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招业务员管理办法

公司地招业务员管理办法
公司地招业务员管理办法

成都市大红袍食品有限公司

地招业务员管理办法

一、使用范围及录用程序:

公司省外市场凡符合公司推广条件的区域均可申请业务员进行市场推广,由各区域主管(区域经理)书面申请,经公司销售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使用目的:

该区域因公司产品有了一定的市场基础,经过市场调研、分析,发现我司产品在该区域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如有人员支持,通过业务员开展产品推广和市场维护能取到明显增涨效果,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

三、地招业务员条件:

具有一年以上的调味品相关市场推销经验,能够吃苦耐劳,勤学苦干。

四、推广业务员职责:

(一)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二)负责指定区域的产品推广、市场开发。

(三)负责收集推广市场的相关产品信息。

(四)负责公司的销售政策宣传、落实。

(五)负责公司、经销商等多边关系的协调、沟通。

(六)负责公司产品在市场终端的服务。

(七)负责完成公司赋予的其它任务。

五、地招业务员待遇:

地招业务员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电话补助、基础考核、业绩提成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1、地招业务员基础考核由直接主管考核,原则上按公司考核标准系则执行,但直接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当月考核成绩及考核表在次月3号之前传回公司。

2、业绩提成由直接主管根据客户当年月分解任务量为依据,给予地招业务员下发月任务量(以件为单位),每月3号之前报销售部审批,如当月任务量完成100%的给予业务员提成 1.5元/件,完成80%-99%的给予业务员提成1元/件,完成80%以下的,不参与提成。

3、业绩提成件数以业务员在客户处推广的时间和在相同时间内公司给所在客户的发货件数为准(蒸肉米粉除外)。

4、地招业务员如连续六个月超额完成任务或工作满一年以上,综合业绩优秀者可由直接主管提议申请晋级。

六、地招业务员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原则上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午18:00,由经销商协

助考勤,直接主管监控,公司销售部不间断抽查。

2、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按迟到、早退考勤,迟到、早退30分钟-2小时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天扣50元。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工二天以上公司予以解聘。

4、如是公司销售部抽查到的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则按标准双倍处罚。

(二)报表制度:

地招业务员统一实行报表制度,报表包括:日拜访表、周计划表、月总结。

1、日拜访表:为业务员每天拜访客户所必须完成的表格,内容有拜访客户的地址、店名、客户姓名、电话、经营产品信息、开发结果等。

2、周计划表:为每周末对上周的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安排的计划表,每周一次,报直接主管审查。

3、月总结:为每月业务员对当月市场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该月任务完成情况,市场铺市率,终端促销执行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竞品的信息,下月需改进的工作及建议等。

(三)请假制度:

地招业务员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规定如下:

1、请假一天的,必须经直接主管批准同意,直接主管电话告知销售部备案。

2、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的,必须书面请假,在直接主管同

意(电话同意也可)的情况下报公司销售部审批,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一天扣40元,病假一天扣20元(病假需公司经销商证明)。

(四)工作考核主要内容:

1、市场铺市率:根据市场客户实力,结合市场及竞品情况下达铺市率。

2、终端拜访客户数:市区不能低于30家/天,县及乡镇不低于20家/天。

3、产品陈列效果,陈列单品数量,超市单品数量不能低于5个,农贸市场不能低于3个。

4、市场维护,规定拜访路线,指定维护周期。

5、促销活动执行情况:活动宣传、活动开展、活动效果。

6、任务量考核,每月最低达到多少任务量。

七、地招业务员差旅费规定:

(一)车票:车票必须与出差计划相符,只报销长、短途车费(不含市内公交费、出租费),必须出示原始票据。

(二)地招业务员必须服从上级主管工作安排,如需到外出差的,公司按实际出差天数给予补助,其标准为:

(三)费用报销程序:本人填写报销单—直接主管签字—销售部经理审查-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八、其它:

(一)货款管理规定:推广业务员不能直接接触经销商现金货款,只负责业务推广,在市场推广工作中,经销商与推广业务员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关系与公司无关。

(二)通讯管理规定:业务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公司或直接主管连续四小时内联系不上的,扣除当月通讯补助。

