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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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采样位置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

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

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采样孔5.2.1 采样孔单位为毫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 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 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图 1)。

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图2)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废气排放口采样孔规范化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

3.1采样孔位置(1)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3)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应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

【注: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4)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必须满足以下3点要求:***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3.2采样孔尺寸(1)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2)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

若: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1个采样孔;若: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两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3)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在同一断面的一侧。

***烟道断面面积小于0.2m2,中间设1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0.2~1.0 m2,等距设2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1.0~4.0 m2,等距设3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4.0~9.0 m2,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9.0~15m2,等距设5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大于15.0 m2,等距设6~7个采样孔。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

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

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0.2m2,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0.2-1.0m2,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1.0-4.0m2,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4.0-9.0m2,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面积9.0-15m2,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15.0m2,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关于废气采样孔开设位置的说明

关于废气采样孔开设位置的说明

关于废气采样孔开设位置的说明1 标准规范要求
2 开孔位置图例:可参考下图采样孔开设位置示例,注意如需对处理前后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并需要计算处理效率,则处理前后的采样孔位置都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3 常见不符合要求的排气筒及开孔建议
(1)如下图所示,风机出口处即为排气口,不可以开孔,也不能在排气口采样。

可以选择在风机前的平直管道中间开孔(红色圆圈所示部位)。

如果在风机前端没有合适位置,也可以选择加长风机出口管段,再按照上述要求开设采样孔。

(2)如下图所示,排气筒出口只略高出平台,在平台高度开孔距离排气口太近,可能不符合要求。

可以选择加高排气筒高度,再在平台高度开设采样孔。

也可以在排气筒中部靠近窗户的部位(确保安全)开孔,从窗户处采样。

(3)大多数发电机废气排气筒类似如下图,可以在红色圆圈位置开设采样孔进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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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下图示例,有较多的食堂油烟排放口直接设置在油烟净化装置或风机后,这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要求,油烟“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

类似下图的油烟排气筒不符合标准要求,也无法设置合理的采样孔位,需要经过改造后再采样。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

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

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0.2m2,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0.2-1.0m2,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1.0-4.0m2,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4.0-9.0m2,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面积9.0-15m2,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15.0m2,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 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 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1 、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 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 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 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 倍。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 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

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0.6m,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0.6m,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

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0.2m2,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0.2-1.0m2,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1.0-4.0m2,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4.0-9.0m2,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面积9.0-15m2,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15.0m2,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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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m。
5.2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 位 为
毫 米
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管帽的采样孔
图 1 几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
80mm,采
样孔管长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图 1)。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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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5.1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
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
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
40mm 。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 应采用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图 2) 图 2 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
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
1.5 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 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 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 方便地操作。 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 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

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经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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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经验要求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关于废气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规范化的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发[2008]42号),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的要求,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的技术要求如下:1、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2、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3、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在5m/s以上。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线上。

烟道直径小于或等于,设一个采样孔;烟道直径大于,在同一断面设二个互相垂直的采样孔。

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定点在内的延长线上。

在同一断面的一侧,烟道断面面积小于,中间设一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二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三个采样孔;烟道断面面积,等距设四个采样孔;烟道面积,等距设五个采样孔;烟道面积大于,等距设六至七个采样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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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5.1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
急剧变化的部位。

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
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
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
1.5 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
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

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
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
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

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
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5.2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
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
于 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 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
管帽封闭(图 1)。

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
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
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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