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家或地区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与环保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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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bdu相关法规

电池bdu相关法规

电池bdu相关法规关于电池的相关法规主要涉及到环境保护、运输安全和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电池的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我将从多个角度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关于电池回收和处理的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减少电池对环境的污染,鼓励电池制造商和使用者对电池进行回收和合理处理。

例如,欧盟对废旧电池和蓄电池的回收和处理有详细的规定,要求生产商负责回收和处理废旧电池,同时要求使用者将废旧电池交给指定的回收点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其次,从运输安全的角度来看,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颁布了关于电池运输的法规。

这些法规通常包括电池的包装和标识要求,以及对不同类型电池的运输方式和条件的规定。

例如,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海事组织(IMDG)对锂电池的运输有详细的规定,包括包装要求、运输限制等,以确保电池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引发安全问题。

最后,从产品质量的角度来看,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颁布了关于电池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法规。

这些法规通常包括电池产品的认证和标准要求,以及对电池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测试和监管。

例如,美国和欧盟都对电池产品的安全性能和环境友好性能有详细的要求,要求电池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综上所述,电池的相关法规涉及到环境保护、运输安全和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可能有所不同,但都旨在保护环境、确保运输安全和保障产品质量。

制造商和使用者都应该遵守相关的法规要求,以确保电池的生产、使用和处理都能符合法规的要求,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障运输安全和产品质量。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行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全部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第三条再生资源可分为生产性再生资源、生活性再生资源和其他特定废旧物品三类:(一)生产性再生资源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废料;报废的机器设备、机电设备等;废旧人力车、机动车、船舶等;做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产品、残次品等;(二)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金属、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三)其他特定废旧物品包括:废旧电子产品、废旧家用电器、废电池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环保、规划、建设、交通、税务、卫生、供销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市容,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第八条政府提倡和鼓励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种类和品质的再生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

第九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当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第二章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第十条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城管执法、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废旧电池回收厂建设标准

废旧电池回收厂建设标准

废旧电池回收厂建设标准
废旧电池回收厂的建设标准通常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资源利用等方面。

具体的建设标准可能根据国家、地区以及所在行业的法规和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标准要求:
1. 环境保护要求:
- 废旧电池回收厂应符合环保法规,包括建筑物结构设计和设施设置,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 废旧电池回收厂需要有有效的废物处理系统,包括废弃电池的处理、废水、废气的处理等。

2. 安全生产要求:
- 建设标准应包括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紧急事故处理设备等,确保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 废旧电池回收厂需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止事故发生。

3. 资源利用和回收技术:
- 废旧电池回收厂需要具备高效的电池回收技术,以最大程度地提取和回收有用的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废旧电池回收厂应具备处理多种类型电池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各类电池的安全处理和回收。

4. 法律法规遵从:
- 废旧电池回收厂的建设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废旧电池回收厂在运营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保证生产安全,并且能够有效地回收利用废旧电池资源。

建设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助于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提高资源利用率,并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电池回收处理流程

电池回收处理流程

电池回收处理流程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和更新换代,电池的使用量也随之增加。

然而,电池中所含有的有毒物质和重金属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因此,电池回收处理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电池回收处理的流程,以及相关的环保措施。

一、电池回收收集电池回收处理的第一步是收集。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专门的电池回收箱或回收点,方便民众投放废旧电池。

这些回收箱通常设置在超市、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场所,以及电子设备销售商的门店内。