八、工资发放时间当月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节假日顺延。

本管理办法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以通知为准。

成都市大红袍食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1年4月1日

保险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绩效管理 办法 1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分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但不包括业务序列员工。 第三条公司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价值驱动原则: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以公司年度规划及重点为导向,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价值的提升。 二、分层分类,逐级管理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分层分类,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制定计划和实施管理。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绩效管理应结合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四、及时反馈、有效指导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评估者,帮助被评估者认识实际绩效与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断改进工作绩效。

五、科学奖惩、激励发展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与薪酬发放、岗位调整、培训发展等相联系,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 第二章绩效管理周期与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周期一般为一年;对于经营管理类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绩效管理周期。 第五条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监控、绩效评估反馈和绩效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 一、绩效计划制定:直接上级和岗位任职者设定绩效指标、指标目标值以及相应的权重,完成各级员工的绩效计划书; 二、绩效辅导监控:直接上级对被领导员工进行实时辅导、提供相应指导,定期对员工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回顾; 三、绩效评估反馈:绩效周期结束后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组织下,对部门和员工全年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员工沟通,以促进员工下一年绩效的提升; 四、绩效结果运用: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在职业发展、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应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权限

华为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发放编号: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2013-01-01__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版次编制部门审 核主管领导 复核 相关领 导复核 总经理 审批 签发生效日期 A/00 2011-3-1 A/01 2013-1-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除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特殊奖励之外的利益和服务,是公司整体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华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外派至其它公司的遵照其所在公司的福利制度执行。 4.职责 4.1.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福利政策的确定、定期回顾与调整,负责确定福利项目及预算,对 所有福利进行实施。 4.2.财务管理部根据综合管理部确定的预算进行发放。 5.福利构成 公司福利由法定福利、普惠福利、特殊福利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附件1。 5.1.法定福利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给员工的基本保障性福利,包括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金、法定休假、高温补贴、独生子女补贴等。 5.2.普惠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全体员工的保障性利益和服务,包括免费工作午餐、健康体检、 节日补贴、交通意外险、员工团队旅游活动、生日祝贺、新生儿祝贺、探望慰问生病员工等。 5.3.特殊福利是公司基于职位、职级或绩效而有所差异的福利,是对部分员工提供的额外福 利。具体执行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或通知。包括: 5.3.1.交通津贴:(其标准详见附件2:《各职级员工交通津贴等级表》。) 5.3.2.高绩效员工奖励:每年的高绩效员工(AA级员工)将一次性获得价值1万元旅游计划, 同时公司将提供5天额外带薪年假,并可携家属同往。旅游及休假计划须在次年12月31日前实施,不得顺延至下一年度。 6.福利执行的补充说明 6.1.借入/调入员工福利

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构建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 第二条养老保险。 (1)公司各类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执行国家规定。 (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财务状况较好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公司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公司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四条医疗保险。 (1)公司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为全体员工办理相应的手续。 (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公司应积极参加。 第五条失业保险。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六条失业员工的失业救济金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章公司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 第七条退职养老保险。 员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40%的生活费。 第八条疾病保险。 (1)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 第九条工伤保险范围。 (1)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执行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公司有利的工作时的伤害。 (3)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时的伤害。 (4)因公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 本制度主要包括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人员甄选、录用审批、入职管理等内容。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总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是本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计划的编制、审核与报批,负责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组织面试、录用审批及入职手续和劳动关系的办理,并负责对分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总部其他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招聘计划和参与相关面试。 2.2 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编制,参与本单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并负责本单位临时员工的招聘工作。 3 管理制度 3.1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 3.1.1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需求,于每年1月25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1月底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汇总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阅,董事长批准。 3.1.2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岗位、数量、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待遇标准、到岗时间等信息。 3.1.3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依据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季度末25日前完成编制下季度《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季度末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季度《员工招聘计划汇总表》。 3.1.4为完善集团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集团公司每年应引进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分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于9月10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各单位需求,于9月15日前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汇总表》。3.1.5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对于因本单位人才流动等因素产生的日常人力资源需求,应提前1个月另行编制《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 3.1.6招聘计划表中应详细列明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数量等信息。

