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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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篇1:标题:《知识产权法》读后感:像保护糖果一样保护创意嘿,大家好!我是小明,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我读了吴汉东老师的《知识产权法》这本书的读后感。

你知道吗,这本书就像是一把打开宝藏的钥匙,让我对保护我们的创意和想法有了全新的认识!首先,我要说,知识产权就像是我们心爱的糖果。

你想想,如果你有一块超级好吃的糖果,你肯定不想让别人随便拿走对吧?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的“糖果”不被随便拿走的规则。

“小明,你说知识产权,那是什么啊?”小华好奇地问我。

“嗯,知识产权啊,就像是给每个人的创意和发明贴上一个‘这是我的’的标签。

”我一边吃着我的糖果一边解释。

“就像我们的作业,不能让别人随便抄一样吗?”小华好像有点明白了。

“对头!就是那样。

”我高兴地拍了拍小华的肩膀。

书中讲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等。

这就像是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小小的宝箱,里面装着我们的创意和发明。

如果我们不保护好它们,别人就可能偷偷拿走我们的宝贝。

“那如果有人偷走了我们的创意怎么办呢?”小华担心地问。

“别担心,书中说,如果有人偷了我们的创意,我们可以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我安慰小华。

“法律?那是什么?”小华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法律就像是一个大哥哥,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它会站出来保护我们。

”我尽量用简单的语言解释。

“哦,那太好了!那我们是不是可以随便用别人的东西呢?”小华又问。

“当然不是啦!我们也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就像我们希望别人尊重我们的一样。

”我认真地说。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

比如,如果我们写了一首歌,画了一幅画,或者发明了一个新的玩具,我们都可以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这样,我们的创意就像穿上了一件防弹衣,不怕别人随便拿走了。

“哇,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成为发明家了?”小华兴奋地跳了起来。

“当然可以!只要我们有创意,有想法,就可以成为小小的发明家。

”我鼓励小华。

总之,读了《知识产权法》这本书,我明白了保护创意的重要性。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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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知识产权法是指国家为保护人们的智力成果,确保创新活动得到合理回报,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

吴汉东是中国著名学者、教授,他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研究和教学经验。

本文将从吴汉东的角度出发,总结和介绍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核心概念、法律制度、保护措施以及发展趋势。

一、知识产权法的核心概念知识产权法主要涉及四个核心概念,分别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性权利,保护发明人的创造,并使其能够享受经济利益。

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为作者提供保护和回报机制。

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性权利,保护商标的独特标识和商品来源的真实性。

商业秘密则是企业拥有的不公开的商业信息,需要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护。

二、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由国际法、国家法和地区法构成。

在国际层面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负责制定和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为不同国家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基础框架。

在国家层面上,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知识产权。

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组成。

这些法律法规细化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程序和制裁措施,为创新者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地区层面上,一些地区也会制定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满足特定的需求和条件。

例如,在欧洲,有《欧洲专利公约》和《欧洲著作权公约》等地区性的法律制度。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法律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法律保护是指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确保知识产权的权益,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的注册和许可。

行政保护则是指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的保护行为,如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

司法保护是指通过法院起诉和判决等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权益。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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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篇一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最近读了吴汉东老师的《知识产权法》,我觉得这可真是一本让我又爱又恨的书啊!说爱它,那是因为这本书真的让我大开眼界。

以前我对知识产权这个概念,可能就停留在“哦,大概就是保护那些发明创造啥的”这种模糊的认知上。

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去了!就好比说,原来商标不仅仅是个标志,它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品牌影响力。

不过,说恨它也不是没有理由。

书中那些密密麻麻的法律条文和专业术语,真的是让我一个头两个大!有时候读着读着,我就会想:“哎呀,这也太复杂了,我能搞懂吗?”也许对于专业人士来说,这些都不是事儿,但对于我这个小白来说,真的是有点挑战极限了。

