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收费制度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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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规范收费管理制度

小学规范收费管理制度

小学规范收费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小学规范收费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学生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学校的财务稳定和透明,同时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学规范收费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收费项目:1.1 学费:学费是小学收费的基本项目,包括学生的学习用书费、教学设备费等。

1.2 住宿费:对于需要住宿的学生,学校可以收取住宿费,用于宿舍维护和管理费用。

1.3 餐费:学校提供的午餐费用可以作为收费项目之一,确保学生能够享受安全和营养均衡的饮食。

二、收费标准:2.1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应该根据学校的教育质量、教学设施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不能过高或者过低。

2.2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应该根据宿舍的设施和服务水平进行合理确定,确保学生的住宿条件良好。

2.3 餐费标准:餐费标准应该根据食材成本和营养需求进行合理确定,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健康的饮食。

三、收费程序:3.1 公示程序:学校应提前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程序,让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信息。

3.2 缴费程序:学校应设立统一的缴费窗口,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方便学生和家长缴纳费用。

3.3 发票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收费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四、资金使用:4.1 财务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入和支出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2 资金分配:学校应将收费所得用于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活动,如购买教学用具、改善教学环境等。

4.3 资金监督:学校应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五、监督机制:5.1 内部监督:学校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收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2 外部监督: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学校收费管理的监督,确保学校依法收费。

5.3 投诉机制:学校应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对学生和家长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收费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原则,依法收费,合理定价。

第三条小学收费管理的范围包括学费、杂费、食宿费等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学校收费工作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教务处负责具体执行。

第五条收费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包括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明细,收费时机和方式等。

第二章收费标准和项目第六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费和杂费的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包括基本学费和特殊费用,基本学费由教育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特殊费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杂费包括学习用品费、实验费、文体费、保险费等,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九条学校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透明度和便民性。

第十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每学年或每学期开始前公示,并报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费时机和方式第十一条学校收费时机应与教学工作相对应,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活动。

第十二条收费通知应提前一个月向学生和家长发送,并注明收费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十三条学校应提供多种收费方式,包括现金、刷卡、转账等,方便学生和家长选择。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收费台账,记录每笔收费的时间、金额和收费人员等相关信息,确保收费工作的可查性和质量。

第四章收费管理流程第十五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收费管理工作,下设收费办公室。

第十六条收费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学校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 学校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3. 学校发送收费通知给学生和家长;4. 学生和家长按要求缴纳费用;5. 收费办公室接收和核对费用;6. 收费办公室记录费用信息;7. 收费办公室给予缴费凭证;8. 学校定期进行收费核查和清理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监督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收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中小学学校收费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收费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公办、民办中小学及其附属机构。

第三条收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合理适度:收费标准合理适度,体现教育成本,兼顾学生、家长承受能力。

(四)自愿原则: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购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第二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第四条收费项目分为以下几类:(一)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

(二)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校车费等。

(三)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保险费、校庆费等。

第五条收费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学杂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服务性收费:根据实际成本和服务质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三)代收费:参照市场价或政府指导价,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六条收费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一)学校负责制定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学校设立收费管理部门,负责收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学校设立收费监督小组,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收费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学校制定收费方案,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二)学校公示收费方案,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学校按规定收取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四)学校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收费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等。

(三)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

(四)严禁违规收费、乱收费。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学校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及时调查处理。

公立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公立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立小学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立小学,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附属小学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收费工作规范有序。

第四条公立小学收费管理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收费项目及标准第五条公立小学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一)学杂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课本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作业本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四)校服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课后服务费:根据课后服务内容和质量,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六)其他收费:根据实际需要,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收取。

第六条收费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根据物价水平、教育成本和人民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三)同一区域内公立小学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

第三章收费程序第七条公立小学收费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收费方案: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方案。

(二)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校内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签订收费协议:学校与家长签订收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收取费用:学校按照收费协议,及时收取费用。

(五)开具收费凭证:学校为家长开具正规收费凭证。

第四章收费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公立小学收费管理应接受以下监督:(一)学校内部监督:学校成立收费管理小组,负责收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二)家长监督:学校设立家长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接受家长对收费工作的监督。

(三)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监督: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小学收费制度与管理

小学收费制度与管理

小学收费制度与管理收费制度:(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教科书补助。

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省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资金由中央承担,提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教科书补助资金由市和区承担。