(金融保险)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电话营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专属机构。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公司中,对保险公司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业务和机构履行统一管理职能的分公司。 第二章保险机构 第一节法人机构设立 第五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保险业发展战略; (三)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六条筹建保险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 (一)具有合格投资者,股权结构合理; (二)主要投资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四)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拟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且投资人同意出资或者认购股份; (五)设立保险公司具有可行性; (六)具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规划;(七)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有能履行职责的筹建负责人;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资本情况等; (二)设立保险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业务范围、发展规划、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修改完整版

公司员工福利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使公司的福利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与公司本部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转正的员工。 第三条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六险一金) 凡与本公司签订合同的员工(包含试用期员工),均依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六大保险,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凡是本公司正式员工(转正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定比例(工资总额的6%-12%)进行购买。 第四条节日礼品 元旦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八妇女节、国庆节等节日,公司发放节日礼品。 第五条生日祝贺 每位员工生日,享受生日礼金。 第六条结婚祝贺 员工结婚,享受结婚礼金。 第七条生育祝贺 女员工生育,或男员工配偶生育,公司委托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进行走访慰问,给予礼金。

第八条生病看望 员工或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遭遇重大疾病者,公司委托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到医院进行走访慰问,并给予慰问金。 第九条丧葬慰问金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给予慰问金。 第十条体检 每年公司统一提供一次常规体检的机会,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团队活动费 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公司将定期组织团建等相关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通讯及交通补贴 员工根据岗位级别,享受不同等级的通讯补助和交通补助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人事部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三险”、“五险”的术语定义、保险办理要求及程序、职责管理规定、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员工的保险管理。 2术语 2.1“三险”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2.2“"五险”"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比较、选择确定合作的保险公司。3.2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要有专人上报人员增减信息。 3.3人为资源.部汇总人员信息。与保险公司联系对接,及时增减或更新人保险人员信息。 4目的 加强公司员工“三险”、“五险”音理。规范保险投保程序。保障公司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投保范围 5.1年龄要求:“三险”,男。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女,

35周岁以上《不含35周岁》。“五险”,男,45周岁及以下。女,35周岁及以下。 5.2投保范围:凡符合年龄要求的部室、公司(不包括合作公司)员工和区域经理(包括区域管理部区域副经理、试用区域经理及项目部经理、副经理、试用经理、内勤、区域经理司机等员工。均在“三险”、“五险”投保范围之内。s神公投张潮 6投保材料 6.1“三险”投保所需材料 6.1.1初缴“三险”者所需材料 a)1寸免冠照片2张; b)身份证原件。 6.1.2曾经缴过社保(三险,五险》者,需原工作单位将其档案移交人社局。 6.2“五险”投保所需材料 6.2.1 1寸、2寸免冠照片各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并提供个人户口性质、学历、联系方式、邮编等基本信息。 6.2.2退伍或转业军人,提供退伍证。退伍或转业军人退伍或转业后未加人保险的,固提供部队服役期间的档案。 6.2.3曾经加入过“五险”的员工,雷嶶供档案所在单位。 7保险续保 7.1“五险”续保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20日内,人力资源部与员工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整理

XX公司员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通过合理的人员招聘及录用,获取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规范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原则 (一)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开。 (二)平等和竞争原则: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 (三)保密原则: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 (四)招聘顺序原则: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招聘实行先公司内部招聘,再外部招聘。出现下列情形则实行外部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需对外招募人才时。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招聘、录用工作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招聘计划的编制; (三)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五)负责应聘人员的筛选、初试、复试考评; (六)负责面试合格人员录用手续及转正手续的工作办理。 第五条用人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人力资源的需求申请; (二)负责本部门应聘人员的筛选、复试考评; 第六条用人部门主管副总职责 (一)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的审核; (二)负责所管辖部门中层岗位应聘人员的复试考评; (三)负责对所管辖部门录用决策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总经理职责 (一)负责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 (二)负责中层岗位应聘人员的复试考评; (三)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招聘、录用决策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责 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决策。 第九条审批职责 (一)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各级管理者进行审查、审核及审批,权限范围如下:

某集团公司社保制度及管理办法

向新集团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 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区、市、县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各分子公司行政办公室是各分子公司社保管理的管理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 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 第七条停保时间: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项,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参保项目与保费基数的确定:集团公司及其在的各分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即月缴费工资)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与市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在外地分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由外地分子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属强制保险项目,应及时办理参保事项。分子公司的参保项目及其保费基数、适用对象应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审批。各分子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的有关通知、规定确定参保项目、对象和保费基数。 第九条社保费的成本对象: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