此外,一些电子设备制造商也提供电池回收服务,方便用户将废旧电池寄回或送至指定的回收站点。

二、电池分类和分拣收集到的废旧电池需要进行分类和分拣。

一般来说,电池可以分为干电池和充电电池两大类。

干电池可以进一步分为碱性电池、锌碳电池、锂电池等不同类型。

而充电电池则包括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电池等。

不同类型的电池在回收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

因此,在分类和分拣环节中,工作人员需要仔细辨别电池的类型,并将其分开储存或处理。

三、电池处理技术1. 碱性电池回收处理:碱性电池中含有的有害物质相对较少,可以采用物理方法进行回收处理。

首先,将碱性电池进行破碎,并通过筛网分离出电极、电解液和外壳。

然后,经过酸洗等处理,可以将电极中的金属物质如锌、锰等提取出来,进行资源化利用。

同时,电解液可以经过中和处理后进行环保处置。

2. 镉镍电池回收处理:镉镍电池是常见的充电电池类型,其中含有有害重金属镉。

回收处理镉镍电池时,首先需要将电池进行破碎和磁选分离,以提取出其中的镉和镍。

然后,通过化学方法将镉和镍进行分离和提纯,以便进行再利用或安全处置。

3. 锂电池回收处理:锂电池是目前广泛使用的充电电池类型,其中含有的锂和有害物质如钴、镍等需要进行回收处理。

首先,将锂电池进行破碎和分离,将电极材料、电解液和外壳分开。

然后,通过化学方法将电极材料中的有用金属如锂、钴等提取出来,进行资源化利用。

同时,电解液需要经过中和和过滤等步骤进行环保处置。

电池回收利用的经济激励政策有哪些

电池回收利用的经济激励政策有哪些

电池回收利用的经济激励政策有哪些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电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手机、笔记本电脑到电动汽车,电池的应用无处不在。

然而,大量电池的使用也带来了一个严峻的问题——电池废弃物的处理。

电池中含有多种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还会浪费宝贵的资源。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电池回收利用的经济激励政策,以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

一、补贴政策补贴政策是一种常见的经济激励手段,政府通过直接向电池回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其运营成本,提高其回收积极性。

例如,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建立电池回收处理厂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帮助企业购置先进的回收设备和技术。

同时,对于回收处理一定数量电池的企业,还会按照回收量给予相应的补贴。

此外,对于消费者来说,政府也可能提供电池回收补贴。

当消费者将废旧电池交回指定的回收点时,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补贴或者优惠券,用于购买新的电池产品或者其他环保商品。

这种补贴方式既能够提高消费者的回收意识,又能够促进电池的回收量增加。

二、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另一种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

政府可以对电池回收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通过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其利润空间,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于电池回收行业。

同时,对于生产环保型电池或者使用回收材料生产电池的企业,也可以给予税收优惠。

这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加环保、高效的电池产品,推动整个电池产业的绿色发展。

三、押金制度押金制度是指在消费者购买电池产品时,额外收取一定金额的押金。

当消费者将废旧电池交回时,押金予以退还。

这种制度能够促使消费者主动参与电池的回收,因为如果不将电池交回,就会损失押金。

例如,在一些国家,购买一节五号电池可能需要额外支付几元钱的押金。

当消费者将用完的电池交回指定的回收点时,就能够拿回押金。

押金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电池的回收率,减少了电池随意丢弃的现象。

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方法

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方法

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方法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方法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和发展,废旧电池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一种常见废弃物。

废旧电池中含有有害物质,如果不正确处理,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因此,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变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方法,以期对废旧电池的环保处理提供参考。

首先,回收废旧电池的一种常见方法是通过专门的回收点进行回收。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设立的废旧电池回收站。

市民只需要把废旧电池带到回收站,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分类投放,就能够完成回收过程。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方便快捷,可以充分利用回收站提供的设备和专业知识进行回收处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废旧电池可以通过邮寄回收进行处理。

在一些偏远地区或者无法方便到达回收站的地方,使用邮寄回收的方式可能是更为合适的选择。

市民可以准备合适的包装,并将废旧电池寄送到指定的回收中心。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节省时间和精力,并且可以保证废旧电池以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处理。

此外,一些企业和组织也可以提供上门回收服务。

通过预约,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给回收公司的专业人员,由他们负责安全处理。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便,减少了人们前往回收点的时间和花费,同时也可以确保废旧电池的合理处理。

除了回收之外,废旧电池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例如,废旧电池可以进行再生。

某些类型的废旧电池经过特殊处理后可以得到再生材料,从而降低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另外,还可以进行废旧电池的净化处理,通过提取、分离和处理有害物质,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这种方式需要高度专业的技术和设备支持,但可以实现废旧电池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在实施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相关的安全问题。

废旧电池中含有有害物质,如铅、汞等,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处理人员和环境造成损害。

因此,回收处理过程必须要经过严格的保护措施。

废旧电池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

废旧电池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

ECOLOGY区域治理废旧电池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蒋学斌摘要:随着国家垃圾分类法规出台,各省市加紧实施应对垃圾分类的法治化。

垃圾的分类处理是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一关,同时保障垃圾无害化处理安全,其中垃圾成分中包含了危害较大的废旧电池。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池生产国,也是最大消费和废旧电池垃圾产生国。

面临相当数量的电池垃圾处理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并且造成资源浪费,在废旧电池中含有汞、镉、铅、镍、锰等多种重金属以及酸碱等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关键词:废旧电池垃圾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资源再利用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46-0147-0001一、常用电池种类及现状种类包括:纽扣、锂离子、镉镍、铅酸、氧化银、镍氢等电池。

