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核心价值观念
检察官职业信仰的概念

检察官职业信仰是指检察官对法律、正义、公平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坚定信仰和追求。
它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基础,也是检察官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
检察官职业信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法律的信仰:检察官应当信仰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2. 对正义的信仰:检察官应当追求正义,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 对公平的信仰:检察官应当信仰公平,维护社会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冤枉无辜。
4. 对人权的信仰:检察官应当尊重和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5. 对职业道德的信仰:检察官应当信仰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职业操守。
检察官职业信仰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基础,也是检察官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
检察官应当始终保持对法律、正义、公平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坚定信仰和追求,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做出应有的贡献。
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稿:忠贞为民,廉洁奉公

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稿:忠贞为民,廉洁奉公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尊敬的评委、同行们:记得自己在上学的时候,就经常想象自己进入检察系统的那一时刻,怀着那份很美好的期待,带着那份对检察工作的热爱,认真地从事检察工作。
在刚刚加入到公诉队伍的时候,内心总是无比激动的,同事们忙碌的身影总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时常的问自己: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细致认真地工作?在公诉科的这段时间让我知道,是因为大家心中都有一份信仰,而这次主题教育的学习更让我认识到,信仰并非只是虚幻的字眼。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感悟了何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可为八个字:“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就是对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那么,结合自身实际,我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舍虚浮之行,倡忠诚之德。
有一种品德无论何时何地,都会受到人们的赞美;有一种品德,如果你拥有他,人格就会生化;有一种品德,她不仅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更是集体力量的保证。
这种品德名为忠诚。
忠诚范文网[*],就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忠诚是检察官的命脉,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事,当老人需要照料的时候,她们可能正在加班;当孩子需要温暖的时候,她们可能在外地查案。
他们用自己的行动阐述着忠诚的含义!第二,舍浮躁之气,做到执法为民。
“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
LocaLHOSt初入工作的我们,在散发着青春气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有些浮躁情绪。
虽然检察系统的一线工作可以更为直接地诠释着忠诚为民的价值,但诸如案卷的整理、材料的上报--这些简单的小事也同样体现着价值。
所以我们一定要放低姿态,清空个人的杯子,“多听、多看、多学”,踏踏实实的一点一滴学习工作技能,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律服务工作的核心价值观与职业道德

法律服务工作的核心价值观与职业道德法律服务工作作为一项专业的职业,其核心价值观与职业道德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服务工作的核心价值观以及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方面进行探讨,旨在强调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促进法律行业健康发展。
一、法律服务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法律服务工作的核心价值观可以概括为公正、正义、法治、人权和效率。
这些价值观在法律实践中起到了指导作用,保障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首先,公正是法律服务的首要价值观。
法律服务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无私执法的原则,确保司法机关的决策不受任何非法因素干扰,实现公正的裁判结果。
其次,正义是法律服务的核心。
法律服务应当追求社会公义,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只有在正义的基础上,法律服务工作才能达到其应有的价值。
第三,法治是法律服务的基石。
法律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
法律服务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
第四,尊重人权是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人民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效率是法律服务的重要价值观。
法律服务工作应当高效、合理、便捷,追求效果最大化,提高司法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法律服务的最佳效益。
二、法律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法律从业者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对于维护法律服务工作的公信力和专业性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从业者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首先,法律从业者应当具备诚信的职业道德。
诚信是法律从业者的底线,他们应当忠于法律、忠于职业、忠于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背执业道德准则。
其次,法律从业者应当保守职业秘密。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他们接触到大量的敏感信息,应当妥善保管,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
第三,法律从业者应当尊重客户权益。
他们应当充分尊重客户的意愿,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检察干警演讲稿范文