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招聘录用程序,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有效地补充到所需要的人才,以促进公司更快的发展,特制订此管理办法,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适用对象:公司所有的招聘员工。 二、招聘录用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择优录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三、招聘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1、有违法犯罪纪录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年龄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岗位要求; 3、劳动关系没有与前单位解除; 4、健康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 5、中层及以上干部、关键岗位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或配偶; 6、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或配偶不得聘用于同一部门或与员工有直接或间接上下级领 导关系、或与员工有直接或间接业务关联的岗位。 四、一般员工招聘与录用: (一)每年年底前,各部门需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结合本年度部门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人员预算;综合管理部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及公司人力成本预算,对各部门提交的人员编制预算进行审核,确定各部

门下一年度的定岗、定编后报总经理核定。综合管理部根据最终核定的定岗、定编组织实施人员招聘。 (二)各部门对预算外编制及新增岗位需求,需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对应该岗位的《部门用人申请表》(附后),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及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综合管理部审查。综合管理部对各用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呈总经理审批后,明确各部门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每年9月,各部门需根据部门定岗定编及实际人员配置情况,向综合管理部提交针对次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招聘需求调查表》(附后),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需求情况制定本年度的校园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校园招聘。 (四)由综合管理部拟定招聘计划: 1、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情况及新增岗位说明书,拟定出详细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中涵盖了招聘方式、招聘渠道选择、招聘时间、面试官人选和招聘费用预算等内容。 2、综合管理部根据招聘的岗位,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实施招聘。主要的招聘渠道包括: ——人才招聘会:省、市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院校:各院校招聘会 ——猎头公司:

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OMEX/MS102-2006 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A-0 第九部分: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1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含住房公积金)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3 职责 3.1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员工购买各类型保险,审核保险费用预算,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3.2 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负责分公司和总公司各自的各类型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 3.3 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行政副总裁负责批准。 4 工作内容 4.1 社会保险险种分类及购买条件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a)养老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b)医疗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c)失业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d)工伤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e)生育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f)住房公积金: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g)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 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h)其他保险: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4.2 社会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和报销 4.2.1 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其他保险机构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经总公司人力资

源部经理审核,报行政副总裁审批。 4.2.2 根据审批后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预算保险费用,编制购买社会保险费用表,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行政副总裁批准后交财务部支付保险费用。 4.2.3 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一般按员工所在分公司或总公司属地的原则执行。 4.2.3.1 如果分公司属地办理社保需当地户口的,如员工没有当地户口的,集中到湖州办理; 4.2.3.2 如果分公司员工调整后因个人原因,不准备将社保调离原分公司,应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报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行政副总批准。 4.2.4 员工社会保险如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转移到公司,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副总裁批准后,可以凭原先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出具缴纳凭证到公司报销。报销原则是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低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原单位缴纳总金额报销;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高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报销。 4.2.5 报销时间的确定:在下一年度的6月30日前报销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 OMEX/MS102-2006 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A-0 4.3 养老保险的办理规定 4.3.1 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3.2 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3.3 养老保险购买满15年后,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 4.3.4 总公司或分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在转正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并将转移单分别交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同时需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总公司或分公司员工离职时,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 4.3.5 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纳。每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养老保险。 4.3.6 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医疗保险的办理规定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根据公司企业理念,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二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四条社会保险 1、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正式员工(包括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 2、公司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①基数: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具体内容参见相关保险规定条例。 ②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第五条住房公基金 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正式员工购买住房公基金。 2、缴费比例:个人10%,公司10%。 第六条各种补助 1、各种补助 2、节日贺礼

3、其他贺礼(公司列支) 第七条员工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培训实施要领。 第八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公司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公司时,须到管理部交还劳保用品。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第九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2、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

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4)交纳工本费20元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受控 分发号,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08年04月实施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人员招聘、甄选、录用及离职程序,明确人员招聘、入职、离职的原则、标准及手段,及时 满足各部门的用人需求,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规范员工离职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招聘: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各部门因业务发展或人员流动造成的岗位需求,而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 的人员补充和招募等工作(包括需求审核、招聘信息发布、简历收集、面试、复试等过程);

