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工业生产中,一些行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因素,如化工厂、矿山、危险品储存仓库等。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描述一个针对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该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具有较大安全风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矿山、石化设施、储存危险品的仓库等。
适用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及从事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的个体工商户。
三、安全管理责任1.生产场所的法人或负责人应当对生产场所的安全进行全面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经验,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指导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
四、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生产场所应当组织专业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的依据。
2.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需配备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和报警装置,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生产场所应设置合理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4.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标识、包装和存储,保证其安全使用和储存。
五、应急管理与演练1.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救援措施和沟通联络方式,并将其制度化,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2.定期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演练,包括火灾、泄漏、事故等,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1.所有员工进入生产场所前必须完成安全培训,了解生产场所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2.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向员工传授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考核与监督1.建立安全考核和监督机制,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
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和企业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此,制定了以下规定:
第一条:确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易燃易爆、易漏电触电、易高空坠落、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等危险场所,以及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向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告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
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安全操作规程。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节总则 (1)第二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第三节施工现场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 (5)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二条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帽。
(二)从事坠落高度超过2米以上高处作业的人员,当作业面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正确使用并系好安全带。
(三)进入施工现场不准赤脚、赤背、穿拖鞋,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
(四)在施工区域,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嬉笑打闹,禁止无关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
(五)施工区域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并设看火人,备足消防工具,灭火器材。
(六)施工人员应熟知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工种人员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七)机械操作人员要束紧袖口,并不准带手套,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八)任何人不准乘坐高车吊笼上下建筑物,也不准从建筑物专用通道以外攀爬行走。
(九)施工现场电工、电气焊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十)任何生产指挥人员不得指派无证人员从事特种工种作业,职工有权拒绝和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十一)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在操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十二)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消防器材、设施未经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拆改、移动或挪作他用,应由相关工种人员操作实施。
(十三)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制度,业禁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一)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开挖深度超过 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高护身栏杆,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5M的,必须设置马道,坡度不小于1:3,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管理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对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明确规定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对于危险区域,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对于设备和设施,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对于涉及危险作业的设备和设施,应有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对于危险作业。
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管理。
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同时应明确规定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在危险作业过程中,应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
总之。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管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制表:审核:批准:。
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和领导。
4 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施设备的确定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公司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主要为:地铁各车站、车辆段、OCC控制中心、商业网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主要有:电梯扶梯、消防系统、变压主所。
5 安全规定第一条在车站发生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时,车站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尽快恢复运营。
第二条严格做好安检工作,严禁乘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站乘车。
第三条加强站厅巡视,站厅巡视岗每1小时巡视一次站厅、出入口,巡视项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箱、电器设备状态、可疑物品等安全事项及乘客服务事项,广播、告示、灯箱、闸机、灯管、电扶梯、TVM、PIS、各种贴纸、玻璃栏杆(是否松动)等服务设备设施。
不断巡视站厅设备、设施、电扶梯的运行情况、乘客进出站情况等,及时主动向有需要的乘客提供服务。
第四条积极疏导乘客,要特别注意突发暴风雨等特殊情况时,乘客涌向出入口,堵塞通道等特殊情况。
第五条有特殊乘客进站及时通知有关岗位,对老年乘客、小孩、行动不便者或者携带大件行李者要指引其走楼梯,必要时提供帮助避免客伤事件发生。
第六条发现乘客携带超长、超大、超重物品时禁止其进站乘车,并对乘客耐心解释;要留意是否有精神异常、酗酒的乘客,禁止其进站乘车,及时汇报车控室,必要时请求警务人员、保安人员或其他同事协助并注意自己我保护。
第七条在出入口、站厅范围发生的治安、安全事件,要及时赶到、保护现场,寻找两名及以上目击证人;发现有故意损坏或偷窃站厅设备设施行为时及时制止,留下肇事人,及时报车控室或警务人员。
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

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
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
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行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都越来越复杂,涉及的危险因素也越来越多。
对于那些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制定一套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安全管理制度的角度,探讨如何对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2. 较大危险因素的定义及分类1.较大危险因素定义:较大危险因素是指具有较大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的因素。
2.较大危险因素的分类:–异常气体、液体和固体–电、火、爆炸和静电–机械设备和工具–化学品–危险物质和化学品储存设施3.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1.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对于属于危险性建筑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枪等消防设施,以及安装设备运行监控仪表,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检查和更新消防设施,并经常开展消防演练。
–初始化场所内所有设备,确保操作人员对各个设备的工作特点和安全操作流程有清晰的了解。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采取哪些措施以缓解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影响,指定责任人,演练预案等。
2.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对于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和设施,需要建立完善的检查和维护体系,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对于需要经常接触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需要妥善保管和加强管理。
–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带、头盔、呼吸防护装置等,确保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防护。
–加强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危险事故的能力,落实责任人制,明确责任和义务。
4. 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了有效的管理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常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运维管理规程;•安全应急预案。
这些制度是保证生产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制度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具体事宜。
4.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1.设备设施购置制度,明确设备设施购置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2.设备设施安装和调试制度,明确安装和调试的要求,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制度,明确保养和维修的周期和方法,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4.设备设施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危险物质储存和使用制度,明确危险物质的存放、使用和处理的要求。
2.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对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颁发相应的许可证。
3.危险物质和危险作业的监测和检测制度,定期对危险物质和危险作业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四、应急管理制度1.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应急通讯和报警制度,建立健全的应急通讯和报警系统,确保能够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度,培养和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培训和教育制度1.安全培训计划制度,制定安全培训的计划和安排,确保每位员工都接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
2.安全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3.安全知识普及制度,定期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1.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为了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制度应当经过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具体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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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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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号)
关于印发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制度审批页
产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是指因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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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的危险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
经审定以下区域确定为我公司较大危险因素场所:
重型设备安装区域
吊装、起重设备工作区域
配电室工作区域
带电工作区域
4
4.2.1 凡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
证。
4.2.2 凡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区的操作必须执行监护制度,在重点部位进行检修工作
必须经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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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修或改、扩建工作时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4.2.4 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系统的更改必须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2.5 车间主管直接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2.6 车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控制目标,确定巡检详尽内容和周期,建立设施设备台
帐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检。
4.2.7 生产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职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及危
5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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