但是,我觉得这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

它让我意识到,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多重要。

可能你会说,这跟我有啥关系?我又不是发明家、作家。

但仔细想想,我们每天用的手机软件、看的电影、听的音乐,哪一样不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内呢?我觉得吧,我们普通人也应该多了解一些知识产权的知识,不然哪天不小心就侵权了还不知道呢!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哦,说不定哪天你在网上随便转发了一张图片,就可能侵犯了别人的版权。

总之,读了吴汉东老师的《知识产权法》,我是收获满满,虽然过程有点痛苦,但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你们觉得呢?篇二吴汉东《知识产权法》读后感读书笔记嘿,朋友们!我刚读完吴汉东的《知识产权法》,这感觉就像是在知识的海洋里拼命扑腾,有时候能抓到救命稻草,有时候又被浪打得晕头转向。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心里还嘀咕:“这能有意思吗?”结果一读进去,发现还真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书里讲的知识产权法,就像是个神秘的魔法世界,充满了各种奇妙的规则和力量。

比如说,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专利这玩意儿有这么多讲究。

什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搞得我晕乎乎的。

但读着读着,我好像有点明白了,也许这就是探索的乐趣吧!不过,我也得吐槽一下,这书里的一些案例分析,复杂得让我想撞墙!我就一直在想:“难道不能简单点吗?”但也许正是因为复杂,才能体现出知识产权法的严谨和重要性。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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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知识、表达思想、进行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益。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2.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2.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品标识的专有使用权,包括商标、服务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1.2.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独占使用权,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著作权以及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中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和管理信息。

第二章专利权2.1 专利权的定义和特点2.1.1 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发明技术解决方案的独占权利。

2.1.2 专利权的特点专利权是具有地域性、时间限制性和排他性的特点。

2.2 专利权的申请与获得2.2.1 专利申请的条件专利申请必须满足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的要求。

2.2.2 专利权的获得专利权的获得需要通过专利申请、审查和授权等程序。

2.3 专利权的保护与维权2.3.1 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保护包括专利权的使用、转让和许可等方式。

2.3.2 专利权的维权专利权的维权包括诉讼、仲裁和行政措施等途径。

第三章商标权3.1 商标权的定义和特点3.1.1 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商品标识的专有使用权。

3.1.2 商标权的特点商标权是具有地域性、时间限制性和排他性的特点。

3.2 商标权的注册与保护3.2.1 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必须满足可区别性、未注册权利和不违反公序良俗的要求。

3.2.2 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权的保护包括商标的使用、维权和监督等方式。

第四章著作权4.1 著作权的定义和特点4.1.1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作品的独占使用权。

4.1.2 著作权的特点著作权是具有性、表现性和独创性的特点。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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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Word版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法的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意义1.1.1 知识产权的概念1.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1.3 知识产权的意义和价值1.2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2.1 合理保护1.2.2 公平使用1.2.3 激励创新1.2.4 促进技术进步1.3 知识产权法的国际趋势1.3.1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历程1.3.2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1.3.3 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第二章:专利法2.1 专利法的基本概念2.1.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2.1.2 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2.1.3 专利侵权行为和责任2.2 专利申请和审查2.2.1 专利申请的条件和程序2.2.2 专利审查的原则和方法2.2.3 专利申请的撤回和无效宣告2.3 专利权的限制和合理使用2.3.1 补偿制度和授权许可2.3.2 专利权的限制和反垄断法的关系 2.3.3 开放式创新和专利防守策略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法的基本概念3.1.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1.2 商标权的取得和保护3.1.3 商标侵权行为和责任3.2 商标注册和审查3.2.1 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3.2.2 商标审查的原则和要求3.2.3 商标的异议和无效宣告3.3 商标的使用和管理3.3.1 商标的使用要求和保护期限 3.3.2 商标的许可和转让3.3.3 商标的监督和管理措施第四章:著作权法4.1 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4.1.1 著作权的定义和保护对象 4.1.2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4.1.3 著作权侵权行为和责任4.2 著作权的申请和登记4.2.1 著作权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4.2.2 著作权登记的作用和效力4.2.3 著作权的终止和解除4.3 著作权的使用和许可4.3.1 著作权的使用范围和限制4.3.2 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4.3.3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社会公益第五章:法律保护措施5.1 反不正当竞争法5.1.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5.1.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处罚 5.1.3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解决途径5.2 网络侵权与维权5.2.1 网络侵权行为的种类和特点5.2.2 网络侵权的预防和维权措施5.2.3 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和追责途径5.3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5.3.1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机构5.3.2 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处理程序5.3.3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指独立的技术创新成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圣才出品】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圣才出品】