检察干警演讲稿范文第一篇:检察干警演讲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来自某某区检察院,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检察干警演讲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执法为民,安稳天下”是我们检察官的情怀、“刚正不阿,不畏权贵”是我们检察官的天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我们检察官的品格。
而“忠诚、公正、廉洁、为民”则是我们检察官的荣誉,是我们检察官的最高准则。
今天能有机会站在这里,述说我的职业情怀和感悟,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挑战。
望着“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几个大字伴着国徽在门前光彩熠熠,“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八个大字在大厅内明亮耀眼,或许是国徽的庄严,或许是肃穆的气氛,使我心中掀起了阵阵波澜,一种庄严的责任感使我肃然起敬。
进入检察队伍,我的人生,就像一滴水投入大海的怀抱,从接过第一本案卷起,我就担起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年年的风霜雨雪,一本本厚实沉重的案卷、高墙内那一张张阴郁的面孔、公诉席上那一轮轮唇枪舌剑的答辩。
记得在审理张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张某为逃避减轻责任,隐瞒其部分主要犯罪事实,阻挠我们案件的审理。
并通过寻求各种渠道试图搞好“关系”,以重金某某我们的检察官。
但这些并没有撼动我们检察官公正廉洁的立场,使犯罪嫌疑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这维护好了我们检察官的“立检为公”的形象,保护了国家财产的安全,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很好的公信力和口碑,给我们检察系统新生力量树立起了很好的榜样。
等等这些公正廉洁的事迹感动了我。
因此在检察系统这个大家庭里,我明白了自己人生的意义,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人生目标。
也许我们没有法官在法庭上一锤定音的威仪,没有公安干警与罪犯生死搏斗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我们有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精神,我们有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情怀,演讲稿《检察干警演讲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我们深信,只有敬业进取、无私无愧,才有共和国的生机与发展,只有忠于职守、无惧无畏,才有人民的和平与安宁。
浅论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文化价值观包括哪些

浅论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文化价值观包括哪些任何一种文化之所以能够维系而且不断发展,外部环境和内在的动力是决定其合理存在的必然因素,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乃是其自身矛盾演化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内因最终决定事物的发展。
某种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显然决定其内部矛盾的主导方面。
检察文化亦是如此。
显然,分析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对于厘清学界关于检察文化概念的混乱以及把握检察文化的存在形态无疑具有提纲挈领之用。
一、检察文化的定义分歧根本源于核心价值观的不同。
一般来说,组织文化是一个组织中所有成员所共享,并作为公共信息规则传授给组织成员的一套价值观、指导信念、理解能力和思维方式的总和。
一般认为组织文化存在着两个层次:表层的物质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
(也有论者认为中间还有中层的制度文化。
)在表面上,是可以看见的物质形象和可以观测到的行为。
如组织的制服(穿着)、礼仪文化等。
但是,文化中的这些表面因素,实际上反映的是存在于组织成员思想中的深层次价值观。
这些深层次的价值观、理念等决定着组织文化的外在形式,也是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组织文化具有本质差别的根本原因。
价值观是有别于事实判断和科学知识的另一类认识形式,是判断是非曲直、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价值准则。
价值观是判断好坏的标准,也是指导人们行动的指南。
价值观在社会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社会文化的精神之所在。
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最主要的是价值观的差异,不同文化间的冲突最主要的是价值观的冲突。
核心价值观则在整个组织文化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是组织文化能否对组织运行发挥正面作用的关键。
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与落实也是组织文化塑造的核心内容,关系到组织文化的成败。
考察目前国内学术界和检察机关对于检察文化的各种定义,无论是从企业文化的角度入手,还是结合其他理论对检察文化所做出的探讨,总离不开对于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追寻。
如有的研究者参考研究企业文化的视角研究检察文化,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形式,其特点是将检察机关的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结合起来,将以往以物为重点的管理转变为以人为核心的管理。
2024年检察官“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心得体会范例(2篇)

2024年检察官“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心得体会范例一、六观一直以来,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始终保持着对检察工作的初心和热情。
2023年,我有幸参与了新一轮的培训,学习了“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深感受益匪浅。
下面是我对这六观的一些心得体会。
1. 社会主义法治观社会主义法治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要义。
它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根据、以法治为手段、以公正为宗旨。
作为法治工作者,我们要深入领会社会主义法治观的精髓,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2. 人民利益观人民利益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检察工作的价值在于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为人民维权。
无论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执法监督阶段,我们都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履行好维护人民权益的职责。
3. 依法办案观作为检察官,我们的核心职责就是依法办案。
依法办案观要求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案,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运用好法律手段,化解纷争、惩治罪恶,做到公正公平,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4. 执法公正观执法公正是司法机关的核心价值观。
执法公正观要求我们公正无私、严守底线,做到一视同仁,坚决杜绝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的现象。
5. 公信力观公信力是司法机关的最宝贵的资本。
我们要时刻自警自省,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6. 安全发展观安全发展观要求我们注重司法安全、社会安全和个人安全的有机统一。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们要关注安全风险和安全保障,确保自身安全和群众安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以上六观是我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应当具备和坚守的基本观念,我会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这些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观,六个统一

