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电力抗震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电力系统抗震防灾能力,保障电力设施在地震灾害中的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对电力系统的影响,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在地震灾害发生前,做好各项预防工作,提高电力设施抗震能力;在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抗灾救援,确保电力供应。
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各级电力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3. 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地震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级电力部门要紧密协作,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4. 安全第一,确保供电:在抗震救灾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安全和电力设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确保电力供应。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电力抗震救灾指挥部(1)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电力抗震救灾工作。
(2)制定电力抗震救灾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
(3)组织开展电力设施抢修、恢复供电等工作。
2. 电力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1)负责电力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收集、整理、分析地震灾害信息。
(3)组织协调各级电力部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 电力设施抢修队伍(1)负责电力设施的抢修、恢复供电工作。
(2)按照电力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迅速开展抢修工作。
(3)确保抢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四、电力设施抗震措施1. 优化电力设施布局:合理规划电力设施布局,避免地震易发区域。
2. 加强电力设施抗震设计:按照抗震规范要求,提高电力设施抗震性能。
3. 电力设施加固改造:对现有电力设施进行加固改造,提高抗震能力。
4. 电力设施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电力设施监测预警系统,实时掌握电力设施运行状态。
五、地震灾害应对措施1. 启动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 电力设施抢修:组织抢修队伍迅速开展电力设施抢修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3. 保障人员安全:确保电力设施抢修人员安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电力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电力系统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国家及地方有关电力、地震灾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电力系统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指南;(3)本地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电力系统地震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设立电力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电力系统地震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2 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电力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地震灾害信息,制定应急响应方案,组织协调应急物资、人员等资源,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地震灾害预防3.1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对本地区电力系统进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明确地震灾害可能对电力系统造成的影响。
3.2 电力设施抗震加固对电力设施进行抗震加固,提高其抗震能力。
3.3 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4 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地震灾害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地震发生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地震灾害情况。
4.2 应急响应根据地震灾害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 应急处置(1)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2)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优先保障重要用户用电需求;(3)加强应急物资和人员调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4)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4 恢复供电根据地震灾害情况,制定恢复供电方案,确保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五、应急保障5.1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抢修队伍,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灾害处置应急预案(三篇)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灾害处置应急预案一、背景和目的地震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供电系统的设备和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有效应对地震灾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地震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该预案旨在规范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发生地震灾害时的应对措施,包括组织机构、应急预警、紧急抢修、通信保障、危险物品防控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以确保供电系统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二、应急组织机构1. 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地震灾害处置应急预案,联系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由公司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
2. 抢修组:由抢修队伍组成,负责抢修受损的电力设备,保障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3. 通信组:负责保障应急通信的畅通,与外界进行及时沟通和信息传递。
4. 安全组:负责危险物品防控、现场安全等工作。
三、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1. 应急预警:监测地震动态,根据地震预警系统的预警信息,向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部门发送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 应急响应: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后,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通知所属地区的各部门、站点等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并准备抢修所需的设备和人员。
四、抢修与恢复1. 抢修任务分配:抢修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受损的设备进行分类和分级,制定抢修任务的优先级和时间表。
2. 快速抢修:抢修组立即到达抢修现场,进行设备维修和恢复工作,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3. 恢复评估:抢修完成后,进行设备恢复评估,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五、通信保障1. 通信设备: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做好通信设备的备份工作,保障通信设备的完好。
2. 备份通信渠道: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单位建立备份通信渠道,确保与外界进行及时沟通和信息传递。
六、危险物品防控1. 危险物品排查: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危险物品的排查工作,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
2. 危险物品处理:发现和确诊危险物品受损,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处置,确保人员安全。
电力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电力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置概述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可能对电力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地震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在地震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二、地震前期准备
1. 加强地震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能够及时获取地震预警信息。
2. 对电力系统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检查电力设施的抗震设防情况,及时对存在问题的设施进行整改和加固。
三、地震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 确保人员安全,及时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员。
2. 启动应急备用电源设备,确保急需用电设施的供电稳定。
3. 对受损的电力设施进行紧急维修和恢复工作。
四、地震后期恢复重建