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1.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知识产权的概念1.知识产权的由来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

后来,这一概念被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1893年,欧洲部分国家为了统一对各国知识产品的界定和保护,成立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 ),成为首个统一在国际上使用“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自此,知识产权作为国际通行的概念,开始在各国普遍使用。

知识产权的由来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范围的扩张 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 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知识产品范畴的确立 作品及其传播媒介 工业技术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知识产品的类别 工业标志 经营性资信 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 知识产权名义下的非物质性财产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权利构成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体例 主张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

2.知识产权的定义(1)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①“列举主义”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

“列举主义”方法的优点在于,表述清楚、明确,但用以说明概念则失之烦琐;此外,由于知识产权是个动态的、开放的法律制度体系,列举式难免有遗漏之处。

②“概括主义”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的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2)概念①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②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③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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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2003年7月第1版一编:总论(选、简)一、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

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

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

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

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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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1.2 知识产权的分类及相关法律1.2.1 著作权1.2.2 商标权1.2.3 发明专利1.2.4 实用新型专利1.2.5 外观设计专利1.2.6 商业秘密保护1.3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合作第二章著作权法2.1 著作权的基本概念2.2 著作权权利与限制2.2.1 保护作品的权利2.2.2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3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2.3.1 著作权的创作和登记2.3.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2.4 著作权的权利认定和维权途径2.4.1 著作权的权利认定2.4.2 著作权的维权途径2.4.2.1 协商解决2.4.2.2 仲裁或诉讼解决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的定义和种类3.2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3.2.1 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程序3.2.2 商标的权利保护3.3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3.3.1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3.3.2 商标维权途径3.3.2.1 行政救济3.3.2.2 诉讼救济第四章专利法4.1 专利的定义和种类4.2 发明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2.1 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4.2.2 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4.3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4.3.1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3.2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4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4.4.1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4.4.2 专利维权途径4.4.2.1 专利授权许可4.4.2.2 专利权诉讼第五章商业秘密保护5.1 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5.2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5.2.1 保密协议5.2.2 内部保密制度5.3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5.3.1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5.3.2 商业秘密维权途径5.3.2.1 议和和调解5.3.2.2 诉讼解决附件:附件1:著作权申请表格附件2:商标注册申请表格附件3:专利申请表格附件4: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著作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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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1967《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一次分类知识产权1994年《知识产权协定》第二次分类1986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及其它科技成果权分类:著作权(含邻接权)——文学产权专利权}——工业产权商标权}性质:民事权利特征:权利主体的私权性——归属民事权利范围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区别财产所有权{1、不发生有形的控制占有、2不发生有形的损耗(公开性)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基本特征:A专有性、B地域性、C时间性A专有性的法律表现:a: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的保护,法律的规定或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b专利的首创性和独创性B地域性——国家授予:只在本国境内和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国家有受保护的权利。

补充:有条件国民待遇原则:对于著作权而言---外国和中国同为有关公约成员国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对于专利权和商标权---外国和中国同为有关公约成员国或外国人在中国有经常的住所或营业场所C时间性---目的---促进科学文化发展、鼓励智力成果公开(但商业秘密不受时间性的限制、产地标记不具有严格的独占性的意义)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的目的:1、保护创造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其创造更多的智力成果。

