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规图纸要求
建筑图纸规范(部分)

图纸规范(部分)(国家建筑制图规范标准)根据现阶段装饰行业的实际情况,遵循建筑制图规范的原则,特制定本图纸规范。
一、图纸内容要求(一)图纸排列顺序为了使设计师能够较好地向甲方表达其设计意图,又使施工者有较完整的施工依据,减少施工中的变更、拆改项目,提高有效工作时间,因此要求设计师必须图纸齐全,排列有序(按以下顺序排列)。
⑴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⑵目录(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⑶工程概况⑷设计说明⑸装饰工程项目表(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⑹施工图纸(总平面图、总天花平面图、平面、天花、立面、大样详图等)(二)图纸的内容要求利用正投影原理所绘制的平面、立面、剖面图是设计师的设计意图与其现场施工交流的语言。
设计师要将自己的设计意图充分的表达给客户及施工人员,设计师就必须掌握设计的图纸规范;正投影制图要求使用专业的绘图软件工具,在图纸上作的线条必须粗细均匀、光滑整洁、交接清楚。
因为这类图纸是以明确的线条,描绘建筑内部或者外部装饰空间的形体轮廓线来表达设计意图的,所以严格的线条绘制和严格的制图规范是它的主要特征。
1、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2、图纸目录图纸目录必须标有正投影图的图号、图名及备注。
图名是按图纸编排顺序,从第一页施工图开始编号。
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内容应反映出建筑工地的大体格局、工程地址、设计部门、工艺级别、设计风格等。
2、设计说明3、装饰工程项目表必须标明装饰工程涉及的每个空间的顶面、墙面、地面、家具、踢脚、门窗、及套和装饰工程的外部装饰的材质、品牌、规格、颜色,以便甲方及观者对装饰工程的主材及建议的色彩、配饰思路更清晰。
1、施工图纸:(1)平面布置图A. 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
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构造。
B. 平面图须注清立面标识、房间名称、地面材料(包括材料尺寸、规格,边长≥450的材料应画准排砖位置)、主要家具及家电平面布置图(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要求

关于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报批资料及图纸要求资料、图纸: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一书五图):规划说明书,带地形图的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综合管线平衡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各种规划图应符合制图规范。
1、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发的实测地形图(含提供道路、河涌等内容,地形图要求青岛城市坐标系) (各一份);2、以1:500实测地形图设计的总平面规划图(二份);3、总平面规划图(1:500若图幅过大可按1:1000)的蓝晒图(二份);4、道路系统规划图(二份);5、绿地系统规划图(二份);6、用地竖向规划图(二份);7、规划说明书(二份);8、规划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光盘)(总平面图必须是dwg文件,要求使用青岛城市坐标系,以米为单位);9、能够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主要道路沿街效果图等。
二、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图纸内容和深度如下(仅限参考具体应满足法规、规范要求):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要求,综合考虑规划基地周围地区土地利用功能、建筑物性质、道路交通等环境因素,进行建设条件分析并在设计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设计说明书中还应明确各经济技术指标及用地平衡表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⑴人口规模(指居住项目或包含居住功能的项目);⑵居住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总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指居住项目及包含居住功能的项目);⑶标明建筑物功能;⑷容积率(标明计算用地范围、面积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⑸建筑密度(标明计算用地范围、面积);⑹建筑高度、层数;⑺清晰标明用地界坐标、建筑间距、建筑物退缩用地边线及规划路边线距离;⑻公共设施配套项目(标明项目类型、建筑面积、设置的具体位置等);⑼市政配套设施(明确位置及规模,设置地下时必须征求专业部门意见)⑽列出各类用地平衡表;⑾标明主要道路控制点座标、道路宽度、转弯半径;⑿标明绿地边界,列出公共绿地面积、集中绿地面积、绿地率;⒀另需提供主要建筑的标准层平面图。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制图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图形和文字的方式,将规划内容直观地表达出来,为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制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本标准,规范城市规划制图的格式、内容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制图的各个环节,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图件。
