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_三段论
《法律逻辑》第四章(二) 三段论

• 8、人类自身增长的速度有高于其生存能力 增长速度的趋向,因此,随时会面临严峻 的生存考验。
• 9、没有道义观念的国家是没有灵魂的国家。 没有灵魂的国家是不能生存的国家。
• 10、自由意味着责任,这就是大多数人畏 惧自由的原因。 • 11、逻辑之所以对人类极端重要,正是因 为它在经验中建立,并在实践中应用。
• (三)三段论的省略式 • 1、三段论的省略式又叫简略三段论。就是没有明 白地表示出大前提、小前提或结论的三段论。 • 2、三段论省略式的形式。 • (1)省略大前提 • 革命总要胜利,原因就在于革命代表进步。 • (2)省略小前提 • 马列主义是一切革命者都应该学习的科学。文艺 工作者不能例外。 • (3) 省略结论 •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 人也攻不破的。
• 将下列三段论写成标准式 • 1、没有核潜艇是商船,所以,没有战船是 商船,因为所有核潜艇是战船。 • 2、有的常绿植物是图腾,因为所有的枞树 是长绿植物,有的图腾是枞树。 • 3、有的保守派不是提倡高税利的人,因为 所有倡导高税率的人是共和党人,而共和 党人不是保守派。
• 4、所有知识都来自于感觉印象,由于不存 在实体自身的感觉印象,于是可以逻辑的 推出:没有关于实体自身的知识。 • 5、无论在自由、美德或其他什么问题上持 极端主义总是一种恶行——因为极端主义 就是狂信的另一种说法,而狂信的应有之 意就是一种恶行。
• 3、有的蛇不是危险动物, • 所有的蛇都是爬行动物, • —————————————————— • 所以,有的危险动物不是爬行动物。
• 4、有的哈巴狗不是好猎犬, • 所有的哈巴狗都是脾气温和的动物, • ————————————————— • 所以,所有脾气温和的狗都不是好猎犬。
法律逻辑学(四)

(2)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用两个互相矛盾的命 题(A与O,E 与I)或两个互相反对(A与E)的命 题陈述同一对象。 (3)不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 关系下),使用两个互相否定的概念或命题,并 不违反矛盾律。如: 去年断定“甲是律师”——今年断定“甲不是律师” 同时断定:“甲是律师”和“甲是运动员” 3、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 (“出尔反尔” “前言不搭后语”,“自己打自 己嘴巴” )
如:“盗窃是一种犯法行为,知道吗?” “贪污也是一种犯法行为,你们为什么不去抓?” (4)偷换论题 是指在思维过程中用一论题(相似或不同)来替代 (有意或无意)原来的论题。 如:贪污犯的自我反省——“经济困难只能铤而走 险”;“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单位财务制度 不健全”等。 有人贪污几十万也没事,我认什么罪?
