田径运动长期、中期和年度发展规划,提出田径运动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2. 组织比赛活动:负责组织各级田径比赛,包括全国性的田径锦标赛、全运会、全军运动会等,以及各地区、各年龄段的比赛活动。

3. 进行人才培养和选拔:负责根据国家田径发展需要,制定运动员培养和选拔计划,组织选拔和培养优秀运动员,推动新一代田径人才的成长。

4. 提供训练教材与指导:负责研究和制定田径运动的训练教材和指导方案,为教练员和运动员提供科学、系统的培训指导。

5. 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负责开展田径运动的科研工作,包括跑步机理、力量训练、伤病预防等方面的研究,以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和训练效果。

6. 开展推广活动:负责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如田径公益赛、社区田径活动、青少年训练营等,提高大众对于田径运动的认知和参与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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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管理办法(2014年4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使之在健康、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中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田径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田联”)、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田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田协”)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提到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包括:-马拉松:42.195公里的长距离跑步运动;-马拉松相关运动:由马拉松运动派生出来的所有在室外进行的(包括公路上、体育场馆外的跑道上、自然条件形成未经人工硬化的道路上)的长距离跑步、长距离行走以及接力,包括超长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越野跑、山地跑、公路接力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提到的赛事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所有地域面向社会举办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的赛事(以下简称“赛事”)。

赛事的组织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均应遵守此办法。

第四条中国田协是中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建立与贯彻中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标准和管理制度,审批全国纪录以及向国际组织申报亚洲、世界纪录,实施所有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各类和各级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审批、注册和认证等事宜,代表中国与国际组织进行联系。

第五条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赞助、捐赠等形式支持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发展。

第六条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赛事为中国国籍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的运动员设立特别奖励,以促进中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竞技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通则第七条举办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应当至少符合下列规定:1.严格遵守适用于举办地的体育竞赛管理办法;2.主办方、承办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经费;4.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赛事的规模、内容相适应;5.有完善的体育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6.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起终点场所、路线;7.举办日期的气候条件适宜马拉松及相关运动的开展;8.具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和医疗保障条件;9.具有在比赛进行期间确保参赛人员安全的交通保障条件;10.对赛事的所有人员、对赛事的公众责任具有保险措施;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中国田协对赛事实行审批、注册、认证、共同主办等管理办法。

第九条未经中国田径协会批准,任何赛事名称均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国际”、“中国”、“中华”、“全国”等类似名称。

第三章赛事审批第十条举办赛事必须获得赛事举办地相关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

举办以下赛事还应在获得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市级人民政府的书面批准后,申请中国田协的书面批准:(一)在城市主要路段举办的代表城市形象的国际性和全国性马拉松以及半程马拉松赛事;(二)非城市主要路段举办的超过10000人(含10000人)的国际性和全国性赛事。

第十一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份举办的系列赛事应获得中国田协书面批准。

第四章赛事注册第十二条获得批准的赛事均应在中国田协进行年度赛事注册。

第十三条所有注册的赛事均将纳入中国境内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计划,中国田协将在其官方网站定期公布赛事计划。

第十四条所有注册的赛事均将纳入中国田协组织的中国境内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相关的评奖以及表彰(如有)的范围。

第十五条赛事主办方应在首次赛事举办日期至少一个月前进行注册,每年多站举办的系列赛事应在第一站赛事日期至少一个月前进行整年计划的注册。

所有赛事从第二年起应在获得各方批准文件后立即进行赛事注册,如有修订应立即向中国田协提交修订信息。

第十六条进行赛事注册提交的信息包括赛事的日期、地点、路线、规模等,并应随同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所有注册赛事均应在赛事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注册渠道确认赛事举办情况,包括日期、地点、人数、项目规模、各项目参赛成绩等。

第十八条所有赛事的时间和路线经注册后,主办方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获得批准后向中国田协进行注册修订,并提前充足的时间发布公告,该公告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过赛事的官方网站和举办地的主要媒体发布。

第五章赛事认证第十九条中国田协对于在中国境内多次举行的赛事采取A类与B类两级认证制度。

A类赛事认证标志着该赛事的赛道、计时、裁判、兴奋剂检测等核心竞赛管理工作达到中国田径协会成绩认证标准。

B类赛事认证标志着该赛事的核心竞赛管理工作达到在该赛事的选手之间公平竞赛的基本标准。

第二十条只有通过中国田协A类赛事认证的赛事成绩方可计入中国田协以及国际田联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的成绩排名,可以申报全国、亚洲以及世界纪录。

第二十一条注册的公路长距离跑步、行走及接力赛事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中国田协A类赛事认证:(一)竞赛项目为以下国际田联的竞赛标准距离:-马拉松: 42.195公里-半程马拉松: 21.0975公里-其他的公路项目:10公里、15公里、20公里、25公里、30公里和100公里(二)赛道丈量、计时、裁判、兴奋剂检测能够达到国际田联成绩认证条件:1.赛事路线具有国际田联/国际马拉松及长跑协会“B”级以上丈量员的丈量报告,以及中国田协或国际马拉松及长跑协会国际管理员的批准证书;2.赛时有中国田协观察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乘坐前导车观察,以确保运动员所跑的路线为丈量路线;3.比赛时须使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感应计时产品,至少在终点、最远距离的折返点有感应计时点,且计时点总数不少于平均每10公里一个;4.分段计时点、折返点和终点等处设置比赛录像,记录比赛的全过程;5.赛事主管裁判为国家级以上裁判,且有至少两年执裁马拉松赛事经验,其他各主要岗位为国家级以上裁判;6.赛事兴奋剂检查最少为4例含EPO检测(男2,女2)样本;单性别比赛则为2例。