三、制图要求1. 基本要求1.1 图件尺寸:根据规划图件的具体内容和用途确定尺寸大小,一般为A0、A1、A2等标准尺寸。
1.2 图件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比例,常用的比例有1:500、1:1000、1:2000等。
1.3 图件边框:图件应设置边框,边框宽度一般为2cm,边框上方应标注图件名称、比例尺和制图单位等信息。
1.4 图件标识:图件应清晰标注规划名称、图号、图名、制图日期等信息,方便查阅和管理。
1.5 图件质量:图件应清晰、完整、准确,文字和符号应清晰可辨认,不得有涂改、划线、污损等情况。
2. 城市规划总体图要求2.1 比例尺:一般选择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根据城市规模和图件尺寸确定。
2.2 地理坐标:图件应标注地理坐标,以便准确表示地理位置。
2.3 城市边界:图件应清晰标示城市的边界范围,包括行政区划、规划范围等。
2.4 城市基础设施:图件应标注城市的基础设施,如道路、铁路、水系、绿地等。
2.5 土地利用:图件应明确标示不同土地利用功能区,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2.6 建筑物分布:图件应清晰标注建筑物的分布情况,包括高层建筑、低层建筑等。
3. 城市详细规划图要求3.1 比例尺:一般选择1:1000或1:2000的比例尺,根据规划范围和图件尺寸确定。
3.2 地形地貌:图件应标注地形地貌信息,如山脉、河流、湖泊等。
3.3 道路交通:图件应清晰标注道路的规划布局、道路等级、交叉口等信息。
3.4 绿地景观:图件应标注绿地的布局、类型和面积,包括公园、广场、花坛等。
规划施工图建筑总平面图的绘制要求

规划施工图(建筑总平面图)的绘制要求1本要求适用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报建阶段及最终报审阶段图形文件的绘制,建筑总平面图也应参照本要求绘制。
2 规划图要严格采用建筑工程当地坐标系绘制,以AutoCAD中一个绘图单位代表1米,不得旋转、偏移、缩放。
3 属规划内容的实体(符号除外)不可以图块(BLOCK)形式或AutoCAD不能辨识的形式出现。
4 对要求绘制的闭合多义线(POLYLINE)规定如下:4.1 同一多边形实体不应出现重复的线段,同一多边形不可重复绘制叠加在一起。
4.2具有相同属性内容的同类型轮廓线,邻接边必须完全重合且仅允许一次重复。
不允许出现邻接边界重叠和交叉现象。
5 规划图应为二维图形,即所有实体的“Z”坐标值必须为“0”。
6 尺寸标注必须采用AutoCAD标注功能自动产生,不得将标注内容炸碎处理,如需文字补充说明,请另行定义文字,不得对尺寸标注的文字修改。
坐标标注保证与AutoCAD中实际坐标一致。
7 电子文件中所有文字类标注均采用“宋体”,文字样式名称统一为“GHBZ”,尺寸类标注采用“天正建筑自动生成的标注”样式,所衬地形图除外。
8 电子文件内容应干净,不得含有不相关的内容,如无用的字体、线型、图层等。
9 图层要求9.1 根据规划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将图层分为标准图层和“参考”图层,分别提出要求。
9.2 标准图层为规定性内容,图层名称、实体类型、线型、颜色等必须遵循《规划图标准图层分类规定》(附表1)的要求,各规定图层上只能放置规定的数据内容,不得出现与本图层无关的数据内容。
9.3 其它图层的设置,为实现作图标准的统一,图层名称、实体类型、线型、颜色等也应大多遵循《规划图“参考”图层设置表》(附表2),同一类型的数据内容必须放置在同一个图层中。
9.4 “0”图层中除了可以作为插入图块的基准层以外,不能存放任何其他数据;10 规划图内容参考以下要求10.1 最终报审成果电子文件由三个文件组成:标准成果图、规划总图、地下建筑平剖面详图。
图纸制作规范及审核的规定

图名
定义
制作标准
错误及扣分方法
扣分
《原始平面勘测图》
(每个句号和分号为一项审核标准小项)
对原始居室结构进行实际测绘,明确记录、表现空间结构与各种具体尺寸的图。
门
是否有门还是门洞及标注门的开启方向;再标注原门洞的高;宽。
每漏填一处或一处错误
1
2、审核目的
记录由设计和使用需求带来的原始结构变化、充分的利用墙体的特性解决深化设计的需求。将不同材质的墙体结构、完整、不遗漏的绘制出来,可以在施工的前期、设计过程中提早预防不同材质墙体处理的工艺要求、有效控制后期工程隐患,
记录墙体拆除带来的、不可缺少的相关工程量。
四、《平面图》
1、以“地面”为主的平面图、图纸标准、审核规定(平面图盖含所有表示平面形式制作的图纸。在规定、规范、图纸要求的基础上,不影响图纸表达、清晰的情况下,可以按规范合并。没有备注合并的图纸不得合并。对于缺图及没有按范图标准去绘制的按少图扣分)
2
窗
分飘台窗;落地窗;窗台窗等,要由下到上的分别标注窗台;窗体;窗上梁的各个标高
洞
垭口;窗;门洞的详细尺寸和标高。
口
勘测建筑口和能够完成拆除而达到设计效果的墙体;并标注材质;尺寸等。
梁
现场所有梁体的标高;宽度。
净高
正确标注房间内地面到顶面的实际高度。
墙
承重墙与非承重墙的关系材质;尺寸,非承重墙和建筑洞、口、门、窗等不需填充。
二、《设备勘测图》及改造后设备勘测图(《设备布置改造图》)
1、图纸标准、审核规定(涉及到的相关项目、一切以现场照片为量房依据)
图名
定义
制作标准
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要求

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要求一、引言根据国家建筑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理工程施工图纸应具有明确的施工要求和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本文对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希望可以为相关建筑行业提供参考。