准确把握、牢固树立“六观”。
一要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保持清正廉洁。
这是检察人员共同的根本宗旨、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检察文化对检察人员的本质要求,也是全体检察人员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
二要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时想到稳定、办案时考虑发展。
三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使人民群众通过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又感受到人民检察官的关爱和温暖。
四要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坚持以数量为基础、质量为生命线、效率为保障、效果为根本、安全为前提,做到五者协调统一、相辅相成。
五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用必追究。
六要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加强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准确把握、自觉坚持“六个有机统一”。
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
深化对科学发展主题的认识,既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要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自身发展中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
三要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范文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感学习法治理念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性。
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治的本质和内涵,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的要求。
在这一学习过程中,我不断反思思考,并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治理的基本原则和工具,所有人都要遵守法律规定,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公正性和权威性的保障,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为检察官,我们要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其次,学习法治理念,对于提高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至关重要。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规范。
学习法治理念,可以使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运行规律和实践要求,提高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的水平,增强法律逻辑推理和法律分析的能力。
只有掌握了法律理论和方法,才能有效地指导和运用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
再次,学习法治理念,能够加强我们对法律精神和法治精神的认同和信仰。
法律精神是法治社会存在的精神内核和理念基础,包括法治的价值追求、法律的崇高精神和法治的核心原则。
而法治精神是法治实践的具体表现和实质要求,包括法律尊严、权威和公正公正。
作为一名检察官,要牢记法律的使命和担当,坚守法律和公正边界,执法公正不偏私,坚守法治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后,学习法治理念,还能够提高我们的思维境界和工作效能。
法治思维是一种综合分析和综合判断的思维方式,是面向法律规范和法理价值综合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是从国家、社会、个人多层面考虑问题的能力。
具备了法治思维,我们可以更加理性地分析问题,更好地预见和预判问题,对复杂案件和矛盾纠纷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判断和决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树立检察官核心价值观段军杨文龙【摘要】正义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公正则是司法的灵魂所在。
公正司法,不仅体现在实体上,更要在程序上实现司法公正,即“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
廉洁是人民检察官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重要评断标准,也是实现公正的基本保障。
司法工作要廉洁,关键要求司法人员严格自律。
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司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执政为民在司法的具体表现,也是“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自然延伸。
司法为民要求工作中常怀爱民之心,想为民之策和练为民之功。
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人民检察官的精神品格与追求,成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的精神动力。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人民检察官应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在新形势新任务下,这既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司法工作指明了新方向。
司法核心价值观包含“公正、廉洁、为民”三个方面,内容明确具体,结构严谨,层次清晰,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有机的、系统的整体。
它总结了成功经验,又有新的提升概括;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全体人民检察官的共识。
笔者作为基层检察院的一名人民检察官,下文将从“公正、廉洁、为民”三个方面谈谈自己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自觉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
一、公正是司法价值观的灵魂正义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公正则是司法的灵魂所在,“以公正的逻辑代替武力的逻辑是法律本质的全部所在”。
无公正,则无司法。
“不患寡而患不均”。
一直以来,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
人民检察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引导民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消除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公正司法是树立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公信力的根本出路。
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是把水源破坏了。
”要做到司法公正,需要司法机关找出矛盾焦点并公正对待。
司法机关必须在审判中找准矛盾冲突点,找准利益共同点,找准解决问题法理、情理的结合点,运用好调解的手段、依法裁判的手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严格公正、精益求精地办好每一起案件,使公正贯彻在每个诉讼活动和每个诉讼环节之内,也体现在所做出的裁判结果和社会效果上。
要做到公正司法,需要司法人员将公正司法作为最基本的职责进行遵守。
司法公正需要司法人员在运用特定职权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以公道正直的态度对待案件参与各方,严格遵循和依照法定程序,公平正确地确认和分配具体的权利义务,且具有良好的社会正义效果,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作为检察官,需要从政治觉悟、道德情操、职业崇仰、专业技能、行为规范、为民情怀、守廉毅志等方面对自己进行严格要求。
要做到公正司法,需要司法人员以对人民司法事业的赤诚之心,规范司法行为。
要做到阳光司法,守好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不违法审判,不徇私枉法,让法治天空下闪烁司法公正的阳光,唯此,人民群众才会认可“检察官是正义的化身”,才会相信“检察官的声音就是法律正义的声音”。
要做到公正司法,需要人民检察院将当事人的诉求实现充分表达,正义能够得到伸张。
人民检察院只有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才能以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努力实现个案公正,才能依法保护好当事人的具体权益,实现普遍正义与个别正义的有机统一;只有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才能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只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才能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
二、廉洁是司法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廉洁是人民检察官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重要评断标准,也是实现公正的基本保障。
