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政热点:来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的调查
2014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政热点:改进作风,不妨“背靠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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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作风,不妨“背靠背”
既言“纳谏”,说真话、听真话就是第一位的。
在注重“面对面”的同时,不妨多为群众提供一些“背靠背”给领导干部提意见的机会。
指名道姓当面“挑刺”,不少人会有顾虑,怕得罪领导,怕言多有失,想说的话可能又咽了回去,提出意见可能也有所保留。
而且,“面对面”的时间、空间毕竟有限,交流的群众也只是代表,许多问题恐怕讲不到、说不透。
要激发有棱有角的诤言,改变那种“提不出问题”、“表扬式批评”的局面,要让普通群众最大程度参与,未尽之言最大程度表达,就有必要畅通各种渠道,让反映问题、提出批评更安全、更灵活、更方便。
“背靠背”提意见的方式很多,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开通电子邮箱、网上专区、微博微信等等。
什么方式管用,什么方式群众喜欢,就应该采取什么方式。
要让群众随时随地“有话放开说”,更重要的是“说了不白说”。
无论通过什么方式收集到的批评,都不能束之高阁,该改正的要改正,能解决的要解决,必须让群众实实在在看到谏言的效果,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改进方法,也是改作风。
让广开言路、闻过即改成为一种常态,那么,无论“面对面”,还是“背靠背”,最终都能“心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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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热点:事业单位【改革深深】深几许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热点:事业单位【改革深深】深几许
7月1日,建军节,但是对于公职类考试来讲,这个时间节点,似乎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公布,变得异常受关注,这个话题引起了广大网民更多的是事业单位人员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议论.这作为一个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你对事业单位改革怎么看?你能准确把握和理解这次改革的方向和意义吗?
系统了解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一目了然
时间
改革方向
具体情况
1995年
启动改革
我国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如今这项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
2002
聘任合同制试行
开始在个别地区试行事业单位聘任制度。
2006年
收入分配改革
事业单位开始实施收入分配改革,事业单位随即实行了岗位绩效工作制度。
2009年
养老险改革试点
我国出台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省市试点。
2010.7月
改革强化公益性
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应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2012年
公开招聘全覆盖
人社部表示,2012年,公开招聘制度将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
2014年
事业单位要分类
2011-2014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
2020年
建立新管理体制
到2020年,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山东省政法干警考试网:/html/zhengfaganjing/。
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2014改革步伐开创新年新愿景

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2014改革步伐开创新年新愿景时光荏苒,岁月不居。
犹记得去岁今日晚间,习近平同志向全国人民致2014年新年贺词时说:“我们将在改革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
”回首过去的360多个日夜,中华大地上发生了许许多多故事,无数困难、挑战没有挡住我们前进的步伐,2014堪称不平凡的一年。
“云霞有异彩,山水有清音”。
2014年国家意志彰显反腐决心,利剑出鞘,打虎灭蝇,持续发力,高压不减。
18万“老虎”“苍蝇”一起被打,58名副省级以上官员被查处。
其中副国级以上官员3人,中央委员3人。
居安思危,共产党人敢于刮骨疗毒,体现出忧国忧民忧天下的情怀;“八项规定”给各级官员“收骨头”,查处问题62404起,82533人受到处理,其中2325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党风政风不断好转,让人民群众重拾信心,寄望未来。
“天下事,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
”把改革的步伐落实到与民生相关的实事中去,花拳绣腿难以解决中国国情下的问题。
盘点全年,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传出消息,全局80个重点改革基本完成,写下辉煌一笔。
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00项行政审批事项,并正式推出“户籍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等方针,收入分配改革也在逐步推进,央企负责人“降薪”,基层公务员有望加薪,新一轮土地改革大幕开启,养老金将并轨……如此繁密的改革措施,让各个阶层的人群仿佛都能听到春天的消息。
“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
改革过程离不开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驾护航,否则就很难行使在正轨上。
依法治国决定的出台,是2014年的重头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由此,我国人民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
这一年,那一天,国人感受到的法律是温热的。
“绿水青山就是生产力。
”习近平曾如此诠释环保与发展的关系。
一句话改变中国,关键是这句话后面的政绩考评制度,实实在在地改变了地方官员和政府部门的政绩观。
2014年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转型升级有了“新坐标”