二、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的定义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是指具有明确的施工要求和规范的绘制图纸。
其功能主要是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施工细节。
三、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的要求1. 结构设计要求: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应包括结构设计要求,包括建筑结构的承重要求、梁柱墙板等构件的尺寸和数量、钢筋混凝土的配筋要求等。
结构设计要求应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相关要求,确保结构安全稳定。
2. 建筑设计要求: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应包括建筑设计要求,包括建筑外立面的设计要求、建筑内部空间的布局要求、建筑材料的选择要求等。
建筑设计要求应考虑建筑功能和美观性,同时确保施工质量和耐久性。
3. 给排水设计要求: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应包括给排水设计要求,包括建筑的给水设计要求、排水设计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格要求等。
给排水设计要求应考虑建筑物的功能需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确保供水供暖和排水排污的顺畅和安全。
4. 电气设计要求: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应包括电气设计要求,包括建筑的电气布线要求、设备插座的位置要求、照明和安全配电系统的规格要求等。
电气设计要求应符合国家电气规范的相关要求,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5. 施工细节要求: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应包括施工细节要求,包括建筑的施工工序和顺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安全保护要求等。
施工细节要求应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保证。
四、结论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是建筑工程施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质量和完整性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绘制监理工程施工规范图纸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建筑工程制图规范

建筑工程制图规范建筑工程制图规范是指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规范化制作和使用专业图纸的一套准则和要求。
以下是一套基本的建筑工程制图规范:一、图纸的纸张规格和图幅封面标准1. 图纸纸张规格一般采用A系列纸张,如A0、A1、A2等。
图纸应采用白纸编制,清晰明亮,纸张应平整,无皱、波纹等缺陷。
2. 图框封面标准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制部门、图号、图名、图纸比例、日期、审核和签字等信息。
二、图纸比例1. 建筑平面图一般采用1:100至1:500的比例;立面图一般采用1:50至1:200的比例;剖面图一般采用1:100至1:200的比例。
2. 比例尺应标注在图纸上,并经常检查比例标注是否正确。
三、图例和符号1. 图例应一致、简洁明了,图例中的图符和文字应有一定的大小和粗细要求。
2. 符号应按照国家和地区的标准规定使用,如建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
3. 符号应绘制规范,线条清晰,不得有重影、断线、缺角等情况。
四、线条和字体1. 线条的粗细应适度,避免过粗或过细,保持线条的清晰度。
常用线条的线型应按照标准规定使用,如实线、虚线、点线等。
2. 字体应统一,大小适中,清晰易读。
字体一般采用宋体或等线字体,不得使用艺术字体。
五、图纸格式1. 建筑平面图的编制应按照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包括项目的布局、功能分区、空间尺寸、建筑结构等信息。
2. 立面图应清晰明了,包括建筑物的外立面形象、建筑材料和窗户等装饰元素。
3. 剖面图应能准确表示建筑物的内部结构,包括墙体、柱子、楼梯、管道等。
六、图纸质量要求1. 图纸应经过审核和审查,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图纸应规范的保存和归档,并按照施工进度和需要及时更新和补充。
3. 图纸应按照标准的图纸抄写要求进行制作,确保图纸的清晰度和可读性。
七、图纸的编号和归档1. 图纸应按照一定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制,确保图纸的唯一性和顺序性。
2. 图纸应严格按照项目的建设顺序进行归档,方便查找和使用。
对于已完成的图纸,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在城市规划中,制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是确保城市规划图纸准确、清晰、易读的指导性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一、图幅标准1.1 地图比例:城市规划图纸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比例,一般为1:500、1:1000、1:2000等。