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一切司法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人民检察官是法律的使者,承载着断是非、化纠纷的重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要求每名检察官必须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确立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司法为民的道德信念,维护检察官职业的尊严,进而维护司法的尊严。
人民检察官是否司法廉洁,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
没有廉洁这个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法稳固。
司法工作只有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徇私情,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反腐倡廉是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
中国历史上广受百姓传颂和敬仰的“青天”——包拯、海瑞、狄仁杰等都是清正廉洁的楷模。
新世纪的今天,人民检察官更应当博古纳今,不为私欲遮望眼,始终保持职业良知,保持清廉如水、执法如山的本色,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廉洁?要廉洁就要自律。
一直以来,廉洁自律是为一体,只有自律才能廉洁。
第一要自重。
即注意自己的言行。
检察官应纳言敏行、深居简出、清心寡欲,切忌因言行不慎而让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
不要认为拿点小烟小酒无伤大碍,要防微杜渐,要坚决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
同时,检察官还要时刻注重自身修养,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良好的政治素质主要表现在一个“强”字,良好的业务素质主要表现在一个“精”字,良好的品行主要表现在一个“严”字。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检察官要不断清除自身思想上的政治杂念,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身体力行共产主义美德和社会公德,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公众的表率,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永保两袖清风,一身正气,靠人格的力量和道德的典范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尊敬。
第二要自省。
即加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
能够按照党中央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检查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
因为清廉自守,对一般人来说是修养和道德问题,而对检察官来说,则事关遵纪守法和严肃执法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
所以,检察官要“常怀律己之心,深畏法度之威”,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在忠实地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否在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
也就是说,在廉洁自律中,检察官要养成“日三省吾身”的习惯,不仅能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反思自己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等方面有没有违纪违规行为;而且还能够按照党章党规和国法的有关规定,对照检查,反思自己的言行有没有越轨行为。
第三要自警。
即严格约束自己。
就是要建立廉洁自律的防线,善于从那些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增强抵抗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免疫力。
作为检察官,就是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教育自己。
一是按照党纪国法的规定约束自己。
在审理和执行案件时,不仅能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而且还能按党中央和中纪委的廉洁规定要求,约束自己。
二是按照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约束自己。
见了好处不伸手,见了美色不动心,见了利益不忘义,以高尚的人格去赢得公众的尊重、支持和帮助。
比如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物、财物和其他利益,不接受当事人以及代理人的贿赂,不谋取不应该得到的好处,不超越规定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
三是按照社会公德要求约束自己。
检察官不仅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要清身正行,并且在社会公德的诸方面也能率先垂范,在八小时以外更能严于律己。
三、为民是司法价值观的根本目的在我国,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
司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司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执政为民在司法的具体表现,也是“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自然延伸。
为民是人民检察官践行根本宗旨的思想和情感基础,也是司法权的本质属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检察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
人民满意是检察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检验检察院工作的根本标准,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人民检察官只有把人民性作为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向前发展,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人民检察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检察官。
为民,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根本目的。
要做到司法为民,应常怀爱民之心。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有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只有常怀爱民之心,我们在工作中才能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才能使我们的一切工作为人民。
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
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
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检察院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有爱民之心。
爱民之心就是要心中始终想着人民,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用自己的司法行为让当事人体会到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
常怀爱民之心,就要像宋鱼水同志那样牢记党的宗旨,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永葆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理想的起点、信念的支点和事业的轴心,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做到司法为民,应常想为民之策。
常想为民之策就是要求检察官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实际办法。
一是要常想便民利民诉讼的办法。
就是要当事人感受到诉讼的方便与快捷。
当事人打官司可能有各种各样的不便,检察院和检察官就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多为民着想,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研究怎样方便群众诉讼,既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又免除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最大程度的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二是要常想提高审判效率的办法。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检察官必须恪守公正与效率的基本要求,在公正的基础上,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尽快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要做到司法为民,应常练为民之功。
常练为民之功就要求检察官具备扎实的执法为民综合素质。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想为人民群众办点事,没有好的本事也可能会好心办坏事。
要把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结合审判实践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一是要练好法学理论功。
检察官第一位的是要学好法律及相关知识,不懂法怎能执法,但是检察官光学法还不够,因为一个案件往往要涉及社会学、自然科学、医学、心理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