1. 对受损设施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2. 抓紧时间进行设施修复和重建工作,确保电力系统能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五、地震应急处置预案的完善和改进
1. 定期对地震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评估和修改,确保其符合实际需求。
2.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整体应对能力。
六、总结
地震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我们要不断加强地震应急处置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
地震应急供电预案范文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应对地震灾害造成的电力设施损坏,确保地震发生后电力供应的及时恢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震发生后,对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供电的应急行动。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地震应急供电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和监督地震应急供电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工作。
3. 电力抢修队伍负责现场抢修、恢复供电工作。
四、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1. 第一级应急响应:当发生地震导致大面积停电,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时,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
2. 第二级应急响应:当发生地震导致局部停电,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有一定影响时,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
3. 第三级应急响应:当发生地震导致轻微停电,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影响较小,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措施1. 第一级应急响应(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
(2)立即组织抢修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电力设施抢修工作。
(3)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等沟通,了解停电情况,确保应急供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第二级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
(2)组织抢修队伍赶赴停电区域,开展电力设施抢修工作。
(3)根据停电情况,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保障重要用户和居民生活用电。
3. 第三级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
(2)组织抢修队伍赶赴停电区域,开展电力设施抢修工作。
(3)根据停电情况,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用电。
六、信息报送与发布1. 地震发生后,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电力公司总部、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2. 根据应急响应等级,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发布停电信息。
3. 定期向政府相关部门、电力公司总部、上级部门报送应急供电工作进展情况。
七、预案实施与培训1. 定期组织应急供电演练,提高抢修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灾害处置应急预案(四篇)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震灾害处置应急预案第一章绪论1.1 编制目的为保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发生地震灾害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维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地震对供电系统造成的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地震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编制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3)地震应急处置相关文件和规定。
第二章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机构2.1 预案组织机构(1)指挥部:由公司领导任命,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决策和指导各级预案执行部门的工作;(2)预案执行部门:包括应急指挥中心、供电保障部门、维修修复部门等;(3)预案支持部门:包括后勤保障部门、信息通信部门等。
2.2 预案组织机构职责划分(1)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拟定预案执行工作计划,组织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发布与转发有关紧急通知和决策文件;(2)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指挥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时汇报和通报灾情,统筹和协调相关资源;(3)供电保障部门:负责组织供电保障工作,确保关键用户供电,在灾害后及时恢复电网正常运行;(4)维修修复部门:负责组织电网设施的抢修和灾后维护工作;(5)后勤保障部门:负责组织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如人员、物资、设备等方面的保障;(6)信息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和保障预案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与通信工作。
第三章地震预警和警报3.1 预警和警报介绍(1)地震预警是指根据地震发生前的地震波传播速度以及区域监测到的地震波信息,通过系统预报和分析,迅速发出与地震发生时间与地震波传播时间相比具有一定提前量的信息;(2)地震警报是指在发生地震后,通过各种报警设备和手段向相关人员发布地震信息和警报。
3.2 预警和警报的接收与传达(1)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和分析地震预警信息,并根据地震预警信息的内容和提前量,判断是否需要发布地震警报;(2)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向各级预案执行部门发送地震警报信息,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应急准备;(3)预案执行部门收到地震警报后,立即进行确认,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并向所辖区域的供电单位、用户及相关部门发布警报。
出现地震应急预案电力

出现地震应急预案电力
地震应急预案电力保障
1. 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在地震发生时,电力系统将面临重大挑战,因此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快速评估电力系统受损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 启动备用电源设备,保障重要设施和区域的供电稳定。
- 安排人员对受损设施进行紧急检修和抢修,恢复受损电力设施。
- 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监控和巡检,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2. 电力设备防护和加固
针对地震可能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和停电情况,需要对关键设施进行加固和防护,以提高设备的抗震能力和可靠性。
对于重要的电力设备和供电线路,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3. 电力应急物资准备
在地震应急情况下,电力系统需要大量的物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电缆、绝缘材料等。
需要提前储备这些物资,并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以应对突发情况的需要。
4. 电力系统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电力系统的应急演练,包括模拟地震情况下的电力故障和抢修情景,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确保在实际应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5. 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
电力系统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应对地震应急情况。
需要与地震局、公安等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和响应。
电力行业地震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电力行业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电力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电力安全生产条例》(3)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地震应急预案(4)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电力行业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5)信息共享,科学决策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电力行业地震应急预案领导小组(1)组长:电力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2)副组长:电力行业相关部门负责人(3)成员:电力行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确保应急响应工作有序进行。
2. 电力行业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部(1)指挥长:电力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2)副指挥长:电力行业相关部门负责人(3)成员:电力行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开展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3. 电力行业地震应急预案工作组(1)应急救援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2)物资保障组:负责调配应急物资,保障救援行动。