1.2 图幅尺寸:城市规划图纸的标准尺寸为A0、A1、A2等,具体尺寸应根据图幅内容和使用要求确定。
1.3 边框要求:城市规划图纸应设置适当的边框,边框宽度一般为2-3厘米,以便于装订和保护图纸内容。
二、图形要求2.1 线型标准:城市规划图纸中的各种线型应符合国家标准,如道路、河流、建筑等线型应清晰、粗细适中。
2.2 符号标准:城市规划图纸中的各种符号应统一规范,如绿地、公园、交通设施等符号应清晰明了。
2.3 色彩标准:城市规划图纸中的色彩应根据不同要素进行分类,如绿色代表绿地、蓝色代表水体等,色彩应鲜明对比。
三、文字要求3.1 字体标准:城市规划图纸中的文字应选择适合的字体,一般为宋体或楷体,字号一般为5-7号。
3.2 标注要求:城市规划图纸中的各种标注应准确清晰,包括道路名称、建筑物标识、公共设施等。
3.3 标题要求:城市规划图纸应设置清晰明了的标题,包括图名、图号、比例尺等信息,方便使用者查阅。
四、图例要求4.1 统一标准:城市规划图纸中的图例应按照统一规范设置,包括符号、颜色、文字等。
4.2 易读性:城市规划图纸中的图例应具有良好的易读性,方便使用者理解各种符号和颜色的含义。
4.3 详细说明:城市规划图纸中的图例应详细说明各种符号和颜色的含义,以便使用者准确理解图纸内容。
五、其他要求5.1 标准化管理:城市规划制图应进行标准化管理,建立规范的图纸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2 审查验收:城市规划图纸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验收,确保符合标准要求,避免出现错误和疏漏。
5.3 更新维护:城市规划图纸应定期更新维护,及时反映城市规划的最新变化,保持图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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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说明书
1.项目概况:区位情况、总用地面积、可开发用地面积、总建
筑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保留各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规
划建筑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住宅毛密度、建筑密度、塔楼建筑
密度、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居住户数、规划居
住人口等;
2.现状市政管线概况:现状设施及管线情况,包括各类设施和
管线的位置、规模(规格)及服务对象;
3.容量预测:计算方法、指标及计算成果;
4.规划成果:各类设施的数量、规模、用地(用房)面积及布局,管线系统和管线规划导则。
(二)总平面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
签等;
3.图纸比例为1/500,制图单位为米;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
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
及其他特殊用地;
(2)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
注或用图例清楚表示;
(3)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规划道路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河涌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高压线、珠江导治线坐标;
(4)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5)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
(6)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7)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路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以建筑物高度的倍数表示);
(8)标准层的建筑面积(户数、每户建筑面积)及每幢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总户数),并附有标准层平面图;
(9)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
(10)各级公共绿地的布置,小游园及居住区公园的出入口、路网,行道树,园林小品的布置,地面铺装以及绿化种植示意;
(11)居住区级的绿地系统应明确、清楚地反映系统的空间关系(如点、线、面的关系);
(12)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不同类型的绿地边界用易于区别的线条表示;
(13)不同类型的绿地分类和面积要用文字或图例清楚标注;
(14)地下室上覆土形成的绿地及其他特殊绿地的剖面,包括绿地覆土厚度、排水层和防水层的结构;
(15)规划用地平衡表;
(16)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可开发用地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保留各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规划建筑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塔楼建筑密度、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等;居住区还包括住宅毛容积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居住户数、规划居住人口等;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表1的规定,非居住区类型的技术经济指标表参照表1;