对适合公司空缺岗位要求,并经过面试合格的人员,经CEO批准后,进行的到岗相关手续及工作入职: 安排; 离职: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离开现工作岗位行为,具体为: 1. 辞职:基于某些原因,员工个人提出申请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 2. 辞退:基于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终止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的行为。 4. 主要业务部门/个人职责 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简称HR) 4.1 4.1.1 人力资源招聘经理、专员(简称HR招聘经理、专员): 1) 招聘渠道的维护和开拓; 2) 负责审核人员需求编制; 3) 负责收集、整理所有招聘需求;发布经批准的招聘信息; 4) 进行简历的初步筛选和初试; 5) 负责维护公司候选人简历库; 6) 并负责发送《录用通知书》到应聘者本人, 7) 安排应聘者本人自行进行入职体检; 8) 负责从下列4个维度审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 a.背景:了解应聘者过去的经历和应聘动机(原单位离职原因),产生怀疑时可以进行必 要的背景调查; b.岗位适应性:了解应聘者年龄、形象、性格特点、价值观、工作、生活原则、个人弱 (缺)点、表达能力等因素;

保险公司业务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业务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XX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业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险销售业务开展,严格按照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积极从事保险业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公司保险销售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和营业部在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 公司合规、高效、创新、务实的核心经营理念,必须严格遵守 本制度。 二业务管理 第三条各分公司和营业部销售团队和销售人员应按照总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指引进行业务活动,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有关 管理规定,合规经营。 第四条保险销售业务必须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同时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1、可保利益原则。即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 益,无可保利益的保险业务不得销售。

2、风险评估原则。业务人员必须对投保标的认真进行风险 评估,对于风险系数超过规定,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及 时上报并获得保险公司的验险评估批复。 3、如实告知原则。展业人员必须就保险条款所列明事项如实 告知客户,客户也须尽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夸大保险责 任,不得带病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保险当事人必须 亲笔签名(盖章)。 4、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和投保规则进行业务销售。第五条业务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服务所要求的素质。对于新业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业务培 训,经考核合格领取《代理人员资格证》、《展业证》后,方 可单独上岗开展业务。 第六条展业宣传 1、业务人员必须持有展业证、代理人资格证等证件进行宣 传; 2、业务人员必须带有条款等有关业务资料,有理有据,实 事求是的进行公关展业宣传,不得搞虚假、欺骗; 3、业务宣传必须围绕条款进行解释,不得偏离、曲解; 4、不得运用不正当方式、手段进行展业。 第七条检验标的 业务对象有投保意向后,要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标的查验; 1、标的坐落的具体位置及相关情况;

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员工招聘录用作业,吸引、招募、保留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公司各部门 聘用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2.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 3.部调配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4.实行“亲属回避制”。为保证客观公正及便于管理,公司禁止部员工举荐亲属、朋友、原单位同事到同一部门或工作关联岗位工作。特殊情况(如因业务关系需要安排人员或对高级人才的推荐)须经董事局主席批准,且候选人须符合全部任职资格要求,并经过正常招聘、筛选程序后方可录用。 三、岗位聘用条件 1.凡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本公司相应岗位聘用条件者,均属聘用对象; 2.受聘人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审查,履行岗位工作标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3.详细录用条件见录用、报到部分 四、招聘申请程序 办公室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用人部门(分公司)提出招聘申请及办公室实施招聘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五、招聘需求沟通 办公室在处理招聘作业时,应优先考虑从公司部调整、提升人才。为此,办公室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 1.目前是否有足够的员工,是否合理利用了公司现有人力资源; 2.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是否允许支付新增人员的费用; 3.所需人员可否在公司部进行调配或选拔,使公司人才得到合理流动或晋升; 4.可否对现有人员进行轮换作业培训,以便岗位缺员时临时顶替。 六、招聘计划 人员增补需求经过审核确认后,办公室必须制订招聘计划或方案,其容包括:招聘渠道、方式、时间、经费、地点、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录用原则、录用程序等。 (一)选择招聘渠道 1.部招聘: 1)办公室与各部门沟通,确定是否从部调派; 2)办公室向公司员工发布招聘信息,进行部公开招聘。 2.外部招聘: 1)广告(报纸)招聘; 2)中介机构(职介所)招聘; 3)人才市场招聘; 4)网上招聘; 5)学校招聘; 6)猎头公司招聘; 7)其它途径,例如:通过管理顾问公司及人才库资料检索获取人才 (二)招聘信息发布 1.确定招聘广告的发布渠道;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应有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 第三条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员工福利分类 第四条公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病假 2)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3)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4)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5)贺仪和奠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6)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员工休假 第五条凡国务院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均为公司员工的有薪假期,包括: 1)元旦:放假一天 2)五一劳动节:放假三天 3)国庆节:放假三天 4)春节:放假三天