第四章
三段论
一、三段论概述 三段论是人们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中 运用得较多的一种推理形式。 1、三段论的定义 三段论是由包含一个共同概念(项)的 两个直言命题作为前提,推出一个新的直 言命题作为结论的推理。例如: 所有无效合同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 所以,这个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1)概念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概念内涵和外 延必须保持同一 如:法律=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行为规范≠国 家机关制定的条例 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 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抢夺罪 (2)命题必须保持自身同一:一个命题的组 成成分必须保持同一。 如:这种行为(违法或犯罪或严重错误)是 犯罪。
例1: 司法工作者是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 法官是司法工作者, 所以,法官是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 例2: 司法工作者不应执法犯法, 审判员是司法工作者, 所以,审判员不应执法犯法。
法律案例三段论(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三段论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论证方法,通过设定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对案件进行逻辑推理和分析。
本文将以“张某非法拘禁案”为例,运用法律案例三段论的方法,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论证。
二、案例分析1. 大前提: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 小前提:张某因怀疑邻居李某偷窃,于2021年3月1日将李某非法拘禁在张某家中,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李某支付了5000元“赔偿费”后,张某才将李某释放。
3. 结论:根据大前提和小前提,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具体论证1. 非法拘禁行为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将李某非法拘禁在张某家中,限制其人身自由,符合非法拘禁行为的认定。
2.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张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具备犯罪主体资格。
(2)犯罪客体:张某非法拘禁李某,侵犯了李某的人身自由权利,符合犯罪客体要件。
(3)犯罪主观方面: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拘禁,但为了达到迫使李某赔偿的目的,故意实施该行为,具有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
(4)犯罪客观方面:张某非法拘禁李某,限制其人身自由,符合犯罪客观方面的要求。
3. 非法拘禁罪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本案中,张某非法拘禁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总结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张某非法拘禁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充分体现了法律案例三段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有助于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警示,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法律逻辑学课程三段论推理

AAI AEE AII EAO EE EIO IAI
P ——M M ——S S —— P
II IE II [AEO]
三段论的省略式
在语言表达上,三段论可以是两句话,即省略一句话。 为何能省去三分之一仍是三段论?省略的情况有三种可
能: 1) 省去大前提。2) 省去小前提。3) 省去结论。 判断一个省略三段论的有效性,只能先将其恢复为完整
想
学
P
逻辑家 M S
三段论的规则 (三段论有效性的充分且必要条件)
一般规则
1)中项至少周延一次 中项出现两次,至少有一次或是全称
命题的主项,或是否定命题的谓项。 错误:中项不周延
2)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项的周延性不能扩大
错误:小项扩大;大项扩大
3)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必然得出结论
至少有一肯定前提
3 ×3=9
M—— P S —— M S —— P
P—— M S—— M S —— P
M ——P M ——S S —— P
利用格的规则排除无效式,添上结论得出有效式
AAA EAE AII EIO [AAI] [EAO]
EAE AEE AOO EIO [EAO] [AEO]
AAI AI I EAO EIO IAI OAO OI
第二格: PM SM SP
例如:凡是合格的司机都不酒后驾车; 该司机酒后驾车; 所以,该司机不是合格的司机。
第三格: MP MS SP
例如:玻璃不是金属; 玻璃是有光泽的; 所以,有些有光泽的不是金属。
第四格: PM MS SP
例如:有些水生动物是海豚; 海豚是哺乳动物; 所以,有些哺乳动物是水生动物。
D.所有经济学家都是对企业经营很有研究的 人。
法律逻辑学第三章 简单命题及推理

一 ,定义 命题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 二,命题的逻辑特征 1,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否定 所谓断定,要么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要么对思维对象 有所否定,即肯定或否定思维对象具有什么性质. 2,有真假 学术界关于逻辑真与经验真问题.(形式真与事实真) 逻辑从命题形式上研究命题的逻章要点
命题-语句-直言命题-真假关系-对当关系-项 的周延性-推理-对当关系推理-命题变形规则推理换质推理-换位推理-换质位推理-换位质推理-戾换 推理-三段论-三段论组成,公理,规则,格与式, 省略形式-关系命题-关系的性质-关系推理
三,命题与语句
联系: 命题作为思维形式是离不开语句而赤裸裸的存在着;命题的形成,存在,巩固和 表达都离不开语句.语句离开命题则是毫无意义的音节或笔划的堆积.命题是语句的 思维内容和逻辑基础,语句则是命题的物质外壳和表达形式. 区别: ①命题属于思想范畴,是客体的反映,语句属于语言范畴,是用来表达思想的音 节或符号.二者属于不同对象领域. ②任何命题都要用语句表达,但并非所有语句表达命题,陈述句,反诘句,感叹 句,祈使句在一定语境中可以间接表达命题. 同一命题可以用不同语句表达. 例如:我是一名教师——I am a teacher. 2,在同一民族语言中同一命题因交际的目的,对象,语境不同,也可以表达不同 的语句. 如:a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 b事物总有矛盾. c难道有不包含矛盾的事物. 3,同一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例如:鸡不吃了 我看见白头翁 学生不能欺骗老师
同一素材下A 同一素材下A,E,I,O真假关系由下表来表示
推知 推知 已知真 A E I O T F 不定 F F T F 不定 T F T 不定 F T 不定 T O I E A A E I O 已知假
法律三段论分析案例(3篇)