2015年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转型升级有了“新坐标”不能“以GDP论英雄”,不能盲目地攀比速度。
快速奔跑30多年的中国经济,正在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阶段,亟待建立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进展的新指标。
监测依据:40多个综合指标出台统计如何快速捕捉中国转型升级的新变化?数据如何反映民生改善的新进程?如何建立客观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进展的指标体系?国家统计局日前正式印发《基于需求的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构建,为全面、准确反映国家和地区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进程提供了监测依据。
《指标体系》从经济稳定、经济安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质量效益、创新驱动、资源环境、民生改善八个方面,综合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数据质量,选取了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债务余额占财政总收入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民消费率、城镇化率、R&D经费与GDP之比、每万名就业人员R&D 人员全时当量、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等40多个综合指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速度不是越快越好,增长必须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
”国家统计局设管司司长刘富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要防止有些地方和部门片面地、盲目地速度攀比,我们要研究和反思有没有更好的指标体系,既能够反映经济平稳增长和质量效益,又能够反映社会进步和百姓安居乐业。
”据介绍,新出台的指标体系力求全面反映我国转型升级进程,进一步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反映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引领导向:八个方面是核心重点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需要打好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攻坚战。
“基于需求的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从8个方面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国家和地区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进展情况。
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

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第一篇: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 云南华图网校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并对行政执法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多项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已经出台近十年了,迄今为止,我国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所取得的各项成就有目共睹,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就一直在以坚实沉稳的步伐不断迈进。
但对于行政执法而言,则未免令人遗憾,许多长期存在的问题很难说得到了根本性解决,甚至在某些时候更为突出。
以民怨颇多的道路交通执法为例,数年前就有一则新闻称,黑龙江某地曾有过这样一条规定:私家小排量车罚款5000元即可“合法”营运一年;不久前,又有媒体曝光,河南某地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执法人员竟多达200人。
可以说,在道路交通执法中,追求利益的倾向暴露得淋漓尽致,堪称执法经济集大成者。
如果说在道路交通领域是逐利执法、过度执法,食品安全领域则是行政监管执法不到位的重灾区。
苏丹红、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近年来,几乎大多数人都已经对这些名词耳熟能详。
更加令人尴尬的是,不论是“太到位”还是不到位,行政执法存在的种种问题都由来已久也遭到过反复抨击却有沦为“死猪不怕开水烫”之虞。
比如,早在1994年就提出治理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但效果如何各方心知肚明。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来说同样如此,如果在食品不安全的名单上继续诞生新的词汇,恐怕不会有人感到惊奇。
行政执法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规范的执法、不恰当的罚款将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誉。
从过去的“钓鱼执法”到如今的“养鱼执法”,人们满怀忧虑地感觉到行政权力在执法活动中失范继续延伸和变化。
在新一轮改革大幕已经拉开的时刻,约束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执法迫在眉睫,这将对改革全局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2014年福建厦门省考笔试内容——半月谈时事政治:我国拟修法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措施

厦门中公教育更多福建厦门公务员考试题库请关注:厦门公务员考试录用网/2014年福建厦门省考笔试内容——半月谈时事政治:我国拟修法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措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3日开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军事设施保护措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戚建国23日作关于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以及军队信息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入推进,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其中之一是军事设施现有保护措施不能适应需求,需要从高新技术应用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强。