所收样本必须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认定的北京实验室进行检测。

7.赛事奖金设置应符合中国田协定期公布的标准。

(三)严格遵守田径竞赛规则、中国田协章程以及相关规范。

第二十二条注册赛事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中国田协B类赛事认证:(一)在公路上进行的长距离跑步、行走及接力赛事:1.赛事路线具有国际田联/国际马拉松及长跑协会“C”级以上丈量员或中国田协国家级丈量员的丈量报告以及中国田协的批准证书;2.比赛时须使用感应计时产品,至少在终点、最远距离的折返点有感应计时点,且计时点总数不少于平均每15公里一个;3.需在终点设置比赛录像,记录完成比赛的所有人员;4.赛事主管裁判为国家级以上裁判;5.严格遵守田径竞赛规则、中国田协章程以及相关规范。

(二)部分或全部在自然条件形成未经人工硬化的道路上进行的长距离跑步、行走及接力赛事:1.路线全程进行统一标记,所有的直线行进路线至少每500米进行标记,所有有方向变化的地点均有明确的方向指示;2.比赛可采用手计时或感应计时,至少在终点、最远距离的折返点有感应计时点,且40公里以内(含40公里)的赛事至少应设置1个分段计时点,40公里以上的赛事应至少设置2个分段计时点;3.需在终点设置比赛录像,记录完成比赛的所有人员;4.赛事主管裁判为国家级以上裁判;5.严格遵守田径竞赛规则、中国田协章程以及相关规范。

第二十三条申请A类赛事认证与B类赛事认证,均应由赛事组委会在赛事举办日期至少两个月前向中国田协提交申请材料。

中国田协在赛事期间可能派遣观察员到现场检查赛事运行是否符合认证标准,赛事组委会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成本并提供证件、本地交通等协助。

第二十四条经中国田协的文件或者现场检查评估,赛事符合认证条件后,将向赛事组委会颁发赛事认证。

第二十五条获得赛事认证后,赛事组委会应在下一年度的对外宣传材料中使用中国田协赛事认证的字样以及标志,同时应严格按照认证标准实施下一年度的赛事。

第二十六条所有获得A类赛事认证的赛事组委会应在赛事结束后24小时内将赛事成绩提交至中国田协。

第二十七条赛事认证自颁发之日起一年有效,赛事组委会应在每年完成注册后再次向中国田协确认下一年的赛事认证申请。

第六章申请中国田协共同主办第二十八条满足本办法第五章规定的赛事认证条件的赛事可申请由中国田协共同主办,中国田协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共同主办。

第二十九条中国田协收到共同主办的申请后,如需实地考察,将在2个月内选派代表到举办地进行考察,对赛事举办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赛事组委会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成本。

第三十条经协商确定共同主办后,赛事主办方应与中国田协签订共同主办合作协议,确定共同主办期限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与中国田协共同主办的赛事应根据中国田协定期公布的标准为中国运动员设置奖金。

第三十二条共同主办赛事的竞赛规程、补充通知、参赛指南、秩序册、成绩证书等需要向社会公布的有关竞赛方面的材料,须报中国田协审核后方可公布。

第三十三条共同主办赛事应在赛后30天内向中国田协提交赛事总结报告。

第三十四条共同主办赛事由中国田协负责进行赛事注册及认证。

第七章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的申办第三十五条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包括马拉松锦标赛和半程马拉松锦标赛。

中国田协是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的主办方。

第三十六条只有通过中国田协A类赛事认证、与中国田协共同主办两年以上的赛事方可申请承办全国马拉松锦标赛。

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的书面申办报告应于赛事前一年的9月30日之前提交至中国田径协会。

第三十七条承办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的赛事应根据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竞赛规程为中国田协注册运动员提供奖金。

第三十八条承办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的赛事应符合中国田协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相关的赛事标准。

第八章国际组织的联系第三十九条根据国际田联、亚洲田径联合会(以下简称“亚田联”)和中国田协规定,申请举办国际田联或亚田联主办的马拉松赛事应向中国田协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国田协向国际单项组织进行申办。

第四十条申请成为国际单项协会赛事会员,须向中国田协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国田协评估同意后,由中国田协向国际单项协会进行申请。

第四十一条申请国际组织等级评定、认证、评奖的赛事,应至少提前两个月向中国田协提出书面申请,须经中国田协评估后,由中国田协向国际组织提出申请。

第四十二条邀请国际组织代表出席赛事相关活动,应至少提前两个月向中国田协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国田协与国际组织联系确认后,由组委会负责办理邀请手续。

第九章赛事组织与管理第四十三条所有赛事完成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接受赞助和收取报名费。

第四十四条各类赛事都应以公平、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参赛运动员的需求。

第四十五条赛事在完成批准手续后应立即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应有效履行竞赛组织、医疗救护、安保交通等职能。

第四十六条各类赛事均应在比赛开始报名之前或同时提供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至少应包括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批准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路线、参赛资格、竞赛办法、奖励办法、报名办法、组委会联系方式、规程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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