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项奖惩制度
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素养,促进优秀语言文字作品的产生,以及遏制低俗、恶意语言文字的传播,我们特制定了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奖励措施1. 优秀语言文字作品奖对于在文学、新闻、传媒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语言文字作品,将评选出优秀语言文字作品奖。
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及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参与相关优秀作品展览和出版。
2. 语言文字创新奖对于提出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语言文字新词、新语、新句式等的个人或团队,将评选出语言文字创新奖。
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及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参与相关创新研讨会和宣传报道。
3. 语言文字普及奖对于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将评选出语言文字普及奖。
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及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参与相关普及教育项目的开展。
二、惩罚措施1. 低俗恶意语言文字处罚对于散布低俗、恶意、侮辱性等不良语言文字的个人或组织,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相关资格、限制言论自由时间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抄袭和剽窃语言文字处罚对于抄袭和剽窃他人语言文字作品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取消个人或组织荣誉称号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 误导、谣言性语言文字处罚对于散布误导信息、造谣传谣等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限制言论自由时间、取消相关资格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执行机构和流程1. 执行机构语言文字奖惩制度的执行机构为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评选、奖惩标准及程序,并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评选和处罚工作。
2. 评选流程(1)优秀语言文字作品奖和语言文字创新奖的评选将由专业的评委团组成进行,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评选。
(2)语言文字普及奖的评选将结合普及教育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由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综合评估。
语言文字奖惩制度

语言文字奖惩制度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为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全体教师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学校特拟订以下奖惩制度:一、全园教师必须讲普通话,使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上岗的教师必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二、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力争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三、全园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家长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普通话和书写规范的文字,不得写简化字。
要使普通话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力争在校园内100%使用普通话。
四、学校语言文字督查小组对各办公室和幼儿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五、对教师的抽查结果同考核、评优以及相关待遇挂钩:凡学年度内被学校批评两次的人员,该学年度个人考核等次不能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学校先进个人。
同时在园内100%使用普通话并把它列入评比文明组室的条件之一。
六、对坚持在幼儿园中说普通话、书写规范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对在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教师、幼儿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向校报、语委办网站、各类杂志等投递稿件并被采纳的,每篇给予适当的奖励费;对积极参加市级、区级、校级组织的语言文字竞赛活动的人员学校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费。
七、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班级的依据之一。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中学学校语言文字奖罚制度

中学学校语言文字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语言文字规范奖- 对于在语言文字规范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如正确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汉字,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语言文字创新奖- 鼓励学生在语言文字方面进行创新,如创作诗歌、散文等,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3. 语言文字竞赛奖- 参加校内外语言文字竞赛并获得名次的学生,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4. 语言文字推广奖- 对于积极参与语言文字推广活动,如组织语言文字讲座、活动的学生,给予奖励。
5. 语言文字进步奖- 对于在语言文字能力上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给予鼓励和奖励。
二、惩罚制度1. 语言文字违规惩罚- 对于在校园内使用不规范语言文字的行为,如使用不文明用语、书写不规范汉字等,给予警告或批评。
2. 语言文字考试作弊惩罚- 在语言文字相关考试中作弊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学分扣除或纪律处分。
3. 语言文字作业抄袭惩罚- 对于抄袭他人语言文字作业的学生,将受到作业成绩作废和纪律处分。
4. 语言文字竞赛违规惩罚- 参加语言文字竞赛中违规的学生,将取消比赛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5. 语言文字推广不力惩罚- 对于负责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但执行不力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改进。
三、其他规定1. 奖罚制度的执行应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位学生的权益。
2. 对于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学校应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 学校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的学习和实践,提高全校的语言文字水平。
4. 学校应定期组织语言文字培训和讲座,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素养。
5. 对于奖罚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学校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前瞻性。
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水平,营造人人都是语言文字工作者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条件1. 关心政治,勤奋工作、学习,关心学校,热爱班级,成绩显著者。
2.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班级)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 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热爱本职工作。
全心全意献身于教育事业,在师生中、社会上有良好的影响者。
4. 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竞赛,成绩优良者。
5. 其他单项、或特长突出者。
三、奖励内容1. 学年末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学年组长、先进教研组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2. 教学实绩和师德师风优胜教师。
3. 学期末的优秀规范班的班主任奖(先进班和文明班)。
4. 教学成绩突出,参加各类活动获得优异成绩的领导、教师。
5. 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个人。
四、奖励方式1. 精神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状等,给予公开表彰。
2. 物质奖励: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五、惩罚条件1. 不遵守语言文字规范,故意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2. 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严重语言文字错误,影响恶劣。
3. 违反国家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六、惩罚方式1. 通报批评:对违反语言文字规范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提醒其改正。
2. 扣除奖金:根据违规严重程度,扣除一定奖金。