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中央和市、区承担。

(二)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

在免除杂费的同时,落实省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学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500元。

公用经费补助由中央、省和地方按比例共同承担。

(三)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实施教师绩效工资。

(五)对于外地转入、外来务工子女(不分城市、农村)在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安排农民工(外来务工)子女定点学校。

三、具体政策措施(一)落实改革所需地方资金。

免收学杂费资金、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省、市和区按比例分担,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由中央承担比例为5:1:3.2:0.8,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由中央和省承担,承担比例为6:4。

(二)完善义务教育中小学经费预算编制制度。

科学规范的义务教育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是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

预算编制制度逐步完善。

?????????????????1、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

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区级财政预算,并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2、中小学预算以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村小(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代编到校。

3、按照国家、省下发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计算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并全额纳入年初预算。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收费行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校特制定以下收费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物价收费政策,加强廉政建设。

2.坚决贯彻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实行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制。

3.各类收费均由办公室统一执行,并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督的专用发票。

4.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代收费严格遵守专款专用,每学期结算一次。

做到多还少不补,其结果向家长公布。

6.加强社会监督,杜绝乱收费行为,举报电话:浦南小学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二)是指小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对学生及其家长收取的各项费用进行管理的制度。

1. 学杂费:每年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学杂费,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行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2. 课外活动费:学校在课外时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如社团、文体活动等,会向参与的学生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3. 实验费:对于需要使用实验室设备、材料等的课程,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收取实验费,用于实验教学的开展。

4. 校车费:如果学校提供校车服务,学生可以选择搭乘校车上下学,学校会向使用校车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校车的运营和维护。

5. 食堂费:学校的食堂提供学生用餐,学生可以选择在食堂就餐,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收取一定的餐费。

6. 住宿费:如果学校提供住宿条件,学生可以选择住校,学校会向住校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宿舍的维护和管理。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要求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证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收费的记录和管理,定期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收费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对于需要减免或豁免费用的特殊情况,学校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三)一、学校收费执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必需执行县物价局、财政局梳理的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清单。

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三篇)

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三篇)

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中小学的收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收费项目的明确:学校需要明确规定哪些项目需要向学生或家长收费,例如学杂费、图书费、实验费、活动费等。

收费项目应该与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发展紧密相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2. 收费标准的公示:学校需要将各项收费标准明确公示,包括费用金额、收费标准依据和收费主体等。

这样可以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具体收费情况,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 收费程序的规范:学校需要建立规范的收费程序,包括收费通知的发送、缴费时间的确定、收费方式的选择等。

学校应当尽量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方便家长和学生进行缴费。

4. 收费管理的监督与审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监督制度,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收费款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5. 收费减免政策的制定:学校应当制定收费减免政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减免。

减免政策应当公正公开,并有相应的审批程序。

总之,中小学校的收费管理制度需要合法合规、公平公开,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学校的经济需求和财务可行性。

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二)中小学收费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规章制度,对于保障学校经费运行的顺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中小学收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描述。

一、总则中小学校的收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而制定的。

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二、收费项目中小学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实验费、活动费等。

学杂费是指学校由家长支付的与教育有关的必要开支,包括教科书、教学辅助材料、文具用品、图书馆费、文化活动费等。

教材费是指学生使用教材所产生的费用。

住宿费是指学生因在学校住宿而支付的费用。

实验费是指学生参加实验活动所需支付的费用。

活动费是指举办各类活动所需的费用。

小学规范收费管理制度

小学规范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小学,包括公立小学和民办小学。

第三条小学收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合法合规原则:小学收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三)合理负担原则:小学收费应当合理,确保师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

(四)公平公正原则:小学收费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学生。

第二章收费项目第四条小学收费项目包括:(一)学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学费、住宿费等。

(二)杂费:包括教材费、作业本费、练习册费、考试费、体检费等。

(三)服务性收费:包括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校服费、床上用品费、餐费等。

(四)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课外活动费、兴趣班费等。

第三章收费标准第五条小学收费标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杂费:杂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成本核算确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应当明码标价,合理收取,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消费。

(四)代收费:代收费项目应当与家长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增加代收费项目。

第四章收费管理第六条小学收费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收费审核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费审核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三)收费记录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费记录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收费透明。