对此,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维护管理军事设施,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不得将军事设施用于非军事目的。
同时规定,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对军事设施的重要部位应当采取安全监控和技术防范措施。
修正案草案指出,禁止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禁区,禁止对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禁止在禁区上空进行低空飞行活动,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
修正案草案同时明确指出,在水域军事禁区内,禁止建筑、设置非军事设施,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捕捞以及其他有碍军用舰船行动和安全保密的活动。
除了加强内部保护,在加强外部保护方面,修正案草案指出,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作战工程外围应当划定安全保护范围。
作战工程的安全保护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地形和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情况,由军级以上主管军事机关提出方案,报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修正案草案,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修建超出机场净空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得从事影响飞行安全和机场助航设施使用效能的活动。
在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设置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使用效能的设备和电磁障碍物体,不得从事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活动。
2014年福建厦门省考笔试内容——半月谈时事政治:行诉法修正案草案:法院可审查政府“红头文件”

更多福建厦门公务员考试题库请关注:厦门公务员考试录用网/2014年福建厦门省考笔试内容——半月谈时事政治:行诉法修正案草案:法院可审查政府“红头文件”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规定,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监督行政审判可提检察建议或抗诉。
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出抗诉。
据了解,已经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细化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因此行政诉讼法修改也参照民事诉讼法,进一步细化审判监督条款,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监督。
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存在再审法定情形的,应当提出抗诉。
草案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存在再审法定情形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此外,草案还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拟增加规定:法院可对规章以下政府“红头文件”附带审查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规定,法院可对规章以下的政府“红头文件”进行附带审查。
接受采访的专家向记者表示,现行行政诉讼法只能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而对行政机关下发的“红头文件”这样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
因此增加这样的规定,现实意义重大。
法院对规章以下政府“红头文件”可附带审查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用开放的调查拯救公信力

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用开放的调查拯救公信力“西安幼儿园违规服药”事件已发生多日,但留给社会的震惊一点未见减少。
在这个最需要用爱心浇灌的行业,我们却依稀看到了饲养行业的冷漠与功利。
而这只是为了那点小小的经济利益。
最新报道显示,这些幼儿中有不少心肌受到损伤,服用“病毒灵”的幼儿还普遍存在腹痛、腿疼、皮肤起疹瘙痒、便秘、食欲不振、肛门痒,幼女还会出现黑眼圈和下体分泌不明物等现象。
事件发生已经数日,但我们看到,对幼儿到底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还没有个说法,不同的医院有不同的鉴定结论,官方指定的医院却被质疑在逃避一些检查项目。
还有家长获悉,公安机关和辖区办事处正根据前期所取证的照片和视频,指认家长聚集活动的参与者。
家长们很着急,官员们很紧张,他们之间在努力地维系着平衡。
看起来,事件的影响力不但超出了事件本身,也超出了对教育行为的质疑,演变为对调查公信力的一种质疑。
至少这么多不同的声音的出现,家长与日俱增的不信任感足够引起当地的警惕了。
这么一起泯灭人性的事件发生,当地官员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除了那些个园长、老师要负法律责任,主管部门、相关领导也要负责任,求稳的心态可以理解,也是职责所在,但是稳的目的是为事情调查创造理性的环境。
群体性事件,更需要个性化的服务,最忌讳用一种大而化之的方法处理。
关起门来调查,不管门外民意汹涌,甚至用一些强硬的办法来应对,都是在把事件往相反的方向推。
这个时候家长的任何紧张怀疑都是正常的,他们之中有一些不理性的声音,甚至情绪化的渲泄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都是人之常情。
伤在孩子身体,痛在父母心中,作为执政者,没有防患于未然已经是一种失职了,不能正视他们的这些诉求更是一种冷漠。
事件处理到现在这个阶段,就不能无视外界的压力,在一种真空状态中按部就班,得随时应对各种质疑和新的情况。
质疑与公平相关,更与信任相关。
此前建立起来的信任一夜之间崩坍,要想重建信任,远比之前的要难得多,也要挑剔得多、费时得多,这种时候,更需要有针对性的措施,更充分地顾虑家长的感受,更应该倾听来自社会各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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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政热点来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的调查编者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而其中六大任务之一就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针对此,全会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改革司法体制,完善司法制度。