2、适当的限制权利人的权利,促进创造成果真正造福全人类。

知识产权法可以采取民事特别立法体例,而不必归于民法典,但我国还是属于民法范畴。

一、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709年---英国的----《安娜法令》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中国著作权的主要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2、鼓励作品传播原则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4、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著作权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分类:一、a: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人。

b:继受主体: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取得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二、(按国籍分)a:内国主体b:外国主体三、(完整程度)a:完整主体b:部分主体作者: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其他著作权人{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取得2、因合同取得3、国家(购买、受赠、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受赠的)}特殊作品:一、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在承认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独立的著作权的同时,又规定对演绎作品的保护不得损害原创作者的权利。

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人与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双重的同意。

二、合作作品:指由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1、可以分割的作品2、不可以分割的作品不可以分割的作品双方当事人要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无适当理由不得阻止他人除转让以外的权利,但所获得的收益应进行分配。

三、汇编作品: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四、影视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影作品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词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五、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法人和其他组织的:a: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作者享有署名权)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六、委托作品:《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七、美术作品:《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八、匿名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作者身份确认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的条件:a:独创性(原创性)b:可复制性作品的分类: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艺术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音作品以及类似于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成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像作品和模型作品。

民间艺术作品:由社会群体(如民族、区域、国家)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创作出来并且世代相传、集体使用的歌谣、音乐、戏剧、故事、舞蹈、建筑、主体艺术、装饰艺术等作品。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1、条件:a:原创性。

b:可感知性。

c:可再现性。

2、著作权的归属3、权利、期限:自然人终生+死后50年。

4、侵权行为(9条)—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1、禁书:a: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

b: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

c: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a:法律法规b:时事新闻,c: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公式。

著作权的内容:一:著作人身权:(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著作经济权利)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的经济报酬的权利。

A: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发表的方式:出版、演讲、播放、展览、朗诵、讲授推定发表:a、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为发表的作品。

b、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

2、署名权:作者为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不得转让、继承、永久保护当作者的作品署名发表后,他人以出版表演、翻译、改编等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时,须注署名3、修改权:2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注:a、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除b、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就得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的同意。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不受限制。

作者保护—继承、受赠人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保护A: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指以印刷、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最基本的权利。

2、发行权:是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实践中的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3、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作品原件或复制公开陈列的权利。

5、表演权:a:活表演:指自己或授权他人公开表演和演奏其作品。

b:机械表演:指授权用各种方式公开播送其作品的表演和演奏。

6、放映权:指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以及类似于电影拍摄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演绎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

a:改编权:思想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形式。

b:翻译权c:汇编权著作权的取得:1、自动取得。

⊙2、注册取得。

3、标记取得。

著作权的期限:1、作者为公民的——有生之年+死后50年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首发之日起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于电影拍摄的方法创作的作品——首发之日起50年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首发之日起50年(确认作者后同上)5、版式设计——首发之日起10年6、表演者的部分权利——首演之日起50年7、录音录像作品——首发之日起50年8、广播权——首发之日起50年邻接权邻接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分类:出版者权、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广播电视组织权。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1、联系:邻接权由著作权衍变而来,从属与著作权。

一、出版者权定义、出版者权: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一系列权利的统称。

内容、1、图书出版者的专有权利:指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区,享有一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

(图书脱销6个月内出版者拒绝再版,则著作权人可以交付给其他出版社)2、版式、装帧设计权:出版者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板式设计。

—10年。

版式:字体、字形、篇章结构安排装帧设计:图书封面、封底刊头、版面等义务:1、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

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

3、重印、再版作品。

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二、表演者权定义: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表演权——著作人享有。

表演者权——表演者享有。

表演者权的主体: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表演者权的客体:表演本身即演员的形象、动作、声音等的组合。

邻接权保护的表演涉及到音乐、戏曲、舞蹈、杂技等不包括马戏表演、体育项目表演。

表演者的权利:1、表明表演者的身份。

2、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表演者的义务:1、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因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制品: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录像制品:只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摄制方法制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

—50年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1、使用他人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使用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因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录制录音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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