第1篇大前提: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小前提:张三在涉嫌诈骗罪的过程中,面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了紧急避险行为,导致受害人财产损失。
论证:1. 张三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首先,张三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紧急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在本案中,张三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了紧急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其次,张三的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
紧急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无法避免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
在本案中,张三在涉嫌诈骗罪的过程中,面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了紧急避险行为,这是在无法避免危险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
再次,张三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紧急避险行为虽然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但必须在必要限度内进行。
在本案中,张三在紧急避险过程中,虽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但并未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所述,张三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2. 张三的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张三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因此不应构成犯罪。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张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他在涉嫌诈骗罪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对于张三涉嫌诈骗罪的行为,仍应依法进行追究。
3. 对于紧急避险行为的认定,应当遵循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紧急避险行为的认定,应当遵循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首先,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判断其是否确实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其次,要综合考虑行为的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在必要限度内进行。
最后,要确保判决结果公正,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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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法律逻辑_三段论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法律逻辑三段论分析案例(3篇)

第1篇大前提: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小前提: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出售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万元,货到付款。
结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一、引言法律逻辑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它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对法律事实进行判断,从而得出法律结论。
本文将以张三与李四的合同纠纷为例,运用法律逻辑三段论进行分析,探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大前提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三、小前提在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如下:1. 张三向李四出售一批货物,货物种类、数量、质量等详见附件。
2. 货物总价款为10万元,李四应在货物到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结论根据大前提,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中,张三与李四作为平等主体,签订了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五、法律逻辑分析1. 大前提分析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的法律性质,即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小前提分析在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双方均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意愿。
因此,小前提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3. 结论分析根据大前提和小前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六、案例分析在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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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任何三段论都是由三个性质命题 组成的。
大前提:包含大项“P”的性质命题; 小前提:包含小项“S”的性质命题; 结论:包含大项“P”和小项“S”,由 两个前提推出的新命题。
3、三段论的公理
凡对一类事物的全部有所肯定,则对该类事 物的部分也就有所肯定;凡对一类事物的全 部有所否定,则对该类事物的部分也就有所 否定。
①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 ②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审判三段论的类型
审判三段论:内容属于司法审判而形式为第一
格(审判格)的三段论。 由于第一格的大前提总是全称判断,而小前提为肯 定判断,所以审判三段论可将具有普遍适用的法 律规定作为大前提,把某一案件的事实作为小前 提,推出有关该案件的法律结论。
例:
故意致人重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三故意致人重伤; 所以,张三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练习6:有些导演留大胡子,因此,有些留大 胡子是大嗓门。 为使上述推理成立,需要补充以下哪项作为前 提? A.有些导演是大嗓门。 B.所有大嗓门的人都是导演。 C.所有导演都是大嗓门。 D.有些大嗓门不是导演。 E.有些导演不是大嗓门。
练习7: 没有脊索动物是导管动物,所有的翼龙 都是导管动物,所以,没有翼龙属于 类人猿家族。 以下哪项陈述是上述推理所必须假设的?