第六条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假期为一年7~10天。带薪年假根据公司工作性质特点,现一般安排员工在春节期间一次性休完。 第七条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 1)与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20天(包括路程在内),员工可自愿分为一次或二次休假,每年探亲假路费只报销往返各一次。 2)父母在外地居住的未婚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10天(包括路程在内)。 3)父母在外地居住的已婚员工,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包括路程在内)。 4)每年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或自愿两年休假一次的,则已婚员工可一次累计休30天、未婚员工可一次累计休15天(包括路程在内)。 第八条初婚员工享有3天婚假,晚婚员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可增加婚假2周。 第九条女职工生育享有产假90天,晚育(24周岁以上)女职工可增加产假60天。男性员工可享有陪产假3天。 第十条员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家居城镇的员工享有丧假3天;家居农村的员工享有丧假7天,路程时间另计。 第十一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18个月的医疗期:

XX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 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法定福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班车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 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 女员工生育保险 员工子女医疗保险 节日慰问费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第二章法定福利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 1 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 *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7% 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03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02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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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1.1满足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0 适用范围 2.1全公司。 3.0 权责 3.1 人事行政部 3.1.1 审核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及职位说明书。 页脚内容3

3.1.2 选择各种招聘渠道,完成人力需求增补计划。 3.1.3 根据职位说明书条件要求,筛选应征者相关资料。 3.1.4 负责组织并实施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 3.2.1 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力需求规划。 3.2.2 完成工作分析、职位说明书的制定,并对本部门人力需求提出申请。 3.2.3 配合人事行政部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的复试。 4.0 内容 4.1 用工原则 4.1.1 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4.1.2 原则上,公司招聘员工年龄需在十八周岁以上(含)。 4.1.3 针对个别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公司会在某些岗位的人员选拔上带有性别倾向,纯属为员工之身心安全考虑,不带有任何歧视色彩。 4.2 员工分类 4.2.1 正式工: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4.2.2 临时工: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用工(该人员不受本文件之约束)。 4.3 公司相关岗位员工录用一般原则: 4.3.1 操作(岗)工:在生产一线以体力工作为主且不需要专业技术或原则上不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如:普通岗位工、厨师、门卫、保洁工等。 (1)18-50周岁。 页脚内容4

(2)身体健康。 4.3.2 技术(岗)工:具有一定专业技能,以技术(管理)工作为主或原则上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如:维修工、电工、技工、看火工、统计、会计、计算机管理员、化验员、检验员、分析员、质检员、技术员、报关员、叉车工、天车工、车工、钳工、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 (1)18-50周岁。 (2)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条件特殊优秀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以破格录用。 (3)个别需持证上岗的岗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职称。 (4)相关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 4.3.3 管理(岗)人员:在企业从事行政事务工作或行使管理职能且原则上不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如:文员、助理、秘书、内勤、人事员、采购员、协作员、调度员、食堂管理员、资料管理员、仓库管理员、贸易员、跟单员、体系维护员、生产计划员、管理人员等。 (1)18-50周岁。 (2)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特殊优秀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以破格录用。 (3)个别需持证上岗的岗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职称。 (4)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基层管理人员1年以上;中层管理人员3年以上;高层管理人员5年以上。 4.4 招聘流程 4.4.1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提出《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1),《招聘需求申请表》按权限审批签字后递交至人事行政部。 4.4.2 人事行政部根据所需人才,选择招聘渠道,筛选简历,通知初试。 4.4.3 人事行政部通知应聘者进行初试,并在《面试评估表》(附件2)上填写初试情况记录。 4.4.4 人事行政部凭《面试评估表》组织用人部门并通知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也可以初复试一并进行)。 页脚内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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