(1)锌锰电池,称为碳性电池,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干电池。

这种电池容量低,比较容易漏液。

有些经常看到的产品包括纽扣电池、一、二、五、七号电池,它的使用范围为电子产品中的控制器、玩具当中也广泛使用这类电池,它的成分主要有锰和锌,其中还有一种碱性电池也在日常使用范围内。

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电量使用耐久,最大能够达到碳性电池量的七倍以上。

它的电流输出也比较稳定,而且也不产生漏液,可以最大化应用于耗电量大的仪器设备。

(2)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上,所含的主要金属成分是锂,但是其中也有钴、镍重金属元素。

(3)铅酸类电池,用于汽车、摩托、农用机械设备启动类蓄电池,这类电池百分之七十的成分为铅。

现状:我国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垃圾分类也进入法治轨道。

我国的垃圾处理分三种处理方法: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堆肥等处理方法。

但是现阶段全国大部分地区没有进行严格的垃圾分类,整体成混合垃圾。

卫生填埋处理法:缺点,年久风化泄漏对大气、土壤、地下水产生污染。

焚烧发电法:缺点,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一部分可用资源被烧掉。

废旧电池处置责任制度范本

废旧电池处置责任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电池的处置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从事废旧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废旧电池处置责任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谁产生、谁负责原则;(二)全过程监管原则;(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四)责任追究原则。

二、企业责任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废旧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的全程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旧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废旧电池回收体系,鼓励个人和单位将废旧电池交由企业回收。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废旧电池进行分类收集、储存,不得与其它固体废物混合存放。

第八条企业应当将废旧电池运输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处置设施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废旧电池处置档案,详细记录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三、个人责任第十一条个人应当将废旧电池交由企业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二条个人应当配合企业进行废旧电池回收工作,不得妨碍企业正常回收。