【规则一】:包含且只能包含三个不同的词项。 逻辑错误: “四概念” 或 “四名词”
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 懒汉朱八戒是中国人 所以,懒汉朱八戒是勤劳勇敢的。
为什么不能是四概念:中项的不同一,使得大小前 提无法取得有机联系,从而也不可能推出必然性的结 论。
三、三段论的格
三段论由于中项在两个前提中的位置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 结构形式,称之为三段论的格。三段论有四个格,每个格 都有自己的结构形式以及由三段论一般规则引申出来的特 殊规则,各个格的意义也有所不同。
第一格:中项在大前提中是主项,在小前提 中是谓项。其结构形式是: M——P S ——M 特殊规则: S ——P
练习2:数学系的学生也学了不少文科课程,王颖是数 学系的学生,所以它也学了不少文科课程。以下哪项 论证展示的推理错误与上述论证中的最相似? A.数学系的学生都学《哲学原理》这门课程,小马是数 学系的一名学生,所以她也学习数学这门课程。 B.哲学系的教师写了许多哲学方面的论文,老张是哲学 系的一名教师,所以,他也写过许多哲学方面的论文。 C.所有的旧房子需要经常维修,这套房子是新的,所 以不需要经常维修。 D.这个学习小组的成员多数是女学生,王颖不是这个 学习小组的成员,所以她也是女学生。 E.哲学系的教师写了许多哲学方面的论文,老张不是哲 学系的一名教师,所以,他没有写过许多哲学方面的 论文。
—— 直 言 三 段 论
一、什么是直言三段论 二、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三、三段论的格和式 四、省略三段论 五、复合三段论
一、什么是直言三段论
1、定义:
借助于一个共同的词项(概念) 把两个已知的性质判断联系起来,从 而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演绎推理。 (实例分析)
实 例 分 析—— 直 言 三 段 论
4.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那么结 论是否定的。
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命题,则另一个前 提必然是肯定命题,才能推导出必然结论。肯定 否定有两种情况:中项与大项相斥而与小项相结 合;中项与小项相斥而与大项相结合。但是都确 定了大小项与中项之间存在互斥关系,即结论只 能是否定的命题。 例: 凡有理想的人都不虚度光阴, 有些青年是有理想的人, 所以,有些青年不虚度光阴。
P M S M S P
三段论公理的结构式:
①所有M 是P, 所有S是M, 所以,所有S是P。
②所有M 不是P, 所有S是M, 所以,所有S不是P。
P M S
M S
P
二、三段论的规则 1.中项在前提中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周延一次;
凡少先队员都是青少年; 双十中学的学生都是青少年; 所以双十中学的学生都是少先队员。? (中项不周延)
如何恢复省略三段论?※ ※
①据题干找出前提和结论;由结论推知大前提和小 前提,含有结论主项的是小前提,含有结论谓项 得是大前提。 ②由结论的质排除不符合选项的质。若结论是肯定, 排除否定前提;若结论是否定的,则排除大小前 提都是否定的情况。 ③由结论的量排除选项中不符合题意的前提。若结 论是特称命题,大小前提不可能都是特称。
由于第三格的结论是特称的,它常常用于陈述特殊的情 况,所以,我们用特殊情况来反驳全称命题时,通常使用 第三个。因此,在普通逻辑里,常称为“反驳格”或“例 证格” 特殊规则:①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②结论必须是特称的。
第四格:中项在大前提中是谓项,在小 前提中是主项。其结构是:
P M S M S P
特殊规则: ①如果大前提是肯定命题,那么小前提为全称命题。 ②如果小前提是肯定命题,那么结论是特称的。 ③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肯定的,那么大前提必然是全称 的。 第四格在人们认识事物和表达思想的活动中具有一定的作用, 但其实践意义不大,所以,不常用。
① 凡人皆有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 苏格拉底有死。 ② 凡金属都是导电的,塑料不导电,所 以,塑料不是金属。 ③《红楼梦》是优秀小说,《红楼梦》 是古典小说,所以,有的古典小说是 优秀小说
一、什么是直言三段论
2、结构:
中项、小项、大项 结论、大前提、小前提
(1)联系两个前提的共同概念叫中项,用M表示;结论 中的主项叫做小项,用S表示,结论中的谓项叫大项, 用P表示。 (2)包含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叫小前 提。
2.前提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例: 凡薯类都是高产作物; 凡薯类都是杂粮; 所以凡杂粮都是高产作物。
—— 小项不当周延
例: 所有盗窃犯都是罪犯; 小李不是盗窃犯; 所以小李不是罪犯。
——大项不当周延
3.两个否定前提推不出结论。
如果两个前提是否定的,那么大项、小项 和中项都是互斥的。这样中项就不能起到 媒介的作用,因而也就无法确定大项和小 项之间的关系,即推不出必然的结论。 例: 所有贪生怕死的都不是共产党员, 你们不是贪生怕死的, 所以,?