(17)建筑明细表应当符合表2的规定,包括建筑物编号、功能、建筑面积等;
(18)公建配套设施明细表应符合表3的规定,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具体设置位置等;
(19)居住区类型的绿地明细表应当符合表4的要求,包括绿地总面积、分类绿地面积、道路绿地面积、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非居住区类型的绿地明细表参照表4;
5.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三)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为1/500,制图单位为米;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道路系统等级结构,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干道、一般城市道路以及规划区内各级道路;
(2)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等的交通组织及交通流向、公交站点等的布置;
(3)大型公共建筑的交通组织及与城市道路系统的关系;
(4)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拐点和交点坐标;
(5)地下车库的位置、范围、出入口位置、宽度、长度和坡度、地面临时停车的布点;
(6)人行天桥、隧道、残疾人坡(过)道的位置及与道路系统或建筑物的衔接方式及桥面、桥底的控制标高;
(7)道路横断面比例不限,但一般不小于1/200;
(8)规划自行车、机动车车库明细表及汇总表应当符合表5-1及表5-2的要求,并应标明不同地段位置的面积、车位数;
(9)规划区内不同地面、建筑物地台、室外地坪标高,道路交叉点及其它控制点高程、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内地坪规划标高,道路坡向、坡度,地面水排水方向,标出步行道、台阶、挡土墙、护坡、排水明沟等;
(10)复杂地形、典型地形剖面;
(11)用平面图不能清楚表达的建筑物纵向剖面、建筑的正负零点标高与道路标高相差1米或道路坡度大于5%的应有剖面示意图;
(12)地形较复杂时,竖向规划图应在现状地形图上画出;
5.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四)总平面规划彩图
1.图纸为彩图,可使用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幅为A3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建设用地红线、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
(2)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清楚表示;
(3)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
(4)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5)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
(6)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7)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路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以建筑物高度的倍数表示);
(8)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
(9)规划用地平衡表;
(10)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可开发用地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保留各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规划建筑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塔楼建筑密度、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等;居住区还包括住宅毛容积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居住户数、规划居住人口等;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表1的规定,非居住类型的技术经济指标表参照表1;
(11)公建配套设施明细表应符合表3的规定,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具体设置位置等;
5.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五、绘制在1/500-1/20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规划道路图
1.图纸为蓝图或蓝图加绘墨线图,图纸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注道路中线坐标、控制点坐标、转弯半径、宽度等;
3.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