四、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旧电池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废旧电池处置政策、标准;(二)监督检查企业履行废旧电池处置责任情况;(三)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四)组织开展废旧电池处置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一)责令限期改正;(二)罚款;(三)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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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上述金属富集程度很高的灰渣,难于处理,可能成为更大的重金属污染源。 日本东京都公害研究所进行的焚烧实验表明,废电池与生活垃圾混合焚烧会造成汞对大气的 污染。在这一实验中,当向垃圾焚烧炉中投入 1 只汞电池或 1 只碱性锌锰电池后,在 2-3 分 钟内焚烧烟气中汞的浓度提高 10-50 倍。 在垃圾堆肥过程中废电池的主要贡献在于大大增加了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总量。而且堆肥过 程中废电池可能同堆肥产品中的其它成分发生作用,加速重金属的溶出,从而增大堆肥产品 重金属含量,甚至超过标准。但这种污染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废电池在进行堆肥处理的生活垃 圾中所占的比例。 当废电池的数量很低时,则不会对于堆肥产品构成污染。 填埋是现今生活垃圾处置最常用的方法。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程度取决于废电池在 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例。就我国目前填埋场情况而言,填埋处置水准较低,许多垃圾处于简 单堆放状态,废电池中的重金属会通过渗滤作用直接污染水体或土壤。在填埋场发生的各种 反应、特别是产酸阶段,更易于有金属溶出。如果填埋完全安全符 合标准,由于电池中化学 物质到达受污染介质的过程非常缓慢,并且浓度较低,所以并不一定产生很大的污染。 日本福冈大学自 80 年代初开始进行垃圾填埋场中废电池汞的迁移规律进行了长达 15 年的研 究。在这一实验中,分别采用不同填埋构造,在不同的填埋柱中填 入不同种类、不同数量的 废干电池。在填埋柱内,各装填 4 吨垃圾;垃圾分别由焚烧灰、草木、塑料、玻璃、金属、 污泥、垃圾堆肥、砂土等组成。在每个柱子内,分别混合装填入废弃的 1 号、2 号、3 号锌 锰电池、3 号碱性锌锰电池、汞电池,垃圾中含有的废电池汞量分别有 9.9 克、11.8 克、0.9 克、0,垃圾中汞的吨当量分别为 2.7 克、3.2 克、0.4 克、0.2 克。整个实验进行了 10 年。 在 10 年中,各个实验柱产生的垃圾渗滤液中汞的浓度在 0.0001mg/L 和 0.00035mg/L 之间变 化,均小于日本 0.0005mg/L 的水环境质量标准。而且装填废电池的垃圾实验柱渗滤液汞含 量与没有装填废电池的对照柱渗滤液汞含量相比,没有明显差异。 在实验期间,填埋柱内不同填埋层中汞的气化浓度分别是 0.1μg/m3 和 0.5μg/m3 之间,是 大气中汞浓度的 10-100 倍,是 WHO 推荐作业区环境标准(15μg/m3)的 1/10-1/100。而且, 在几个实验柱内气化汞浓度没有明显的差异。经过 10 年的实验,实验填埋柱解体时测定柱 内汞的气化浓度分别是 1.0μg/m3 和 50μg/m3 之间,而且填装碱性锌锰电池的碱柱浓度最 高,以下依次为填装各种电池的混合柱和填装锌锰电池的锰柱。这一顺序恰恰也是在实验初 期填埋柱内含汞量的高低顺序。解体后各个填埋柱内的汞的残留量见表 3。 表 3:实验柱内汞的残留量
*包括填埋柱内覆土和填埋柱底部的残留量。 由实验数据可以看出,在 10 年内,填埋柱内废电池中汞的残留率在 93-94%之间,即有 6-7% 的汞从废电池中逸出。但是可以看出,在混合柱和碱柱内废物中汞的残留量比空白柱中要高。 可以认为这些高出的部分是废物吸附(或截留)的从废电池中逸出的汞。这部分汞分别占逸出 的汞的 61.3%和 4.6%。 10 年内实验柱内随渗滤液流出的汞的量占柱内汞的总量的 0.008%至 0.1%。而由废电池扩散 到大气中的汞占废电池中汞的总量的 0.05%-0.1%之间。 3.4 废电池单独收集管理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除以上提到的废电池直接进入环境的污染外,对于废电池实行管理过程中,也可能产生污染 问题。 (1)废电池收集、储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 由于有些废电池中还残存有能量,废电池单独收集后,在集中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引起爆 炸等事故。另外,由于长期的机械磨损或腐蚀作用,废电池可能渗漏,腐蚀容器、运输工具 等。在储存过程中,由于大量重金属集中在一起,在发生淋溶作用 时,可能会产生大量重金 属溶解进入土壤等现象。 (2)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废电池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与收集、处理处置方式有密切关系。进行填埋,如果填埋过 程符合安全标准,其中重金属应该不会对于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废电池中含有大量重金属, 不可能进行堆肥处理。进行焚烧处理,则可能产生重金属如镉、汞的挥发,且很难捕及,会 产生大气污染。同时,部分重金属富集于底灰中,产生难处理灰渣,造成大的污染源。 (3)废电池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污染问题 从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各个角度来看,优选的废电池处理、处置方案是进行再生利用,但 再生利用过程中也可能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果再生利用技术落后,在处理过程中可 能引起环境污染问题。如在再生铅的处理过程中,目前小型和土法冶炼厂,通常在冶炼之前 未对铅膏进行脱硫、分选等预处理,或对废蓄电池破碎用人工分选,废硫酸液任意流入大地; 冶炼采用反射炉,温度一般高达 1200-1400℃,开炉鼓风时烟雾密布。废气除带出一部分机
