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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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g bg l 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2 1 225 发布13200401施行20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计价方式 (4)3.2计价风险 (4)4 招标工程量清单 (5)4.1一般规定 (5)4.2分部分项工程 (5)4.3措施项目 (5)4.4其他项目 (5)4.5规费 (6)4.6税金 (6)5 招标控制价 (7)5.1一般规定 (7)5.2编制与复核 (7)5.3投诉与处理 (7)6 投标报价 (9)6.1一般规定 (9)6.2编制与复核 (9)7 合同价款约定 (10)7.1一般规定 (10)7.2约定内容 (10)8 工程计量 (11)8.1一般规定 (11)8.2单价合同的计量 (11)8.3总价合同的计量 (11)9 合同价款调整 (12)9.1一般规定 (12)9.2法律法规变化 (12)9.3工程变更 (13)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3)9.5工程量清单缺项 (14)9.6工程量偏差 (14)9.7物价变化 (14)9.8暂估价 (15)9.9计日工 (15)9.10现场签证 (16)9.11不可抗力 (16)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7)9.13误期赔偿 (17)9.14施工索赔 (17)9.15暂列金额 (18)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9)10.1预付款 (19)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9)10.3总承包服务费 (19)10.4进度款 (19)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21)11.1竣工结算 (21)11.2结算款支付 (22)11.3质量保证(修)金 (22)11.4最终结清 (22)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23)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24)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24)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24)13.3友好协商 (24)13.4调解 (24)13.5仲裁、诉讼 (25)13.6造价鉴定 (25)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26)14.1计价资料 (26)14.2归档管理 (26)15 计价表格 (27)15.1计价表格组成 (27)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4)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个标准,用于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计价规范。

该标准包括了工程项目量清单的编制原则、计价方法、计价依据、计价规则等内容,旨在提高建筑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招标等环节,涉及到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价的各个方面。

它包括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要求、文件编制、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方法、工程量计价和测量、承揽方式等内容。

通过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可以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的发布,对于建筑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提供了统一的依据,促进了建设工程的科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产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建筑企业和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进行工作,以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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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办标[2003]4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于二○○三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

为进一步贯彻好《计价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计价规范》的意义,加强实施的组织领导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

《计价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同志,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要加强对实施《计价规范》的组织领导,把实施《计价规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当前应加强《计价规范》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使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尽快全面掌握《计价规范》,熟练应用《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二、切实做好《计价规范》的配套工作1.制定发布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方法。

但是,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密切相关的工程消耗量社会平均水平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还十分薄弱。

为了解决从预算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渡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在实施《计价规范》的同时,按照我部有关计价依据编制的统一性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尽快制定与《计价规范》相适应并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参考。

应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网建设,做好对市场供求、设备材料价格、社会平均成本等的采集和测算,并分析其发展趋势,通过适时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生产要素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等,引导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增强价格信息服务的社会效果。

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建立反映本企业水平的造价指标和价格信息数据库工作的指导,增强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

2.完善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评标细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计价规范》在商务标评审和询标中的作用,并配合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规章,完善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评标细则。

评标细则应结合《计价规范》的规定,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单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进行分项评审。

工程量清单计价对评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地应在现有的评标专家名册(专家库)中增加一批符合评标专家条件且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加强《计价规范》的实施监督管理抓好《计价规范》的实施监督管理,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及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等,完善《计价规范》实施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应针对招投标计价、评标、中标后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等环节,提出《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计价规范》中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总则:1. 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提高建设工程招标计价管理水平,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计价行为,制定本规范.1. 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计价管理.国有投资.国有资金控股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计价活动应执行本规范.1. 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工程量清单编制2.1一般规定2.1.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资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本规范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2.12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 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2. 1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地规范中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并根据工程的项目特征进行编制.2.2.2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项目编码采用五级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3、工程量清单计价.3.1一般规定3.1.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应包括: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价款及变更和办理工程结算等.3.1.2招标标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资询机构,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办法,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3.1.3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工程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的现行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3.1.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合同款和工程结算,招标人和投标人应依据本规范,招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3.1.5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所需的全部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组成3.1.6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人应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组成,综合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4、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4.0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4.0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标准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2.投票总价3.填表须知4.总说明5.表1工程项目总价表6.表2单项工程费总表7.表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8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9表5措施项目清单4.0.3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标准格式填写规定1“封面—”应由招标人填写、签字、盖章。

当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编制时,应增加“封面二”,“封面二”应由编制单位填写、签字、盖章。

“封面三” 应由投标人填写、签字、盖章。

2 “投标总价” 应由投标人填写、签字、盖章。

3 “填表须知”应由招标人填写。

除规定内容以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内容。

4“总说明”应由招标人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范围)。

(3)工程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自行采购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 表1“工程项目总价表”应由投标人填写。

(1)表中单项工程名称按表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表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6 表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应由投标人填写。

(1)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表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表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7 表中““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应由投标人填写。

表中金额应分别按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5措施项目清单“和表6”“其他项目清单”的合计金额填写。

8 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应由招标人填写。

9 表5“其他项目清单” 中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应由招标人填写。

10 表6“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应由招标人填写,(包括金额),投标人部分应由投标人填写。

11 表6—1“零星工作费表“中的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应由招标人填写,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人工的名称应按不同的工种分列,材料和机械应按名称、规格、型号分列。

(2)人工计量单位应按小时,材料按基本计量单位,机械计量单位应按台十计列。

(3)数量应由招标人按估算数量填写。

(4)工程竣工时,零星工作费应按实结算。

12 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表8“措施项目分析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要求后,由投标人填写。

13表9“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单价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由招标人填写。

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相应材料单价一致。

5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5.0.1工程量变更应遵守下列规定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有漏项或工程量有误,招标人或中标人应根据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提出调整意见,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的变化,招标人或中标人应根据本规范有关规定提出调整意见,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5.0.2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调增小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调增部分的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2.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调增大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时中标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提出调增部分,漏项或新项目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审查确定 .3.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新项目,中标人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提出费用要求,经招标人审查确定5.0.4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5.0.2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招标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后给予补偿.6.术语6.01工程量清单依据本规范进行编制,计算,并以统一格式表现拟建工程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0.2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式量清单,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 6.0.3工程实体一个单位工程包括多个分部工程,一个分部分工程包括多个分项工程.本规范所称工程实体,应为能独立发挥工程结构,使用功能或安装就位的分项工程.6.0.4工程量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计算的, 拟建工程分项工程的实体数量.6.05投票总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依据本企业实际情况,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投标报价的总额.一般包括成本利润和考虑风险而增加的费用6.06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价单位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组成,综合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 6.0.7措施项目施工企业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应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非工程实体项目6.0.8零星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招标人要求而发生的,不能以实物量计价和定价的零星项目6.0.9消耗量定额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施工条件下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6.0.10企业定额施工企业依据本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及机械设备状况,自己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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