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民用建筑的用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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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各类民用建筑

用电量及变压器容量的估算指标

厦门市工程咨询中心2009年10月13日

目录

前言: (1)

一、各类民用建筑的用电指标研究 (1)

二、负荷计算说明及变配电设备的配置原则 (5)

前言:

在近几年的财政投资项目概(概)算评审过程中,经常碰到因永久用电的不确定导致的超估算、超概算现象,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前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中该部分内容深度不够或者没考虑这部分内容。有的宁大勿小,增加投资,造成目前多数用户的变压器负荷率过低的现象。

2、前期的方案设计没有跟供电部门协调,实际进线方案的变更导致投资变化。

跟该部分投资有关的内容主要是变配电的容量和进线方案。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我们对变配电的容量指标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一个可行的估算指标,供我们内部评审时参考。

一、各类民用建筑的用电指标研究

民用建筑的用电指标,尤其是负荷计算中需要系数的大小,一直是一个意见很不一致、没有完全解决好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民用建筑的情况非常繁杂,诸如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单位、不同的设备、不同的使用情况、不同的工程规模、不同的建设投资标准等等,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用电量有较大的差异,很难给出一个大家均可使用的标准。有的工程设计者,往往宁大勿小,使已建成的许多工程的变压器容量选择偏大,多数在很低的负荷率下运行。1984年在建设部设计局的支持下,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华东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等单位组成的民用建筑用电负荷调查组,在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对各类宾馆饭店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蹲点实测,发现有很大的分散性,历时一年多也只获得了阶段性成果。由于国

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对民用建筑用电量认识的较大差别,目前意见仍难统一。

根据本次课题的目的和要求,课题组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已实施项目的归纳整理分析等方式,初步形成了我市财政投资项目中各类建筑用电负荷的使用指标。

1、走访了厦门市合道建筑设计院、厦门电力勘察设计院、杭州中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多家设计单位,与电气设计专业人员、电力配网专业人员进行座谈,就设计容量参数的确定、用户的反馈情况、实际运营的情况、国内外相关课题的研究新成果新见解等问题进行交流。

2、查阅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3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2007版) 、《高层建筑电气设备负荷的预测计算》(甄利玲)、《各类民用建筑的用电量及变压器容量的估算》(庞传贵、李维时)、《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福建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2008 年版)》的通知(闽电营销〔2008〕397号)、《福建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房〔2007〕83号)、《关于印发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费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电营销〔2007〕 509 号)等资料和文件。

3、选取了中心近几年已评审过的各类项目50余个,归纳、整理及分析,祥见附件。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认为《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2007版) 中的“表2.2.2-1变压器装置指标”,可作为工程前期的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作为估算变压器安装容量的参考。

表一:各类建筑物的用电指标

制冷时的数值。空调冷水机组采用直燃机时的用电指标一般比采用电动压缩机制冷时的用电指标降低25~35V·A/m2。

2.住宅用电指标一般按户计算,厦门地区按表二执行并按闽价房〔2007〕83号收取配套费。

3.一般普通装修取中间偏下限值,高档装修、豪华装修及全空调(空调面积≥85%)取中间偏上限值。

4.上表中中小学指标偏低,总建筑面积按30~60 V.A/M2较为合理。

5.如估算容量超过上表中的取值范围,需进一步分析项目用电方案是否合理,必要时咨询电气设计方面的专家。

表二:套型分类及配电容量

1.住宅设计计算负荷标准:一类住宅不小于 4kW;二类住宅不小于6kW;三类住宅不小于 8kW。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2.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可按实际需要确定负荷标准。

3.住宅各级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可根据接在同一相电源上的户数选取,需要系效推荐值见表三

表三:需要系效推荐值

注:住宅内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按 0.9 计算。

4.住宅楼公建设施原则按每平方米 40 瓦配置。

5.小区变压器容量根据负荷测算结果配且,并考虑一定的配交负

载率,负载率一般取 0.8。

表一中数值不是施工图设计时某个房间的负荷指标,对某个房间的负荷,应按其实际安装的用电设备的需要设计。还要注意表1中的每平方米瓦数可折算为伏安数,即将瓦数除以功率因数0.9(补偿后),再除以变压器的负载率0.65一0.85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伏安数为瓦数的约1.5倍左右,此伏安数可作为确定变压器容量的依据。这个指标有人认为偏高,有人认为偏低,实际上该表中的数值已有一个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的范围,以适应不同情况的要求。且在折算到变压器的安装容量时,变压器的

负载率又有一个范围作为调节,认为样表中指标偏高者,可取其低限;认为指标偏低者,可取其高限。

二、负荷计算说明及变配电设备的配置原则

1.在施工图设计时需要进行详细的负荷计算,主要包括设备容量(安装容量)的计算(即统计与累加)、计算容量(将设备容量乘需要系数)和计算电流的计算。对于最末一级配电箱,可只标注设备容量,并将其作为计算容量(即需要系数为1)。对于干线和整个工程,除需要标注设备容量外,还要标注计算容量和计算电流,以便根据计算容量选择变压器,根据计算电流选择开关和导线等电气设备。

在民用建筑中有大量的单相负荷,三相负荷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据调查,在目前运行的工程中,多数工程都比较严重地存在着三相负荷不平衡的问题。有的是设计问题,有的是施工问题,有的是使用的随意性。使用的随意性很难解决。工程设计者的责任是在施工图设计时考虑周全些,尽量做到三相负荷分配平衡。减少运行时的特别严重的不平衡现象。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当某些末端设备无法使三相分配平衡时,则应在干线或每台变压器的低压侧尽量调整到三相平衡。

末端配电箱的三相不平衡负荷的计算,建议采下方法:

①当最大相与最小相负荷之差小于三相总负荷的10%时,当作三相平衡负荷计算;

②最大相与最小相负荷之差等于或大于三相总负荷的10%时,取最大一相负荷的三倍作为等效三相负荷计算。

2、变压器配置原则

在建筑工程的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按用电指标估算出所需要的变压器总容量,根据总容量、负荷分布、负荷性质及供电半径的要求,确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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