中央加强“顶层设计”,地方实践“蹄疾而步稳”。
最近,上海、广东、湖北、吉林、海南、青海6省市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
分类管理、制度保障助推司法队伍职业化今年9月5日,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上海接受任命。
他们主要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法院、检察院公务员中择优选任。
据了解,上海新招录的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人员见习期满后,直接任命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助理任满5年,就可以择优选任为法官、检察官,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根据工作年限,由低到高依次设置五级至一级五个等级,五级至一级助理均实行按期晋升。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之一。
方案提出,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
逐步推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认为:“法官助理制度的建立,将法官从非审判事务中剥离出来,使其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长期以来,检察官人员数量过多,门槛低,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检察官与从事辅助事务的助理界限模糊、人员混同。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通过分类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实现检察官的精英化,提高检察官的社会地位,树立司法权威。
在广东珠海横琴新区,当地法院实行法官员额制,实行“法官少而精、辅助人员专而足”的人员配备模式,法官按单独序列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增强职业保障,配足辅助人员,使法官专心从事审判业务。
2014年3月,深圳市出台《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
方案明确规定,法官待遇与等级挂钩、不与行政级别挂钩。
法官可根据任职年限、资历和工作业绩等晋升等级;不同等级之间的法官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段时间以来,受到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的影响,许多案件的审理受到来自领导干部的干预。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当前,取消案件审批制和审判庭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是多地试点解决审判运作中行政化问题的主要举措。
青海正在探索建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
以后,院长、副院长、庭长都有可能不是主审法官,主审法官的范围可以扩大到一些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
联席会议成员,就是对合议庭意见有分歧的案件进行研究和讨论,这种讨论作出的意见是非指导性的,只能帮助合议庭成员化解分歧,作出一致决定。
青海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史国鑫说:“这样考虑能够替审判委员会分担压力,强制性少了,权力性少了,研究探讨案件的专业氛围浓了。
”2013年,广东佛山市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其主要特点是审判长负责制。
法院庭长的案件审批权和人员管理权被取消,只负责审判业务的对外联络和内部审判长联席会议的协调,通过选任程序公开选任审判长,建立以审判长为核心,包括普通法官、法官助理、其他辅助人员在内的新型审判团队,审判长既是办案者,又是管理者,拥有案件的分配权、决定权、签发权以及团队成员的工作安排、管理考核权等。
在更早以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审判长负责制等司法改革试点。
改革后,福田区法院105名法官被配置到了35个审判团队中。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张敏现在带着一个7人的小团队,他是审判长,团队还有两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和1名速录员,如再加上3名辅助人员,就达到“1+2+3+4”的“标配”水平。
如今,在他的办公室门上,多了一块白底黑字的牌子:张敏团队。
在这套机制下,审判长们“像一名职业化法官那样去战斗”,审判长集法官与庭长的职权于一身,原则上除了依法应当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外,多数案件均由审判长决定,裁判结果不再层层审批,由审判长直接签发。
“原来法院同事见面,会问‘你是哪个庭的’,现在都问,‘你是哪个团队的?’”张敏对半月谈记者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已初现成效。
以往由于案多人少,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合议庭成员之间分工不平衡、“合而不议”、“参而不审”等现象突出。
为此,该院确立了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下的主审法官责任制,强化主审法官在主持庭审、控制流程、组织合议、避免程序瑕疵等方面的岗位职责。
机构改革力促司法“去行政化”陈旭表示,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没有类似法院审判庭、合议庭等有司法特色的办案组织,而是实行“三级审批制”,行政管理色彩明显。
而且,检察机关同行政机关一样,内设机构都是按科层级来设定的。
在科层式机构设置下,检察机关内部最基本的管理单位,是行政机构,而非司法化组织。
不论是检察官个人,还是检察官办案组,都是作为科层机构的附属存在,没有独立的地位,整个检察官群体根据职务高低顺序建立起层层命令与服从关系的权力运作方式。
“这种方式最明显的后果就是检察官的等级化,检察官缺乏个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司法效能不高。
”陈旭说。
为了实现办案组织扁平化,精简办案组织层级,这次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改革方案提出,“在业务部门分设若干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在主任检察官负责下依法行使检察权,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责任体系”。