(四)收费退费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费退费制度,对因故退学的学生,按照规定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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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收费制度与管理收费制度:(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教科书补助。

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省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资金由中央承担,提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教科书补助资金由市和区承担。

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中央和市、区承担。

(二)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

在免除杂费的同时,落实省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学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500元。

公用经费补助由中央、省和地方按比例共同承担。

(三)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实施教师绩效工资。

(五)对于外地转入、外来务工子女(不分城市、农村)在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安排农民工(外来务工)子女定点学校。

三、具体政策措施(一)落实改革所需地方资金。

免收学杂费资金、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省、市和区按比例分担,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由中央承担比例为5:1: 3.2:0.8,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由中央和省承担,承担比例为6:4。

(二)完善义务教育中小学经费预算编制制度。

科学规范的义务教育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是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

预算编制制度逐步完善。

1、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

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区级财政预算,并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2、中小学预算以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村小(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代编到校。

3、按照国家、省下发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计算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并全额纳入年初预算。

4、中小学支出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5、中小学预算要清晰地反映学校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

(三)建立中小学义务教育保障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

1、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开设“田家庵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专户”,用于中央、省和地方的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支付管理。

2、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向教育局报送本学期各月用于学校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费用的详细用款计划,经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后下拨。

3、根据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维修实际需求,编制全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并上报。

资金实施封闭运行,集中支付,直接拨付施工企业。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行“五统一”,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公示、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投资效益。

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行政府采购。

4、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拨款,专款专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四)严格控制收费行为。

免收学杂费的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中小学除可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小学每人每学期1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20元)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同时,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严格限制和规范代收费。

(五)加强监督检查。

区政府在安排民生工程义务教育经费时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于各种挤占、挪用、截留经费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组织领导根据《关于成立田家庵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田政办[2007]5号,成立由财政局、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加强宣传各相关部门、学校通过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形式,刊播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惠民政策;多形式反映农民、教师和学生的心声;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使党的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车轴山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

学校总务处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并进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⑴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总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4)、大额维修及采购要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批准招标采购。

五、财务监督和检查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

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总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学校教代会提供财务报告。

2、总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具体如下:(1)、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建立专账,专人管理。

学校会计应将每月的经费变化情况月报表报校长室和总务处。

(2)、各处室、部门所需非常规教学及办公用品采取申报制度,由使用部门申请,校长室批准,总务处统购买。

常规用品由总务处统一购买发放。

(3)、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即收支票据有原始凭据和经办人、证明人的签名,且由学校报账员主管会计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批款一支笔。

(4)、报账员必须做到报账及时,且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

对漏收的要负责追回,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的责任。

(5)、行政经费不准借支和挪用,特殊情况,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但借支时间不得超一个月。

宝日勿苏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全镇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实行报账制。

各学校取消出纳员和会计员,资金和账目归属中心小学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由各小学校长审核,中心小学审批,中心小学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一、预算内资金1、学期末学校制定出下学期开支预算,开学前根据学校收入制定开支预算。

2、学校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中心小学给每个学校单独设立现金日记账,但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向中心小学请示。

3、不得私自先开支经费,后报购物票据。

4、实行校长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各小学校长审核签字,最后由中心小学校长签字报销。

(如:招待费和会议费,必须提前向中心小学请示,否则不予报销。

)5、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员不得付款,会计员不得入账。

6、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相关票据。

7、各校购置办公用品或设备,由前勤主任或总务主任向学校申请,填写《购物单明细表》,本校校长审阅,再由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落实。

8、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制度,未经中心小学校长审批,报帐员不得办理报销手续。

9、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正式发票或合理支出单上应有经手人或证明人,学校校长审核,中心小学校长审批方能生效。

二、预算外资金1、各校的土地承包费、社会各界赞助等收入,各小学一律到中心小学缴纳资金和办理相关手续。

2、学校的一切预算外资金必须由中心小学统一收、付,集中管理,及时入帐,任何学校不得搞帐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责任追究中心小学将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对此项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的连带责任。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08]2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近年来,随着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但是,少数地区中小学财务管理仍存在责任不明、制度不严、效益不高等问题,个别学校甚至存在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法律的惩处,教训十分深刻。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切实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过地方各级政府的努力,基础教育经费得到了持续快速增长,这对教育经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上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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