摘要: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资源再生利用和循环经济考虑 ,特别是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 高,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影响已被全社会所关注。本文汇集了欧洲国家 、美国、日本和中国等 国家或地区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方面所提出的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和管理措施,以 方便企业及有关人员了解电池出口目标市场有关电池的环保法规,促进电池进出口贸易。目 前,国内外有关废旧电池管理的法规主要注重于含汞、镉和铅类有害物质的电池。 关键词:汞;镉;铅;废旧电池;环境保护;管理;法规 0 前言 2004 年,世界电池年总产量约 450 亿只,这些电池产品主要包括:普通锌锰电池、碱锰电 池、锌空气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一次锂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 电池等。电池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一般认为是汞、镉和铅 ,因此有关国家或地区与废旧电池 相关的环保法规,主要是针对如何控制与管理废旧镉镍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类电池。了 解这些环保法规,有助于电池进出口贸易,有助于制定和实施我国有关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与 再生利用的环保法规,有助于电池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有关国家或地区电池环保法 规介绍如下: 1、废旧电池的属性 (1)废镉镍电池、废氧化汞电池以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中对环境危害较大的部分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在环境管理中往往采用特殊的管 理系统。所以废电池的危险属性也成为废电池环境管理的焦点。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共识,废镉镍电池、废氧化汞电池以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控 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附件八“巴塞尔公约所辖废物名录 A”中 A1160 “废铅酸性电池,完整或破碎的”,A1170“混杂废电池,但不包括名录 B 所列(B1090)电池 的混合体”。 美国《电池法》和《资源再生法》(RCRA)规定,废镉镍电池和废小型密封铅酸电池属于危险 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定义、各国的管理实践以及实验结果,可以认定废弃的镉镍电池、汞电池 和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2001 年 12 月 17 日,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用铅、镉或汞制造的电池产品不属于危险品 而“不属于巴塞尔公约所辖废物名录 B”中 B1090“符合某一规格的电池,不包括用铅、镉 或汞制造的电池”。废弃的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不应属于危险废物,特别是已达到 无汞化的废电池。 (3)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 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主要采用浸出实验。实验结果与浸出实验前的破碎程度有关。日本京都 大学进行的实验是将废电池破碎到 5mm 以下进行的。实验结果见表 1。几乎所有废电池的 浸出液汞的浓度都超过 0.05mg/L(日本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其中废汞电池超过数千倍;废普 通锌锰电池的镉浓度都超过 0.3mg/L(日本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但实验采用的是 1985 年前制 造的电池,还没有实现无汞化(汞含量小于 0.0001%,或 1mg/kg),现在这种电池在日本市场 上已经不存在了。我国清华大学采用 2002 年生产的废碱性电池进行浸出实验。在浸出实验 前将废电池外皮剥开,但不进行破碎。实验结果表明(表 2),浸出实验结果均低于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 2、污染物释放进入环境的方式和特点 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和回收利用过程中 ,废电池中的化学物质可能由于电池包壳的机 械破损或化学腐蚀作用逐渐进入环境中。由电池结构可知,在构成电池的化学物质的外层都 包有一层较为坚硬的包壳。在电池的使用过程中,包壳用来隔离发生作用的化学物质同外界
图 1.废电池中化学物质的释放到环境中 3、废电池收集、处理和处置方式及其对环境危害的关系 废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主要是由于废电池中化学物质释放进入环境,随后在环 境介质中迁移、最后富集到食品中所造成。因此,其危害的大小不但取决于废电池中污染物 的种类及其含量,而且与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处置方式密切相关。 3.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污染和危害途径 进入环境中的化学物质,会污染地下水、土壤和大气环境,最终通 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害 健康。其主要的污染途径示意如图 2 所示。
图 2 废电池中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途径 3.2 直接进入环境的废电池产生的污染问题 被直接丢弃进入环境的废电池,即使电池的包壳较好,在环境中也会因长期腐蚀作用,使得 电池包壳破损,导致其内的重金属与酸碱等逐渐泄露进入环境中。电池包壳质量越好,废电 池包壳破损越难,在废电池进入环境后污染物质开始释放的时间越长。特别是直接集中堆放 于环境中的废电池,当有电池发生腐蚀后,则由于电化学腐蚀的微电池作用,可能加剧其他 废电池包壳的腐蚀和污染物泄露速度,加快对土壤环境或地下水的污染。由于集中堆放,污 染物的释放量相对较大,对环境的危害性也就较为严重。 人为将废弃的铅酸电池和大型镉镍电池中含有的废酸、废碱以及其他成分废电解液直接倒入 环境,会引起即时的重金属和电解液污染。如废铅酸电池塑料槽内含有大量废硫酸和沉积在 底部的铅泥,并有相当数量的铅粉悬浮在硫酸之中,随意抛弃铅酸废电池将对环境造成严重 污染。据分析,受此种废酸污染的土壤,平均含铅量在 1-50g/kg 范围内,严重超过土壤中 铅含量的本底值。废镉镍电池的污染与铅酸电池类似,其电解液中含有废碱,同时含有金属 镉和镍,直接弃置于环境中,同样可能产生重金属和电解液对土壤的污染。 3.3 同生活垃圾共同处理处置的废电池的环境污染 目前,大多数的废电池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生活垃圾进入到填埋、焚烧、堆肥的过程中。 在焚烧过程中,由于金属汞、镉、砷、锌高温时易挥发,焚烧后部分成为底灰;部分则受热 气化挥发而被烟气带走,遇冷空气后凝结成为均匀小粒状物,粒径在 1μm 以下,难以捕集; 部分金属物在炉中参与反应生成氯化物、硫化物或氧化物,比原金属元素更易气化挥发,这 些物质再冷凝成为小粒状物,最终多转化成为底灰残留物。从而使得灰渣中的重金属含量增 大,难于处理。因此,焚烧处理含镉、含汞、含铅废电池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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