2013年,吉林省检察机关在九台市人民检察院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也进行了相关的改革探索。
九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焦成千介绍,九台市人民检察院将原有16个内设科室整合为6个局。
每局各设局长1名,由副检察长兼任。
每个局不设二级机构,取消科长层级,在业务部门实行主任检察官负责制,在检务保障、队伍建设局实行主任事务官、主任行政官负责制。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坦言,通过机构改革,处长、科长减少了,行政领导负责协调、服务,执法办案由检察官负责,检察官也有了对应不同待遇标准的等级。
这能引导他们不一定非要“走独木桥”去当科长、处长、检察长,而可以通过提高办案水平,向更高级别的检察官、法官努力。
“权力清单”、“全程留痕”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授权清单,规定除刑事案件采取强制措施、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抗诉以及对职务犯罪初查、立案、不立案、撤销案件等重大决定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依法行使外,其余职权均授权其他检察官依法行使。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还建立了检察官执法档案,全面记录和掌握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办案中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形;将考评和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等级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检察官对其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上海二中院则对院庭长的审判管理监督职责采取“清单管理”的模式,厘清了院庭长对于案件的审判权与对于院庭事务管理职权之间的界限。
史国鑫说,“权力清单”从正面规定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权,包括审判质效管理与讲评、研究法律适用统一、法定程序事项审批等;“负面清单”规定院、庭长不得越级或超越分管范围进行管理、不得强令合议庭改变评议意见等。
此外,院庭长对个案进行监督、指导均以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组织化的方式进行。
院庭长在会上发表的意见建议要记入会议记录并归卷或留存,做到“全程留痕”。
在广东珠海横琴新区,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借鉴澳门检察院设立检察官委员会的做法,设立了吸收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检察官惩戒委员会,防止检察官滥用职权。
(半月谈记者黄安琪叶前王大千吴昊周立权)下篇:保证公正司法仍须除拦路虎落实办案责任制有难度不少基层检察官坦言,落实办案责任制确实有难度,检察官素质亟待提高。
过去检察官办案时,遇到拿不准的问题可请示副检察长、检察长,直到报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
而落实办案责任制后,基本案件由办案组组长决定,很多基层的检察官不敢负责,心里有恐慌、顾虑。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于晓光认为,改革的成果最终都需要落实在办案责任制上。
他建议,对现有执法一线检察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心理素质及个人能力,让他们敢于担当责任。
对于边远地区司法人员的现状,也亟待关注和解决。
在一些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政法机关,缺员、断层、老龄化以及人员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甚至有的法庭无法组成合议庭。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院长马晓军对半月谈记者说,法院人员编制少,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现在他所在的法院人数是87人,一线法官是44人,去年一年承担了2276起案件的审理。
办案最多的法官一年要办140件案子,几乎每个工作日都在办案过程中。
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有阻力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焦成千说,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改革一定要和其他改革同步进行,不进行机构改革,不去行政化,执法办案责任制就落实不下去。
半月谈记者在调研中发现,要实现“省级统管”目标,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二难”问题亟须破解。
一是确定检察官员额基数较难。
各级检察院检察人员的基数大,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为例,365名工作人员中有147人拥有检察官身份,104人拥有助理检察员身份,占总人数68.8%。
基数大,因此需要制定出改革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进行改革。
焦成千介绍,九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设定3年过渡期,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逐步消化剩余检察官,过渡期内不再任命检察官。
目前,九台市确认的检察官在所有人员中占到60%的比重,离省里规定的39%还有较大差距。
“都有资质,谁上谁下让人为难。
”二是检察官的分类管理有难度。
改革内容中将检察官分三类:检察官、助理检察官、行政人员。
但实际操作中要落实到具体人头时,怎么平衡各方意见和利益,尤其是现在各级检察机关已有一大批拥有检察官资格,但在行政、后勤岗位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怎么推进分类管理是个难题。
于晓光等专家建议,检察官的员额确定应给下级充分的灵活性,同时需要较长的过渡期。
其灵活性既要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案件多少的实际情况,还要考虑到原有检察官队伍员额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搞一刀切;检察官员额的减少可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自然减员等消化掉现有的员额,自然、平稳实现改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