3. 停职检查:对严重违反语言文字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暂停其职务,进行检查。
4. 解除劳动合同:对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奖励与惩罚的实施1. 奖励与惩罚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 奖励与惩罚的决定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师生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平。
3. 奖励与惩罚的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学校语言文字奖罚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奖励- 学生在各类考试、竞赛中,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学金或荣誉证书。
-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教学效果显著者,给予教学成果奖。
2. 语言文字创新使用奖励- 鼓励学生和教师在语言文字使用中创新,对于有创造性运用语言文字的作品,给予创新奖。
3. 语言文字推广活动奖励- 组织或参与语言文字推广活动,如演讲比赛、写作比赛等,表现突出者,给予活动奖励。
二、惩罚制度1. 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惩罚- 学生在作业、考试中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扣分处理。
- 教师在教学中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教学考核扣分。
2. 语言文字滥用惩罚- 学生或教师在公共场合使用不文明语言,损害学校形象者,给予严重警告并要求公开道歉。
3. 语言文字抄袭惩罚- 学生在作业、论文等中抄袭他人语言文字,一经发现,给予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严重者可取消学籍。
三、监督与执行- 成立语言文字监督小组,由教师、学生代表和行政人员组成,负责监督语言文字使用情况。
- 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培训,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 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向全校师生公布,接受监督。
四、申诉与复议- 对于奖罚决定有异议的个人或团体,可以向学校语言文字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 监督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诉进行复议,并给出公正的处理意见。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语言文字监督小组负责解释。
- 本制度如有修改,将及时公布并通知全校师生。
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范文语言文字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教师的基本功之一。
,应制定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篇1经过校领导讨论及教代会通过,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各类考中,制定奖惩制度如下:一、全校教职工必须讲普通话,全校教师必须达到普通话国家标准。
二、将普通话测试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基本条件。
三、普通话未达国标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同时该年度不得评先进,考核不能评优秀。
四、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创文明班级条件之一。
五、“上课坚持用普通话”,作为教师年终评估考核中“工作态度”之一。
六、在对教师的年终考核中,把“在校园中坚持讲普通话,并正确书写规范汉字”作为教师业务知识考核的一个方面。
七、在学生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等评优活动中,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班委重视、同学自觉的班级可加1—3分,不重视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减5分。
八、全校学生的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同各种评优相挂钩。
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篇2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教师的基本功之一,为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全体教师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特拟订条例如下:1、全园教职工必须将普通话,使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并且每位教师必须达到幼儿园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2、全园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家长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国家能用的规范字和语言。
3、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办公室、教师使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在园务公开栏中通报抽查情况。
4、对在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对积极参加幼儿园、街道、语委办组织的语言文字工作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的,给予适当奖励。
5、将教职工使用规范用字、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是违反制度的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扣发奖金50元。
学校语言文字标准工作奖惩守则4.doc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4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1. 引言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是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规范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激励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制定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是必要的。
2. 奖励机制为了鼓励中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出色表现,以下是我们设立的几个奖励机制:2.1 优秀教师奖每学期评选出全校最优秀的语言文字教师,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水平、教学成果、教育教学质量等。
2.2 优秀学生奖每学期评选出在语言文字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课堂表现、作文竞赛成绩、口语表达能力等。
2.3 奖学金针对语言文字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设立奖学金,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和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2.4 荣誉称号设立中学语言文字优秀学生的荣誉称号,如“语言文字之星”、“语文雄鹰”等,以奖励他们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突出贡献。
3. 惩罚措施为了规范中学语言文字工作,以下是我们设立的几个惩罚措施:3.1 扣分制度对于教师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或敷衍塞责等行为,可以采取扣分制度进行惩罚。
累积扣分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降级、停职等。
3.2 组织处罚对于学生在语言文字方面出现作弊、抄袭等不端行为,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3.3 公示警示针对教师或学生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学校将在适当的场所公示,并对全校师生进行警示教育,以起到约束作用。
4. 监督与改进为了确保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并及时进行改进:4.1 监督部门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公正和有效性。
4.2 听取意见定期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在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以进一步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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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庄小学语言文字工作专项奖惩制度
一、学校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师生进行公开表彰,并推荐担任学校“小广播站”的辅导员和播音员。
二、学校对说普通话和写规范字不合格的教师和学生,不允许评优选模,不允许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
三、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说普通话和写规范字的活动。
四、在学校组织的“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集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师生,让其担任学校或班级中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并作为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