(3)通信保障组:负责保障应急通信,确保信息畅通。
(4)卫生防疫组:负责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群众生命健康。
(5)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6)宣传报道组:负责宣传报道地震灾害情况和救援进展。
三、应急响应1. 预警(1)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接到地震预警信息后,立即向电力行业地震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地震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初级响应(1)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工业部关于发布《电力系统破坏性地震应
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电力工业部
【颁布日期】 19970310
【实施日期】 19970310
【章名】通知
《电力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是根据《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制订的,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尽快制定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迅速印发至基层电力企业(包括委托管理的电力企业)。
各级电力企业要熟知“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有关电力企业要努力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应将本系统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部备案。
【章名】电力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办发〔1997〕54号文印发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电力系统各地区各级电力企业,当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都要作出应急反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在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
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
1.3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
2.抗震救灾机构的设立
2.1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本级第一行政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
副指挥长:本级行政分管电力生产、建设负责人。
成员:本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消防、保卫、卫生、交通负责人)。
2.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成立
当接到当地地方政府临震预报或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有关电力企业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严重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2.3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指挥及组织协调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及抗震救灾工作职责。
2.4各电力企业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临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向上一级抗震救灾机构报告,同时直接报告电力工业部抗震救灾机构。
3.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1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3.1.2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了解震性、灾情,包括电业职工的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受破坏情况和供电受损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政府及电力部,并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2.1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到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
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2.2本省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立即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并报电力部,迅速查清人员伤亡、电力设备、设施、供电受损情况,指挥、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3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本系统内组织人力、物力,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对地震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工作。
3.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3.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3.3.2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区所在的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协调全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和“紧急支援”工作。
3.3.3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地震局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并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与本部联络。
4.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4.1接到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临震预报通知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4.2进入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等项应急准备工作。
(1)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准备工作。
包括电力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一旦遭地震破坏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准备;对震后可能引发火灾及时扑灭制止火灾漫延的各种准备;交通车辆应急使用的准备;抢救
的医疗物资准备等。
(2)做好电力调度工作。
对可能受地震影响或地震产生的次生灾害危及的电源设备、设施,要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或变更,特别是对核电站、水电站要按受危害最小和损失最小的原则做好运行方式变更的预案,并经其主管机构或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做好重要用户备用电源的应急等项工作。
临震应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用户(如水源厂(地)、公安、消防、监狱等重要用户)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处于应急可靠备用状态;供电部门还要准备必要的移动或应急电源,确保重要用户应急之用。
(4)人员组织和分工
发供电企业运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各级调度值班人员要严肃调度纪律,进入“临战状态”,下达命令正确,执行命令准确无误,保证地震期间电力调度无差错;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并做好分工使处于应急状态。
(5)对地震后可能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6)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业职工及家属的避震疏散工作。
5.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期的“电力保障”及“紧急支援”工作
(1)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当地有关电力企业在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查清地震造成电力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查清供电线路、通信系统受损情况,立即投入抗震救灾和自救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2)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本系统力量
协助地震区电力企业恢复被破坏的发、输、变、配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设施功能,电力调度要保障重要用户及灾区用电供应。
(3)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组织力量奔赴受地震危害的电力建设工程参加抢险、抢救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
(4)电力保障工作还包括对震后受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测,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各级电力系统的医疗队伍,交通车辆等处于可调用状态,随时服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门调动,奔赴地震灾害地区参加抗震救灾的“紧急支援”工作。
(6)地震区域各级电力企业的保卫部门除加强本企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协助地震灾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地震地区电力部门应尽快做好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统计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并由电力部报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或由部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