• 3、直言三段论的省略形式
• • • • (1)省略大前提 如:“克林顿也是人,他也有七情六欲嘛。” (2)省略小前提 如:“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不是赚钱,所 以不要本末倒置了。” • (3)省略结论 • 如:毛泽东:“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而正义的 事业是不可战胜的”。
二、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5.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任何结论。
两个前提都是特称命题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II;②IO;③OI;④OO。 例: 有些中文系的学生学过逻辑学; 有些哲学系的学生学过逻辑学; 所以,?
6.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特称命题,则 结论也必是特称命题。
根据规则6,两个特称命题推不出结论,因 而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特称命题,则另 一个必然是全称命题。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①AI;②AO;③EI;④EO。
其中: 结论中的主项称为“小项”,用“S”表示。 在两个前提中出现,在结论中不出现的词项,称为 “中项”,用“M”表示。 在结论中的谓项,称为“大项”,用“P”表示。
练习1:哺乳动物是不会灭绝的,东北虎是哺乳 动物,所以东北虎是不会灭绝的。 对于这个推理,以下哪项为真? A.这个推理是错误的,因为它的结论是错误的。 B.这个推理是错误的,因为它违反了同一律。 C.这个推理正确,因为它的前提正确。 D.不能确定这个推理真确与否。 E.这根本不是一个推理。
A.所有类人猿都是导管动物。 B.所有类人猿都是脊索动物; C.没有类人猿是脊索动物。 D.没有脊索动物是翼龙。 E.所有导管动物都是类人猿。
第七章 简单判断推理
•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了眷属; • 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 • ——《老残游记》(新编113)
• 三段论中的“红娘”:中项
第三节、性质判断间接推理
• 所以,一般的直言三段论的形式为:所有M是P,所有S 时M,所以,所有S是P。 • M---------P • S---------M • _____________ • S P • 如:我想的东西不值一元钱; • 你是我想的东西; • —————————— • 所以你不值一元钱。 • 大项:不值一元钱;小项:你;中项:我想的东西 • 课堂练习:把前面的三个例子符号化
练习3:韩国人爱吃酸菜,翠花爱吃酸菜,所以 翠花是韩国人。 以下哪个选项最明显地显示了上述推理的谬误?
A.所有的克里特岛人都说谎,约翰是克里特岛人,所 以,约翰说谎。 B.会走路的动物都有腿,桌子有腿,所以,桌子是会 走路的动物。 C. 西村爱翠花,翠花爱吃酸菜,所以,西村爱吃酸菜。 D.所有金子都闪光,所以,有些闪光的东西是金子。 E.所有的猪都有四条腿,这种动物有八条腿,所以它 不是猪。
对三段论的四个格,关键在于记住中项的 位置。为了便于直观记忆,中项在四个 格中的位置,可用下图表示:
M M M M
一 格
二 格
三 格
四 格
M
M
所以,S —— P
四、三段论的式
• 由于三段论推理的三个性质命题在质和量 上的不同,就形成了三段论的不同形式, 即三段论的式。A E I O • 根据三段论推理的规则,可以确定出各格 的正确式。四个格有256个式,其中只有24 个是正确的。
五、三段论的省略式
在陈述三段论推理时,并不是严格按照三段论的结 构形式来进行的,而多以省略形式出现。 6.1省略大前提:
例:我们不相信鬼神,因为我们是唯物主义者。
6.2省略小前提:
例:一切工作都要尊重客观规律的,所以,一切经济工作都 是要尊重客观规律的。
6.3省略结论:
例:张三违反考场纪律,而违反考场纪律是要受到处分的。
第一格 AAA (AAI)
EAE (EAO) AII
EIO
第二格 AEE (AEO) EAE (EAO) AOO EIO 第三格 AAI EAO 第四格 AAI AEE AII IAI EIO IAI O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